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监察局贯彻行政监察法情况汇报范文

(作者:小编时间:2014-12-04 07: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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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县监察局贯彻行政监察法情况汇报总结

县监察局贯彻行政监察法情况汇报总结

1998年以来,县监察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依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认真履行监察机关职责,并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拓宽工作领域,大力推进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为维护

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不断加大教育和惩处力度,有效地促进了政府系统廉政建设

县监察机关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广大干部的思想实际,每年突出一个主题,在全县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以政纪条规为主要内容的政风政纪教育,以学习廉政勤政先进典型为重点的示范教育,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等多种媒介,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干部思想道德素质。同时,坚持从严治政的方针,围绕解决社会各界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工作任务落实、阻碍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查办行政违纪案件工作力度。7年来,共立查各类行政违纪案件237件,其中乡科级干部案件23件,万元以上经济案件31件,结案处理监察对象237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60余万元。2014年,共查处行政违纪案件37件,其中乡科级干部案件4件,万元以上经济案件5件,结案处分监察对象37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45万元。我们努力克服就办案而办案的弊病,注重通过办案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有关工作深入。如2014年,在全县上下众志成城抗击非典的严峻时刻,严肃查处了5起防治非典工作失职渎职案件,为落实县委、县政府防治非典的各项决策提供了纪律保证;围绕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查处了一批乱收费乱罚款案件、公路“三乱”问题和扰乱装卸市场秩序的行为,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严肃查处并追究了一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工作失职渎职的干部,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落实;认真处理加重农民负担案件,保证了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使广大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党的农村政策带来的实惠和好处;严肃查处中小学乱收费案件,减轻了学生家长经济负担,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及时查处群众信访案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原创:http://www.haoword.com/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密切了干群关系。在办案中,我们坚持从政治上着眼,立足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综合考虑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注意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管理等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改进工作的措施。起到了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纠正一种偏差、治理一方环境、推动一项工作的作用。

二、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了政风建设,确保了政令畅通

我们依据《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权,紧紧围绕改革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认真查处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格执行纪律,维护政府权威,保证政令畅通,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积极稳妥地抓好了效能监察。我们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加强了对全县各级各单位履行职责的效率与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几年来,累计开展各类形式的效能检查390余次,涉及单位220个(次),提出整改建议410余条,督促建章立制240余项,其中2014年,开展效能检查110余次,涉及单位62个,提出整改建议130余条,督促建章立制85项。通过开展效能监察,使各单位内部管理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管理进一步改善,职能进一步转变,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现象明显减少,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二是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执法监察。根据上级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先后对社会保障资金、国债资金、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等,开展了执法监察。7年来,共开展执法监察41项,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5亿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1.1亿元。针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协助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有关部门抓好了落实。围绕防治非典、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治理整顿建筑市场秩序、中小企业改制、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清理整顿以及环保执法、统计执法、安全生产等进行了专项

第二篇:县监察局贯彻行政监察法情况汇报

1998年以来,县监察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依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认真履行监察机关职责,并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拓宽工作领域,大力推进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不断加大教育和惩处力度,有效地促进了政府系统廉政建设

县监察机关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广大干部的思想实际,每年突出一个主题,在全县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以政纪条规为主要内容的政风政纪教育,以学习廉政勤政先进典型为重点的示范教育,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等多种媒介,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干部思想道德素质。同时,坚持从严治政的方针,围绕解决社会各界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工作任务落实、阻碍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查办行政违纪案件工作力度。7年来,共立查各类行政违纪案件237件,其中乡科级干部案件23件,万元以上经济案件31件,结案处理监察对象237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60余万元。2014年,共查处行政违纪案件37件,其中乡科级干部案件4件,万元以上经济案件5件,结案处分监察对象37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45万元。我们努力克服就办案而办案的弊病,注重通过办案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有关工作深入。如2014年,在全县上下众志成城抗击非典的严峻时刻,严肃查处了5起防治非典工作失职渎职案件,为落实县委、县政府防治非典的各项决策提供了纪律保证;围绕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查处了一批乱收费乱罚款案件、公路“三乱”问题和扰乱装卸市场秩序的行为,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严肃查处并追究了一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工作失职渎职的干部,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落实;认真处理加重农民负担案件,保证了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使广大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党的农村政策带来的实惠和好处;严肃查处中小学乱收费案件,减轻了学生家长经济负担,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及时查处群众信访案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密切了干群关系。在办案中,我们坚持从政治上着眼,立足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综合考虑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注意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管理等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改进工作的措施。起到了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纠正一种偏差、治理一方环境、推动一项工作的作用。

