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驻集团纪检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农场的实际情况。经领导批准,农场纪委研究决定开展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的
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全面从严依规依纪从严治理。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在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更好地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在职人员,深刻汲取教训,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严于普通群众,从而维护党纪的权威性,保障法律的严肃性。
二、治理范围
(一)党组织关系在农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农场在职工作人员。
三、治理时间
(一)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5月16日
四、治理内容
(一)因涉酒违法被判处刑罚的;
(二)因涉酒违法被免于刑事处罚的;
(三)因涉酒违法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的;
(四)因涉酒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
(五)其他涉酒的违纪违法行为。
五、工作措施
各党支部要聚焦重点对象、重要时间节点,既要做好“八小时之内”的监督,又要做到“八小时之外”的提醒,重点围绕以下 “五个一”深入推进治理工作。
(一)开展一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3月16日—3月31日)。以“垦区5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近年来酒驾醉驾的典型案例”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是违反纪律、触犯法律的行为,必须增强自律意识,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严守纪律规矩。学习要有记录、签到表,每人撰写心得体会一篇。
(二)组织一次全员承诺(3月16日—3月31日)。各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在职人员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树立农场党员干部、在职人员的良好形象,净化“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
(三)组织一次党纪法规专题学习及测试(4月1日—5月15日)。各党组织要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党纪法规,做到每位党员干部、在职人员传达到位、理解到位、执行到位。每人学习笔记不低于5000字。
(四)开展一次专项清理(4月1日—5月15日)。各党支部对党员干部、在职人员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收到组织、党纪处理的涉酒违法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发现问题主动向组织报告。
(五)开展一次大走访(4月1日—5月15日)。活动期间,农场纪委要组织力量,到群众中去,了解全体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作风行为;主动走进干部家庭,让家属主动吹响廉政“枕边风”、打响“亲情牌”,切实做实各项行之有效的监督防范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党支部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专项治理“五个一”作为一次入心入脑的法纪教育,作为落实专项治理重点工作认真安排落实。
(二)注重治理效果。深刻认识酒驾醉驾违法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做到深入人心、严格落实。活动结束后,请各党组织将专项治理工作活动总结及相关的活动材料于5月25日前报农场纪委。
(三)严格责任追究。农场纪委将加大整治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履行教育监督管理不力,专项清理结束后仍发生酒驾醉驾的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对所在党组织和相关领导干部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