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资助贫困学生【通用多篇】范文

(作者:shenzhenqiqi521时间:2024-03-25 03:30:02)

[前言]如何资助贫困学生【通用多篇】为好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如何资助贫困学生【通用多篇】

资助贫困大学生 篇一

关键词:贫困大学生;励志育人;发展性资助

近年来国家助学新政策体系的实施不断完善,简单地说,国家助学新政策体系可用5个字来概括,即:‘奖、贷、助、补、免’,‘奖’指国家奖助学金,‘贷’指国家助学贷款,‘助’指勤工助学,‘补’指困难补助,‘免’指减免学费。[1]这样的大学生资助格局,打破了大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被迫辍学的无奈局面,很多家庭经济贫困的大学生从中受益。然而,从事长期的学生工作可以发现,只有物质资助是远远不够的,高校励志育人工作和资助工作有效结合显得非常重要。

一、贫困大学生资助存在的不平衡问题

1、注重资助资金的投入,忽略贫困生的发展教育

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群体,在求学的路上,依然执着而充满艰辛,经济上的扶持是有必要的。目前对贫困生帮扶只有经济资助,很多贫困大学生处在“等、靠、要”的状态下,贫困生的发展教育得到搁浅。贫困大学生群体中大部分都存在着自卑、心理承受力大、交际障碍、缺乏感恩、就业难等心理和现实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贫困大学生群体成长成才。我们应该从励志育人着手,关注这一群体,给予更好的资助,不能忽略他们的发展教育。

2、注重物质奖励的增加,忽略贫困生的精神奖励

每年对贫困大学生群体的资助都以单一的物质奖励为主,并且金额逐年增加。更多在校贫困大学生较依赖通过申请资助来完成学业。以至于缺少通过励志教育来培养贫困大学生的能力,通过励志教育来支持贫困大学生的精神鼓励。高校“教育”是以知识为工具教会他人思考的过程,即“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使作善也。资助工作只有以育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发展规律,才能实现经济资助的最大利益,体现物质奖励的真正价值。

3、注重无偿资助的给予,忽略贫困生的社会回报

如今全社会都参与到贫困生资助工作中来,有效地保障了贫困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国家、学校和社会对贫困生的帮助都是无偿的。部分贫困大学生不断索取,不断依赖,容易形成恶性循环,容易伤害到资助者的资助热情。久而久之,部分贫困生会在物质奖励的驱使下,缺乏感恩、诚信和责任。没有励志教育的感染,不利于贫困生的自立、自信和自强的长远发展。

二、发展性资助的内涵

发展性资助理念,从本质上讲,就是要在“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终极目标下,具体切实地解决资助对象的发展可能与资助对象的发展要求之间存在的内在矛盾,培养和谐发展的人。[2]物质资助可以解决贫困大学生目前经济困难又要完成学业的现实问题,更应该着眼于他们的长远发展。中国有句古语“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学生能在资助过程中发展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社交能力、创新能力和生存能力,才能真正将助困与育人有机结合。

育人为本的教育思想,是把教育与人的幸福、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人的需要、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终身发展有机联系起来。发展性资助模式坚持“以贫困生为本、为贫困生服务、助贫困生成才”的工作原则,一切着眼于贫困生的良好发展,重视发挥贫困生的主体性,并建立贫困生的行为约束机制,保证了资助体系的良性运行和资助工作的育人效益。[3]

三、从物质资助到励志育人的发展性资助模式构建

打破单一的物质资助传统模式,采取以励志育人为前提的多种多样方式加强学生的鼓励,这种鼓励更侧重于学生学会感恩、学会责任、学会诚信和学会励志的综合能力培养,发展性资助将成为高校扶助贫困生新趋势。从物质资助到励志育人的发展性资助构建模式探索:

1、有效开展心理扶贫

贫困大学生在校期间,会遇到不少心理问题,主要包括自卑心理,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接触事务和人群有不自觉的自卑心理,导致他们性格内向,不爱交流和表达自己。学习方面会出现由于基础不好,跟不上教学进度,成绩下滑,产生厌学。交往方面缺乏大胆的沟通能力,与班级同学相处不融洽,没有可倾诉的对象,不会与异性相处,宿舍矛盾较多等。就业方面缺少足够展示自己的自信和拥有求职的实践技能,求职挫折较多。其次依赖心理,贫困大学生进校后获得的资助项目很多,不同项目累加数额较大。工作中会发现部分学生产生只要开具家庭贫困证明材料就可以依靠学校、国家或是企业给予的资助奖励,或是因为父母双亡始终以“孤儿”的身份不断索取相应的物质资助。这种心理的产生,会助长贫困生只知道用“贫困的双手”向好心的人们无条件的施舍,容易滋生自私和好逸恶劳的毛病,缺乏对社会应有的回报。贫困大学生在校的成长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和国家的鼓励,教育和培养为的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因此要采取励志教育来引导贫困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心理健康课、心理指导、学生社团、爱心活动等方式来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问题,解决他们在精神和心理上的贫困。

2、借助励志教育展开育人活动

教育必先育人,让学生在励志教育中自觉养成自主意识、增强主动力,立足长远发展。贫困大学生家庭经济虽然困难,但是思想不能贫困。一个人若有上进的思想,他的要求会上进,积极性也能调动起来。实践中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对贫困大学生进行励志教育从而展开育人活动: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励志宣讲,现身说法促资助育人。校内展开对新生入学培训时,他们的求学经历和奋发斗志是最好的现实教科书,给贫困生亲自说法,树立学习的榜样。

贫困生大学生中间有不少励志故事,可以建立励志宣讲团,宣讲组员可以从学习方法、职业规划、交际方式、专业技能和社会实践等方面与其他贫困大学生共同分享自己的事迹和典型经历。激励同学们培养健全的人格,练就真本领,挑战自己,不向命运低头。

借助新生媒介做励志教育。借助校内自拍自导的励志微电影,在图书馆或室外循环放映,以发生在身边的贫困生个人真实故事激励群体,要相信自己,做最好的自己。

优秀事迹讲座。借助优秀校友的力量,到校内进行宣讲,对贫困大学生以后的就业或是创业都是很好的励志榜样。学生可以通过榜样的力量学习提高自己的个人能力、学习多项职业技能、锻炼个人意志,增强社会适应能力。