二、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了政风建设,确保了政令畅通

我们依据《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权,紧紧围绕改革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认真查处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格执行纪律,维护政府权威,保证政令畅通,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积极稳妥地抓好了效能监察。我们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加强了对全县各级各单位履行职责的效率与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几年来,累计开展各类形式的效能检查390余次,涉及单位220个(次),提出整改建议410余条,督促建章立制240余项,其中2014年,开展效能检查110余次,涉及单位62个,提出整改建议130余条,督促建章立制85项。通过开展效能监察,使各单位内部管理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管理进一步改善,职能进一步转变,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现象明显减少,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二是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执法监察。根据上级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先后对社会保障资金、国债资金、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等,开展了执法监察。7年来,共开展执法监察41项,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5亿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1.1亿元。针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协助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有关部门抓好了落实。围绕防治非典、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治理整顿建筑市场秩序、中小企业改制、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清理整顿以及环保执法、统计执法、安全生产等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有效地打通了政策执行中的“梗阻”,确保了上级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深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是坚持不懈地抓好了减轻农民负担。每年我们都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1999年,我们在全县实行了农民负担联系点和联络员制度,紧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推动减负工作的深入。这一经验做法被省纪委监察厅、市纪委监察局面向全省、全市予以推广。实行税费改革以后,连续三次对全县涉农负担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文件36件,废止或修改行政条款97条。2014年以来,在全县普遍推行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提高了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透明度,促进了农民负担的进一步减轻。

二是坚持不懈地治理教育乱收费。我们督促教育主管部门,逐步建立和实行了教育收费听证、备案、审计、公示、督导、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根据群众反映,不定期对各中小学校收费情况进行抽查,严肃查处乱收费问题,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给予严肃处理,有效的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2014年以来,我们加强了对教育“一费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这项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行。

三是坚持不懈地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我县在全市率先推行了医药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几年来,累计开展招标活动58次,活动采购药品3700余万元,让利患者300余万元,较好地杜绝了医药购销环节的不正之风。同时,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吃回扣、收受红包等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违纪违规人员11名,使药品虚高价格进一步降低。2014年,市纪委监察局面向全市推广了我县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经验。

四是坚持不懈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几年来,我们先后采取了对骨干企业挂牌保护、涉企收费限额和收费公示、清理涉企收费检查达标升级项目、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检查等一系列措施,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为适应加快经济跨越发展的需要,2014年,县纪委监察局在全县开展了“优化环境年”活动,同时牵头成立了治理经济发展环境委员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对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提出了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和措施。通过搞好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案件,促进了经济发展环境的进一步好转。在治理涉企收费罚款方面,按照“清理项目、核定标准、限定总量、统一审批、部门分别征收”的原则,组织力量对45个单位收费项目逐一进行清理、审核,取消62项,将保留的464项汇编成《阳谷县现行行政性事业性营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发放到各有关单位,并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两年来,通过限额收费累计减轻企业负担225.83万元;严肃查处了16起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的案件,在全县引起较大反响。在治理公路“三乱”方面,对上路检查的单位、人员批次、执法规范等作出了严格规定;设立专项举报电话,随时受理群众投诉;不间断地对各单位上路执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督促各单位规范上路执法人员行为,严肃查处严重违纪违规案件。几年来,共查处公路“三乱”案件17件,处分违纪人员17名,责令辞退11名,有效地巩固了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在县电视台开办了“纪检监察优化环境促发展”电视专栏,及时报道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先进典型,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是坚持不懈地抓好了民主评议行风。按照纠、评、建相结合的思路,我们每年都组织力量对全县各级各单位的行业作风开展民主评议活动。2014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改进了评议方法,扩大了评议范围,围绕“提高队伍素质、改善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发展”,每年对县直各单位行风建设情况,开展两次“下评上”活动,评议和检验各单位的廉政建设、履行职责、办事公开、依法行政情况。截止目前,已开展评议活动5次,有效地促进了部门行业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在全县上下营造出了一个政通人和、风清气正、求真务实、团结一致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稳步深入

按照反腐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要求,我们把行政监察的重点放在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上,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使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逐步减少了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特别是2014年,我们以学习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组织专门力量,对行政许可主体和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共确定50个单位为行政许可主体,废止规范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43件;加强了对上级已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后续监管,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和质量,并且促使政府机关各部门进一步更新了施政理念和工作方式,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

