(多篇)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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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5篇)
篇1
一、落实管党责任
1.建立领导机构。建立行长为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负责人会议,研究分析党建工作形势,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决定党建工作重要问题,领导完成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2.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自觉承担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谋划、党的组织与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机制、制度、工作“四对接”。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作党建工作直接负责。确保党建工作抓深、抓透、抓到位。
3.严格党建工作考评制度。把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党小组和党小组长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细化考核指标。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每年要向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本行党员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由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点评,党员、群众代表进行评议。
4.严格党建工作问责制度。对党建工作考核排名靠后或党员群众评议满意度不高的党小组严肃问责;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作为、管党治党责任履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评议考核中群众普遍反映较差的党小组组长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调整岗位等处理;对管党治党不严致使员工思想混乱、业务滑坡、风险蔓延、问题频发,甚至发生案件的党小组长,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加强思想建设
1.强化理论学习。始终把学习放在第一位,钻研党建业务,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落实党支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日等制度,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党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1次。结合县行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补足精神上的“钙”。党员每年理论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2.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行为上明确界限、行动上当好表率。深入落实总行党委“两个从严”要求,认真学习《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以及办贷管贷、财务管理、作风建设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牢固树立规矩无例外、承诺必兑现、签字即认责意识,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3.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总行《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扎实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每年开展1次员工思想动态调查,做好政策解释和情绪疏导。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党员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党性锻炼,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声誉。
三、规范组织生活
1.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党支部讨论决定问题,班子成员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防止个人专断和极端民主化。凡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个人坚决服从并按分工积极贯彻执行。严格遵守“六不准”纪律:不准将个人意见凌驾于党支部意见之上;不准以任何形式替代党支部决策重大事项;不准对党支部已形成决议评头论足;不准对外发表与党支部不一致的意见;不准泄露党支部拟研究事项及议事过程;不准泄露党支部成员对研究事项的意见。
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接受支部党员的监督。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中央《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决定》,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等优良传统,严格落实谈心谈话、述职述廉、请示报告等制度,着力解决在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等问题,促使党组织和党支部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制度规定办事,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四、优化工作作风
1.深入调查研究。紧紧围绕中央和总行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实事求是的原则,将调查研究工作同中心工作和决策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深入研究影响和制约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深入研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管党治行水平。每年要围绕重大问题,组织党支部成员开展1次以上集体调研,带头撰写1—2篇与实际工作有密切联系、有实情、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并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
2.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总分行实施细则,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抓实、抓严、抓常作风建设。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始终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五、从严推进反腐倡廉
1.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面领导和负责本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行工作总体布局。研究制定年度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每半年分析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重点工作。
2.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促进行务公开、办贷公开、首问负责、贷审回避等制度落实,把好权力运行关口。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提醒、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坚持廉政谈话,建立并认真执行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制度,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加强监督。
3.不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坚持先进典型引导、反面典型警示,促进党员增强党性、改进作风。把中央和总行党委有关反腐倡廉的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工作部署等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季度专题学习至少1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或反腐倡廉报告。领导班子定期开展党性分析或组织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中分析班子和班子成员自身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支持纪检小组工作。强化纪检小组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的地位作用,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小组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健全组织,配齐干部,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稳定。
六、从严健全制度体系
1.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全行党建制度进行梳理,该废止的及时废止、该修订的及时修订、该新建的及时新建。实施党建制度征求意见制度,重要党建制度出台前,广泛听取党员尤其是员工的意见建议,凝聚共识。
2.严格执行制度。严格落实制度,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确保制度出台一个、执行一个、见效一个,以制度约束干部行为,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定期地对党内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篇2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主线,以抓基层打基础、以抓创新创特色为抓手,重点围绕“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基层党建思路措施、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加大基层党建投入力度、彻底扭转和纠正过去抓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用力不平衡的问题”等七个方面,落实好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职责,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前头、作表率,推动基层党建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为富民强市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责任清单
(一)机关工委
市直机关工委作为市委派出机构,是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主体、落实主体、推进主体。
第一责任人。工委书记对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分管副书记负责机关党建日常工作,是抓机关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机关党建工作。
主体责任:
1、加强总体谋划。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定期部署推动。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所属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其下属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建立换届台账,及时督促落实。
3、规范组织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集体领导。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每年安排1次组织生活会、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5年组织1次党员党性分析工作,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4、加强思想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弘扬为民、务实、清廉作风,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政策理论,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策水平。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5、强化分类指导。健全完善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机制,加强科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举办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
6、丰富党建载体。深化“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提升服务效能。组织实施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每年与城、矿、开发区对接一次,了解进驻情况,共推工作开展。积极发挥市直机关流动党校的作用,确保直属基层党组织每年接受2次流动党校党课教育。
7、严格党员管理。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发展党员标准,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增强发展党员透明度,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根据机关实际,制定年度发展发展党员计划报,发展党员向基层一线倾斜。
8、分解落实责任。对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部署、推动、落实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具体分解和量化考评。
9、做好专项述职。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活动,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述职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倒数后三名者进行约谈,督促整改。
10、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形成1篇有针对性的党建工作调研报告。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委《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以及需要市委解决的重要事项,每年向市委报告1次工作。