3、发展贫困生综合能力

每位贫困大学生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有鲜明的个性,有不同的价值观。由于在成长过程中,部分贫困大学生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方面迷失了方向,如果不及时给予教育,难免对社会和家庭造成伤害。在这一过程中做好必要的心理辅导是必要的,另外要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才能使其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不被淘汰,在工作中获得成功和满足感。

首先励志育人为的是培养自立、自强和自信能力。高校要通过校园文化活动,搭建体验式平台。如扩大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养成靠自己的努力,克服现实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实现自身的价值。

其次励志育人为的是培养社会适应能力。贫困大学生还要改变认识,参与到社会求助、自愿者服务队伍中,学会关心他人、关爱社会,让同样需要帮助的人感到温暖。培养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最后励志育人为的是培养就业和创业竞争力。每年毕业生人数逐年上升,就业形势愈加艰难。

对于贫困大学生来说既要珍惜在校时光,又要把握好机会,做个有准备的人。就业是大学生迈出社会必经的过程,是独立生活的标志。作为高校,要提高学生在校实践技能,参与社会调研,做好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举办求职大赛,提供就业单位,做好创业项目培训,增加贫困大学生在求职上的砝码。逐步引导其在就业和创业路上的前行,使他们不惧求职挑战,更适应社会的需要和变化,符合未来的发展要求。

励志育人的发展性资助是一种立足于长远发展的资助,只有将物质资助和发展性资助有效结合,才能着眼于贫困大学生未来的发展,才能真正做到助困育人。正所谓“资助与发展并重,管理与育人并重”,将励志育人融入到贫困大学生的发展性资助中,目的是激励其摆脱家庭贫困的绊脚石,促进心理健康和学生全面发展。同时,育人工作需要教育者的不断努力,更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支持和努力,使育人工作更上一层。(作者单位: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该文是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广西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课题 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群体助困育人模式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立项编号:2013ZZ029课题主持人:韦凡荣

参考文献:

[1]http:///20120815/n350664365.shtml

[2]桂富强。高校贫困生发展性资助理念及管理体系研究[M].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37

[3]季枫。对高校贫困生实施发展性资助的思考[J].教育探索,2013(1):95-96

资助贫困大学生 篇二

这三个十四五岁的孩子有三个共同点,一是成绩优异,二是家庭贫困,三是他们都是在“莎姐姐”的资助下读完初中。

他们知道的是,“莎姐姐”是现在正在成都师范学院读大三、学画画的汤丽莎。他们从初一开始就不定期地收到“莎姐姐”汇来的生活费以及寄来的新衣服和营养品,总金额接近2万元。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莎姐姐”的家庭和他们同样贫苦,更不知道的是,“莎姐姐”为了养自己和保障他们的生活费,先后做了10多份兼职:擦皮鞋、卖废纸、发传单、做助教……才积少成多,汇集成了他们的“初中基金”。

家境贫困的女大学生兼职资助三个贫困生读完初中老师:“没想到她这么不容易”

前几日,重庆市大足区龙西中学初三某班的班主任唐老师联系上记者,恳请记者一定要关注一个“特别不容易”的女大学生,叫汤丽莎,现在在成都师范W院上学。

不容易在哪?唐老师用急切的语气在电话那头列起了一二三。

“第一,汤丽莎三年来一直坚持资助我们班的三个贫困生,要不是她,可能三个家庭连娃娃的生活费都给不起。”

受到资助的三个贫困生正是苗苗、钟茜和海阔。苗苗的父亲是残疾人,有一个年幼的弟弟,靠母亲在工地做高强度的体力活――扎铁,艰难地维持一家四口的生活;海阔的父母分别身患心脏病和糖尿病,一家人至今仍然住在高山上的土房子里;钟茜是一名失依儿童,父亲杳无音信,母亲改嫁他乡,随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海阔的妈妈告诉记者:“如果不是莎姐姐这几年的帮助,都不知道从哪里匀出钱让娃儿读初中。”

“第二,我以前是汤丽莎的班主任,知道她家庭也比较贫困,爸爸是乡村教师,收入两千多,全家就靠这点钱,妈妈在家照顾瘫痪的奶奶。第三,是我才知道不久的,也是她最不容易的一点,就是她这几年给学生的钱,都是她擦皮鞋、到处教小朋友画画,几十块几十块攒下来的。”唐老师告诉记者,三年前汤丽莎提出要资助学生时,并没有问她钱从哪里来。“以为学画画的她本着一技之长,画的画能在成都这种大都市里卖出好价钱。直到她前段时间和我聊天说起这些经历,我才知道她原来这么不容易。”

擦皮鞋、卖废纸、1周跑3个机构上课自己一个月生活费不到200块

汤丽莎:“当然会有觉得难的时候”

5月13日,记者在成都师范学院大门口见到了21岁的汤丽莎,蓝衬衣、小白鞋、及腰的黑色直发和圆框眼镜后未施粉黛的脸,瘦瘦的汤丽莎看起来和校园里其他女大学生别无二致。

穿过校园的路上,她和记者聊起这三年来的兼职经历。正巧经过美教楼下的垃圾桶,她指着旁边几大包半米高的黑色塑料袋说:“我也在楼里收过学生画画用废的纸,这样装起来拖出去卖。”“一般收7包,1包能卖几块钱。”记者提了提,一只手只能拖动一包。

除了收废纸,汤丽莎发过传单,大一时还擦过一年的皮鞋。“自己找废弃木料做了鞋架子、网上买了鞋油。”一到周末,她就坐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跑去城里的车站、地铁站口人流量大的地方扎摊擦皮鞋。

这期间的经历被她用小段小段的文字记在手机里,有辛酸的:“一些同行怕抢了生意,请来顾客擦皮鞋,说擦得不干净,不给钱就走了。”也有温暖的:“大叔问:‘这么年轻怎么出来擦鞋?’我不好意思地说:‘体验一下生活的艰辛,也给自己挣生活费,也帮贫困生汇点生活费。’擦完后,大叔硬要给100说献爱心,同时招来围观的人,向他们解释我的身份,一些人也许被感动,也排着长队叫我擦鞋。这一天收入最多的,将近1000元。”不过汤丽莎告诉记者,自己不是祥林嫂式的人,见人就说自己身份,有时与别人交流多了才说出在帮助几个贫困生。

后来随着专业知识的积累,她终于找到了培训机构助教的兼职。教小孩画画,从一节课30元到现在一节课80元。上学期她一周跑3个机构,一周能挣一两千。收入比擦皮鞋高了不少,寄给三个孩子的钱也从每个月几十到现在每个月三五百,但她自己的生活仍然节俭。

走进汤丽莎的寝室,记者看到她上铺床边的绳子上挂着不到十件衣服,从羽绒服到T恤,汤丽莎说那是她从冬到夏的所有衣服,都穿了好几年。她指了指身上的蓝衬衣,“这还是为了明天面试向朋友借的。”除了不买衣服,汤丽莎坚持吃食堂节省开支,“早上稀饭馒头一块钱,中午两个素菜3块,一个月生活费只用一百多。”她坦然,“当然会有觉得难的时候,累得起不了床。但是想起几个学生,就起来了。”

植根心底的教师情结

立志要帮助有希望的学生

受助学生:“以后会像莎姐姐一样,把善意传递下去”

家庭并不富裕,自己的生活如此清俭,为什么还要坚持资助别人?

