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精选41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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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管段内禁止使用国家、行业或地方明文淘汰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单位机械主管人员应对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验收验证并实行动态管理。进场机械清单报监理单位总监办备案。
2、大型和特种机械设备(如大中型起重机械、架桥机、施工电梯、打桩机、混凝土拌合站、锅炉压力容器等)应当具有法定检验检测合格证明及以下资料:1)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2)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安全操作的说明;3)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4)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等。
3、用于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其安装,拆卸必须有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由有安装,拆卸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队伍进行。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也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工作分解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队伍进行。
4、施工现场新安装或者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字架、整体提升脚手架、滑模爬模、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使用前应当报请当地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收。经检测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并于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登记。
5、带计量装置的机械设备(如沥青拌合站、水泥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等)在使用前,要仔细对计量装置进行检定或校准(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后方可使用。
6、安全使用机械设备
6.1 施工单位在使用机械设备时应建立安全操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定人定机,并落实专人管理,制定要求、职责和权限,确定监督检查,考核的办法,施工中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劳动防护用品应佩戴齐全。
6.2 施工单位应确定责任人对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7、 监理单位驻地办应对施工单位进场的机械设备清单、合格证、人员上岗证等进行核对和监督,对特种设备安装、拆卸队伍及检测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应对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进行监督,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制止。对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施,责令停止使用并清退出场。
8、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单位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抽查。并不定期对机械管理制度、机械安全操作制度、持证上岗情况、责任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等情况进行抽查。
施工现场机械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人员配置
项目部必须配备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合同金额超过1亿元的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合同金额超过3亿元的项目部必须成立设备管理机构。对于大型设备直接影响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项目,设立项目设备副经理。
租赁公司必须设置安全总监并配备专职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设备安装拆卸等关键工序的过程控制。
设备租赁公司、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甲方指定分包、应根据设备的数量、特点,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单位施工范围内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项目部设备安全管理体系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要按照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要求取得相应的资格人员作业。所有作业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大型设备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及交接班制度。
二、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
1、项目机械管理部室及人员
1.1项目经理对项目部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负总责,是项目部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各项管理办法,负责制定项目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3负责本部室生产活动的危害因素辨识,并传递至项目施工技术部。参加项目危害因素评价和控制措施的制定。
1.4负责组织项目部施工现场所有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前的验收、监督检查、日常保养及维修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机械安全操作规定,做到定机、定人管理。
1.5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无操作证严禁操作机械。作业前要进行分专业、分工种的培训、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1.6负责设备操作人员证件的审核及施工方案论证编制上报工作,实施完毕后进行验收。在施工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护。
1.7对施工现场的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大型设备安拆过程及起重吊装作业进行旁站式监督,及时检查和纠正违章。
1.8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边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机械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实现本质安全。
1.9定期进行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做好维修保养、交接班记录等管理工作。经常教育和检查操作人员遵章守纪情况,参与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
2.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机械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无操作证严禁操作机械。作业前要进行分专业、分工种的培训、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由设备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2.2设备操作人员使用机械必须实行“两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
2.3机械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要正确地使用机械,按规定进行保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4凡使用机械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多人操作的大型机械应实行司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可设专人兼管数台。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机械正常运行。严禁野蛮使用和“带病作业”。
2.5交接班制度是保证机械正常运转的基本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由值班司机执行,多人操作的单机或机组除执行岗位交接外,值班人或机长应进行全面交接并填写机械运转记录和交班记录。
2.6一班作业的机械虽然不进行交接,亦应做好机械的清洁养护和整备工作,填写运转记录。
机械工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标准化是组织现代化生产的重要技术基础,是加强技术管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国际贸易、促进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机械工业的标准化工作,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机械工业标准化的主要任务是在全行业范围组织制定标准、贯彻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和推动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合理发展品种,提高产品质量,组织配套协作和专业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
第三条 标准化工作是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主管部门和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要加强领导和管理,并纳入科技发展计划。
企业标准化工作是机械工业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是企业发展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搞好科学管理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各企业要加强领导并纳入企业发展规划。
第四条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机械工业的一项重要技术经济政策,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在技术上与国际标准基本协调,水平上与国际标准和主要工业发达国家标准基本相当的我国的机械工业标准体系,以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和对外技术经济交流的需要。
要积极开展国际标准化工作,认真参与国际标准草案的讨论,积极向国际标准化组织提出我国提案,争取被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纳,以维护我国的利益。
第五条 制定标准应贯彻军民结合、军民通用的原则。凡直接为国防建设服务的专用机械产品应制定军用标准,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已能满足军用要求的,应直接采用。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机械工业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各级主管部门和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要建立和健全标准化管理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组织管理。
第七条 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管理机械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制定机械工业的标准化方针政策和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按规定组织标准的制订和审批;
(四)组织标准工作的协调:
(五)组织推动标准的贯彻实施,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六)管理标准化工作经费;
(七)管理有关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八)对本行业各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的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
(九)组织管理本行业范围的国际标准化工作;
(十)组织标准化科技成果评选和标准化工作的表彰奖励。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机械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的标准化工作法规、方针、政策,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具体政策和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地区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任务,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四)组织推动标准的贯彻实施,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五)按规定对企业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六)组织对重要新产品和技术引进项目的标准化审查;
(七)组织标准化的宣传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
(八)组织标准化科技成果评选和标准化工作的表彰奖励。
第九条 机械标准化研究所承担机械行业标准化技术总归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标准化法规、方针、政策和组织管理办法的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受部委托做好行业标准化的技术组织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进行技术业务指导和技术协调;
(四)组织开展标准情报资料、技术咨询、行业标准出版发行和人员培训工作;
(五)组织和推动本行业对口的国际标准化工作。
机械标准化研究所承担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其主要职责按第十条执行。
第十条 专业研究所承担本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篇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业的机械设备是固定资产的组成部分,是实现机械化施工的重要物质保证,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形势需要,加速建筑工业化的进程,实现建筑业的高速度、高效益,因此,必须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
机械设备的管理,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改革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种规章制度,坚持为生产服务,为科研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方向。建立一支专业管理和兼职管理相结合的设备管理队伍,实行管、用、修相结合,专业修理并举的方针,不断改善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为促进公司的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提供良好的装备条件。根据上述原则和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机构设备
公司设立机械设备科,负责全公司的机构设备的管理工作,并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所属单位机械管理的日常工作,机管员实行业务上接受基层和机械设备科的双重领导。
二、设备管理
1、公司对设备实行大型集中、中小型分散的原则,大型吊装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基工机械集中委托机械设备科管理,由机械设备科统一调度。
2、企业所有设备,统一由机械设备科进行编号,机械设备科和基层同时立帐,主要设备要建立设备档案,设备调动时随机调动,报废时,档案同时送批。设备的备件图册和设备历次修理记录,事故报告由机械设备科归档,说明书安装图册由基层设备员保管。
3、基层机管员必须做到申报各种材料零配件,计划填报各种有关的统计报表,每年四季度做出次年新设备购置,大修计划送机械设备科审批,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需更改,需再次提出申请,经机械设备科批准后方可实施。
4、报废设备申请,必须在当年三季度报出,由公司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报经主管领导审定后报废。经批准报废后的设备残值按财务有关规定处理。
5、各种设备所提取的二项费用必须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大修理开支,不得移给他用。
6、技改费、设备折旧费,公司和基层按“四?六”掌握使用,公司集中的资金用于购置大型设备,技术引进。
7、对设备进行改装、革新,必须坚持先进科学、实用经济的原则,一般的改装技术革新由机械设备科审批,重大的项目由主管经理批准,改装和技术革新项目,必须连续运行六个月经鉴定确认可行后才以验收。否则,其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支付。
8、开展群众性的机械管理活动,每年进行两次设备检查评比工作,交流经验,年终进行一次红旗设备、操作能手评优活动。
9、对新购置的小型设备一个月内必须投入使用,中型设备二个月内投入使用。
10、设备闲置六个月以上的,可申请报停,但设备报停以前必须完好,启用时必须履行启用报告,停用期间不得提取二项费用(折旧费、大修理费)。
11、机械设备的租赁必须征得公司同意后,方可对外租用,并参照机电设备台班费收取标准及公司有关规定收取费用,设备在同意租用后需交付一定的押金,在租赁期中造成损坏由租赁者负责修理和赔偿。
三、机械设备的使用
1、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建立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大中型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机组(班)负责制。
2、所有机操人员必须持证操作,熟练操作技能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3、新设备或经过大修,改装的设备,必须进行试运转并进行走合,走合期内按规定减载限速,并挂“走合期”标志以示区别。
4、机械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特殊情况需经机管员同意并取得可靠数据后作业,大型设备必须征得机械设备科的认可。
5、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非正常损坏或性能降低及停产均为设备事故,事故大小的划分:
一般事故:损失价值20-200元内,停产三天以上;
大事故:损失价值200-2000元以内停产十天以上;
重大事故:损失价值2000元以上,停产一个月以上。凡是发生事故必须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报机械设备科备案。事故处理应做到三不放过: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经过处理或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于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及损失大小应分别进行教育、处分、经济制裁,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对好的典型及有功人员应予表扬和奖励。
四、设备的保修保养修理
1、设备的保养、修理,实行专业修理与操作人员日常维修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日常保养维修,推行“十字作业法”做到定期保养及时修理。
2、设备的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进行、小修由操作人员和机修工人共同完成。
3、设备大中修由机修厂完成,修理计划由基层和机械设备科共同编制,公司下达生产计划执行。
4、设备的修理应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各道工序应有专职检验员检验,总体验收必须有主修技术人员会同送修单位代表经试车合格后,共同签署意见方能出厂,中大型设备机械设备科参加试车验收。
5、凡由机修厂承担修理的设备实行“三包”(包修、包费用、包保用期),经大中修出厂的`设备应有六个月的保用期,在保用期内损坏或出现严重故障时按如下办法办法。
(1)修方责任造成,由机修厂无偿限期修复。
(2)由于操作不慎,保养不好,而造成的损坏送修单位负责。
(3)设备修理出厂后,修理单位填写设备修理记录表,交送修单位或机械设备科存档。
篇三: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调查弄清设备事故原因真象,及时采取合适的补救措施,最大限度的挽回公司的损失,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让所有员工从中受到教育和再培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再度发生。
二、原则:事故处理应做到三不放过原则: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及员工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
三、事故定义:凡是由于设备非正常损坏和人为原因而引起设备故障均为设备事故。
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为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D5000元的为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为特大事故。
四、事故的处理程序:
1、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采取必要安全及应急措施,保证必要的生产所需。并及时通知上级组长和主管以及技术工程师,同时做好现场保护,以便进行原因分析。
2、事故抢修:组长、主管、技术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应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设备当事人要如实报告事故经过,会同工程师、上级进行原因划定。并配合组织抢修,力争以最短时间恢复生产。
3、事故调查:
a、事故处理完毕后,相关人员首先要配合上级或工程师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工作。按要求如实将事情的经过、原因作出书面报告以供参考。(书面报告在事故当日按上级要求提交,否则,按失职追究相关责任。)
b、由组长、主管和技术工程师通过公开讨论,对事故的调查作出结论。由工程师作出事故书面报告,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原因、及采取措施和处理意见等内容。(书面报告在事故调查的三日内向上级主管提交,否则,按失职追究相关责任。)
五、教育及再培训:针对事故发生原因,组长、主管及技术工程师应视情况组织现场会,对员工进行教育及再培训。在一个月内由主管或工程师组织,完成对所有员工以事故为案例的公开讨论和培训,并做记录和准备相关内容考核。
篇四: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设备缺陷、故障管理,全面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针对存在的缺陷、故障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出现事故,保证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缺陷、故障的界定、分类、登记及处理等管理。
第二章 设备缺陷管理
第三条设备缺陷是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其零部件损伤或超过质量指标范围,引起设备性能下降的状况。
第四条设备缺陷分类:
(一)一般缺陷:不影响产品质量、不危及安全生产,能及时消除或设备仍可正常运行但不会造成装置波动和引发各类事故,不需采取特殊监护措施的设备缺陷。
(二)重大缺陷是:影响产品质量、危及安全生产,但因生产需要而必须带病运行,有可能造成装置停工或引发各类事故,必须采取特殊监护措施的设备缺陷。
第五条设备缺陷实施分级、动态和闭环管理,各车间应建立所属设备一般缺陷台帐,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重大设备缺陷台帐,每月更新,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第六条发现一般设备缺陷后,操作人员应逐级汇报班长、车间设备管理人员,由车间组织消缺,完工后及时填写消缺记录。对暂不能消缺的应上报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并填写设备一般缺陷台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第七条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后,操作人员应及时汇报车间和本单位生产、设备管理部门,同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对重大缺陷进行分析,制定缺陷监护方案、消缺计划和措施,落实责任人。
第八条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设备缺陷的管理,要监督一般缺陷的整改情况,避免一般缺陷因整改不及时造成缺陷的扩大。对于重大缺陷,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并做好重大缺陷的特殊监护措施。
第三章 设备故障管理
第九条设备故障是指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件。
第十条设备故障分类:
(一)一般故障:直接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2000元而小于4000元。
(二)严重故障: 直接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4000元而小于6000元。
(三)直接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6000元,按照《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设备故障损失的计算以直接经济损失为准。其中设备故障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
(一)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
(二)损坏后能修复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损坏的修复费用计算。
第十二条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要有专人(可兼职)负责设备缺陷、故障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设备发生故障后,当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长、车间主任报告,车间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设备管理部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故障进行分析处理。对于设备严重故障及关键设备出现的故障,要立即电话报告公司设备管理部。
第十四条不论故障大小,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每月都要将对设备故障进行统计,填写设备故障月报表报公司设备管理部。
第十五条设备故障实施分级管理,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建立A、B类设备故障台帐和设备故障报告,各车间建立所有设备故障台帐,其中A类设备故障及造成公司级非计划停车的设备故障分析一般应由公司设备管理部组织,由各单位填写故障报告上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设备故障发生、分析、处理情况要及时存入设备档案,为了解设备历史状况、制订检修、更新及改造计划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积极开发应用设备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技术,将其用于设备日常管理之中,及时发现故障征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更大损失,保证设备安稳运行。
第四章 设备事故管理
第十七条设备事故管理引用公司《事故管理规定》。
篇五: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事故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范围: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类、预防、管理、报告、鉴定、处理等内容与要求,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事故管理工作。二、管理内容:2.1、设备事故的定义:凡正式投产的各...
