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中心先进单位事迹范文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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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作为广西经济普查工作的牵头单位,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普查对象全、经济总量准、行业结构清”的总目标,“推动从紧、落实从严、质量第一”的总方针,积极组织协调全区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做到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实现“六个到位”,为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显著成绩,成功推动普查登记进度、普查区划分、普查员系统建设三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经济普查号”动车、“抖音”新媒体宣传、网格化普查、“三级联审”质量控制、“12340”电话核查、普查服务外包等六项工作得到国家肯定,相关经验在全国推广。被国务院经普办授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4年以来,普查中心连续5次荣获国家统计局各专业业务工作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积极推动全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认真督导各级统计部门建立健全“统计工作首问普查”责任制,在关键阶段,采取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进度通报、落后约谈等强力措施,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统筹协调52个部门组建经济普查办公室,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了全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人员保障到位。着力选优配强普查人员,在全国率先整建制地选聘综治网格员参与普查,引起国家关注,推动中央政法委首次成为国务院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网格化员普查相关经验在全国推广。采取情景教学、小班制回炉等创新性培训方式方法,对全区7万名普查员,进行分级分批业务培训。建成全国首个普查员信息管理系统,在全国首次实现普查对象手机扫描二维码核实普查员身份、提交投诉举报信息的功能,显著提升了普查人员管理水平,强化了源头数据质量管理。
三是经费落实到位。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着力确保普查经费及时到位。首先对个别财政有困难的县区,给予了补助倾斜。重点督导县级财政部门必须确保乡镇(街道)普查工作经费100%到位,必须确保“两员”报酬100%到位,充分调动普查员的工作积极性。从每月1期的国务院和自治区经普办普查工作调度情况看,2018-2019年度市县普查经费到位率,同期始终位居全国前列。同时,联合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发文明确要求各地全面落实兼职普查员补助的发放,是我区历史上首次解决兼职普查员补助发放政策问题,极大地激发了基层普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宣传动员到位。本次普查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传单、海报等传统媒介全面宣传的基础上,不断运用新媒体、新途径、新手段,宣传工作有声有色,为普查营造了家喻户晓的良好氛围。开通全国首列“经济普查号”动车,在通达全区、便捷高效的高铁线上进行的宣传,在全国统计系统引发轰动效应,《号外号外!首列经普和谐号来啦》荣获全国统计系统8月最佳影响力文章称号;
在首府南宁人流最为密集的地铁1号线,开通“经济普查主题地铁。联合自治区教育厅在全区1.2万所中小学,742万名中小学生中开展了“经济普查一堂课”宣传教育活动,通过 “小手拉大手”的方式,把经济普查相关知识宣传到每家每户。
五是督促指导到位。认真对照普查工作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全面督促各级普查机构分类有序推进普查工作。先后在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阶段,组建了业务专家指导组,分3个批次60多人次到14个市的111个县区进行了业务指导,市县两级覆盖率100%,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组织自治区专家别动队,攻城拔寨,及时驰援进度落后地区,确保整体推进。我区普查登记上报进度始终位于全国前列,2019年黄胜杰副秘书长代表广西在全国经济普查视频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发言。
六是质量控制到位。认真落实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单位清查、普查登记和数据审核验收工作。严把入户调查关,下发了6份规范性文件;严把数据审核关,三期三级联审工作经验获《中国信息报》头版报道;严把数据检查关、质量抽查关,经国家和自治区抽查结果显示,我区普查数据真实可靠,符合国家质量控制标准。
七是坚持科学普查。通过先行试点、利用第三方力量、借助信息化手段等方式,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在贵港市覃塘区和北海市银海区分别开展专项和综合试点,为完善国家普查方案,制定我区普查实施方案,取得了十分宝贵的经验。利用社情民意调查电话“12340”对底册标注“未找到”和“其他”两类单位进行电话抽查,全面检查各地单位核查工作质量,同时为全面做好“查遗补漏”提供精准数据。建成广西四经普单位地址定位信息库系统,复用了三经普绘图成果和“天地图”兴趣点数据,助力我区在全国率先高质量完成普查区划分及绘图。
八是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认真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坚决抵制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召开各类会议、印发文件不断强调、重申依法普查,多渠道受理普查违纪违法举报,发文通报国家统计局查处的重大普查违法案件,对各种普查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形成了高压态势和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