汤丽莎指着寝室桌子上厚厚一摞的教辅资料,有点答非所问地告诉记者她正在为专升本考试做准备,“我现在是广告设计专业,不能当老师。所以希望能考上本校的美术教育专业,提升自己,以后当一名美术老师。”

当老师,是汤丽莎从高中开始就给自己定下的职业规划。教师情结从小就植根在她心里,“从亲身经历来说,我的爸爸是一名尽责的乡村老师,我读书时也遇到很多老师给了我好的影响。所以我知道对于下一代来说,一个好的老师非常重要。”

但是目前还在为学业奋斗的汤丽莎,尚不能承担起这样的职责。所以她首先想到的是用钱帮助母校里的贫困学生。“那三个学生都非常优秀,很有希望,他们需要好的平台,我不希望让他们因为钱的关系不能上高中、考大学。”

如何资助贫困学生 篇三

关键词:高职院校 贫困生 认定

高职院校贫困生的认定作为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其准确性将直接影响到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效益与效率。高职学生在校三年,每年都要参与一次贫困认定工作,其认定结果,将成为学生受助资格的重要前提。国家高额无偿的助学金,令众多学子趋之若鹜。作为一名在高职院校工作多年的辅导员,深知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如何科学的认定贫困生,把握好高职院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在学生管理中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目前高职院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现状

1、贫困生认定的基本情况

1.1贫困生认定的档次和标准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的贫困程度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其认定标准大致可按几种不同情况来界定。[1]

1.2贫困生认定的程序

首先由个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书后附上尽可能提供的贫困证明;二是辅导员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依据学生提交的《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各种贫困证明及学生的日常表现摸底、评议、排队、认定;三是系部认定评议小组审核、公示;最后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并建立贫困生档案。

1.3贫困生认定的依据

学生家庭所在地政府部门加盖公章的三级(或两级)贫困证明,加盖政府部门公章的家庭经济调查表,监护人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无经济收入证明、低保证明、残疾证明、孤儿证明或受灾证明等证明材料,以及学生的表现和日常消费行为等。[2]

2目前高职院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存在的问题

2.1各类贫困生认定的材料不能反映学生真实的贫困状况

贫困证明材料,是认定贫困学生的最基础材料。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发现,只要是因为学生读书,很多部门可能出于极大的善意,贫困证明的出具非常容易。同时,贫困也只是一个相对概念,地区间事实存在的经济差异,不同学生哪怕是持同一类型的贫困材料,也只能证明该生在当地属于贫困家庭,但放在高职院校这个统一的平台中进行认定,结果就不一定了。

这些情况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均有所体现。由于生源地的分散性,辅导员无法实地调查核实学生材料中陈述的事实是否属实,这些无疑给强调公平公正的民主评议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2.2班级民主评议呈现众生态,甚至偏离民主评议的初衷

成立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让班级同学来审核贫困生,不仅能够让资格审查变得更有效和更具动态,而且同学之间朝夕相处,即使不用专门调查,仅仅根据衣着、饮食以及生活用品情况,基本就可以分出贫富,这比个人陈述和政府证明都有说服力。

然而在民主评议所呈现出众生态,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评议的初衷。首先,来自贫困家庭的大学生,非常敏感,很担心被人瞧不起或受到歧视。在现实面前,让身处贫穷的人不把贫穷当丢脸是需要勇气的,申请助学金的大学生,家里是什么情况,要摆到桌面上来,供老师和同学们评议,恐怕会让某些贫困生产生顾虑和不适。他们为贫困感到自卑,但向别人袒露他的贫困则会让他更自卑,所以他们封闭自己,宁可不申请贫困资助。

其次,在民主评议过程中,参与评议的同学未必对全班所有同学知根知底,信息传递或有不到位之处,更何况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同学之间相处的关系如何也显得至关重要。同寝室、同乡、好友之间受情感左右或受人请托,不惜搞无原则的“感情投入”而选择有所言有所不言,这种情况就自不在话下了。

另外,评议中某些现实情况,也让参与评议的师生一筹莫展。现在高职院校招生异常困难,为了保证完成生源指标,许多学校派出老师直接下到各地区各中学招生。在面对面的招生过程中,某些生源学校老师提出落实本班学生贫困资助的要求。如果那些学生原本就是贫困生,那就无所谓了;如果那些学生不够贫困生资格,就会让辅导员非常为难。硬扯上去,不能服众,不利于班级管理。置之不理,又唯恐影响学校来年的招生。

所以到了最后,评议结果一出来,再加上评议过程中各自陈述、评议的内容私下乱传播,同学间的单纯关系将可能因此变得复杂紧张起来,班级管理也受到一定的影响。

二、高职院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应对策略

1、细致投入地做好贫困生认定的宣传前奏

国家的利好政策,务必让它落到实处。要广泛宣传,确保全体学生熟知贫困生的认定政策和程序。宣传工作必须细致贴心,让贫者有勇气来申请。

2、准确掌握学生的真实信息,保证信息及时的更新

学生入学后尽快收集有关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信息,因为学生刚入学,还不明白或者说不知道去提供虚假信息,这利于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对于家庭情况比较特殊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做好抽查,通过多种渠道证实学生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同时,辅导员、班主任在日常的工作中,要注意观察学生的各种表现,掌握第一手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相关资助资格,收回相应资助资金。

3、充分发动学生,调动评议人员的积极性,确保评议结果的真实性

由于学生生活学习在一起,他们之间了解更深入真实,因此必须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的基础上开展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更要注意树立公正的气氛,防止学生之间请客拉选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资助,然后挥霍,在学生中间产生极坏影响。具体工作中不妨做到:

一是根据班级实际情况,制定更切合实际的民主评议方案;二是要调动学生参与民主评议,关注申请学生的表现及日常消费行为,鼓励学生敢言,实事求是地参与评议工作;三是评议过程既要深入,又要反复比较分析,还要尊重学生隐私,强调保密纪律;四是必须公示,听取意见,无异议后再上报。[3]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Z]. 2007,(5).