一、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类、预防、管理、报告、鉴定、处理等内容与要求,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事故管理工作。
二、管理内容:
2.1、设备事故的定义:凡正式投产的各类机械、设务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机械、设备或设备零部件的非正常损坏,使施工生产突然中断者,均为设备事故。
2.2、高备事故分业表(按直接经济损失分类):
事故分类 一次事故经济损失金额(元)
小型事故 ≤1000
一般事故 ≥1000≤20000
大型事故 ≥20000≤100000
重大事故 ≥100000≤300000
特大事故 ≥300000以上
三、设备事故与防范管理:
3.1、设备事故管理必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3.2、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任”的原则,公司各级领导,设备管理部门,物质管理部门及公司全体员工都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努力做到对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防止机械、设备事故发生。
3.3、加强公司全体员工对机械、设备事故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开展查设备隐患活动,并加强全休员工的技术培训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素质和操作水平,增强全体员工预防机械、设备事故的预防能力和排除能力。
3.4、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设备事故的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3.5、设备事故的分级管理:
3.5.1、大型及以下的事故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管理。
3.5.2、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管理。
3.5.3、设备事故与鉴定:
3.5.3.1、发生事故的单位,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发生各类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公司物质管理部门上报,发生重大和特大事故必须在30分钟之内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应立即组织有关设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根据调查分析情况以书在面的方式向公司设备管理领导汇报。
3.5.3.2、设备事故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发生设备事故的主要原因、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当事人、发生的经过、事故的性质、责任者、损失金额、处理意见、整改意见、预防措施。事故报告书必须有参加事故鉴定人员和责任者及设备事故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3.5.3.3、设备事故的调查、鉴定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进行组织调查、鉴定。
3.3.5.4、参加资产保险的设备,事故单位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查看事故现场,确定损失情况和设备损失经济价值。
3.4、事故的处理:
3.4.1、设备的责任事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大型设备事故及大型以下的设备责任事故根据事故情节对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一部分。重大及特大设备责任事故,根据设备事故情节对责任者给予记过,降级,留厂查看,开除厂籍,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一部分。情节恶劣者追究刑事责任等。
3.4.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领导责任:
3.4.2.1、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和操作规程健立不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设备事故者。
3.4.2.2、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教育,安排无证人员操作,或打或操作者未经考核合格就安排上岗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3.4.2.3、设备超负荷运转,超期使用,对存在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设备事故者。
3.4.2.4、违章指挥,强令员工违章操作设备,造成设备事故者。
3.4.2.5设备发和故隐瞒不上报者。
四、设备事故直经济损失计算方法:
设备事故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设备修复的各种费用,修理期间的设备提取折旧费用等。
4.1、能够就地修复的按实际修理费用和设备提取折旧费用计算。
4.2、需要进厂大修的按以下公式计算:
4.3、设备运转已超过大修周期而发生设备事故,按大修期间直接发生的各种材料、配件费用计算。
4.4、由于设备事故造成设备报废,按设备实际净值计算。
篇六: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作用
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机械设备,使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地进行,以到达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公司资产部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机械设备维护的归口管理和统一计划安排,要建立机械设备维护方面的各项制度和章程,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要强化职责意识,使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按照公司规范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2.2各设备使用单位要按照公司关于设备维护保养的方针、政策和本制度的规定要求,对本部门的设备管理进行细化,并在执行过程中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加强考核。
3、设备维护基本原则
3.1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主要任务是防止连接件松动和不正常的磨损,监督操作者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带给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
3.2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使用、包维护、包检修)、机长负责制,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定职责,凭证上岗操作。
3.3坚持使用和维护相结合原则,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三懂”(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各种设备操作者(司机),务必经过培训,到达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证方能上岗。
3.4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的检查;班中注意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班后清扫、维护,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3.5坚持合理规划、科学维护的原则,设备维护工作重点,体此刻提高维修工作质量、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作业率。要做到这些就务必做到合理规划,预防性计划检修,同时注意采用科学的维护方法,以到达效率的最大化。
4、设备维护的要点
4.1操作工实行设备维护保养负责制
4.1.1单机、通用设备实行操作工人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4.1.2多人使用、操作的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倒班、换班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
4.1.3无固定人员操作的公用设备,由设备所在部门设备主管指定专人维护保养负责制。
4.1.4每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保养职责牌,要写明维护保养者姓名。
4.2维护保养职责者有下列职责
4.2.1严格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好自己操作的设备,不超负荷使用。开车前15分钟要仔细检查设备,连接螺栓松动,要及时紧固和检查按规定须维护检查的必检部位,润滑部位的润滑状态、油质、油量是否贴合要求。然后空负荷试车,注意检查设备运转、油标油位、润滑及泄漏状况、各部温度、声响振动、仪表压力、指示信号是否正常;检查各控制开关是否失灵。发现问题和异常现象,要停车检查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报告检修人员,立即处理,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4.2.2正确地按润滑表规定,定期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定期换油,持续油路畅通。
4.2.3操作工(司机)在本班下班前15分钟停机,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和清扫干净,持续设备清洁,无油垢、无脏物。
4.3专业维修工人,实行设备包修制。
4.4专业维修者有下列职责
4.4.1包修的职责人,应按要求制定设备检查点,分解落实到单机包修的个人,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包修。
4.4.2包机的个人应根据单位规定的每台设备检查点的检查状况详细填写记录,交公司资产部存档备查。
4.4.3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的设备部(组)应根据定时定点检查的记录,安排和落实该设备的预修计划,并报公司资产部备案,及时预防设备事故或排除设备故障。
5、设备的分类分级维护保养
5.1工程机械、运输车辆,按一、二、三级维护保养职责制。
5.1.1一级保养以操作者为主,维修工人配合,工程机械每月做一次一级保养。运输车辆则每行走2000公里进行一级保养,每次保养务必按保养的要求进行。设备运转六百小时,要进行一次一级保养。
5.1.2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工程机械每季做一次二级保养。运输车辆则每行走7000公里,进行二级保养,每次保养务必按保养的要求进行。工程机械每年进行三级保养;运输车辆每行走45000-50000公里、进行三级保养,按运输车辆保养资料及要求进行。设备运转叁千小时要进行一次二级保养
5.2专用、通用、矿山及其他设备执行大、中、小修维修管理制度,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设备的大、中、小修的年、季、月的检修计划。报公司资产部审批。
5.2.1月计划在每月20日前提出;季度检修计划在上季末20日提出;大修检修计划在每年10月底之前提出。
5.2.2根据检修的资料,准备好更换的材料、零部件。
5.3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必须要执行维护、保养、检修规程,严格执行维护、保养、检修的质量标准,保质保量完成保养、检修计划。真正做到管好、用好、修好、维护好机械设备。
5.4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要有专(兼)职设备员,落实设备点检制度,按类别确定好每一台设备的必检部位,职责到人,并报公司资产部备案。
5.5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设备员将分管的每一台设备,编写生产工人日常维护检查表和专业维修工人巡回检查表(包括设备名称、必检部位名称、每点检查资料、检查标准、检查时间、检查总的编号)及检查记录或图表。
6、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6.1设备维护规程是设备维护工作惟一遵循的准则,是企业搞好设备维护工作的基础。公司所有设备操作工(司机)、维修工人、生产、维护管理及指挥人员都务必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维护规程,根据生产发展、工艺改善及设备装置水平的不断提高,应相应修订和完善。
6.1.1每种设备都应有维护规程。
6.2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如下资料
6.2.1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表。
6.2.2简要的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便于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
6.2.3润滑控制点管理图表,明确设备的润滑点及选用油脂牌号。
6.2.4当班操作人员检查维护部位,维护人员巡回检查的周期、检查点,每点检查的标准。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
6.2.5设备运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6.2.6设备易损件更换周期和报废标准。
6.2.7明确设备和设备区域的礼貌卫生要求。
6.3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6.3.1在用设备尚无设备维护规程,应逐台限期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编写。
6.3.2操作、维修人员在实践中,发现有不妥和失误之处及时向分公司设备组反映,设备组应立即深人现场察看,进行修改。
7、设备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
7.1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是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安全运行的重要方法。因此,各级领导、操作、维修人员务必认真学习,贯彻与执行。
7.2维护规程务必深人贯彻到操作、维修人员,并做到人手一册。
7.3操作工人和专职维修工人,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并严格按维护规程执行。
7.4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设备组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维护规程执行状况,发现不按规程执行,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严肃处理。
8、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8.1设备技术档案是设备使用期间的物质运动(包括从设备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过程)的综合记载,为设备管理带给各个不同时期的原始根据。因此,公司所属各单位都应贯彻执行,逐台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8.2凡在用的设备都务必建立技术档案
8.2.1按公司制定的“设备技术档案”逐项记载。
8.2.2务必要有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
8.2.3务必要有润滑五定图表。
8.2.4务必要有点检表(包括点检资料、点检标准、点检时间、点检人员及处理结果)。
8.2.5设备档案的资料要随问题的出现和解决而详细记载(包括问题出现的时间、部位、损坏程度、原因、处理结果、职责者等)。
8.2.6档案记载的资料、文字要整齐清晰(用钢笔填写)。
8.3凡在用的主要设备、应建立备件、易损件图册。
8.4新设备到货后,务必把随机带来的全部数据(包括图纸、说明书、装箱单等)复制两份,原件归资产部,复制件一份交分公司设备组,一份交设备使用部门。
8.5设备大、中修,务必将检修状况(包括检修时间、检修负责人、更换的零部件、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改善部分及图纸、调试、验收等原始记录)归档。
篇七: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取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2、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机械设备管理的台帐档案
1、项目经理部设备员负责所在项目经理部的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建档设帐,其中《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组织计划》、《施工设备维修计划》、《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机械设备台帐应包括下列资料:
(1)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
(2)设备的购习买日期:
(3)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5)操作人员当班记录,维修、保养、自检记录;
(6)《大、中型设备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设备验收单》及《安装验收报告》;
(7)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8)《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施工设备验收单》、《设备运转当班记录》、《施工设备配置计划》、《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设备维修记录》、《早期购置之不理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租凭合同》、〈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凡设备技术资料[(2)、(3)、(4)]丢失或不全,由生产科组织对设备状况进行鉴定、评定,填写《早期购置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作为设备技术档案存档。
三、机械设备标识
1、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分为“大、中型施工设备”、“小型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三类。
2、标识牌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将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的每三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的检查结果填入设备标识牌的“检验状态”一栏中,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时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检查状况填入《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中。
3、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位。
四、机械设备的组织
1、凡属新开工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先根据该工程实际状况编写《施工设备组织计划》,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批、备案。
2、项目经理部设备来源可分为“新购、调配、自有、租凭”。
3、项目经理部需购置新的大、中型设备时,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配合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报项目经理部审批。项目经理部需购置小型施工设备可根据施工生产需要自行购置。
4、凡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制作、改制的设备均要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进行评定审,评定合格才可投入使用,并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五、机械设备租凭
1、项目经理部租凭大、中型设备时,要签订《租凭合同》;并将《租凭合同》复印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租凭设备进场使用前,由生产科施工设备监督员组织对其性能进行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租凭设备的管理应纳入项目经理部设备的统一管理中。
六、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1、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生产科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察工作。
2、各项目经理部应聘任设备员,该设备员应具备机械设备基础知识和必须的设备管理经验。
3、机械设备使用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及维修人员)。操作人员务必按规定持证上岗。
4、机械设备使用的工作人员应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设备性能特点和维护、保养要求。
5、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进行,严禁超负茶运转。
6、所有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要按《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小修、中修等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运转。
7、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及《设备维修记录》。各项目经理部的设备员应经常检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的填写状况,并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七、施工设备的保养、维修
1、施工设备的保养由项目经理部设备员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进行,并由操作人和设备员分别填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中。
2、《施工设备检修计划》由项目经理设备员部根据《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编制,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核、备案。
3、施工设备的检修,由工地结合实际状况,按《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日常维修工作由设备员组织进行,所有维修工作,设备员均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八、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
1、小型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由项目经理部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标明行;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做好相应记录。
2、大、中型设备进场后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专业队伍来完成,并事先由选定的专业队伍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报生产科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批。若拆装工作由非本公司队伍来承担,应先由生产科进行评审,评审透过后,方可承担拆装工作。
4、大、中型施工设备的运输,按《物资搬运操作规程》执行。
5、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按有关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相应的《安装验收记录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机械设备的停用管理
1、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做好保护工作,小型设备应清洁、维修好进仓;大型设备应定期(一般一个月一次)做维护保养工作。
2、工程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尽快组织进仓,进仓后根据设备状况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3、因工程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机械设备,恢复使用之前应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试验。
十、机械设备的报废批准。
1、机械设备凡是属下列状况之一,应予报废:
(1)主要机构部件已严重损坏,即使修理,其工作潜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修理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能耗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国家规定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且无配件来源的。
