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航员工作指导书范文
引航员工作指导书
一. 目的:维护国家主权,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配合水上运输和港口生产的需要,安全高效地完成水上服务工作。
二. 适用范围:威海引航辖区。
三.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10号令《船舶引航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海港引航工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
《海港引航员安全操作守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四. 术语:
(一)“船舶引航”是指船舶在引航员的指令下操控航行、靠离泊位、移泊的活动(简称引航)
(二)“引航员”是指持有有效适任证书,在本引航机构从事引航工作的人员
(三)“船舶”是指用于水面和水下航行或者移动的船、艇、筏或水上移动平台,包括国内外商用、军用、公务、工程和渔用船只等
(四)“港作拖轮”是指专为进出港船舶提共必须的协助服务的港口拖轮
(五)“引航交通船”是指按引航规定能够为引航员提供登、离船交通服务的船、艇等水上交通工具
五. 职责
引航业的宗旨是“维护主权——精心引航”,“尊重科学——安全服务”
1. 负责制订引航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组织引航生产
2. 接受引航申请,提供引航服务
3. 制订引航调度计划和引航实施方案
4. 负责制订引航员培训、晋升等各项日常管理
5. 负责管理从业人员的有效资质证件
6. 负责按行业规定统计上报引航信息
六. 程序
1. 接受引航申请,研究船舶规范,确认船舶动态,安排引航计划。在收到引航申请时,认真核实船舶资料,如有疑义要立即向船舶方查询、确认
2. 守听、查询气象信息,核实水文情况。威海专业气象预报时间0630、0800、1100和1600时,收听频率149.875MH;潮汐表指定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司令部航海保证部出版的本引航辖区潮汐表
3. 根据船舶规范、船舶性能、气象和港口水域的通航环境、码头回转区域情况确定协泊拖轮的配备需求,并制订拖轮的协泊方案
4. 咨询港区船舶动态,在安排引航计划时须根据港口作业区提供的泊位动态,最终确认引航工作的计划与实施
5. 综合分析情况、制订引领方案,(根据1.、2.、3.、4.等条全面落实最终确定)确认登船或离船点和交通船动向
6. 特殊情况下的船舶引航应将引领时所需要的协助方案通知相关部门(包括码头调度、拖轮和海事机构)
7. 引航员自我约束、测试。在接受引领计划后,引航员须自我调整保持充沛的精力,以确保引领工作安全优质;引航员在自己感到身体不适,难于保障引领安全时,应立即向引航机构提出,以便调整计划或更换引航员
8. 登船,与被引船船长复核船舶资料,核定可行的引航方案,同时核实码头泊位情况,如果泊位未按规定设置,引航员有权终止引航
9. 向海事局申请航道,报告被引领船舶动态。(可预报,确报或实时动态报告,如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与安全不宜的事件,应立即向海事部门请示和报告)
10. 指挥各相关协同方协调一致,实施引领。引航工作一旦实施,引航员则被赋予全面指挥、统一协调的责任和权力
11. 引领操作。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运用良好的船艺,使用规范的引航英语,发出的口令必须是国际标准航海英语
12. 引航员引领责任终止。进港时靠泊,船舶艏艉缆上桩时;离泊出港,船舶一经进入驶离本引航区的最后一个固定的安全航向;进入锚地抛锚,确认锚已抛出、入水着底
13. 引航员与船长交接,必须是时段适宜、责任明确可分、事后易辩,双方易明确、后续安全有保障
14. 引航工作结束,向海事局报告动态,核实船舶资料,签署引航作业签证单并检查船方对签证单填写是否属实
15. 及时递送作业签证单。引航签证单是计收引航费用的唯一凭证,每一船舶引航周期结束,须在48小时之内将签证单交部门进行统计,到达计费部门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72小时
16. 填报引航统计表,引航统计表是综合反映引航生产的依据之一,月度统计分为财务核算统计为每月26日到下月25日,部门和行业统计按自然月,分别为总计艘次、国轮艘次、外轮艘次、各作业区艘次,总吨和净吨
17. 引航员拥有对不协作方进行投诉的权利,也有接受被投诉和据实陈述事实,正确对待调查、澄清事实的义务
18. 外事纪律。引航业务是一项严肃的涉外工作,引航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引航业的涉外纪律规范
七. 质量目标:
1. 引领责任事故为零;引航安全服务满意率为100%。
2. 海务责任事故为零;海上污染责任事故为零。
3. 人身安全责任事故为零;涉外事件责任事故为零。
4. 主观行为被投诉事件为零。
八. 有关的行业法规文件(附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行政处罚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章记分管理办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引航管理规定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引航员安全操纵守则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引航员工作条例
9. 涉外人员守则
10. 登外轮工作人员守则
九. 区域管理规定
1. 引航站关于特殊船舶引航管理规定
2. 引航站引航员技术规范及引领尺度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