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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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安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工作方案
为着力解决当前全市公安队伍在思想作风、纪律作风、服务群众、内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肃警风、严明警纪,努力在全市公安机关形成扬正气、树新风、促工作的良好局面,市公安局党委决定,从2月22日至4月22日,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公安部党委改进工作作风十项规定及省、市党委政府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和上级反腐倡廉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公安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着力解决当前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广大民警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精神状态、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纪律养成上改变提高的目的,为实现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省先进、陕南一流”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领导,市局成立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纪检监察、政治部组教科、宣传科、警务督察支队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纪委监察室,蔡逢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文浩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政治部组教科、宣传科、纪检监察室、督察支队为办公室成员单位,抽调专人办公,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市公安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开展,确保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效。各级、各警种、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职能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效提供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三、主要任务
结合全市公安机关实际,这次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主要任务是着力解决好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解决学习风气不浓的问题。主要解决对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上级的制度规定、履职所需业务知识、本职岗位工作技能等不善于学习、不愿意学习或不能坚持系统学习的问题。彻底扭转理论素养不高,业务素质不精,凭主观决策,靠经验办事,工作一知半解,学用严重脱节的状况。
(二)解决思想观念庸俗的问题。主要解决队伍中存在的“谋人不谋事”,围绕晋职晋升、评先评优上下钻营,败坏队伍风气的问题。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优化考核评优机制,彻底改变风气不正,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不严格按制度办事,不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怨天尤人、牢骚满腹、上推下卸、不思进取、消极应付的状况。
(三)解决工作能力不强的问题。主要解决不胜任岗位工作要求、不能独当一面工作,站着不能说、坐下不能写、下基层不能指导工作的问题。从熟悉工作流程,编写通知、简报,制作讯问笔录等细节抓起,努力解决工作思路不清,工作责任心和创新、竞争意识不强,在其位不谋其政,在其岗不尽其责的现状。
(四)解决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主要解决少数领导干部和民警不主动思考、研究、部署、检查、落实主抓的工作,习惯于以文贯文、以会贯会,工作充当甩手掌柜,不真抓、不实干,履职不到位,尽责不用心的问题。切实做到转作风、抓落实、求实效,根本扭转作风漂浮,粗枝大叶,马马虎虎,推诿拖拉,效率低下的状况。
(五)解决内务纪律松懈的问题。主要解决执行人民警察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不严,不按时上下班,无故迟到、早退或脱岗、旷工以及工作期间串岗、闲聊,上网聊天、购物、打游戏,开会不按时到场,不遵守车辆管理规定,不按规定使用警车,公车私用,着装不规范,礼仪礼貌差、内务环境差、警容警姿差。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和民警对执行“五条禁令”仍有饶幸心理,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车、打牌娱乐、出入歌舞娱乐场所、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甚至参与赌博等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规范行为,树立形象。
(六)解决协作配合不够的问题。主要解决警种部门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上配合不够、协作不力,不按时参加有关工作会议或派人代会、不按时上报有关工作材料的问题。努力形成顾全大局,通力协作,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良好局面。
(七)解决生活作风不纯的问题。主要解决少数民警情趣不高,交友不慎,执法不严、不公、不廉,以权谋私,贪图享乐,热衷于吃吃喝喝、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参与公款内部吃喝,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不能严格要求自已等问题。要教育和引导民警正确面对社会上的各种不良思潮和不正之风的影响,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正确对待名利、地位、荣誉、得失等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八)解决群众观念不强的问题。主要解决不会做群众工作,不愿访难点、解难题,掌握实情,不能自觉扎根基层,走访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接受评议等问题。要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杜绝冷硬横推现象,急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真正做到说话和气,办事公道,兑现承诺,服务群众。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本次集中教育整顿时间为两个月,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2月22日至3月15日)
1、动员部署。各级公安机关要召开专题会议,广泛深入动员,成立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确定活动联络员,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确定本单位、本部门开展教育整顿的重点、办法和措施。
2、学习教育。一是明确学习篇目。政治理论方面,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公安部党委改进工作作风十项规定、毛泽东《反对自由主义》、《改造我们的学习》两篇重要理论文章、各级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和杨尚伟局长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党纪党规、警纪警规方面,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公安部“五条禁令”、“五个严禁”、“作风转变年”活动“十个严禁”。业务知识方面,重点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细则》及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各级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实际,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制定详细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大学法、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二是聘请专家授课,举办“提升五个能力”、预防职务犯罪、反腐倡廉等专题辅导讲座。三是座谈交流学习体会。每一名领导干部和民警都要结合自身实际,写出学习教育体会,各级公安机关都要开辟学习专栏,对民警学习教育体会和读书笔记进行展评。各县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学习体会和读书笔记由市局政治部统一组织展评,并在全市通报情况。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6日至3月31日)