2、应予报废的机械设备,项目经理部应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送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查、备案。大、中机械设备要送主管生产副经理审批。
3、报废了的机械设备不得再投入使用。
篇八: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大型施工设备的租赁规定
为确保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的大型施工设备完好及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处于安全运转、环境影响达标。具体如下:
1、项目部需要大型施工设备时务必先申报公司设备科,由设备科统一安排调度。
2、在公司设备不够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由设备科向外单位租赁。
3、在征得公司同意后,项目部可提出推荐单位,在确保设备完好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的前提下,由公司设备科出面签订合同。
4、向外单位租赁的设备,归入公司设备管理范围。
(二)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使用规定。
1、务必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务必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务必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实习操作人员,务必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6、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由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务必标识、挂牌。
7、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就应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8、机械使用务必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职责制。
9、有单独机械操作者,该人员为机械使用负责人。
10、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人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11、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人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12、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3、在交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4、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务必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务必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5、起重机械务必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16、机械设备转场过程中,必须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损坏的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三)机械设备安装后启用验收检测规定
1、设备启用验收前,项目部务必依照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方案实施,核对基础处理,安装要求,施工位置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等方面工作。
2、设备启用验收范围划分:
(1)大型设备:40kn.m以上塔吊(包括40kn.m)、人货电梯、输送泵等。
(2)中型设备:各种混凝土搅拌机、井架等。
3、参加大型设备启用验收,由公司设备科会同项目部技术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公司大型设备验收用表实施,做好详细记录。
4、中小型设备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设备启用验收表实施,做好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由省、市府文件规定须经省、市检测站验收的设备,必须要申报,安排时间验收,验收后将验收文件存档。
6、设备启用验收项目资料:
(1)检查起重限位、变幅限位、轿箱限位、冲顶限位。
(2)检查机械各传动部分是否正常,各螺钉紧固是否松动。
(3)检查各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可靠,制动片磨损是否超标,保证制动器有效工作。
(4)检查钢丝绳的规格及磨损和断丝状况,以及钢丝绳端头紧固状况。
(5)检查各传动机构、机械运动处、减速箱、蜗轮箱等工作是否正常,杜绝隐患存在。
(6)检查各变速机构、齿轮啮合部位、液力偶合器、钢丝绳、滑轮以及黄油嘴处是否加足各种润滑油。
(7)检查塔吊路轨型号、轨距、拉杆、四组轨牌及路轨端头硬靠山是否齐全可靠完好。
(8)检查吊具、索具等是否齐全贴合标准,安全可靠。
(9)检查塔吊、人货电梯、井架等避雷针、接地装置是否装好有效。
(10)检查各种设备电器,包括外接电器装置,电器部分验收均按行业用电规范及当地的标准,严格执行。
(11)小型设备固定使用设备安装牢固稳定,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并搭设工棚保护设备。
7、大型设备的基础施工由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与设备科联系确定合理位置,按随机基础图要求、说明书,或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要求组织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项目工程师要详细做好技术资料记录,并归档成册备查。特殊项目大型设备基础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科、设备科及项目部研究确定。
8、机械设备使用,务必认真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保养规定。未透过验收的设备任何人不得违章开动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务必追究职责,严肃处理。
9、塔吊、升降机、附着式脚手架在公司与产权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应委托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使用。
(四)机械设备等级保养及维修规定
为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确保机械设备对环境影响达标,处长使用寿命,应对机械设备实行单级或多级的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时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1、设备的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务必遵循设备各总成和零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的条件,参照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2、定期保养一般分为例行保养和分级保养:分级保养分二级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为主要资料。
3、例行保养是由机操工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或交接班时间进行,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并作好记录。
4、一级保养由机操工或机组人员执行,主要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透过检查、紧固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图表加注润滑脂,加添润滑油,或更换滤芯等。
5、二级保养由机管员协同机操工、机修工等人员执行,主要以紧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还应检查电气设备、操作系统、传动、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构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所有的紧固件。
6、各级保养均应保证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务必按照规定或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如期执行,不应有所偏废。
7、各项目部机管员应每月督促操作工进行一次等级保养,并保存相应记录,整理汇总后备查。
8、机械设备的修理,按照作业范围可区分为:
(1)小修:小修是维护性修理,主要是解决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局部损伤,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应尽可能按功能结合保养进行并做好记录。
(2)项目修理:以状态检查为基础,对设备磨损接近修理极限前的总成,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性、恢复性的修理,延长大修的周期。
(3)中修:大型设备在每次转场前务必进行检查与修理,更换已磨损的零部件,对有异议的总成部件进行解体检查,整理电器控制部分,更换已损的线路。
(4)大修:大多数的总成部分即将到达极限磨损的程度,务必送生产厂家修理或委托有资格修理的单位进行修理。
9、透过定期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的噪声、振动、强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弃物作业人员及时清理回收,确保其对环境影响达标。
(五)机械设备检查规定
为了确保现场机械设备在施工中正常运转,搞好机械设备的平时维修、保养和合理使用,提高机械设备完好、使用率,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避免一般机械事故,延长机械使用寿命,做到安全生产,礼貌施工,特作下列检查规定:
1、设备检查方法:
项目部机管员每月定期对本项目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资料整理归档后备查。
2、设备检查资料:
(1)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限位开关是否可靠有效,设备接地线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2)塔吊轨道接地线、路轨顶端止档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3)轨道铺设平整,拉杆、压板是否贴合要求。
(4)设备钢丝绳、吊索具是否贴合安全要求。
(5)各类设备制动装置性能是否灵敏可靠。
(6)固定使用设备的布局搭设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7)人货电梯限速器,附墙装置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8)井架、人货电梯进出口处、防护棚、门搭设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9)机械设备重要部位螺钉紧固,各类减速箱和滑轮等需要润滑部位的润滑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10)现场设备用电装置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11)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2)机械设备的清洁工作是否做好。
3、对查处的问题有关项目部应立即改正,并做好相应记录,整改状况及时反馈给公司设备科。
(六)机械设备采购规定
为了不断的提高企业施工生产潜力和改革装备结构,加速施工机械化的实现,企业要根据装备规划,结合施工生产需要,有计划地逐步增加,补充和更新机械设备,特作下列采购规定:
1、设备采购范围划分
(1)大型设备:40kn.m以上塔吊(包括40kn.m)、人货电梯、输送泵等。
(2)中小型设备:各种混凝土搅拌机、井架、卷扬机、焊机、切断机、弯曲机、电焊机、木工机械等。
2、大型设备采购由公司设备科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采购计划采购,在购置订货时务必严格按照材料管理制度执行。
(1)编制采购计划、填写:材料采购(要料)计划表。
(2)选取合格的供方,对供方进行评价,填写:物资供方评定表。
(3)按《经济合同法》签订订货合同。
(4)对采购的设备进行验收,填写: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5)对采购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进行评价,填写:1)物资供方业绩评定表;2)合格物资供方名录。
4、大型设备如项目部需要采购,务必将采购计划表报送公司设备科,经公司设备科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采购程序仍按材料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七)分承包单位机械设备管理方法
为了加强对分承包单位机械设备的管理,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定此管理办法:
1、分包方使用的机械,务必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备机械纳入公司项目部管理范围。现场使用的机械务必标识、挂牌。
2、分包方借用的机械,工具务必贴合安全使用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使用。自备的起重机械、人货电梯安装务必由市级认可的“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安装,投入使用前务必有市级颁发的“安装验收合格证”。
3、分包方自备的机械操作人员,特种工种等务必持有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市建委指定的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4、项目部机管员对分包方施工设备负责监督与管理。
(八)机械设备的拆装规定
为确保大型施工设备进出场时设备安全及人身安全,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1、严格按照工程专业分包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拆装队伍进行评估,选取有资质的合格的拆装队伍(工程专业分包商评定表)。
2、拆装前,拆装单位务必把施工方案、资质证书、安全协议、人员名单等上报公司的设备科,项目部务必做好基础工程验收并归档备查。
3、办理拆装方案手续(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4、拆装方案由设备科会同技术、安全科、总工室会审签署后方可进行拆装。
5、安装完毕后,须经公司设备科、市检测中心检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6、塔吊、人货电梯的升级及附墙的安装拆卸务必由资质队伍进行,并做好相应记录。
7、项目部不得自己组织队伍及未经公司审批私自拆装。
(九)主要设备完好标准
混凝土搅拌机完好标准
1、搅拌机技术性能良好,工作潜力到达设计要求,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整机运转过程中各部传动系统平稳,零部件齐全无异常。
2、传动零件润滑正常,皮带传动良好。
3、水泵、水管、水箱、计量标尺刻度等给水系统正常,计算正确,跳动杆使用正常。
4、料斗钢丝绳、绳卡贴合规定要求,上料斗挂钩保险完整有效,跳动杆使用正常。
5、各部紧固件牢靠紧固。
6、齿轮箱、齿圈啮合正常,无其他异常,齿轮箱润滑油质量和数量贴合要求。
7、上料斗、出料口操作轻巧,离合器间隙贴合规定要求。
8、电线、电器箱、操作开关无漏电现象,操作方便,整机具有良好的接地性能。
混凝土泵完好标准
1、泵送设备的各部螺栓紧固,管道接头应紧固密封、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2、各部位操纵机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螺栓均在正确位置。
3、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
4、停车制动和锁紧制动应完好,水管结扎牢靠,料斗无杂物,各润滑点润滑正常。
5、电缆绝缘良好。
运输车辆完好标准
1、车容整洁,装备安全,保证车辆的完好性。
2、燃油、润滑油、冷却液及各种溶液均应注满,并做到四不漏(油、水、气、电)。
3、汽车各总成、组合件、零件和设备,连接牢固可靠,作用正常。
4、发动机运转良好,无异响,到达额定功率,保证汽车的牵引性能有最佳的动力效果,发动机启动容易,怠速转动平稳、加速均匀。
5、燃油系统工作正常,耗油量不超过额定值;润滑系统油压贴合原车规定,消耗正常;冷却系统能持续发动机的正常工作温度。
6、离合器分离彻底,不打滑,不振抖;变速器换档轻便自如,不跳档,不乱档,无异响;传动轴无弯曲,工作时无振摆,无松旷,后桥工作时无异响,但是热。
7、汽车钢板弹簧,无断裂或错开现象;轮胎气压贴合规定。
8、前轮定位贴合规定,转向轻便灵活,无旷隙;方向盘自由转动量不超过规定。
9、制动系统工作可靠,制动距离与踏板自由行程贴合规定,不跑偏,不发咬。手制动作用可靠。
塔式起重机完好标准
1、塔式起重机技术性能良好,工作潜力到达设计要求,能满足施工现场需要,运转过程中各传动系统平稳,零部件齐全,无其他异响。
2、塔式起重机行走、起吊、变幅、回转、升降驾驶室电动机转动正常,钢丝绳断丝磨损不超过有关规定。制动器刹车片间隙适当,刹车片磨损不超过原厚度50%,减速正常,润滑油质量和数量贴合规定要求,联轴节转动正常,皮圈完好,固定螺钉紧固牢靠。
3、行走、变幅、起吊、升降驾驶室吨米限位动作灵敏可靠,限位位置正确,吊钩保险、卷扬机绳筒保险、升降驾驶、弹闸保险灵敏可靠。
4、机械各传动部位磨损不超过规定,整机损耗磨损程度不超过技术规定,主杆、腹杆头焊缝无开裂。
5、主要计量仪板面的刻度清楚,读数正确。
6、各部动作的齿轮箱、蜗轮箱、液力偶合器没有漏油现象,电缆、电器箱、电器线路漏电现象,接触器释放正常。
7、轨道路基、纵横贴合要求,路轨阻挡器、行走限位碰击装置适当,固定牢靠,接地桩、接地线连接贴合要求,夹轨器夹固良好,无变形弯曲现象。
8、驾驶室内窗开启自如,无破损,并能避雨防潮,玻璃窗清??,视线良好。
9、各部传动滑轮组完整,转动灵活,无歪斜和卡阻现象。
10、塔吊附墙杆安装合理贴合有关规定。
卷扬机完好标准
1、电动机工作正常。
2、减速器传动正常,无异响。
3、联轴节及螺丝皮圈不得有明显松动,磨损。
4、制动器灵敏可靠。
5、电器部分无漏电,绝缘良好。
6、防护装置(包括绳筒保险)齐全、有效。
7、钢丝绳断丝不超过标准。
8、卷扬机制动灵敏,刹车片间隙在0.61~1mm之内。
9、刹车片磨损不超过原厚度的50%。
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完好标准
1、机械性能良好,零部件齐全,整机运转过程中各部传动系统平稳,无异响。
2、搅拌机无漏浆现象,拌筒内无结石,拌叶、拌臂不变形。
3、搅拌臂和拌叶的连接牢靠,无松动现象,拌叶和衬板的间隙均控制在3~6mm。
4、减速箱、水泵、水箱等给水系统正常,计量正确,无漏水现象。
5、料斗运行轨道平直,料斗限位灵敏可靠,料斗门开启自如,保险完好齐全,提斗钢丝绳断丝、锈蚀不超标,卷扬机电动机无异响,制动性能良好。
6、卸料机构操作简单,出料快,卸料门与拌筒的密封良好,无泄漏现象。
7、电器系统操作方便,接地良好,操作开关无漏电现象,电器箱门锁齐全。
8、整机外观清洁、整齐,润滑良好,支撑架无变形现象。
灰浆机完好标准
1、传动机构
(1)减速器工作正常,无异响,三角皮带盘无缺边,三角皮带无破损、脱层;
(2)联轴节传动无冲击、滑移;
(3)搅拌轴端无严重漏浆;
(4)拌叶无明显变形、卡阻、不得有碰击异响。
2、电器部分
(1)电动机工作正常,电线无老化,接地良好,不漏电;
(2)电动机风叶及防护罩齐全、有效。
3、机身部分
(1)主要部位无明显脱焊;
(2)机体不得有明显变形、开裂、腐蚀;
(3)主要零部件不得缺损、松动。
建筑施工电梯完好标准
1、传动机构
(1)电动机及减速器传动正常,无异响和振动;
(2)制动灵敏,刹车片间隙在0.61~1mm之内;
(3)刹车片磨损房地产e网不超过原厚度50%;
(4)安全限速制动器务必完好,无点击声响;
(5)齿轮齿条啮合正常;
(6)钢丝绳不得有扭曲,断丝在规定以内。
2、结构部分
(1)标准节整体无脱焊和变形断裂;
(2)各部连接螺栓无松动,梯笼和立柱之间的滚压轮转动良好;
(3)门电连锁良好,内外安全门操作自如;
(4)梯笼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物;
(5)滑轮转动正常无异响;
(6)扶壁撑、稳固撑、导轨等安装贴合有关规定。
3、电器部分
(1)各操纵开关和电气仪表灵敏有效;
(2)电缆线完整无损,各传动线无外裸;
(3)各限位完好,通讯装置灵敏可靠;
(4)无漏电现象,接地装置良好,贴合规定要求;
(5)冲顶限位碰击装置固定合理,不松动。
篇九: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的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1)务必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务必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务必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归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实习操作人员务必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6)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有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作,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务必做标志、挂牌。
(7)经过打修理的设备,就应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8)机械使用务必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职责制。
(9)有单独机械操作者,改人员为机械使用负责人。
(10)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名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11)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名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12)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3)在交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的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4)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务必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务必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5)起重机械务必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16)机械设备转运过程中,必须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坏损的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二、机械设备走合期制定
(1)一般机械的走合工作,由使用单位派修理工配合主管司机进行,特种和大型机械,由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机械(车辆)的走合期务必按说明书进行,要逐步加载,平稳操作,避免突然加速或加载。
(3)走合期内出现问题或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停机,待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进行。
(4)重点设备的走合期,务必在供方和公司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5)走合期结束后,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保养,更换润滑油脂,并由机械技术负责人在记录表上签章,交付正常使用。、
三、机械设备交接班制度
(1)所有多班作业设备的操作人员务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资料。
1)本班完成任务状况,生产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2)本班机械运转状况,、燃油、润滑油的消耗和准备状况。
3)本班保养状况、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
(3)由交班人负责填写本班报表及交接班记录,接班人核实后交班人方可下班。
(4)严禁交班人故意隐瞒机械故障或存在问题。
(5)如因交接不清,设备在交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6)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交接班状况,查看交接班记录。
四、机械设备使用“三定”制度
(1)凡需持证操作的设备务必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
(2)中型机械一班制时,采用一人一机此人称机长或操作负责人。
(3)大型多班多人作业的机械,由机长主管,其余为操作保管人。
(4)中小型机械采用一人多机,要挂牌以示管理范围,无法固定人员的多用途及附属性机械应由班组长或指定具体负责人员进行管理。
(5)为保证机长和操作人员的相对稳定,以及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和保养,要做到:
1)一般机械的主管司机(负责人)由项目经理部任命。
2)重点设备的司机长由由使用单位提出人选,报公司审批后正式任命,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3)机长(负责人)一经任命不能轻易调动,如需调动须经原审批单位批准。