二是深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连续几年对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进行清理检查的基础上,按照“取之合法、收缴分离、纳入预算、收支脱钩”的要求,对各乡(镇、街道)所有收支实行了财政所“零户统管”,将县直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全部纳入了财政专户管理,使“收支两条线”规定得到全面落实。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和纠正违反《政府采购法》的问题,使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采购行为不断规范,不仅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而且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稳步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县委、县政府每次调整干部,监察机关均派人参与考察。对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县直有关单位招考工作人员以及军转干部就业安置等,监察机关均实行了全程监督。按时参加组织部门召集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并积极建言献策。同时,认真调查处理干部公示和干部离任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通过发挥监督作用,促进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各项措施的落实。

此外,通过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的全程监督,使这两项制度得到了全面推行。通过加强对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四项公开”逐年深化,提高了各级各单位的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回顾几年来的行政监察工作,我们体会比较深的有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坚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能。我们注意把行政监察工作寓于改革和发展进程之中,紧贴经济建设、紧贴改革开放、紧贴政府中心工作确定监察重点,主动深入改革开放第一线和市场经济新领域开展监督监察,研究解决在廉政勤政方面严重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行政违纪行为,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是必须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放在重要位置,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工作中,我们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把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作为重点,深入基层和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案件,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理顺群众的情绪,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维护社会形势稳定,使行政监察工作较好地体现了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促进了政府机关“为民、务实、清廉”。

三是必须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发挥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综合效能。我们在查处违纪案件、严肃行政纪律的同时,注重通过加强教育、强化监督、深化改革、推动制度创新,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有效地消除了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四是必须坚持依法监察,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我们在工作中严格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使监察职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约束和规范政府机关各部门的行政行为,防治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认真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确保了行政权力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五是必须坚持以监督促管理,促进政府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我们充分利用行政监察属于政府序列、贴近政务活动的优势和特点,主动深入到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发挥促进廉政和勤政建设的双重作用。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督促监察对象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与服务的水平。

六是必须坚持把行政监察工作纳入反腐倡廉的总体部署,形成党政监督的整体合力。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行政监察法确定的基本职责,明确一个时期行政监察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不断改进措施,加大力度,充分发挥监察机关在行政监督方面的组织和协调作用,加强同政府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有效保证了廉政勤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七是必须坚持加强行政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依法履行行政监察职能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我们始终把提高行政监察工作能力作为加强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其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使我县的监察干部队伍,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依法执纪、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维护干部权利和组织协调反腐败等方面,能够较好地适应不断发展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为完成各项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当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县的行政监察工作在不少方面还不完全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法制政府的要求,我们对新形势下行政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监察对象变化了的新情况研究得还不够,对金融、证券、信息网络和一些新的领域还不十分熟悉,履行职责的思路还不够宽,开展工作的有效手段还不够多,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都制约了行政监察职能的发挥,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行政监察法》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大力推进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在维护政府廉洁、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勤政高效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三篇:贯彻落实行政监察法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1997年5月9日召开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以下简称《行政监察法》)。几年来,全市认真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发挥了重要作用。下面,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将我市2014年以来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的情况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所做的主要工作

2014年以来,我们坚持以学习宣传为基础,以完善制度为保障,以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推进了《行政监察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中,我们主要是做到了“五个结合”:

(一)把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同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促进依法行政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是《行政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我们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充分履行职责,加大监察力度,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政令检查。我们结合**实际,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政令检查的重要内容。着重对我市国有企业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粮食补贴方式改革、社保制度改革等改革举措的落实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提出进一步完善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各项改革顺利实施。

二是加强行风建设。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少数行业和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我们组织力量,对财政、司法、商务、物价等12个部门和行业扎实开展了行风政风评议,并在市广播电台开通了“行风热线”。被评单位结合行风评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整改突出问题,行业作风明显好转。

三是加强效能监察。2014年,我们参与了在市直机关开展的深化“三优一满意”活动的监督检查,组织力量明查暗访,通过新闻媒体对检查的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向社会公布机关作风建设监督举报电话,制定严禁上班时间打牌赌钱的纪律规定,督促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提高行政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承诺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了机关作风建设,改善了行政管理,提高了行政效能。

(二)把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同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维护群众利益

坚持执政为民,维护群众利益,是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2014年以来,全市各级监察机关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一是“四个坚决纠正”工作成效明显。2014年,全市兑现拖欠工程款3165.62万元,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1915万元;查处损害企业职工合法利益案件380件,涉及金额853万元;查处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案件3件,兑现拆迁补偿款100万元;配合环保部门清查超标排污企业600家,责令整改和关停企业148家。