全体民警要对照需要解决的八个方面的问题,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相互帮等方法,认真开展一次个人对照检查活动。
1、广泛征求意见,撰写剖析材料。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民警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查找在领导作风、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和危害,认真撰写剖析材料,剖析材料查摆问题要无遗漏、剖析问题要有深度,严禁脱离实际大而空。民警的剖析材料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并提出修改意见;各警种、部门和基层所队负责人的材料由分管局领导审核把关,并提出修改意见;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副职的剖析材料由局长把关,并提出修改意见。
2、进行思想交流,开展相互批评。剖析材料完成后,各级公安机关都要召开民主生活会,敞开胸怀,坦诚相见,开展认真负责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每一名民警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正视存在的问题,虚怀若谷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同志提出批评要本着对公安事业和同志负责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和与人为善,从而达到互相帮助、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3、制定整改措施,主动抓好整改。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一是制定整改方案。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间;能改的立即改,不能立即改的限期整改;要根据群众反映、民主评议及干部的现实表现,对每个工作人员提出评议意见,明确改进要求。二是开展整改承诺。每个民警要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通过警务公开栏或网站等适当方式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三是组织开展问题整改效果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认定整改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据。四是建立问题整改台帐,实行整改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到位。
(三)检查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
1、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级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自上而下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市局教育整顿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市公安机关教育整顿情况的全面检查,对基层所队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县级公安机关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要采取相应办法,对所属基层单位进行检查。
2、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要进行谈话告诫、公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市局整顿办安排专人受理民警投诉举报。电话:0915-*******。集中处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从根本上减少、杜绝履职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制度不落实的问题。定期在公安网页公开曝光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
3、严肃问责。对在自查中发现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免予处理。对在被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取消考核评先资格、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辞职辞退、党纪政纪法律处理等形式,严肃追究责任。涉及单位的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及个人的问题,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或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并追究责任。
(四)总结验收阶段(4月11日至22日)
1、全面总结。各单位要对集中教育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从主要现象、表现形式、重点领域、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队伍纪律作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内外环境、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和把握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促进工作的内在规律和有效途径。各县分局和市局各部门要向市局教育整顿办公室上报书面总结报告,民警个人总结报告提交所在单位备查。
2、完善提高。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要注重将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提炼、固化为制度,把集中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队伍纪律作风问题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
3、考核验收。市局将制定教育整顿考核验收标准,组织专门工作组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教育整顿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评结果作为对各县分局和市局各警种、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考核工作既要对教育整顿的过程进行考评,更要在年底注重对教育整顿成效的考评。对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教育整顿工作平平、全年业务工作上不去,信访举报投诉居高不下,违法违纪案件频发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挂牌整顿。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警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广大民警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教育整顿活动每个阶段有安排部署、有督促检查、有工作小结、有情况通报,努力在全市公安机关形成“比学习、比业务、比奉献”的良好风尚。
(二)跟踪督察,强力推进。在整个教育整顿期间,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加大对教育整顿工作指导力度,加强教育整顿现场督导,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确保集中教育整顿工作顺利开展。市局督察支队要制定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具体督察方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及时下发督察通报。各县分局要结合实际,对教育整顿情况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并将抽查、检查结果在全局通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渠道,及时宣传整治活动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先进典型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式跟踪报道,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通报制度,确保宣传报道工作落到实处。
(四)抓好结合,推动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以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促进各项公安工作的圆满完成,促进公安队伍建设健康发展,以各项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效来检验活动的实际成果,努力达到“两促进、两不误”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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