五、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务必认真贯彻执行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中机械设备管理职能要素,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健全管理机构和各项管理职责。
(2)新购机械设备务必由项目部申请,工程处安全设备科审核,工程处主任审批后方可购置,新购的设备务必具有制造商的生产和经销许可证,并附有检验报告和相关资料,经工程处安全设备科验收确认后方可购进使用,并及时建立新的台帐。
(3)项目部之间调配的.机械设备务必完好,附件配件齐全,由项目安全设备管理员到现场验收确认后方可调进,并办理交接手续。
(4)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务必先编制施工方案,经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装拆工作由公司大型机械安装队进行。大型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务必组织自检,并报公司验收,由公司安全设备科报检测部门检测,在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正式启动使用。大型设备的安装拆卸资料务必报公司和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5)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由项目部组织进行,安装完毕后进行自检,并做好相关验收检查记录,部分验收检查资料报上级部门存档。
(6)务必根据工地现场的具体状况和特点合理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并配备技术水平较高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
(7)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务必经北京市有关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并按时验证复证。中小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务必经公司指定的培训部门培训合格取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8)进一步提高操作人员的高度职责心和操作技术本领,作业人员务必遵守操作规程,做到“精心操作、杜绝违章”,能有效的掌握机械设备性能特点并具有必须的设备维修保养经验和潜力。机械设备使用中必须要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联系”,保养务必遵守“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方针,禁止设备带病运转。
(9)项目部安全设备管理人员务必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交底,并根据不同的作业特点及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务必进行例行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机械台班运行例保记录。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遇到所作业资料和设备状态危机设别和人生安全时,操作人员有权拒接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务必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处理。
(10)现场施工机械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职责制,禁止无证作业。
(11)项目部务必组织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危险作业资料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及时反馈机械设备使用状况和性能状况,以保证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
六、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1)总则
为了确保现场机械设备在施工中正常运转,搞好机械设备的平时维修、保养和合理使用,提高机械设备完好、使用率,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避免一般机械事故,延长机械使用寿命,做到安全生产,礼貌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2)机械设备检查方法
项目部机管员每月定期对本项目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资料整理归档后备查。
(3)机械设备检查资料
1)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限位开关是否可靠有效,设备接地线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2)塔吊轨道接地线、路轨顶端止挡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3)轨道铺设是否平整,拉杆、压板是否贴合要求。
4)设备钢丝绳、吊索具是否贴合安全要求。
5)各类设备制动装置性能是否灵敏可靠。
6)固定使用设备的布局搭设是否贴合有管规定。
7)人货电梯限速器、附墙装置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8)井架、人货电梯进出口处、防护棚、门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9)机械设备重要部位螺钉是否紧固,各类减速箱和滑轮等需要润滑部位的润滑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七、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1)总则
为合理处理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而造成机械设备非正常损坏的统称为机械事故。
(2)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2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7-14天者。
2)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1-5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15-30天者。
3)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1元以上,或因损坏造成停工31天以上者。
4)非职责事故:指事前不可预料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破坏行为。
(3)事故处理原则
1)事故发生后应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以利于事故的分析处理。
2)各类事故发生后,都应进行认真的检查、分析,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弄虚作假。
3)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职责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事故处理方法
1)一般事故由分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2)大事故由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总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3)重大事故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逐级上班,按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对事故进行分析并提来源理意见,报送总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
八、机械设备报废制度
(1)机械设备报废条件
机械设备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废。
1)设备主要结构、部件已严重损坏,虽经修理其性能仍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修理费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设备受到严重损害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设备超过使用周期年限、非标准专用设备或无配件来源的。
6)国家明文规定列为强制淘汰的设备。
(2)机械设备报废处理原则
1)凡经批准报废的设备可核减设备资产和实力台帐。
2)设备报废后,原则上不准继续使用或整机出售给其他单位。
3)对报废设备的零部件拆卸,务必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其余部分一律送交总公司规定的回收公司。
(3)机械设备报废处理程序
1)对需报废的设备,各单位要组成技术鉴定小组进行全面的技术鉴定。
2)根据技术鉴定小组对设备的鉴定状况,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经公司领导审核后上报总公司。
3)车辆报废应先由公司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后报总公司办理资产报废手续。
篇十: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机械设备管理,结合施工企业的具体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应遵循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企业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对机械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合理装备、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不断改善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确保施工任务的完成。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企业应根据机械设备的使用分散、流动、露天作业、工况差、磨损快等特点,健全设备管理机构、完善设备管理体系,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
第四条企业的机械设备属国家所有。企业领导应认真管好、用好、维修好机械设备,维护和发展企业生产潜力,并在任期职责目标内,列入设备管理主要经济、技术考核指标。
第二章各级组织的职责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的建设主管部门(包括各级企业管理部门)应按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机械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规程、定额等;
2、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设备管理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指导企业合理装备;
3、组织地区或部门的专业化协作。发展机械租赁业务,组织专业维修、检测网点和配件供应社会化工作;
4、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机械设备管理经验交流和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为企业的机械设备管理带给信息服务;
5、组织协调并实施本地区,本部门的施工机械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机械设备的拆装、检修,建立必要的资质审查制度和管理办法。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组织或指定单位负责审批。
第六条企业经理(厂长)在设备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政府和主管部门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规定,负责审定企业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对企业技术装备资产价值、技术状况和设备生产潜力负直接职责;
3、对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经营管理目标、工作要求,并督促实施。
4、负责设备资产经营决策,管好、用好企业设备更新改造资金;
5、协调好施工生产与设备维修的关系,防止拼设备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6、组织机务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爱机活动。
第三章前期管理
第七条企业要建立机械设备前期管理工作职责制度。从装备规划、选型、购置、点检、安装、调试和验收投产都要有人负责,严格办理登记和交换手续。
主要机械设备购置前,务必进行技术、经济论证,讲究设备投资效益。
大型机械设备和进口机械设备的购置,由各地区、各部门的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防止盲目购置、重复设置。
新型机械设备到货前,应事先做好机务职工的技术培训工作,使用前应向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进口设备及其技术资料到货后,要认真清点、验收、登记,并及早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应及时在索赔期内提出索赔。
第八条企业自制标准机械设备时,应事先提出报告和设计图纸,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制造。自制的机械设备经试用、检测,证明其质量、性能合格后,方可纳入企业固定资产。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保养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机械设备操作、使用、保养规程和管理制度。主要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职责制。所有机械设备都要有人负责。多班作业时,务必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条企业要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制度。季节变化时要执行换季保养。新机械和经过大修理的机械,在使用初期要执行走合期保养。
大型机械设备要实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作出技术记录,总结磨损规律。
企业要重视燃料、润滑油料等的正确管理和机械设备的合理用油工作。
第十一条在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应持续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各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失修、失保或“带病”的机械设备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二条实行机械设备经济承包职责的,务必把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维修保养、安全运行、消耗费用等列入承包资料,与生产任务完成状况一齐考核,对因拼投备、违章作业、失修、失保造成机况严重劣化,费用超支者,应按承包合同进行经济处罚。
第十三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务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有关主管部门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每年复查一次,无操作证者,不得上机操作或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锅炉、动力、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设备的维护、检查和测试工作。
第五章检修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按需修理的检修制度(简称定检维修制)。各类机械设备的检查周期、检查资料,由企业主管部门自行制定。企业要有专人负责组织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测工作。按照机械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施工生产,编制机械设备的修理计划,并纳入企业的年(季)度生产计划,严格执行。
第十六条修理单位要完善机械设备修理工艺,建立、健全修理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机械修理技术标准,保证修理质量,缩短修理工期、降低修理成本。要面向施工,服务到现场。
机械设备送修时,双方应签订修理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承担外单位修理任务的企业,务必具备修理资质。送修单位一般不得将机械设备委托给无修理资质的企业去修理。
企业要做好配件的合理贮备和管理工作。
第六章改造、更新、报废
第十七条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制定机械设备的改造、更新规划。大型机械设备的改造、更新,务必经过技术、经济论证。
第十八条机械设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当报废;
1、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已不能到达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无改造价值的。
3、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属于淘汰机型,又无配件来源的。
机械设备报废时,应事先组织技术鉴定,并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设备报废时未提足折旧的,应予补提。已到达报废条件的机械设备,应及时报废。
淘汰的机械设备不得向外租赁或转让。
第七章安全生产
第十九条新的以及经过大修理、改造和重新使用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都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企业要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制度。设置机械设备安全员,负责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监督,并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机械设备和操作者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工作条件危及机械或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现场指挥人员和机械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使用。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重视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对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拆卸、运输、轨道铺设等都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塔式起重机的拆装、运输,应由拆装专业班组负责进行。
第二十三条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的非正常性损坏者属机械设备事故。
机械设备事故分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5000元者。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元者。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20000元以上者。
篇十一: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2.1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漏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2.2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人员中毒以及压力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也属严重损坏事故。
2.3一般损坏事故是指锅容管特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安技、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广州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部门实施。
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特种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存。
篇十二:工程材料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公司对设备实行大型集中、中小型分散的原则,大型吊装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基工机械集中委托机械设备科管理,由机械设备科统一调度。
2、企业所有设备,统一由机械设备科进行编号,机械设备科和基层同时立帐,主要设备要建立设备档案,设备调动时随机调动,报废时,档案同时送批。设备的备件图册和设备历次修理记录,事故报告由机械设备科归档,说明书安装图册由基层设备员保管。
3、基层机管员必须做到申报各种材料零配件,计划填报各种有关的统计报表,每年四季度做出次年新设备购置,大修计划送机械设备科审批,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需更改,需再次提出申请,经机械设备科批准后方可实施。
4、报废设备申请,必须在当年三季度报出,由公司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报经主管领导审定后报废。经批准报废后的设备残值按财务有关规定处理。
5、各种设备所提取的二项费用必须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大修理开支,不得移给他用。
6、技改费、设备折旧费,公司和基层按“四·六”掌握使用,公司集中的资金用于购置大型设备,技术引进。
7、对设备进行改装、革新,必须坚持先进科学、实用经济的原则,一般的改装技术革新由机械设备科审批,重大的项目由主管经理批准,改装和技术革新项目,必须连续运行六个月经鉴定确认可行后才以验收。否则,其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支付。
8、开展群众性的机械管理活动,每年进行两次设备检查评比工作,交流经验,年终进行一次红旗设备、操作能手评优活动。
9、对新购置的小型设备一个月内必须投入使用,中型设备二个月内投入使用。
10、设备闲置六个月以上的,可申请报停,但设备报停以前必须完好,启用时必须履行启用报告,停用期间不得提取二项费用(折旧费、大修理费)。
11、机械设备的租赁必须征得公司同意后,方可对外租用,并参照机电设备台班费收取标准及公司有关规定收取费用,设备在同意租用后需交付一定的押金,在租赁期中造成损坏由租赁者负责修理和赔偿。
篇十三:工程材料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建立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大中型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机组(班)负责制。
2、所有机操人员必须持证操作,熟练操作技能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3、新设备或经过大修,改装的设备,必须进行试运转并进行走合,走合期内按规定减载限速,并挂“走合期”标志以示区别。
4、机械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特殊情况需经机管员同意并取得可靠数据后作业,大型设备必须征得机械设备科的认可。
5、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非正常损坏或性能降低及停产均为设备事故,事故大小的划分:
一般事故:损失价值20-200元内,停产三天以上;
大事故:损失价值200-2000元以内停产十天以上;
重大事故:损失价值2000元以上,停产一个月以上。凡是发生事故必须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报机械设备科备案。事故处理应做到三不放过: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经过处理或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于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及损失大小应分别进行教育、处分、经济制裁,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对好的典型及有功人员应予表扬和奖励。
篇十四:工程材料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设备缺陷、故障管理,全面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针对存在的缺陷、故障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出现事故,保证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缺陷、故障的界定、分类、登记及处理等管理。
第二章 设备缺陷管理
第三条设备缺陷是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其零部件损伤或超过质量指标范围,引起设备性能下降的状况。
第四条设备缺陷分类:
(一)一般缺陷:不影响产品质量、不危及安全生产,能及时消除或设备仍可正常运行但不会造成装置波动和引发各类事故,不需采取特殊监护措施的设备缺陷。
(二)重大缺陷是:影响产品质量、危及安全生产,但因生产需要而必须带病运行,有可能造成装置停工或引发各类事故,必须采取特殊监护措施的设备缺陷。