资助贫困大学生 篇四

[关键词] 赠与合同 赠与人权利 法律地位

以资助贫困大学生为内容的赠与合同是社会资助贫困大学生的法律体现。所谓社会资助,是指来源于社会主体,如公司、企事业单位,一般自然人,针对家境贫困的大学生而设立的奖助学金及临时性捐赠。国家奖助学金和以学校名义为颁发的奖助学金不在此限。随着高等教育体制不断改革,贫困大学生的数量激增,而针对贫困大学生设立的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无疑是杯水车薪。随着社会公益事业的喜人发展,社会资助逐渐成为对贫困大学生资助的又一重要来源。对此种赠与合同进行法律方面的研究,有利于了解此种赠与合同的特殊性,明确赠与人、受赠人以及校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应有权利,促进社会资助贫困大学生这一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此种赠与合同的性质

按照合同的成立方式可以将合同分为实践性合同与诺成性合同。实践性合同,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之外,还必须实际交付标的物或履行特定行为才能成立的合同。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无需在意思表示之外再实际交付某物或实施某行为。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赠与合同一般被视为实践性合同。这是因为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不需要支付任何对价。赠与合同的无偿性,决定了法律允许赠与人在实际交付赠与物之前反悔,因为这种反悔不会损害任何人的利益。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合同法》188条的规定,具有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应为诺成性合同[1]。 由此可以认为以资助贫困大学生为内容的赠与合同理应为诺成性合同。此外,从实践意义而论,把此种合同定性为诺成性合同的合理性可以做以下分析:

(一)不以校方作为第三方的赠与合同

不以校方作为第三方的赠与合同往往是通过媒介的报道和呼吁而引发赠与人实施的。在此合同关系中,受赠人明确单一并处于主动地位,媒介的报道和呼吁可以视为其发出的要约邀请;赠与人则不明确,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对受赠人的要约邀请做出要约。

1.合同标的具有数额小的特点。赠与人往往以受赠人上大学所需的学费和生活费为限。对于有志于社会公益的赠与人来讲,一般情况下肯定在其负担能力之内。

2.合同具有较强的公示性。在实际生活中,媒介会对提出赠与意愿和做出承诺的社会主体进行进一步的回馈或专门报道,进行正面宣传。若以实践性合同论,则不利于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相反还会使一些沽名钓誉之人钻了空子。

3.合同对于受赠人意义重大。受赠人一般都急需援助,此赠与合同对其意义可想而知。从保护弱势群体权利原则而论,更不应允许赠与人主张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而在标的物未交付时擅自不承认合同之有效成立。

(二)以校方作为第三方的赠与合同

以校方作为第三方的赠与合同则一般是通过校方的奖助学金管理体系进行落实。在此合同关系形成中,赠与人明确具体,处于主动地位,其先向学校表明意图和方案,由学校向贫困学生进行宣传,这可以视为赠与人发出的要约邀请;受赠人则向其发出要约,进而开始合同订立的过程。这样一来,校方的奖助学金管理体系就很重要。由于当前大学生中贫困生面积大、数量多,所以学校不得已而采取多种形式体现公平性和提高奖助学金的覆盖率。

二、对赠与人权利的思考

法学理论界一般认为,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权的合同,是一种单向转移。赠与人无偿给付财产,受赠人不负担相应对价,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的典型,由此而论,赠与合同中的赠与人似乎只有义务负担,而理应不享有权利。但笔者认为,以资助贫困大学生为内容的赠与合同之赠与人应当享有相关的权利。

(一)赠与人的知情权和教育权

就以资助贫困大学生为内容的赠与合同而论,笔者认为合同的内涵绝不仅仅在于财产所有权的单向转移。赠与人与受赠的大学生素昧平生,大都基于一种社会责任感,他们赠与的目的在于帮助贫困大学生克服学生生活中物质条件方面的困难,以便使其能顺利完成学业;以大学生的立场来看,受赠就意味着更要保证学习的成绩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如果自甘堕落、不求上进,就与赠与人的初衷背道而驰。赠与人本意是以自己的丰富阅历和成功经验对青年大学生给予另一种形式的帮助。因此,笔者主张赋予赠与人两项权利:知情权和教育权。

知情权即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一方主体从另一方主体依法了解与自身利益相关信息的权利和自由。[2]在这里指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使用情况及受赠人的学习生活状况有了解的权利,而受赠人则有相应的如实汇报和告知的义务。就笔者所了解,很多社会资助的赠与人往往是一赠了之,不再过问受赠人的具体情况。这与我国公民一向对赠与合同的理解有关。因赠人怠于行使知情权,很多赠与行为难以发挥预期效果。[3]双方可以约定知情权行使的具体方式,如寄送成绩单和操行评语,也可以采取定期进行谈话的方式。没有约定具体方式的,赠与人也权利通过校方查询受赠人的近期表现,对其进行督促。值得强调的是,知情权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即内容的确定性,赠与人不得滥用知情权对受赠人进行约束和施压,不涉及到受赠人隐私或与学习生活无关的内容。

赠与人的教育权是指,赠与人对受赠人在合同赠与财产的使用情况及受赠人的学习生活状况中有不符合合同的条款以及赠与目的的情形时,享有指正和教育的权利。同时,赠与人的教育权不得含有人身侮辱等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也不得干涉赠与人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就本质来讲,赠与人与受赠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

(二)附条件赠与合同的评析

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于赠与合同附加条件是以资助贫困大学生为内容的赠与合同的理论和实际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保障赠与人的权利的同时,也就就对其权利的滥用和受赠人的权利保障给予更多的保障。

1. 所附条件的特点

首先,在性质上多为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是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合同是否解除的附款。显然资助贫困大学生的情况中大多是赠与行为先履行,而所附条件(必须是一个事实)则是受赠人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所必须保证的事项,其符合解除条件的特征。

其次,在内容上条件的所涉及类型以学生的学习成绩为主,也存在人身和劳务的内容。很多的赠与人要求学生保证学生的年度成绩总评在评比范围的一定比例之中。也有的赠与人将条件定在了劳务和人身的内容中,例如一些企业发放奖助学金,在进行赠与的同时要求受赠学生要到其企业进行一定时间的工作(带薪)或者实习。