二是纠风治乱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我们针对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上学难”、“行路难”、“看病贵”、“负担重”以及乱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治理力度。全市共查处中小学乱收费案件55件,处理有关责任人28人,清退各种违规收费1202万元;查处公路“三乱”案件12件,处理责任人7人;实行药品招标采购,使药品平均降价20%左右,减轻患者医药费负担1200多万元;废止涉及收费文件32份,取消各种乱收费项目269项,减轻企业负担1.37亿元;查处涉及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12个,清理农民负担违规资金837.9万元。

三是认真做好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2014年,查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起,对8名有关责任人给予了纪律处分,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我市坚决维护群众利益的作法,受到了监察部和省监察厅的充分肯定,并印发专题材料进行推广。《湖北日报》也在头版进行了报道。

(三)把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同发展第一要务结合起来,促进经济发展

全市各级监察机关紧扣发展主题,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阻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我们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土地市场、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了有关单位和领导干部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搞暗箱操作、虚假招标以及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的案件4件,较好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二是积极服务“工业兴市”战略。市监察局制定了服务“工业兴市”的6条意见,充分履行保护、惩处、教育、监督职能,对重点项目、重点单位加强了监督检查,保证了“工业兴市”战略的顺利实施。我们“强化监督检查,服务工业兴市”的作法,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四)把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结合起来,确保廉洁勤政

腐败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的形象,影响了干群关系。2014年,全市各级监察机关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案件为重点,着重查处贪污贿赂的案件,资源配置领域的腐败案件,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执法人员徇私枉法的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全市共受理群众举报2692件,立案查处483件,其中万元以上经济案件178件。查结案件403件,给予纪律处分389人,其中县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7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0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100多万元。比较有影响的案件有:市建委原主任江高章案;**开发区原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张帮泉窝案;公安县法院原院长袁本义窝案;市农机大厦贱卖案等。通过查办大案要案,不仅有力地惩治了腐败行为,震慑了腐败分子,而且教育了广大国家公务员,增强了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

(五)把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同建立阳光政务结合起来,规范从政行为

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和发展的思路统领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是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从改革现行体制、机制和制度入手,整体推进源头治腐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组织谋划、监督检查和宣传指导的作用,积极协助政府主抓。我们就源头治腐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与建议,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源头治腐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分解,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的责任,提出工作目标和措施,主动为政府当好参谋。同时,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促进了全市源头治腐工作的平衡发展。2014年,全市共对371名党政“一把手”实行了票决制,对112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市直109个部门和265个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了部门预算,覆盖面达到100%。市直和8个县市区都建立了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实现了工资、采购资金等“四直达”。加强对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资金436万元,清理“小金库”669万元。全市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经营土地使用权174宗,实现土地收益7.4亿元;完成政府采购金额2.41亿元,节约财政资金2209万元。

二是全面推行政务、事务公开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各级行政机关通过公开栏、公开墙、办事指南、局域网和政府网站以及新闻媒体,公开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办事时限以及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保证群众享有知情权、监督权。目前,市政府及48个工作部门、8个县市区和115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全部实行了政务公开;2931个行政村全部实行了村务公开;50%以上的民营企业实行了厂务公开;96%的事业单位实行了事务公开。

三是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做到为民利民便民。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解决一些行政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分散审批、多头审批及“暗箱操作”等问题,我们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督促各地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对进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按照“一门受理、集中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方式进行运作,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提高了行政效率,深受企业和干部群众欢迎。

在报告我市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少数地方和部门对《行政监察法》宣传不够,对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还不够高,极少数地方和部门对行政监察工作重视不够,行政监察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是工作抓落实不够,有些工作成效不够明显。如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上学贵”和“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仍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各大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近几年特别是去年虽然查处了一些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严惩了一批腐败分子,但严重违法违纪的案件仍时有发生,有些领域案件的高发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执法监察工作点多面广,效果不尽人意;源头治腐工作项目较多,重点不够突出,抓典型、求实效不够。

三是监察机关的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市监察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可以信赖的,但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存在行为不慎、谈话不慎、保密不慎、交往不慎的问题,还有极少数人在工作中摆架子、耍态度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察干部的形象。还有一些干部思想解放不够,工作创新不够,措施和办法不多,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需要。这些问题和不足直接影响了《行政监察法》的实施效果,制约了行政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的几点体会