第五条设备缺陷实施分级、动态和闭环管理,各车间应建立所属设备一般缺陷台帐,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重大设备缺陷台帐,每月更新,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第六条发现一般设备缺陷后,操作人员应逐级汇报班长、车间设备管理人员,由车间组织消缺,完工后及时填写消缺记录。对暂不能消缺的应上报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并填写设备一般缺陷台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第七条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后,操作人员应及时汇报车间和本单位生产、设备管理部门,同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对重大缺陷进行分析,制定缺陷监护方案、消缺计划和措施,落实责任人。
第八条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设备缺陷的管理,要监督一般缺陷的整改情况,避免一般缺陷因整改不及时造成缺陷的扩大。对于重大缺陷,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并做好重大缺陷的特殊监护措施。
第三章 设备故障管理
第九条设备故障是指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件。
第十条设备故障分类:
(一)一般故障:直接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2000元而小于4000元。
(二)严重故障: 直接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4000元而小于6000元。
(三)直接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6000元,按照《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设备故障损失的计算以直接经济损失为准。其中设备故障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
(一)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
(二)损坏后能修复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损坏的修复费用计算。
第十二条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要有专人(可兼职)负责设备缺陷、故障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设备发生故障后,当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长、车间主任报告,车间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设备管理部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故障进行分析处理。对于设备严重故障及关键设备出现的故障,要立即电话报告公司设备管理部。
第十四条不论故障大小,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每月都要将对设备故障进行统计,填写设备故障月报表报公司设备管理部。
第十五条设备故障实施分级管理,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建立A、B类设备故障台帐和设备故障报告,各车间建立所有设备故障台帐,其中A类设备故障及造成公司级非计划停车的设备故障分析一般应由公司设备管理部组织,由各单位填写故障报告上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设备故障发生、分析、处理情况要及时存入设备档案,为了解设备历史状况、制订检修、更新及改造计划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积极开发应用设备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技术,将其用于设备日常管理之中,及时发现故障征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更大损失,保证设备安稳运行。
篇十五:工程材料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的保养、修理,实行专业修理与操作人员日常维修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日常保养维修,推行“十字作业法”做到定期保养及时修理。
2、设备的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进行、小修由操作人员和机修工人共同完成。
3、设备大中修由机修厂完成,修理计划由基层和机械设备科共同编制,公司下达生产计划执行。
4、设备的'修理应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各道工序应有专职检验员检验,总体验收必须有主修技术人员会同送修单位代表经试车合格后,共同签署意见方能出厂,中大型设备机械设备科参加试车验收。
5、凡由机修厂承担修理的设备实行“三包”(包修、包费用、包保用期),经大中修出厂的设备应有六个月的保用期,在保用期内损坏或出现严重故障时按如下办法办法。
(1)修方责任造成,由机修厂无偿限期修复。
(2)由于操作不慎,保养不好,而造成的损坏送修单位负责。
(3)设备修理出厂后,修理单位填写设备修理记录表,交送修单位或机械设备科存档。
篇十六: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
加强材料机械性能试验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计量室试验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3.0内容
3.1试验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不得超负荷使用。
3.2操作前应先检查设备各部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才能启动设备。
3.3试验机上不准放置工具杂物等试验完成后应把试件取下。
3.4脆性材料的硬度、弯曲、压缩及疲劳试验须加防护装置,防止材料崩裂伤人。
3.5高温拉伸或其它升温试验,需电炉加热时,应控制电流均匀上升。在装卸试样时,必须断电,必要时需戴上石棉手套。易燃易爆物必须远离电炉。
3.6室内应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
3.7试验员工作时要集中精力,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须离开,应停机或向代管人作交待。
3.8进行试验时必须注意:
①根据试样形状、规格及性能,选择好测量范围、夹具、加相应砝码及安装必要的附件;
②试验前开始前,先作几次瞬时启动(开、停),便于润滑和检查试验机运转部件状况;
③工作完毕后,应各部归位,并关闭油阀、电源。
3.9试验机每年由计量部门校验一次。每季度用测力计自行校验一次。测力计每年校验一次。
3.10长期不用的机器、设备应上油密封加罩并定期检验、保养。升降丝杆及上下夹头要经常加油润滑,光亮部分应涂上防锈油。
篇十七: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指导教师必须对实习学生行焊接特种作业的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则,严守各项安全规程。焊接实习时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具。
2、对各种电弧设备要定期进行严格检查,以防漏电。严禁使用有故障的电焊设备。
3、每日上下班时对各种气瓶进行检查,防止漏气,严格执行气表年检制度。
4、加强对各种电器开关的使用管理,严禁学生乱摸乱接和乱拆。严格执行用电安全制度。
5、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防爆安全制度,对各种输气管路级每日每班进行检查,并做好设备使用记录。
6、使用砂轮机时,必须带好劳动保护用具,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7、场内排气扇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保证实训场内通风。
8、做好下课“五关”:关门、关窗、关电、关机、关气,加强安全防范。
篇十八: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要保证机械设备不发生工伤事故,不仅机械设备本身要符合安全要求,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求操作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当然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因其种类不同而内容各异,但其基本安全守则为:
(1)必须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该穿戴的必须穿戴,不该穿戴的就一定不要穿戴。例好机械加工时要求女工带护帽,如果不带就可能将头发搅进去,同时要求不得戴手套,如果戴了,机械的旋转部分就可能将手套搅进去,将手搅伤。
(2)操作前要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而且要空车运转一下,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3)机械设备在运行中也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坚固的物件看看是否由于振动而松动,以便重新紧固。
(4)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千万不能凑合使用,以防出事故。
(5)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不准将其拆掉不使用。
(6)机械设备使用的刀具、工夹具以及加工的零件等一定要装卡牢固、不得松动。
(7)机械设备在运转时,严禁用手调整;也不得用手测量零件,或进行润滑、清扫杂物等。如必须进行时,则应首先关停机械设备。
(8)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以防发生问题时,无人处置。
(9)工作结束后,应关闭开关,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并清理好工作场地,将零件、工夹具等摆放整齐,打扫好机械设备的'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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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证机械设备不发生工伤事故,不仅机械设备本身要符合安全要求,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求操作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当然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因其种类不同而内容各异,但其基本安全守则为:
(1)必须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该穿戴的必须穿戴,不该穿戴的就一定不要穿戴。例好机械加工时要求女工带护帽,如果不带就可能将头发搅进去,同时要求不得戴手套,如果戴了,机械的旋转部分就可能将手套搅进去,将手搅伤。
(2)操作前要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而且要空车运转一下,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3)机械设备在运行中也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坚固的物件看看是否由于振动而松动,以便重新紧固。
(4)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千万不能凑合使用,以防出事故。
(5)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不准将其拆掉不使用。
(6)机械设备使用的刀具、工夹具以及加工的零件等一定要装卡牢固、不得松动。
(7)机械设备在运转时,严禁用手调整;也不得用手测量零件,或进行润滑、清扫杂物等。如必须进行时,则应首先关停机械设备。
(8)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以防发生问题时,无人处置。
(9)工作结束后,应关闭开关,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并清理好工作场地,将零件、工夹具等摆放整齐,打扫好机械设备的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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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机械管理,充分了解单机设备使用维护情况,特建立机械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设备必须由设备科调配并根据工程需要择优购买塔吊。
2、所有设备档案(包括正在维修保养的)由公司设备科统一建立。
3、设备档案随设备至各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部机电工长统一保管,退场时须与设备同时交接。
4、每台固定资产设备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
① 固定资产卡片。
② 设备编号。
③ 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随机附件清单、易损零件等。
④ 维修、保养记录卡。
⑤ 设备报废申请表等,
⑥ 设备进场验收、安装调试记录。大型设备必须填写运转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5、项目机电工长必须保管好设备档案,不得丢失,丢失和损坏扣发机电工长年终奖金,并通报批评,严重者辞退。
6、项目机电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并填好零配件更换表,由现场材料员签字,如果设备确认报废则须填写报废申请单,由公司设备科签字确认。
7、小修、日常保养记录、按月填写一次。
8、凡大修设备必须严格计划,并摘要说明更换原因及处理意见,附零配件更换表,确认维修正常后,维修负责人必须进行调试验收并签字确认。
9、事故维修,必须在修理记录卡上注明导致事故发生及维修意见,其它维修过程与第8条相同。
10、填写设备技术档案必须字迹端正,条理清楚,不填写或乱填写一次罚款20元。
篇二十: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强化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及检测工作,特制定本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的基础管理
1、起重设备要进行统一编号,分类建帐立卡,每年至少要对实物清查盘点一次,保持帐、卡、物相符。
2、起重机械设备要建立技术经济档案。内容包括:原始技术资料和交接验收凭证: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事故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
3、起重机械设备实行统一报表制度,按规定编报各项统计报表,并定期组织统计分析,提出改进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使用、经营、维修的分析报告。
二、起重设备的采购管理
起重设备采购必须坚持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购买经省登记备案的产品,做到三证(登记备案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许可证)齐全。
三、起重设备的租凭管理
1、起重机械设备由公司供应,项目部都要关心爱护正确使用,及时维修、保养,不违章作业,不超荷使用,不带病操作,发现故障及时由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按照修理规范标准要求进行修理,确保各项设备完好率达到100%,杜绝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由公司提供的起重等机械设备有偿使用,机械费公司收取总价的70%,架杆,架板按低于当地市场价租凭收取。钢模板采用合同租赁的形式,每平方米每天租金0.25元,工地用完码垛整齐,报公司设备科验收后停收租金。机械费返还给项目部的30%,按设备使用维护的情况而定,维护保养差的按10%返还。项目部丢失的设备原价赔偿,不允许自己购买次品补充,一经查出,予以没收,并仍按原价赔偿。
3、公司设备科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工地检查起重机械使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带病作业的起重机械,口头或书面通知项目部限期整改,并由当事人认可签定,起重机械化设备属正常磨损,公司负担维修费用,使用不当、损坏,由项目部负担。工程附属工程建成完工后,五日内机械设备交回公司,如不交者按租赁收费,项目部承担的零星工程所用公司设备直接和项目部结算,
4、未经公司负责人同意,项目部私自购置的起重设备及零星工具,其价款由项目部全部负担,设备归公司所有。
5、停工后,对所有机械设备都要除垢、除污,刷新上油,能送公司设备科的全部送还,不能送公司的由项目部自己办理,由设备科派人验收。
为了使起重机械设备安全可靠,经常保持良好状态,特制定以下规定:
四、起重设备的安装管理
物料提升机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由工程技术人员作出施工组织设计,安装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必须选择有拆装资质的队伍施工。小型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装检查标准》规定。
五、起重设备的使用管理
1、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起重机械设备。
2、起重机械设备保证机组人员相对稳定,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位职责的“三定制度”,且做到持证上岗。
3、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在设备明显处挂“合格准用牌”和操作人员姓名,塔机还应挂“十不吊牌”。
4、起重机械设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产品说明书及《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及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定。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5、机组人员每天必须做好“日检”及交接班工作,并认真真实填写好“日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和运转记录并存档。
6、国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报废,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在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也应报废,使用15年以上的必须报废。
六、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
(一)塔式起重机的保养和修理
1、日常保养:
①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灰尘;
②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③检查各减速器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及时疏通;
④检查各制运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⑤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⑥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⑦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如发现过度磨损情况及时处理;
篇二十一: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怎么制定
为加强企业内部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及相关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建立机械设备设施台账和档案
(1)、建立设备、设施台账
(2)、设备部建立机械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3)、机械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4)、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测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5)、机械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6)、机械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机械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管理
(1)、企业对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进行设备结构、性能教育和培训,使作业人员掌握维护、保养等知识。
(2)、操作人员对自己的使用的设备班前进行点检、润滑。
(3)、重要设备由车间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班前点检和润滑并做好记录。
(4)、作业人员在作业中严格遵守相关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发现机械设备存在异常状况,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并上报设备部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修。
3、机械设备设施管理
(1)、售后部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2)、售后部和车间安全员每天对操作人员点检情况进行检查。
(3)、进行机械设备检修时,对相关机械设备进行断电,确认其运转彻底停止,方可进行检修作业,并悬挂“禁止合闸”等安全警示标志,设专人进行监护。
(4)、机械设备设施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全部撤离相关机械设备,方可取牌合闸,进行试运转。
(5)、机械设备传动部位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危险部位应设置挡(盖)板、护栏及安全警示标志,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因素较大的机械设备作业场所,如需进入,经售后部或安全管理人员批准,确保安全后方可进入。
(7)、对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或专用的机械设备,专人操作,不具备作业条件的人员严禁动用。
4、设备设施购置
(1)企业购置新设备设施由设备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其先进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论证评审后报总经理批准。
(2)新设备设施试运行后,由售后部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方可投产使用。
篇二十二: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活水泵、消防水泵良好及正常运行,按规定周期维修、保养并做记录。
一、生活泵每周轮换运行。
二、消防水泵每星期试运行一次(每次2分钟)。
三、消防水泵、喷淋泵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保养,对磨损零件及时进行更换。
四、消防水泵每季度全面保养一次。拆卸轴承清洁,加润滑油,对磨损零件更换。
五、按规程检查盘根是否良好,泵体无渗水、溢水,泵轴渗水有无流到地面。
六、按规定时间检查水泵轴与电机轴在同中心线,手盘转动灵活,无卡壳,机座紧固,螺丝垫片无锈。
七、按规定时间用摇表测量电机绝缘电阻(R≥0.5MΩ),用接地电阻仪测试电机,绕阻值正常,三相电阻平。
八、按规定时间检查阀门,开闭灵活,关闭严密,内外无漏水,手柄完好。阀杆润滑好,外观整洁。
九、按规定时间检查压力表,指针灵活,指示准确,表盘清晰,水泵、电机外观整洁,铭牌清晰,各部位紧固。
十、控制柜内元件齐全,控制系统正确可靠,表面整洁。
篇二十三: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对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机械设备安装与拆卸
1、从事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2、机械设备安装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称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3、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备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
5、检测、验收、使用。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在向使用单位进行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装拆卸合同;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三)安装验收资料;
(四)检测资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执行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对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6、维修、保养。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
(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出记录;
(三)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作记录。
(四)按照公司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进行维修保养。