2.对附条件的限制

笔者不赞同双方当事人合意的原则和不涉及人身关系原则。由于此赠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地位相差悬殊。这种所谓的合意往往只是赠与人一方的意见,赠人很可能因为无可奈何而被迫接受。不涉及人身关系原则过于强调保障受赠人。在很多情况下,有关人身劳务的所附条件也很适合大学生要求兼职工作和社会经验的需要。笔者以为对于此种赠与合同的附条件就遵守如下原则:

受赠人不受损原则。防止少数赠与人巧借名义多样的条件谋取建立在损害受赠人基础上的利益。

禁止营利原则。赠与人不得以赠与所附条件为名要求学生为其进行营利活动。例如充当学校范围的,保证其产品的销售;或是为其进行其他服务活动。

接受审查原则。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因为其深切关系到受赠人的利益。笔者认为应当由不同级别的行政审查部门进行合同审查并制度化。

三、以校方为媒介的赠与合同中校方的法律地位

在当代中国热心于助学的社会主体,往往将赠与对象锁定于在校就读的贫困大学生。这也是以资助贫困大学生为内容的赠与合同的主要实现形式。其特征在于:赠与合同以校方为媒介。一般程序是,有赠与意向的社会主体先通过学校表明意图、说明具体的要求和方案,再由学校向大学生宣传介绍、协助或根据赠与人的意愿直接决定。后期赠与的具体落实也由学校负责。

此类合同有如下两个突出特点:

1.具体赠与人后于赠与意图产生

校方只是合同关系中的第三人,而非当事人,这与校方的作用无关。赠与意图产生时,具体的受赠人并不确定。而且具体受赠人在笔者看来对赠与人也并没有很大的意义。这样的赠与机制可以说是有效、快捷的赠与机制。但是这也是赠与人权利难以保障、赠与人与受赠人缺乏了解和沟通的根源。

2.校方占主导地位

主导地位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校方在赠与合同的缔约前作用和影响很大。如果在缔约前阶段,学校不对赠与人给予积极回应、真诚洽谈,合同基本上不可能签订。第二,缔约过程中,学校对具体受赠人的确定有选择权、推荐权、甚至决定权。第三,履行过程中,在合同的履行中,学校对合同双方的当事人都有监督权甚至代为行使当事人的权利。第四,对学生成绩、表现情况的评价以学校的评价体系为准。学校的考试制度是评定学生成绩唯一权威体系。即使出现了实际情况与测试结果不相符合的情况时,也是以学校的测试结果为权威。院系做出、校级审核的操行评语是对学生表现情况进行评价的重要文件和认定标准。

综上,校方地位具有专属性和监督性、校方活动具有主动性和无偿性,这可以说是一些有利因素,但是校方也对合同的履行有消极影响。首先表现在校方作为准行政单位,追求工作效绩。可能出现青睐赠与标的大,时间延续长的赠与人;忽视临时性的,捐资性少的赠与人。其次,对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双方产生了较大分歧后,学校往往不愿出面进行调解,而通常采用直接更换受赠人的方法处理。这可能损害了作为受赠人的贫困大学生的权利。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一方面要加强对主管社会资助的校内机关的职业道德的进一步培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制度方面的建设。一方面加强对校方行为的消极方面的预防,明确校方的义务及其相应责任:另一方面对自赠与人方面的侵害则要加强校方的监督权并要保证其发挥到位。建议由教育部制定如同《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性质的《以校方为媒介的社会资助管理办法》等,将保障贫困大学生权利作为首要原则。

参考文献:

[1]《合同法》188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资助贫困大学生 篇五

【关键词】教育资助;贫困大学生;心理影响

一、教育资助工作的积极意义

(一)高校资助工作是学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引导学生教育的主要手段之一,可以拉近学校与学生的距离,从而有效的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可以提高学生的自立自强的能力,“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通过获得资助,可以减轻学生家庭经济的困难,使学生摆脱依赖家庭的心理,从而增强他们的独立性和自立自强能力。

(三)是实现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手段。人人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不能因为出身贫寒就没有机会接受教育,高校资助工作有针对性的对贫困大学生实施经济帮助和精神支持,有利于学生长远发展,有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通过扶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带动一个家庭或家族,甚至一个地区的发展,这将对城乡教育共同发展和社会和谐起到重要作用。

二、教育资助工作的消极表现及对贫困大学生心理的影响

(一)贫困大学生常见心理分析。贫困生是高等学校中的特殊群体,贫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关系到他们的人格塑造和健康成长。因为长期缺乏经济基础,贫困生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心理上都面临压力,存在很多心理问题。

1.自卑。对于多数贫困生而言,由于大学学费较高,个人消费增加,与高中时有一定的反差,经济上的困难会使他们产生自卑感,他们大多缺乏自信,看待事情消极,感觉不到生活乐趣,感受不到美好的未来,严重影响了他们身心健康发展,严重者甚至会自杀。

2. 焦虑感。由于他们懂得学习的机会来之不易,赚钱欲望强烈,所以他们大多比其他学生更想要获得成功,但是因为学习基础不扎实、就业形势较严峻,父母期望较大,使得他们在学业和就业方面面临很大的压力,有些觉得付出与收获不成正比,所以产生了不同程度的焦虑感,也陷入了恶性循环当中。

3.自尊心强。由于缺乏自信,贫困生大多自尊心较强,他们不愿接受别人的帮扶,不愿意参加班级活动,甚至有些人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困境,比较敏感多疑,很难融入到集体中去,他们不敢面对自己,强烈的自尊心导致他们的交往能力也很查。

4.依赖心理强。有些学生不愿意参加勤工助学,凡是补助皆伸手,以至在一些高校里,困难学生得到各种资助高于优秀学生的奖学金。部分贫困生也不乐于努力学习,去争取普通奖学金,这些学生有很强的依赖心理以及“等、靠、要”的消极思想。

(二)教育资助工作对贫困大学生心理的影响

1.学生争、抢、骗国家助学资源。由于国家对大学生资助的数额较大,在较大的金钱数目的诱惑下,很多学生编造假的家庭经济状况,出现骗取国家助学金的情况;在一个班级中,学生也可能会出现争、抢国家助学资源的情况。

2.学生消极还贷、缺乏信誉。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运行过程中,还贷机制还不够完善,学生诚信教育缺乏,自我约束较弱,因此,政策运行中的诚信问题还相当突出。毕业之后变更联系方式以及各种工作变动,都会给银行联系学生带来困难,学生就会有恶意拖欠还贷的机会。

