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罪模拟法庭刑事案件案例分析范文
一、被告人基本情况
被告人:被告人张伟,男,1976年1月30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9760130*汉族,高中文化,中共党员,户籍所在地:南海省南岸市,住南岸市海岸区友谊路120号沙湾家园1栋1201室,系南岸市海岸区矿石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石工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南岸市海岸区海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犯非法采矿罪,于2019年9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南岸市海岸区看守所。
二、基本案情
2007年,张伟所控制南岸市海岸区矿石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石工贸公司)取得南岸市海岸区红山矿区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2015年8月,海岸区人民政府发文要求对全区建筑用石料矿山全部关闭,其中要求矿石工贸公司红山矿在2016年底前关闭。2016年4月,矿石工贸公司停止了对红山矿的开采,但相应采矿设备并未拆除。2016年8月1日,矿石工贸公司委托南海省第一地质大队对红山矿区储量进行测量并出具《矿产资源储量结算报告》。
2018年6月底,张伟获悉矿石工贸公司所在的红山矿存在被人小规模盗采的情况。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矿石工贸公司在未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工人,对已封停的红山矿区重新开采,通过大型机械设备挖凿的方式开采红山片石,经过加工后全部运至海峡工程公司的搅拌站,最终加工成混凝土自行使用或出售。期间,海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次向矿石工贸公司下达停产通知、红山村村委会多次要求矿石工贸公司停止采矿。
2019年9月15日,张伟接公安机关通知后到公安机关投案。
由于矿石工贸公司和海峡工程公司的账本不全,部分过磅票据、运输票据遗失,无法确定矿石工贸公司非法开采的矿石量,现有过磅单、运输单显示矿石工贸公司已出库矿石量250千吨。2019年12月,公安机关委托海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张伟非法开采数量进行鉴定,其后,海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南海省地质局南岸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对张伟非法开采的数量进行鉴定;同月,公安机关委托南岸市海岸区价格监测认证中心对红山矿区石灰岩(杂石)进行价格鉴定。
张伟到案后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其近亲属在一审开庭前代张伟退赃500万元。
三、证据清单
序号 | 名称 | 备注 |
1 | 张伟讯问笔录 | |
2 | 红山村村委会主任刘林询问笔录 | |
3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人员李浩询问笔录 | |
4 | 矿石工贸公司会计吴文询问笔录 | |
5 | 采矿车司机汪明 | |
6 | 矿产资源储量结算报告 | |
7 | 无证开采石灰岩矿调查报告 | |
8 | 价格认定结论书 | |
9 | 过磅单、运输单合计168张 | |
…… | …… |
四、证据
(一)张伟讯问笔录
时间:2019/9/16 20:40-23:55
地点:海岸区公安局办案中心
问:为什么去年又开始复采?
答:因为有人在我的矿区里盗采,所以我也就又开始采了。
问:为什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给你下达了停产通知后还要继续?
答:因为我的公司本来就有这个矿区的采矿权,当初我关停的时候采矿许可证还没到期,是为了配合政府工作才提前关停的,不然我本来是可以开采到2016年年底的,再加上听说有人在盗采我的矿区也没有出过事,而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只是对我下达了停产通知,并没有对我行政处罚,我就觉得这个事情也不严重,停几天就又开工了。
(其余内容略)
(二)刘林询问笔录
时间:2019/10/30 14:19-17:28
地点:海岸区公安局办案中心
问:你的职务?
答:红山村村委会主任。
问:矿石工贸公司采矿的情况?
答:以前这个公司是有采矿资质的,但到2016年的时候全区都禁止采矿了,这个公司也停了两年了,直到去年下半年的时候,矿石工贸公司又开工采矿了。
问:矿石工贸公司每天采矿的情况?
答:他们白天不搞,一到天黑的时候就开始开采,搞到第二天早晨就有大卡车过来拉矿,把我们村边的路都压坏了,所以我们村委会就前去沟通过几次,让他们停止采矿。
问:每天晚上都在搞吗?
答:差不多吧。
(其余内容略)
(三)李浩询问笔录
时间:2019/11/8 16:40-17:10
地点:海岸区公安局办案中心
问:矿石工贸公司什么时候开始重新采矿的?
答:听红山村村民说是去年秋天开始的。
问:你们什么时候去下的停产通知?
答:第一次是今年4月份接到红山村的村民举报,说矿石工贸公司非法采矿,于是我和我另外的同事一块去矿石工贸公司现场调查,4月份就去过两次,但当时并没有人采矿,只有一些机械设备架在矿区,于是我们联系了这个公司的老板张伟做了笔录,他承认有小规模的开采,相关的许可手续马上办下来,于是我们就现场给他下达了停产通知;第二次是今年8月的一天晚上我和同事去矿区巡查发现张伟组织工人在采矿,于是再次下达了停产通知。
(其余内容略)
(四)吴文询问笔录
时间:2019/11/12 14:15-17:28
地点:海岸区公安局办案中心
问:你什么时候去矿石工贸公司上班的?
答:今年过完年,大概2月底的时候。
问:你来之前公司的账目是谁在管?
答:张伟自己在管,但没有怎么记过账,他聘请我来了之后公司才开始使用过磅单和运输单。
(其余内容略)
(五)汪明询问笔录
时间:2019/11/15 15:15-17:00
地点:海岸区公安局办案中心
问:什么时候到矿石工贸公司上班的?
答:今年4月份。
问:每天都在开采吗?
答:也不是的,都是听通知,如果有人要来巡查,那几天就不开工,下雨天也不开工。大概一周能开工个四五天。
问:你们每天的工作怎么安排的?
答:一般我们都是下午七点开始采,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五点。
(六)南海省第一地质大队《矿产资源储量结算报告》
截止2016年8月底,估算矿石工贸有限公司红山矿矿权范围内石灰岩矿资源总储量170万吨。
南海省第一地质大队
2016年8月30日
(七)南海省地质局南岸工程地质大队《无证开采石灰岩矿调查报告》
经调查并比对2016年南海省第一地质大队《矿产资源储量结算报告》,估算红山矿区地段自2016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15日无证开采共计消耗资源储量矿石量500千吨。
南海省地质局南岸工程地质大队
2019年10月20日
(八)南岸市海岸区价格监测认证中心《价格认定结论书》
涉案石灰岩(杂石),经鉴定价格为人民币20元/吨。
南岸市海岸区价格监测认证中心
2019年10月25日
(九)矿石工贸公司的过磅单、运输单168张
经合计,现有168张过磅单、运输单记载的矿石吨数合计为250千吨。
五、争议焦点
《无证开采石灰岩矿调查报告》能否作为确定开采数量的依据?
六、本案难点
1.认定非法开采矿产品价值的方法。
2.正确评价本案被告人张伟的量刑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