7、改造。机械设备改造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认可,改造后的机械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国家、省、市不允许改造的机械不准私自改造。
篇二十四: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龙门吊机一般安全控制措施。
1、参加施工的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入场前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进入现场的施工龙门吊机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操作。
4、开工前负责人应组织施工,技术安全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5、施工作业前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6、现场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工器具,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
7、高处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固定位置应安全可靠,并尽量高挂低用。
8、爬梯、平台、通道等必须牢固可靠,临空面、悬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网。
9、施工设备、工器具等应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
10、起重、运输设备操作人员作业前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11、转运及起重作业前应对起重或捆绑用具及设施进行检查,正确选择和使用,并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确保其安全性符合要求。
12、大件吊装必须严格执行吊装方案,统一指挥,协同配合。
13、构件对接时禁止用手探孔找正。
14、电气系统通电调试时,必须有两人同时作业,其中一人监护。
15、起重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并佩带袖标,并且指挥明确,信号清楚统一,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服从管理,统一行动。
16、安装部位应设置安全作业警戒线,并派设安全警戒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17、施工现场应悬挂必要的安全标识牌。
18、安全人员应坚持现场巡视,发现违规必须及时制止和处理。
19、安装作业中,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雪、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二、具体控制指施。
1、技术交底。
2、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进行技术交底,使参与安装项目有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了解本起重设备的特点、结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工期进度计划要求,并对起吊手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和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数,防止因施工人员不熟悉施工工艺而造成各类伤害。
3、在安装过程中可以组织多次技术活动,但无论何种形式的技术交底都必须做好“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并在生产过程中检查落实,避免施工人员技术上工艺上的失误造成人为伤害。
4、工程技术人员应制定出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督促落实,确保措施到位。
5、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深入现场检查,对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及时组织处理,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篇二十五:机械设备科学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科学管理制度
一、 总则:1.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取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2.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机械设备管理的台帐档案
1.项目经理部设备员负责所在项目经理部的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建档设帐,其中《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组织计划》、《施工设备维修计划》、《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机械设备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
(2)设备的购习买日期:
(3)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5)操作人员当班记录,维修、保养、自检记录;
(6)《大、中型设备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设备验收单》及《安装验收报告》;
(7)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8)《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施工设备验收单》、《设备运转当班记录》、《施工设备配置计划》、《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设备维修记录》、《早期购置之不理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租凭合同》、〈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凡设备技术资料[(2)、(3)、(4)]丢失或不全,由生产科组织对设备状况进行鉴定、评定,填写《早期购置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作为设备技术档案存档。
三、机械设备标识
1.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分为“大、中型施工设备”、“小型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三类。
2.标识牌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将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的每三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的检查结果填入设备标识牌的“检验状态”一栏中,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时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检查情况填入《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中。
3.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位。
四、机械设备的组织
1.凡属新开工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先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施工设备组织计划》,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批、备案。
2.项目经理部设备来源可分为“新购、调配、自有、租凭”。
3.项目经理部需购置新的大、中型设备时,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配合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报项目经理部审批。项目经理部需购置小型施工设备可根据施工生产需要自行购置。
4.凡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制作、改制的设备均要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进行评定审,评定合格才可投入使用,并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五、机械设备租凭
1.项目经理部租凭大、中型设备时,要签订《租凭合同》;并将《租凭合同》复印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租凭设备进场使用前,由生产科施工设备监督员组织对其性能进行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租凭设备的管理应纳入项目经理部设备的统一管理中。
六、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1.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生产科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察工作。
篇二十六: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归纳为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充分发挥机械效率,优质、高产安全、低耗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二、加强使用管理要做到管用结合,合理使用,要求施工部门与设备部门密切配合。
三、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合理选用机械,做好机械的调配和组织工作。
四、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机械使用计划,应从施工进度、施工工艺、工程量方面尽量做到合理装备。
五、不要大机小用,多要少用,而要合理调度,及时进退场。
六、结合施工进度,利用生产间隙,安排好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失修失保和不修不保。使机械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以便能随时投入使用。
七、对于使用完毕或暂时不用的机械设备,及时通知设备部门进行调配,提供给其他部门使用或对外出租,充分发挥其效能。
八、严格按照机械设备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使用机械。
1、机械设备有其不同的使用性能和要求。即使同工种设备由于制造厂在结构、工艺、材料上有所差别,因此必须严格按说明书来使用。
2、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的法规,必须严格遵守。是保证机械设备安全、保证机械操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基础。
3、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做到“四会三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和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4、对于大中型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考核,取得岗位合格操作证后方可上机独立操作。
九、正确选用燃润油料,搞好机械设备润滑,是正常工作的重要条件。
1、机械设备使用的油料(燃料油、液压油、润滑油),都必须严格按照原机说明书规定的品种、数量、润滑点、周期加注或更换。
2、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定点、定量、定质。
3、在特殊情况下采用代用品,必须经过有关技术部门许可。
十、协调配合,为机械施工作业创造必要条件。
1、施工中,抓好机械能力配套,保证机械配件供应以及劳动力的合理组织和调配,为机械充分发挥其效能。
2、按规定间隔期对机械进行保养,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合理组织施工,缩短停工时间,增加作业时间,提高时间利用率。
4、培训司机,提高技术水平和熟练程度,定人定机,有证操作。
5、配备适当的维修人员,及时排除故障。
篇二十七: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供水管理、保证饮水安全、预防疾病、保障用水卫生,特对二次供水设备的清洁、消毒、维护、保养等管理制作如下标准。
一、露天水箱入孔均应加盖锁好,室内水箱房应加锁,钥匙统一保管。
二、水箱清洗人员均须有有效的“健康证”方能进入水箱操作。
三、水箱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清洗后取水样检查色度、浊度、有无异味、沉淀、测试其PH值,并做好清洗记录;如不合格应重新按标准清洗。
四、每年三季度清洗水池后,送地下室水池水样交防疫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书。
五、清洗工作程序
1、所有清洗物品及人员装备均须事先消毒。
2、清除水池(箱)内淤泥、杂物和锈块等。
3、清淤后投药消毒30分钟。
4、放水冲洗2~3遍以清除异味。
5、重新灌水并恢复正常供水。
六、使用中如发现水质异常现象,应马上组织人员查找原因并进行清洁处理。
篇二十八: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水质处理工作对保证热水系统和管道的正常运行,延长使用寿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保证水质处理合同的履行,特制订本标准:
一、运行人员为合同直接监管人,须熟悉有关合同条款及投药、取样、化验等工作原理和工作过程,积极配合承办单位人员的工作,建立水质处理监管记录本。
二、承办单位每年投加GT?D01清洗剂一次,对管道做除锈处理,并排放清洗;每月加固态缓蚀阻垢剂,并于加药前清洗加药罐。运行人员须现场监督上述实施过程,并就工作时间、人员、过程做好记录,工作完成后在承办单位工作单上签署意见并签名验收,工作单留底一份,集中保存在锅炉房。
三、承办单位每半年取水样化验,于一周内送交检验报告书,且主要指标值须在以下范围:
PH值6.5~7.5
总硬度<200ppm(以CaCO3计)
总碱度<2me/l
总铁<1ppm
运行人员对照以上数值进行验收,化验单位与工作单一同保存,并在监督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四、若发现承办单位人员未按合同要求按期、按量、按规定程序工作或有关数值未在规定范围内,运行人员有权拒绝签收并及时上报班长和工程维修部主管。
五、运行人员每月自取水样检查,使用PH试纸,测试其PH值,静置24小时后观察其色度,并做好记录。若发现PH值超标或水样浑浊,有明显锈色(微红)应马上通知班长,并由班长通知承办单位及工程维修部主管,水样保存5天。
六、集中保存的工作单及检验报告,均应在签收5日内交行政后勤部部长或主任审核,每年12月底由水暖处呈工程维修部主管批准后送交档案室存档。
篇二十九:起重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加强设备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的发挥设备的功效,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职工、临时工、外来人员、实习人员等。
三、 职责
(一) 操作人员
1、 培训后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运行。
2、 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 认真做好设备润滑、维护保养工作。
4、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 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设备的跑冒滴漏等现象。
(二) 维修人员
1、 定时定点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 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3、 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三) 车间领导、设备管理人员
1、 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总结操作和维修工人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四、 主要内容
(一) 设备的使用
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设备的非正常损坏,提高生产效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和培训上岗的规定。
(1) 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原则,由车间提出设备操作人员名单,经生产部同意执行。
(2) 设备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专人专机负责,并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详见《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才可上岗工作。
(4) 设备的使用同时也要遵守《设备管理制度》。
(二) 设备的三级维护保养管理
1、 三级维护保养的内容:
(1) 日常维护保养: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安全生产详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交班记录。
(2) 一级维护保养: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人辅导。按计划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换磨损的零件,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件。
(3) 二级维护保养:列入设备的检修计划。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配合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磨零件,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气部分,使设备技术状况达到设备完好的要求。
2、 实行“三级维护保养制”、必须使操作工人对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四项要求”,并遵守“五项纪律”。
(1) 三好:管好、用好、修好;
(2) 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 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4) 五项纪律:培训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润滑;遵守设备交接班规定;管理好工具、附件;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检查处理。
设备维修人员必须每天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不得无故拖延检修时间。对违规操作设备人员,维修人员有权制止。
(三) 设备的交接班规定
1、 凡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执行交接班规定。生产班组应设立交接班记录簿,并认真填写双方签字。
2、 交班工人在下班前,应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打扫干净,并向接班工人详细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设备故障的检修,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如无接班人,应告知班组长。
3、 接班工人在上班前到岗,发现交接记录薄内容和实际情况有差异,应提出意见,必要时可拒绝接班。并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处理。如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 班组长在接到汇报后,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重大事项应向生产部报告。
5、 维修人员也应该执行上述交接班规定。
6、 生产部应定期抽检设备交接班规定执行情况。
篇三十:工程机械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目的作用
为了使设备的检修管理科学化、高效率,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达到公司对设备管理的目标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设备的检修工作分为公司和车间二级管理。年度大修、中修和二级以上的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具体由设备动力科作出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级以下保养及日常使用过程的检修由各车间负责组织实施。
3.设备修理的原则
3.1 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 生产设备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能力的基础,设备修理必须坚持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实行专群结合、群管群修的方法,有计划地组织好设备的检修工作,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产品的产量、质量不断提高和增长,为生产的发展提供必须的物质基础。
3.2 修用结合的原则 企业领导在下达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下达设备的检修计划,检查生产计划的同时,检查检修计划。在生产与设备维修时间上发生矛盾时,应根据“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合理安排。在设备检修中,操作工人要紧密配合维修工人,坚持“修用结合”的方法。
3.3 修理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要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的思想教育、技术教育,培养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及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在搞好群众性维护保养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修理质量和修理工修理效率,缩短停歇时间,降低修理成本,使设备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4.设备在中修、大修前的检查
4.1 设备预检 设备在中修、大修前必须进行一次检查,一般称预检,在修前三个月左右进行。修前检查要列人月份检修计划内,可以结合二级保养工作进行,不列人周期结构中,以尽量简化周期结构,减少计划人员的繁琐工作。修后检查要查明下次计划修理时需要修复的缺陷,确定修理内容,为下次修理做好准备。
4.2 设备的清洗和油箱的换油 设备的清洗和油箱换油是根据设备的使用条件和环境及油箱换油的周期进行的。清洗和换油工作可结合一、二级保养同时进行,不单独安排计划。
4.3 精度检验 精度检验一般是在精密机床和精加工设备中进行,应按照技术标准定量进行精度检验,在检验时如发现精度超差,能调整消除的应由修理工及时调整消除,如工作量较大,可以在最近一次计划修理时消除。
4.4 设备的预防性试验 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是对受压设备(包括动力管道)、电气设备(包括电力网路)及超重设备进行的。一般在计划检修时或定期地、季节性地进行预防试验,以防止事故发生。
5.检修计划的编制及修理工作的统计
5.1 检修计划的分类及内容
5.1.1 按完成时间、进度的安排分:
a.年度检修计划一安排全年的检修任务。
b.季度检修计划一按年计划,安排季度检修任务。
c.月份检修计划一按季度计划,安排每月的检修任务。
5.1.2 按修理的程度和内容分:
a.年度大修理计划(包括年度贵重关键设备的局部大修计划)。
b.年度中修、二级保养(预防性试验)计划。
5.2 设备年度技术状况的普查鉴定 设备技术状况的普查鉴定,是编制年度检修计划的重要依据,设备技术状况普查工作的组织和进行如下:
5.2.1 每年第三季度由设备科提出全厂设备普查工作的计划安排及要求,报设备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同意后,在全厂安排进行设备普查工作,具体工作由设备科组织。
5.2.2 各车间的普查工作,由各车间设备副主任负责组织有设备技术员、工段长、班组长、维修工人参加的 车间普查小组查清设备存在的问题和使用情况。由设备技术员填写“设备技术状况普查表”,提出下年度需要修理的设备申请项目,同普查表一起报设备科。
5.2.3 设备科由主管科长负责组织成立设备普查鉴定小组,由预修计划员、设备管理员、技术人员及修理工,会同各车间设备技术人员和维修工人对设备普查提出大中修的设备逐台进行技术鉴定。初步确定大、中修项目,并由设备科普查鉴定小组技术人员填写普查表内的有关部分。
5.3 计划的编制
5.3.1 为了保证修前生产技术准备工作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年度检修计划最迟应于年前两个月编制完成。
5.3.2 年度检修计划应包括:年度大修计划(包括精、大、稀设备的局部大修)、中修、三级保养预防性试验计划等部分。
5.3.3 设备科计划预修组、设备普查鉴定小组根据全厂设备的普查资料对各车间提出申请大、中修设备技术鉴定意见,以上述各项编制为依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提出下一年度的设备大、中修计划草案。二级保养计划草案由车间自行编制,报设备科归口。
5.3.4 年度大、中修和二级保养计划草案编订后,分发各车间征求意见。各车间应根据下年度的生产任务以及各方面情况对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5.3.5 设备科根据各车间的意见和要求、机修车间生产能力、各车间自己维修能力以及技术准备情况,进行综合平?,编制正式的年度设备大修、中修、二级保养计划,并分车间、分季度编制计划明细项目和各季度的检修台数和修理复杂系数的考核指标。