3.物质资助无法弥补精神需求。虽然国家也给贫困大学生一定的经济资助,但是物质资助无法弥补他们的精神需求。贫困大学生即使接受了资助,也觉得低人一等,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他们大多缺乏自信,自卑,不敢与人交流,参加集体活动较少,所以,精神需求也应该同样受到重视。

4.学生感恩意识淡薄。。当代中国的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在当今大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中,由于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中感恩教育的缺失,导致大学生感恩意识淡薄、情感冷漠、责任心不强等不良现象的出现。

三、解决教育资助对贫困大学生心理影响的有效途径探索

(一)开展诚信教育。首先要创新诚信教育活动,比如诚信挂牌考试、诚信就业教育,开展名人讲座与普通案例相结合活动等;其次教育主体要完善评困、助困机制,做到评判公正、调研跟踪,效果评估。最后,受资助学生要参与到活动中来,定期做诚信笔记,定期为别人开展诚信宣传。

(二)加强励志教育。首先高校要将课堂教育与课外心理团体辅导相结合,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学生正确看待挫折,增强自信心;其次,社会上要加强对贫困生的帮助,政府应鼓励社会企业设立经济资助或者精神支持,让学生感受更多人的爱,意识到自己的价值,温暖他们的心灵。

(三)强化感恩教育。首先要将感恩教育贯穿到学校各种活动中去,可通过某些特殊节日如感恩节来强化感恩意识;其次要组织贫困学生多到敬老院、农村、孤儿院等地方参加公益献爱心活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最后学校应定期和家长联系,督促学生家长对自己的孩子加强感恩教育。

四、结语

要想建立一个有关贫困生的长期有效机制,要想要想完善学生资助工作,要想既资助了贫困生的经济,又资助了贫困生的精神,单靠设立助、贷机制是不够的,应同时设立专门的贫困生精神资助机构,并定期反馈、评估,不断关注贫困生的状态;高校也要完善助困工作体系,专人负责与团队辅导相结合;家庭应从小为他们营造充满爱的环境,让他们感受到更多的爱意,毕竟,一个学生的健康心理才是至关重要的。

参考文献

[1] 余辉。新资助体系下高校助困育人模式探索[J].西部贫困大学生的现状调查及帮扶模式研究,2011(12).

[2] 谭兵,张建奇。贫困大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分析[J].广东社会科学,2007(5).

[3] 杜松涛,姚本先。贫困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研究的现状与展望[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6(03).

资助贫困大学生 篇六

关键词: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完善;建设

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是当前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的主要政策体系,对于当前高校贫困学生的帮助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帮助了很多高校的贫困学生解决了学业资金上的困扰,本文从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存在的不足入手,探讨完善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的建议,结合我国高校的具体实际情况,思考关于完善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建设。

一、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出台了很多措施来解决高校贫困学生的生活和学习难题,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师范生免费教育、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形式和手段,都旨在让高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但在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中一些存在的问题还是需要我们去反思。

(一)现行奖贷助补免体系的问题。高校贫困学生的资助体系以奖贷助补免为主,表面看起来对于贫困高校学生的资助手段很多样,但细细分析我们会发现,首先,奖学金的评定不是以贫困程度来划分,其性质上来说不属于贫困资助体系;其次,奖贷助补免这几项中有些是有偿的,有些是无偿的,在运行过程中就会出现不公平,钻空子,资助没有落实到最需要资助的人的头上;最后,一些无偿的补助如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缺乏一定的教育功能和作用,学生不知为何拿这些钱也没有人给予说明,容易产生依赖心理。

(二)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社会力量的融入是参与高校贫困生资助的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社会力量参与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还存在很多细化工作要做,社会与学校并没有形成良好的机制,单纯依靠国家和学校的力量来资助贫困高校生,存在资助力度小,对于一些特别贫困的家庭难以起到实质性的帮助,同时覆盖范围有限,并不是每一个贫困需要帮助的高校学生都能受到帮助,因此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高校贫困生资助是重要且必须去做的工作。

(三)贫困生资助仅停留在资金资助上。很多人把资助高校贫困学生的概念仅仅理解为捐钱,捐款,的确,对于广大高校贫困学生来说,资金问题确实是困扰他们学习生活的重大难题,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高校贫困学生所出现的问题已不仅仅停留在资金资助的问题上,很多由经济贫困所带来的心理问题,情感问题,就业问题等影响了高校贫困生的成长,因此在新时期,完善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建设,不能在认识上只停留在资金资助的一个问题上,要建立更长远的发展战略。

(四)贫困学生认定机制的问题。合理的贫困学生认定机制是保障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的基础,一旦认定工作出现问题,会使本该受到帮助的学生和最需要帮助的贫困学生得不到应有的帮助,影响公平性等原则,然而现行的贫困生认定工作一直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认定体系和方法,没有规范的操作流程和认定方法,往往只凭借一个贫困生证明或申请表就草率资助,缺乏监督和跟踪调查。

二、完善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更新高校贫困学生的资助观念。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不同于义务教育的贫困学生资助,高校贫困学生的资助对象是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成年人,根据资助对象的特点,我们不应该把资助仅仅停留在资助资金这一层面上,对于可能即将步入社会的高校学生来说,对其心理帮助,情感帮助,就业资助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二)完善高校贫困学生认证体系。贫困学生认证工作一直是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也是难点工作,鉴于贫困学生认证工作的具体情况来看,首先要完善贫困学生认证体系,如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设立认定责任监督,建立贫困生档案等等;同时要综合分析贫困学生的各项指标。

(三)拓宽贫困学生的资助渠道。资助渠道的单一往往会造成资助力量小,资助范围不广等问题,而高校贫困学生资助问题一直都是受到国家和社会重视的教育问题,因此高校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统筹规划,拓宽贫困学生的资助渠道,国家可以通过减免税收等优惠让社会团体加入到奖学金扶贫资助的工作当中,扩大资助资金来源,学校也要密切与社会沟通,正确资助资源。

(四)平衡现有的资助体系。在现有的资助体系中,从调查上来看奖学金方式是资助力度最大的资助方式,但它针对的是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难以惠及贫困高校学生,若对贫困学生给予照顾则又对其它学生缺乏公平性。