11、完善考评体系。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突出抓好“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考核,加大党建工作考核权重。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作风建设、软弱涣散党组织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执行力和效率。
12、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建立党建带群团、群团促党建的长效机制,形成整合、协调、联动、共进的大党建工作格局,使党的建设与群团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深入推进党组织整建制进社区活动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组织机关党员深入结对村(户)联系、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带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13、强化宣传引导。结合市直机关特点,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及各种信息化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建工作宣传,及时宣传推广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培育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
(二)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
责任主体:部门党组、党委。
第一责任人:党组(党委)书记是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
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对机关党建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是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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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一、教育党员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做到“两个维护”。
2.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
3.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管理党员
4.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积极推进党支部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手段创新,提炼、推广基层党建实践中的创新经验。
5.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的优秀人才,在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中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建议。
7.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
三、监督党员
8.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9.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10.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强化日常监督,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
四、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
11.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12.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智慧和力量。
13.深化党建引领,服务基层治理。持续推进“双报到”工作,引领机关党组织与基层社区、群众共商共建共治共享,促进机关党员干部在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和“接诉即办”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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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支部书记责任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1.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抓好理论学习,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传达、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
2.组织党支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机关党的工作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
3.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每年至少为所在党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
4.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关爱党员、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5.自觉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6.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积极参加党支部书记培训、轮训。
二、党支部其他委员责任
党支部其他委员在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领导下,按照分工负责党支部组织、宣传、纪检、青年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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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组(党委)主体责任
(一)保证和监督本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XX公司党组、XX省委省政府和公司党组决策部署的实施,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坚持依法治企,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企业的科学发展,维护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稳定。
(二)通过法定程序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行政领导班子依法行使职权。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此来武装广大党员和全体职工的头脑,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企业。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做好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研究决定对所属党组织负责人的考核和对党员的奖惩;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领导企业人才工作,建立和完善人才管理制度。
(五)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
(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七)领导本单位的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法按章开展工作,抓好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工作,并积极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八)审批所属党组织的机构设置、换届选举及成员职务的任免。
(九)研究确定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计划,将目标任务进行系统分解落实,年底进行总结和考核,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并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考核。
(十)坚持和完善党建工作会议制度,按工作需要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梳理,有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
(十一)制定党员教育和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合理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十二)领导党建工作,推进本单位党建工作创新。每年确立一个党建研究课题,开展党建研究,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
二、党组(党委)书记责任
(一)主持党组(党委)的日常工作,主持召开党组(党委)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
(二)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定期组织中心组学习;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加强自身理想信念教育,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精神。
(三)负责研究提交党组(党委)会议决定的党建工作重大问题:党建工作方针和目标、规划和年度计划及重大项目、活动计划等。
(四)带头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组织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协调党建工作事务。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抓好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
(六)贯彻公司党建工作方针和目标,负责审核组织、思想、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教育培训,舆论宣传,稳定工作,领导和支持群众组织等方面的工作计划,报本单位党组(党委)和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总经理、党组(党委)副书记责任
总经理、党组(党委)副书记协助党组(党委)书记负责党建全面工作,履行党建职责。书记外出时,主持党组(党委)的日常工作。
四、其它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一)结合各自分工,完成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目标任务。
(二)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协助党组(党委)书记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党建日常工作,做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结合分管业务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定期开展党建活动、加强廉洁从业教育,促进各项中心工作高质量完成。
(四)积极参加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加强自身理想信念教育,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精神。
五、基层党(总)支部责任
(一)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搞好本支部日常管理工作。
(三)参与研究重大问题。具体包括:
1.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和后勤保障年度目标、计划的制定。
2.本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道德建设、企业文化和群众工作等方面年度目标、计划的制定。
3.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干部与人力资源管理、后勤保障、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道德建设、企业文化和群众工作等方面制度的制定、修改。
4.本单位班组长的选拔、任用和考核,科级干部、后备干部和技术骨干的推荐。
5.本单位大额资金的使用。
6.本单位上报公司的内部机构、劳动组织的设置调整方案。
7.工资奖金分配、技术职称的晋升、各种先进的评选等涉及广大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四)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组织。
(五)组织和引导职工学理论、学业务、学技术;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有关措施,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党课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七)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加强纪律教育,维护党的纪律。
六、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责任
(一)党(总)支部书记主持党(总)支部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了解掌握党员、员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做好本单位政治安全工作。
(三)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经常同行政领导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搞好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六)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党(总)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总)支部书记处理党(总)支部的日常工作,做好支部分工的专项工作任务。支部书记外出时,由支部副书记主持支部的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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