5.4 检修计划的审批及下达
5.4.1 年度设备大、中修计划编制后,中修报设备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批,大修需转报总经理批准。计划批准后,由设备科发送各有关部门(生产、计划、财务等)和设备各职能组以及各有关车间和单位执行。
5.4.2 车间维修有能力承担中修及二级保养的,则计划下达到车间;如车间维修只能承担二级保养而无能力承担中修的,则中修任务由机修车间承担;生产车间和机修车间合作完成的中修项目,计划分别下达到生产车间和机修车间。
5.4.3 预防性试验计划由设备科下达到动力车间执行。
5.5 建立设备检修文件资料 设备检修必须建立修理卡片,修理卡片是编制修理工作和编制修理计划的主要资料,由设备科计划员填写(承担车间存一份)。其内容包括设备修理周期、周期结构、历次修理时间、实耗工时、停歇天数及设备每次的开动台时。
6.设备检修前生产技术准备
6.1 修理图册来源
6.1.1 设备大、中修所需图纸由设备科主管技术员提供。
6.1.2 设备二级保养一般由车间设备技术员提供,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图纸,经设备科同意后,可由设备科提供。
6.2 对修理图册图纸的要求
6.2.1 图纸要有统一的编号。
6.2.2 图纸的大小、绘制方法及符号、标记等要符合国家标准。
6.2.3 图纸要清晰,一律标注公称尺寸。
6.2.4 图纸上的公差、热处理等技术条件要标注齐全。
6.2.5 型号相同的设备,因制造厂和出厂年份不同,零件尺寸可能不同,应与实物校对。
6.2.6 设备改进或改装后,图册应及时修改。
6.3 修理图册的管理
6.3.1 设备修理图册和未成册的图纸(包括底图),由厂资料室保管,生产车间和设备科可保存一份复制的图纸和图册。
6.3.2 图纸如有变更或修改应在底图上同时修改或注明。
6.3.3 凡设备制造厂的图纸,一律用原制造厂的图号。
6.3.4 自制设备、老旧设备和无制造厂图纸的设备应按厂里统一编号。
6.3.5 严禁将图册中的图纸拆下作为加工、外协等用。
6.4 设备修理的技术准备
6.4.1 预检:在大修前三个月左右进行,也可结合大修前一次的二级保养同时进行,由设备科编人计划。主修技术员、大修人员及车间设备技术员预检,内容有:
a.设备主要精度及性能的检查。
b.查清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确定修理项目。
c.电气部分检查。
d.根据设备磨损情况和资料分析,拆卸分解必要的部件,了解内部情况,确定更换或修复零件,以便编制缺损明细表。
e.测绘必要的图纸,核对已有修理图册和有关资料。
f.研究关键零件部件的修理方案和制造工艺。
6.4.2 复检:在大修拆机时进行,由主修技术员、修理车间工艺员、维修人员及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参加,对预检作核对和补充。
6.4.3 编制修理技术准备书 在预检测绘后,由主修技术人员编制“修理技术准备书”,其主要依据是设备的历史情况(指历次大、中修、事故损坏和改装情况等)、修前的设备技术状况和送修车间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预检记录等,主要内容是:
a.编制缺损件明细表,绘制修换零件图纸。
b.编制修理方案,包括改装方案和重要零部件修复方案。
c.编订修理后验收精度标准和技术要求。
d.其他有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修理技术准备书一式三份,经会签后分别交使用车间、承修车间和设备科设备管理员存档。
7.设检修后的验收及移交备
7.1 设备二级保养后的检查验收
7.1.1 二级保养后的检查验收由生产车间组织设备技术员、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执行,填写检修记录,交车间设备管理员存档。
7.1.2 二级保养后应对所修部位进行检查、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
7.1.3 精密设备进行二级保养后,对修理后的有关精度必须进行测量并记录,交车间设备管理员存档。
7.2 设备中修后的检查验收
7.2.1 设备中修后由设备科组织设备主修技术员、车间设备负责人、设备技术员、检验员、主修工人、操作工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设备主修技术员填写设备修理完工验收单,一式四份,送设备科、设备使用车间、财务科和生产计划科各一份。
7.2.2 进行外部质量检查和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技术性能试验。
7.2.3 检修部位应按技术准备书中所规定的内容和项目进行检查,检查部位的主要精度应能达到最低工艺要求。
7.3 设备大修后的检查验收
7.3.1 设备大修后由设备科组织设备主修技术人员、车间设备负责人、设备技术人员、检验员、主修工人、操作工人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修理完工验收通知单”一式四份,送设备科、使用车间、财务科和生产计划科各一份。
7.3.2 设备大修后,应全面恢复原设计能力,技术性能及精度应达到大修质量标准,配齐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
7.3.3 对老旧设备和原制造质量较差设备,在保证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
7.3.4 长期用于单一工序的设备与加工工序无关的精度项目,也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
7.3.5 大修后,应进行外部检查、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对动力设备应进行耐温、耐压等必要的技术性能试验。
7.3.6 验收后由计划员将有关的修理资料(包括设备送修移交单、大修技术准备书、缺损件明细表、精度检验记录、技术性能试验记录、设备修理完工验收通知单等),收集整理交设备管理员存档。
7.3.7 验收投产三个月内,由于修理质量造成故障,由原承修人员负责返修。
7.3.8 验收中交接双方意见不统一时,应由设备动力科长组织研究并作出决定,任何一方不得拖延。
7.4 设备修理的移交 安排机修车间大修的设备验收结束后,由送修车间设备员填定“设备移交单”(一式三份),设备科、机修车间、送修车间各存一份。
8.附件
篇三十一:大型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机械、动力等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
3管理职责
技术生产部负责整个公司的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组织和实施公司的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设备操作者的理论和技能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定期开展设备的安全生产检查。负责设备安全生产的调查和处理;协助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基础管理
4 .1.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才能操作相应设备,专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管理处设备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应设备。
4.1.2特种车辆的操作人员、电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
4.1.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1.4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单位有关设备管理的办法、制度和规定。
4.1.5技术生产部要经常利用各种会议、书刊、标语等形式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标准。
4.1.6技术生产部每月定期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并做好记录,督促操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4.2责任事故范围
4.2.1责任机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机械非正常损坏或损失,造成机械技术性能下降,使用寿命缩短均属责任事故。
a)不按规定加注(更换)润滑油、冷却液,造成设备损坏的。
b)因能检查到的部位(螺丝、螺母、销钉、键及连接杆)松动、脱落而造成设备损坏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丝、杂物)等物件遗落在设备内而影响设备正常运转,造成设备损坏的。
d)设备运转超过核定速度或核定载荷,造成设备损坏的。
e)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f)非本设备定岗人员操作设备,造成损坏的。
g)设备在运转中发现异常现象而不停机检查排除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或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岗位,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
h)设备管理员及维修人员在设备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设备操作人员接到通知后不及时排除造成设备损坏的。
i)指挥人员或主管领导强迫工人违反机械性能或操作规程进行危险作业,使机械在恶劣环境中工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j)设备自然事故隐瞒或拖延不报者,经检查发现后按责任事故处理。
4.2.2非责任事故,凡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设计、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无法预防和补救所造成的事故,属非责任事故。
4.3责任事故分类
4.3.1根据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机械事故分为:
a)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5000元(含)以内;
b)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20000元以上。
4.3.2、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分为:
a)轻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3万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6万元之间;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以上。
4.4事故的调查
4.4.1发生设备机械事故,操作员应立即停机,保护现场并报告设备管理人员及单位领导,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到现场。如涉及人身伤亡或事故损失有可能扩大的情况,应首先组织抢救。
4.4.2凡发生事故应在8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发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
4.4.3事故发生后,设备管理人员要及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周密调查,听取当事人和旁证人的申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及造成后果,作为分析事故的依据。
4.4.4发生机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设备部应会同有关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
4.5事故的分析
4.5.1对于发生的责任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当事者和干部、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认真进行分析和处理。
4.5.2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视并及时进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进行得越早,原始数据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据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数据。
b)如需拆卸发生事故的机械部件时,要避免使零件在产生新的损伤或变形等情况发生。
c)分析事故时,除注意发生事故部位外,还要详细了解周围环境,多访问有关人员,以便得出真实情况。
d)分析事故应以损坏的实物和现场实际情况为主要依据,进行科学的检查、化验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数据仔细分析判断,不得盲目推测,主观臆断。
e)事故发生往往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分析时必须从多方面进行,确有科学依据时才能做出结论,避免由于结论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发生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有关,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在10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有关管理部门。
g)凡隐瞒事故不报或拖延上报时间,破坏现场阻碍调查和处理,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三十二:机械设备维修项目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备
公司设立机械设备科,负责全公司的机构设备的管理工作,并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所属单位机械管理的日常工作,机管员实行业务上接受基层和机械设备科的双重领导。
二、设备管理
1、公司对设备实行大型集中、中小型分散的原则,大型吊装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基工机械集中委托机械设备科管理,由机械设备科统一调度。
2、企业所有设备,统一由机械设备科进行编号,机械设备科和基层同时立帐,主要设备要建立设备档案,设备调动时随机调动,报废时,档案同时送批。设备的备件图册和设备历次修理记录,事故报告由机械设备科归档,说明书安装图册由基层设备员保管。
3、基层机管员必须做到申报各种材料零配件,计划填报各种有关的统计报表,每年四季度做出次年新设备购置,大修计划送机械设备科审批,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需更改,需再次提出申请,经机械设备科批准后方可实施。
4、报废设备申请,必须在当年三季度报出,由公司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报经主管领导审定后报废。经批准报废后的设备残值按财务有关规定处理。
5、各种设备所提取的二项费用必须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大修理开支,不得移给他用。
6、技改费、设备折旧费,公司和基层按“四·六”掌握使用,公司集中的资金用于购置大型设备,技术引进。
7、对设备进行改装、革新,必须坚持先进科学、实用经济的原则,一般的改装技术革新由机械设备科审批,重大的项目由主管经理批准,改装和技术革新项目,必须连续运行六个月经鉴定确认可行后才以验收。否则,其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支付。
8、开展群众性的机械管理活动,每年进行两次设备检查评比工作,交流经验,年终进行一次红旗设备、操作能手评优活动。
9、对新购置的小型设备一个月内必须投入使用,中型设备二个月内投入使用。
10、设备闲置六个月以上的,可申请报停,但设备报停以前必须完好,启用时必须履行启用报告,停用期间不得提取二项费用(折旧费、大修理费)。
11、机械设备的租赁必须征得公司同意后,方可对外租用,并参照机电设备台班费收取标准及公司有关规定收取费用,设备在同意租用后需交付一定的押金,在租赁期中造成损坏由租赁者负责修理和赔偿。
三、机械设备的使用
1、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建立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大中型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机组(班)负责制。
2、所有机操人员必须持证操作,熟练操作技能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3、新设备或经过大修,改装的设备,必须进行试运转并进行走合,走合期内按规定减载限速,并挂“走合期”标志以示区别。
4、机械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特殊情况需经机管员同意并取得可靠数据后作业,大型设备必须征得机械设备科的认可。
5、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非正常损坏或性能降低及停产均为设备事故,事故大小的划分:
一般事故:损失价值20-200元内,停产三天以上;
大事故:损失价值200-2000元以内停产十天以上;
重大事故:损失价值2000元以上,停产一个月以上。凡是发生事故必须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报机械设备科备案。事故处理应做到三不放过: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经过处理或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于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及损失大小应分别进行教育、处分、经济制裁,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对好的典型及有功人员应予表扬和奖励。
四、设备的保修保养修理
1、设备的保养、修理,实行专业修理与操作人员日常维修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日常保养维修,推行“十字作业法”做到定期保养及时修理。
2、设备的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进行、小修由操作人员和机修工人共同完成。
3、设备大中修由机修厂完成,修理计划由基层和机械设备科共同编制,公司下达生产计划执行。
4、设备的修理应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各道工序应有专职检验员检验,总体验收必须有主修技术人员会同送修单位代表经试车合格后,共同签署意见方能出厂,中大型设备机械设备科参加试车验收。
5、凡由机修厂承担修理的设备实行“三包”(包修、包费用、包保用期),经大中修出厂的设备应有六个月的保用期,在保用期内损坏或出现严重故障时按如下办法办法。
(1)修方责任造成,由机修厂无偿限期修复。
(2)由于操作不慎,保养不好,而造成的损坏送修单位负责。
(3)设备修理出厂后,修理单位填写设备修理记录表,交送修单位或机械设备科存档。
篇三十三:机械设备维修项目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类、预防、管理、报告、鉴定、处理等内容与要求,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事故管理工作。
二、管理内容:
2.1、设备事故的定义:凡正式投产的各类机械、设务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机械、设备或设备零部件的非正常损坏,使施工生产突然中断者,均为设备事故。
2.2、高备事故分业表(按直接经济损失分类):
事故分类 一次事故经济损失金额(元)
小型事故 ≤1000
一般事故 ≥1000≤20000
大型事故 ≥20000≤100000
重大事故 ≥100000≤300000
特大事故 ≥300000以上
三、设备事故与防范管理:
3.1、设备事故管理必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3.2、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任”的原则,公司各级领导,设备管理部门,物质管理部门及公司全体员工都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努力做到对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防止机械、设备事故发生。
3.3、加强公司全体员工对机械、设备事故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开展查设备隐患活动,并加强全休员工的技术培训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素质和操作水平,增强全体员工预防机械、设备事故的预防能力和排除能力。
3.4、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设备事故的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3.5、设备事故的分级管理:
3.5.1、大型及以下的事故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管理。
3.5.2、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管理。
3.5.3、设备事故与鉴定:
3.5.3.1、发生事故的单位,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发生各类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公司物质管理部门上报,发生重大和特大事故必须在30分钟之内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应立即组织有关设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根据调查分析情况以书在面的方式向公司设备管理领导汇报。
3.5.3.2、设备事故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发生设备事故的主要原因、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当事人、发生的经过、事故的性质、责任者、损失金额、处理意见、整改意见、预防措施。事故报告书必须有参加事故鉴定人员和责任者及设备事故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3.5.3.3、设备事故的调查、鉴定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进行组织调查、鉴定。
3.3.5.4、参加资产保险的设备,事故单位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查看事故现场,确定损失情况和设备损失经济价值。
3.4、事故的处理:
3.4.1、设备的责任事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大型设备事故及大型以下的.设备责任事故根据事故情节对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一部分。重大及特大设备责任事故,根据设备事故情节对责任者给予记过,降级,留厂查看,开除厂籍,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一部分。情节恶劣者追究刑事责任等。
3.4.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领导责任:
3.4.2.1、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和操作规程健立不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设备事故者。
3.4.2.2、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教育,安排无证人员操作,或打或操作者未经考核合格就安排上岗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3.4.2.3、设备超负荷运转,超期使用,对存在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设备事故者。
3.4.2.4、违章指挥,强令员工违章操作设备,造成设备事故者。
3.4.2.5设备发和故隐瞒不上报者。
四、设备事故直经济损失计算方法:
设备事故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设备修复的各种费用,修理期间的设备提取折旧费用等。
4.1、能够就地修复的按实际修理费用和设备提取折旧费用计算。
4.2、需要进厂大修的按以下公式计算:
4.3、设备运转已超过大修周期而发生设备事故,按大修期间直接发生的各种材料、配件费用计算。
4.4、由于设备事故造成设备报废,按设备实际净值计算。
篇三十四:机械设备维修项目管理制度
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检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按事故处理:
(1)样品丢失,零部件丢失,样品损坏。
(2)样品生产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丢失或失密,检测报告丢失,原始记录丢失或失密。
(3)由于检测人员、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试验方法有误,数据差错,而造成的检测结论错误。
(4)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
(5)检测过程中发生仪器设备损坏。
2.凡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事故均为责任事故,可按经济损失的大小、人身伤亡情况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3.重大或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抢救伤亡人员,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4.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发生事故部门填写事故报告单,报告办公室。
事故发生五天内,由试验室主任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作出处理,对事故作善后处理并制定相应的办法,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重大或大事故发生一周后,试验室应向上级主管部门补交事故处理专题报告。
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制度
1、建立从安装、调试、验收,到运行、维护、保养、检测等各环节的档案,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