三、总结

综合以上我们可以发现,随着社会的进步和高校教育的发展,贫困学生资助体系的建设要随着发展而不断完善,我国重视贫困高校学生的资助体系建立,设立了从国家到地方的一系列措施来保障资助体系给学生的发展带来帮助,然而资助体系的建设不能一成不变或是不思发展,要结合新时期的具体要求来不断完善,相信随着教育投入的深入,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的建设将会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程心皓。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三大问题及对策研究[J]. 教育教学论坛,2014,32:23-24+16

如何资助贫困学生 篇七

【关键词】贫困大学生 资助体系 完善

贫困大学生这一群体,在高校里是一个特殊而又重要的群体。任何高校的和谐发展都离不开,贫困大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贫困大学生的工作,不仅有利于他们自身的成长,更有利于校园文化的建设以及学校的和谐发展。贫困大学生所面临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困难,还要面临心理上的压力。因此目前各高校针对贫困大学生的工作主要是经济资助和心理援助两条路径。而经济资助是其中的主要路径以奖、贷、助、减、免为主要;心理援助仍然处于逐步探索的过程中。想要完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首先需充分了解目前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现状,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这对于提高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的效率具有极其重要之意义。

一、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第一,针对整个贫困大学生群体政府资助相对不足。在我国,政府资助作为贫困大学生资助的主要来源,政府只是一味的增加资助的力度、额度以及一些资助项目,这种资助方式仍然会忽视很多资助的盲区。我国是个国土面积大人口数量多的大国,以及历史发展这些客观因素造成社会经济发展呈不均衡性,各地区以及各高校的贫困大学生的数量和程度都具有较大大差异性,政府的资助也会随着区域经济不均衡性的特征,会造成奖助学金也呈现出区域化的特色。相对发达的城市高校内的奖助学金可能已经比较完善,但是在一些边远地区、或者少数民族地区的高校内,奖助学金还远远没有达到资助的比例。

第二,亟需开发其他资助群体数量。目前在国内的高校中其他资助群体相对于西方的发达国家仍然较少,其他资助群体主要指除国家政策资助以外的其他社会群体资助,比如为贫困大学生提供资助的社会慈善团体、企业以及个人等。社会资助方式可以有很多种形式,可以通过捐助、设立奖学金、企校联合培养、提供实习岗位等进行,这也属于我国教育成本中重要的一项组成部分。然而据报道,中国国内99%企业无慈善捐助记录,这是因为我国的大部分社会资助群体从根本上没有将自己当作教育成本分担的组成部分,缺乏捐赠助学的意识和理念,数量较少、热度有限,即使有少数的团体、企业和个人实施了捐助,大多也重视国内名牌大学,忽视普通高等院校,他们资助高校的前提是具备社会广告效益、能够为其带来利益,从而忽视资助的本。

第三,国家助学贷款的发展速度缓慢,主体性较弱。目前,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呈现出“增长速度极为缓慢,银行拒贷率居高不下,获贷率远远满足不了实际需求,获贷学生不能按期还款”等一些很难解决的问题和矛盾。如果这些伴随着助学贷款的问题以及矛盾得不到很好的解决,针对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政策也很难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因此目前在高校内国家的助学贷款在我国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中很难发挥出其主体性的作用,必须解决这些问题,才能发挥出国家助学贷款在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中的主体性作用,才能更好的促进国家助学贷款的发展更加完善。

二、完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对策与措施

第一,政府是一国解决贫困问题的关键所在。想要从根本上解决高校贫困大学生的问题,必须进一步增加并完善政府在这一问题上的投入。政府应从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到高等教育的战略地位,政府本就应该承担高等教育成本的主要部分,并且随着高等教育对社会发展贡献率的增大而加大成本分担的比例,使高等教育对社会的经济价值得到直接补偿或兑现,改变高等教育一方面为社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一方面还得行政支持和资助的可悲状况。

第二,发展开发式资助的作用,完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开发式资助有科学系统、以人为本、将来指向这三个特性,将这三项结合,能够更好的完善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全面系统的发展。开发式资助的科学系统性体现在,具有新颖的资助理念即坚持“既授人以鱼又授人以渔”,通过奖、贷、助、减、免”的方式来解决贫困大学生的生存和生活问题,通过思想引导、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等方式提升贫困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和能力问题。它着眼于贫困大学生的经济、思想、心理、能力等各个方面,这是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开发式资助还有以人为本的特性。一般来说,贫困大学生的心理都比较脆弱,很多贫困大学生由于自身家庭条件相对较差会产生自卑的心理,他们害怕由于“贫困生”这几个字,而成为同学中的“另类”。而开发式资助始终是将贫困大学生尊严和自身的价值放在首位,体现出了以人为本的特性。开发式资助的最后一个特性即将来指向性。开发式资助不仅仅要解决贫困大学生现在经济、心理等方面的困难,更着眼于在思想和能力上为他们将来的独立和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因而具有将来指向性。

第三,确立助学贷款在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主体性作用。从国家制度层面来看应从法律制度上确立助学贷款在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具体化、法律化并明确国家银行的法律责任,确保银行的贷款金额能够按时按量的发放贷。想要充分发挥出助学贷款在贫困生资助体系中的作用,具体说来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二是强化对学生的贷款咨询服务,大学生对贷款的相关知识了解甚少,这是他们信用意识淡薄的重要原因;三是制定合理的还款方案,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后一般都有一定时间的试用期,短则半年,长则一年,在这一阶段收入低,还款能力相对较弱。但随着工作年限和经验的增加,还款能力也会逐渐增强。

资助贫困大学生 篇八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资助,成才

一、案例简介

王某:女,1992年3月生,四川乐山犍为人,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护理系涉外护理10-11班班长。王某读小学时父母离异,王某判给父亲;父亲腿有残疾,生存能力差,靠低保生活,对王某基本没有经济援助。从初中、高中,王某就一直在政府和学校的关照下,完成学业,最终考入我校。王某入学报到所交费用是利用高考后打工和向亲朋好友筹借来的,交完后就几乎没有生活费。了解到她的情况后辅导员及时向学校反映,为她申请了国家助学金和乐山市企业资助金。但当她得知另外一个班有同学同样很困难的时候,就毅然把企业准备资助她的2000元助学金的名额让了出来,在同学间产生了很大影响。

