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管执法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范文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好范文网的会员“zsf888”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城管执法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城管执法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市委绩效办:
《景临副书记在全市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攻坚行动动员会上的讲话摘要》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协同相关主管部门重点排查城管执法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强力整改,全力整改。现将11月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对城管执法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为确保排查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实效,市城管执法局于今年10月分别下发了《关于认领〈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攻坚行动整改任务清单〉问题事项的通知》《城管执法领域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下沉督导检查(第二轮)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全力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切实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为营造环境保护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引导市民配合和支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上门宣传、发放宣传单、约谈等形式,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市民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同时,不定期开展进工地、进企业、进店铺活动,加强对相关行业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社会担当意识,不断强化从业人员依法依规生产和经营的自觉性。本月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三、全面排查问题,加强整改力度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方面:重点加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治理,严格执行“非必要、非必须”不得夜间施工原则。规定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作业外,禁止施工单位夜间(晚22时至晨6时)在市城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确需施工的,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办理夜间施工许可并严格按要求施工,尽可能减少对施工场所周围居民的干扰。本月共纠正建筑施工噪声扰民行为206起,发放整改通知书39份,处罚1起,罚款2万元。
露天烧烤污染方面:针对夜间露天烧烤集中的地段开展占道经营、油烟扰民等突出问题整治行动,明确烧烤店和夜宵摊点在经营期间禁止占道经营,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备,引导和规范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摊点,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本月共纠正露天烧烤行为94起,取缔13处违规设置露天烧烤摊点。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方面:深入开展“工地蓝天行动”,研究运用在线监控、车联网等信息科技手段,实时监控建筑垃圾(土方)运输状况和施工扬尘排放情况。广泛运用无人机对施工场地及其作业区域进行自动巡查、高空监控、航拍等,清晰完整取证,第一时间定位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尽早处置问题,降低对环境质量的影响。试行建设项目“红黄蓝”分类监察制度,对正常项目减少非必要检查,集中力量对问题项目和环境污染隐患项目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实行重点监察。本月执法监察支队采用无人机巡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排查市城区在建施工工地107个,发现生态环境问题23个,现场完成整改20处,发出整改通知书8份。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方面:充分利用在市城区噪声扰民现象较为突出的广场舞场地、KTV(酒吧)集中街道安装的固定式环境噪声监测仪,对噪声进行实时监测管控。梳理了反复投诉且整改效果欠佳的问题点位,督促各辖区城管执法部门重点整改,举一反三解决生活噪声扰民问题,对拒不配合的商家进行约谈,对屡教不改或拒不整改的,依法暂扣其产生高噪音等扰民行为的设备,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本月共纠正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571起,发放整改通知书20份。
餐饮油烟污染方面:一是建立动态化管理机制。全面排查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情况,并建立详细的台账,督促有油烟产生的餐饮店及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营业时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及时清洗油烟净化器。二是通过餐饮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加强对餐饮店未安装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标准排放油烟行为的巡查管控,从源头上减少、防止餐饮油烟扰民问题的发生。本月共纠正餐饮油烟扰民行为90起,发放整改通知书17份。
四、加强督查考核,逗硬运用结果
充分发挥城管委(办)牵头缆总、统筹协调、综合督导作用,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考核权重,采取定期通报、不定期督查暗访、个别约谈等方式督促市级有关部门、辖区综合执法局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履行工作义务,对工作开展不力、落实安排部署不到位、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逗硬通报曝光并严格扣减年度城市管理目标绩效考核分,对失职渎职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