2、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检测责任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3、操作人员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4、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维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5、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每半年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6、认真做好设施、设备管理全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记录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档保存。
篇三十五:建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及企业颁发的有关安全技术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2、安装、拆卸机械设备的作业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其他非作业人员严禁在安装、拆卸机械设备的现场停留。
3、高空作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防滑绝缘鞋。
4、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在安装、拆卸设备标准节及其他大部件且不在防护栏以内工作时,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
5、严禁安、拆、操作人员酒后上岗工作。
6、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7、装车运输时要有专人指挥装车,保证安全的同时并使设备各个结构及部件不受损坏,装上车的零部件必须捆绑牢固。
8、安装、拆卸设备时要指定安全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特殊情况下,安装、拆卸需要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制定方案,由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9、安装、拆卸完毕后,由作业带班人员或安全责任人对设备各部件进行检查,合格后再进行技术调试。
10、操作人员务必持证上岗,严禁酒后操作、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操作,并立即汇报进行处理。
11、安装完毕后,务必对各部件进行检查,调试时务必遵照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调试,经检验全部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交接。
篇三十六:机械设备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1、熟悉掌握各设备的操作规程,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做好各设备运转时的日常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严禁各设备超负荷运转,严格按照各设备技术要求进行操作。
4、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制度,设备调试运转,确认正常以后,方能投入使用。
5、建立健全各种设备台帐、设备卡片,并将设备的维护保养落实到人。
6、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对易产生热量和安装在潮湿处的设备,运转时要及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使用。
7、停用设备及闲置设备要做到归库管理,保持整洁。
8、对于特殊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做好专业理论教育及培训考核工作,严禁违章操作。
9、做好设备维护保养检修记录,责任落实到个人,检修过的设备在下次使用期间发现问题影响生产由检修人承担责任。
10、由于操作失误发生设备事故及损坏设备,操作人员应按设备维修费用的80%进行赔偿,并责令下岗。
篇三十七:绿化园林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检测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一、凡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都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并发给使用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新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会同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和有相应设备安装资质的企业、单位,设备检测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档案资料管理部门,设备生产厂家,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1、按设备生产厂家出厂检验的精度和性能项目进行检测验收。
2、设备的空运转、操纵传动灵活性、重负荷运转。
3、电气控制设备的运转检验。
4、液压装置的`检验。
5、安全防护装置的检验。
6、设备主机及附件的外观检验。
7、按装箱单清点附件,专用工具,附机备件及技资料文件。
三、经验收合格后,办理设备资产移交事项,填写开箱、安装、调试验交记录,并做好设备的精度检验记录及设备试运行记录,凡参加设备验收和设备安装及设备检测的人员都应在验收单上签字,送交档案室存档。
四、属随机带来的附件及专用工具,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按设备装箱清单点清后,填写设备附件、工具明细单交给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管理,设备附件和设备专用工具一同由公司材料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设备技术资料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五、设备验收后,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开始对设备提取折旧费,设备使用单位应在设备使用三个月内进行一次设备性能的调试和精度的调整。设备在磨合期满后进行一次一级保养,检查调整各部位之间的间隙,在设备使用期间严格设备管理作业十字法作业。
六、新设备在安装、使用和验收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设备生产厂家、设备销售单位、设备采购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公司主管设备的领导。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
发文号:京劳特发[1997]130号
发布单位:京劳特发[1997]130号
关于下发《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的通知
(1997年7月10日)
各区、县劳动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于原已取得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资格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申请增加检测检验项目。
附件: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
附件: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根据劳动部1997年第7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北京市从事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桥(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等)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北京市劳动局统一管理全市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检测检验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
第二章认证基本条件及范围
第四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二)检测检验机构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手册》,并能严格执行其中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三)检测检验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的职称,熟悉有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工作和组织能力;
(四)技术人员占全体人员的比例不应少于百分之六十。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三十;
(五)每一项目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检测检验人员,其中一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市劳动局核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检验员证。
第五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仪器、仪表设备等必要的检测检验手段;
(一)检测检验用的仪器、仪表和量具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其性能和精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在国家认可的计量部门定期校准的有效期内;
第六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检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国家标准、检测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并能认真执行。
第七条检测检验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有与承担的检测检验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环境。
第八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保证在行政、技术和财务管理上独立于特种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修理(改造)和使用单位之外。
第九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范围:
(一)在用桥(门)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二)在用塔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三)在用流动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四)在用电梯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五)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桥(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六)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七)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八)新安装、修理(改造)的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以下简称电梯)安全技术检验;
(九)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
(十)受外单位委托的安全技术检验或技术鉴定;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条经资格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从事批准范围内的检测检验工作。
第三章认证审查程序
第十一条检测检验机构应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和有关申报材料,报主管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再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交《申请书》及规定的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其它非劳动部门申请资格认证的检测检验机构,需经主管部门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领取《申请书》,填写上报。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监察处收到申请书和申报资料后进行初审,确定是否受理,并于30日内通知申请单位。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一般不少于三人)组成审查组对同意受理的申请进行资质审查。
第十五条经审查合格的检测检验机构,由认证单位核发由市劳动局统一印制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认可证》(以下简称《认可证》),并予以公布并报劳动部备案;
第十六条对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允许其进行整改,并于六个月后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已取得检测检验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需新增项目时,应向市劳动局申请新增项目的检测检验资格,市劳动局将根据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审查并给予增项。
第十八条《认可证》的有效期为四年,检测检验机构在有效期满六个月向市劳动局申请换证审查。逾期不提出申请的检测检验机构,市劳动局在其有效期满后将注销其《认可证》。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北京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认证中的有关开支费用由被审查单位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检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按事故处理:
(1)样品丢失,零部件丢失,样品损坏。
(2)样品生产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丢失或失密,检测报告丢失,原始记录丢失或失密。
(3)由于检测人员、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试验方法有误,数据差错,而造成的检测结论错误。
(4)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
(5)检测过程中发生仪器设备损坏。
2.凡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事故均为责任事故,可按经济损失的大小、人身伤亡情况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3.重大或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抢救伤亡人员,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4.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发生事故部门填写事故报告单,报告办公室。
事故发生五天内,由试验室主任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作出处理,对事故作善后处理并制定相应的办法,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重大或大事故发生一周后,试验室应向上级主管部门补交事故处理专题报告。
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制度
1、建立从安装、调试、验收,到运行、维护、保养、检测等各环节的档案,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
2、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检测责任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3、操作人员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4、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维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5、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每半年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6、认真做好设施、设备管理全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记录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档保存。
篇三十八: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必须认真贯彻执行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中机械设备管理职能要素,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健全管理机构和各项管理职责,
新购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部申请,工程处安全设备科审核,工程处主任审批后方可购置,新购的设备必须具有制造商的生产和经销许可证,并附有检验报告和相关资料,经工程处安全设备科验收确认后方可购进使用,并及时建立新的台帐。
项目部之间调配的机械设备必须完好,附件配件齐全,由项目安全设备管理员到现场验收确认后方可调进,并办理交接手续。
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装拆工作由公司大型机械安装队进行。大型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组织自检,并报公司验收,由公司安全设备科报检测部门检测,在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正式启动使用。大型设备的安装拆卸资料必须报公司和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由项目部组织进行,安装完毕后进行自检,并做好相关验收检查记录,部分验收检查资料报上级部门存档,
必须根据工地现场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合理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并配备技术水平较高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
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北京市有关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并按时验证复证。中小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公司指定的培训部门培训合格取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进一步提高操作人员的高度责任心和操作技术本领,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做到“精心操作、杜绝违章”,能有效的掌握机械设备性能特点并具有一定的设备维修保养经验和能力。机械设备使用中一定要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联系”,保养必须遵守“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方针,禁止设备带病运转。
项目部安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交底,并根据不同的作业特点及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例行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机械台班运行例保记录。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遇到所作业内容和设备状态危机设别和人生安全时,操作人员有权拒接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处理。
现场施工机械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禁止无证作业。
项目部必须组织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危险作业内容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及时反馈机械设备使用情况和性能状况,以保证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
篇三十九:小高层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有哪些?
小高层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有哪些?
1)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分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浇注混凝土用地泵、施工用电梯等),中型机械设备(如台式电锯、钢筋切断机、弯曲机调直机、气泵等),小型机械设备(如手提锯、电锤、电钻等),根据本公司的计划目标和项目的大小一般情况下大型机械设备进行租赁,中型机械设备公司购买或由各使用施工队自行配置,小型机械设备由各使用施工队自行配置。
2)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施工机械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到定机、定人、定职,做到定期保养。
3)分包单位机械进场时须填写“设备进场报告单”,一式两份,由总包单位工程经理签字后方可进场,并留一份存档,凡不申报的,一律不予退场,
4)分包单位进场的各类机械按总包单位的要求,由各单位进行标识,并注明单位名称,以便检查、管理。
5)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保证机况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6)进场的机械设备要按总包单位相关部门要求摆放整齐,小型工机具要及时入库,如遇丢失,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7)分包单位安装的固定施工机械设备,必须设立安全操作规程牌,挂在设备旁边,并标明操作人员名单,设备的操作必须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分包单位使用总包单位大型垂直运输机械时,由总包单位统一协调、统一安排、分配运送时间。
9)分包单位不得擅自使用或挪用现场其它机械设备。
10)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单位的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规定,并接受总包单位的监督与检查。
11)分包单位机械设备退场时,总包单位根据进场报告一一核对,经检查相符后,方可退场。
篇四十: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有哪些?
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有哪些?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均应进行登记,
2、新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具必须具有“三证一书”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
3、自有及外租设备,必须持有技术监督部门或安全监督局出具的使用许可证,以及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证复印件(加盖印章)和安装后的验收合格报告。
4、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具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施工现场设备设施根据具体情况做好防雨、防晒、防潮及避雷保护等措施,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要有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5、外租机械设备必须同租赁方签定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内容必须齐全。
篇四十一:小高层项目机械设备调配管理制度有哪些?
小高层项目机械设备调配管理制度有哪些?
机械是施工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是施工的可靠保障,在平时的工作中必须作好机械的维修保养,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1)现场的施工机械由工程部统一管理调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外借或挪作他用。
2)工程经理组织编制机械管理目标、工作计划和各项健全机械设备台帐管理制度。
3)现场施工机械由项目工程经理统一登记发放给各劳务队使用,发放时应办理领用签字手续。各使用单位要建立自身的机械管理组织,定机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