二、案列分析处理

王某是一位典型的贫困生。2010-2011学年我担任她们班的辅导员工作。王某入学报到时是只身一人来报到的,我接待了她:人较高,1.70m左右,面色不红润,但很有精神,大方,有礼貌。军训和上课初期都很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反映情况,协助解决同学问题,与同学和谐友好,没有什么异样,但就是面色少血色。她引起了我的关注。向同学了解,反映经常吃得很素,很节约;我有事与她联系,发现很多时候她都没开手机。进一步了解她的情况,原来父母离异早,母亲再婚,她跟父亲生活;父亲腿有残疾,靠低保生活,但常不在家;她很早就自己照顾自己,有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从初中到高中,基本上都是学校提供资助,解决她的学习和生活问题,完成学业。高考后,她打了近三个月的工攒下了5000多元,又向亲朋好友借了一些,交齐了学校的费用,生活费所剩无几。

贫困生是高校的一重大学生群体,他们在思想、生活、学习上的稳定,直接影响了学校的和谐稳定。他们是学校学生工作的第一评判者。关心、帮助贫困生,疏导心理障碍,尽力解决后顾之忧,促进融入学校、健康成才,是我们辅导员的责任。

我经常找她询问,主动给她介绍学校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和国家的助学贷款政策,关心她的学习、生活,观察、了解她的思想变化,开导她、做好做细她的心理疏导工作,随时为她提供帮助;鼓励她自强不息,凭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同时又叮咛同寝室的同学随时关注、帮助她,及时与老师联系,不要让她因经济影响学业;找高年级的学生干部给她介绍课后兼职的经验和信息,协助她走出困境。

根据学院贫困生的资助政策,我们给她评了三等助学金(最高级)。借此机会,我们在班上举办了“成才、感恩”的主题班会,通过感谢父母、同学、社会、学校、国家,表达立志成才的决心和毅力:贫困不贫志,人穷志不穷,用我们共同的努力,改变我们自己,也改变我们国家。

后来我们又把她的情况向学校反映,学校为她申请了乐山市企业资助金2000元,但没想到当她得知其他兄弟班级有人与她情况相似时,竟毅然将自己的名额让了出来。她说:别人有困难,她就应该帮助;她受到别人的帮助,她就应该帮助别人,人要懂得感恩。

王某不向贫困低头,勇敢向命运挑战,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工作热情主动,责任心强,以身作则,严格管理,用最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态度来感恩学校、感恩社会,影响了班上很多同学,带动了班级形成积极进取、好学向上的良好班风。所在班级学风、文化建设和常规管理都名列所在校区前茅,荣获得学院2010-2011学年优秀班集体。

三、工作思考和建议

高校贫困生是一种经济、社会现象。当前我校在校生规模逐渐增大,贫困生的数量也越来越多,需要的资助资源也越来越大。就我所带过班级的贫困生数量统计:贫困生已超过学生人数的40%,而全国各高校贫困生的比例也在20%左右。因此,探讨如何解决高校贫困生——尤其是大学新生的实际问题,对于营造一个和谐稳定、协调发展的校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助推学生健康成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许多高校逐步建立了学生资助工作的初步体系, 即以“奖、勤、助、贷、减、免”为主的基本模式。但就我校来说,这方面的力度明显不足。我校属于高职高专院校,学生实行2+1模式,新生没有奖学金,学校也没有多少能力“减、免”学费,给贫困生的助学岗位几乎没有,外出兼职又无安全保障。像王某这类几乎无法从家庭得到学费和生活费,所有一切都需要靠自己打拼的学生,其学业的艰难可想而知。“助学贷款”好像是一条出路,但宣传到位情况,当地金融部门办理情况又存在很多未知数,想办而不一定办得了。建议:

1、完善贫困生的认定工作

我校目前对贫困生的认定条件是: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个人申请”、“评议小组评分”、“班主任或辅导员审核”、“校内公示”。环节没问题,但贫困证明材料的人为因素太多,真正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又很少;评议小组的评分缺乏具体明确的标准,每个班级掌握的尺度不一样,使不同班级评议的分数、结果、人数差距大,导致分到班级的指标受影响。对于大一新生来说,刚入学不久就要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很多同学之间还不太熟悉,不能准确评定困难等级,容易使认定的真实性大打折扣。

2、搞好助学贷款宣传、优化助学贷款

学生对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认知程度较低。国家助学贷款并未真正成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渠道,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学生明白,懂得怎么操作。现在助学贷款都由录取高校负责,容易出现宣传延误或不到位的情况,影响贫困学生及时贷款和就学;建议将助学贷款的宣传工作前移在高中进行,由所在高中学校负责。国家相关部门应优化助学贷款条件,统一助学贷款流程模式,使助学贷款的好政策能覆盖所有贫困学生。对于目前的助学贷款制度,有过助学贷款申请经历的学生普遍反映“申报材料繁琐、手续繁杂”,流程不清,“贷款条件限制太多”,有些地方“办理贷款都是凭关系”等,影响了助学贷款的效力。

3、完善勤工助学机制

首先,学校应健全勤工助学部门职能,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和勤工助学信息库,做好勤工助学的宣传工作,使更多贫困学生有机会在课余时间勇敢地走向社会,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其次,要定期校内和校外勤工助学岗位信息。一方面将信息公布在学校勤工助学网站以便学生查询;另一方面通过辅导员——班级的信息传达渠道通知到各班。这样可以使贫困学生及时了解相关岗位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防止社会虚假信息对学生造成欺诈。再次,要结合学生专业特点,充分利用学生知识、智能优势,促进勤工助学向高层次发展。

4、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

贫困生资助工作不单单要从物质上给予帮助, 同时也要注意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建立心理援助体系, 帮助学生树立自尊、自主、自立的意识, 从而健康成长。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部门及辅导员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要进行适时适度的干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部门可以通过开设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心理咨询热线等信息交流平台,科学指导学生进行心理调适,缓解生活、学习造成的心理压力,为其身心健康成长、顺利成才提供有效保障。辅导员在日常管理教育中要注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励志教育,通过定期座谈会、主题班会、优秀特困学生事迹报告会、个别谈心等多种方式鼓励他们在逆境中立志成才,结合有意义的社会活动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会感恩、学会爱自己、爱他人,帮助他们树立健康向上的心态,增强其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 号).

你也可以在好范文网搜索更多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其他如何资助贫困学生【通用多篇】范文。

word该篇如何资助贫困学生【通用多篇】范文,全文共有21217个字。好范文网为全国范文类知名网站,下载全文稍作修改便可使用,即刻完成写稿任务。下载全文:
《如何资助贫困学生【通用多篇】.doc》
如何资助贫困学生【通用多篇】下载
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