在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的过程中,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必须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行政监察法》的贯彻实施,经常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明确任务和要求,及时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积极支持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也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要求,加强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坚持把行政监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政府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为《行政监察法》的贯彻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必须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在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过程中,各级监察机关自觉把接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年初安排工作任务,事先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开展行风评议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年终按规定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对人大提出的有关行政执法中的问题,都如实地回复、及时地纠正。由于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仅规范了执法行为,防止了权力滥用,而且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创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是必须坚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行政监察工作。我们注意把行政监察工作寓于改革和发展进程之中,紧贴经济建设,紧贴改革开放,紧贴政府中心工作,特别是紧贴“工业兴市”,确定监察重点,主动深入改革开放第一线和市场经济新领域开展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廉政勤政建设方面严重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行政违纪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与此同时,注重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制度,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逐步消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四是必须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放在重要位置。我市各级监察机关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行政监察工作的重点,深入基层,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意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促进政府机关“为民、务实、清廉”,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

五是必须坚持以监督促管理。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我市各级监察机关充分利用行政监察贴近政务活动的优势和特点,深入到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发挥促进廉政和勤政建设的双重作用。通过监察及时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监督监察对象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www.网络.com网。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对于加强行政监督、促进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监察工作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更加突出《行政监察法》的主体地位,强化依法监察。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行政监察法》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为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对《行政监察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加强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主体素质,确保《行政监察法》准确实施。

二是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重点,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市政府加快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我市“十一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进一步加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风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制止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玩风过盛的现象,严肃查处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以及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典型案件,为在**投资兴业的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环境。以效能监察为抓手,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在履行职责方面,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在决策方面,有无违反程序和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在日常管理方面,有无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甚至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的行为等。通过开展效能监察,切实解决行政决策失误、行政命令梗阻、行政不作为、行政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是坚决规范行政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格维护行政纪律。一方面,把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同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不断规范行政行为。着力改进和完善教育机制、权力运行机制、选人用人机制、监督制约机制、查办惩处机制,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另一方面,继续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着力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与此同时,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继续抓好“四个坚决纠正”工作,严肃查处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组织力量对供水、供气、供电、供油等公用服务行业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这次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专门听取我市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情况的汇报,既是人大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也是在全市范围内宣传贯彻《行政监察法》的一次极好机会。我们一定积极搞好配合,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诚恳接受批评,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为促进行政监察工作深入开展,建设“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篇:2014年市监察局行政监察工作计划

文章标题:2014年市监察局行政监察工作计划

2014年的行政监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省委《实施意见》和我市的《具体意见》,进一步加强执法

监察和效能监察,保证政令畅通和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加大源头上防治腐败力度,推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维护行政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__提供政治保证。

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__,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建设__现代化大都市的目标,加强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纪律法规以及政府法令和重大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加强对推进__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等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点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土地和建筑市场、环境保护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制售假劣药品、食品等损害群众利益、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督促政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执法,依法追究行政执法责任,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对因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的安全事故,必须严肃查处,并注意发现和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和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大力开展效能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效能监察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投诉中心的作用,强化行政过错行为的责任追究,切实解决一些部门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等问题。

(二)继续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以解决群众在上学、看病、食品药品及其他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抓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工作,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学校校服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全面清理高等学校收费项目,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和公示、收费巡查督导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和学校乱收费问题。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格药品审评审批,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完善药品价格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和规范诊疗行为,全面推行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对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重大案件和恶性事件,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行为。深化合作医疗成果,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合理的补偿机制、严格的管理机制和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研究解决农民隐性负担问题,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行为。认真贯彻中央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切实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继续纠正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五个突出问题。继续治理公路“三乱”,严厉打击扰乱交通秩序、强占运输市场、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巩固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成果,改进和完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使之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结合保持共产主义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学习宣传,开展以“增强党性、拒腐防变”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对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权力观教育,继续举办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针对不同领导岗位的工作特点,加强岗位廉政培训。把法纪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积极推进廉政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继续严肃处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加赌博等问题。对照中央有关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和奢侈浪费等不良现象。严禁公费旅游,认真解决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名组织公款旅游的问题,进一步控制规范公费考察、招商引资和培训活动。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在企业、

事业单位兼职取酬。

(四)坚持从严治政,坚决查办违反政纪的案件。

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于部中违反政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查办金融、土地管理和矿产开发等领域的案件;查办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等危害公共安全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并根据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认真治理商业贿赂。重点治理医药卫生、建设、交通、电信、电力、商贸、金融等领域、部门和行业,在商品(服务)购销、工程承发包、项目审批等环节中给予或收受商业贿赂问题。要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商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逐步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既要查处严重阻碍和破坏改革的行为,又要支持和保护广大干部大胆创新。要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查处案件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坚持治本抓源,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落实《公务员法》,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管理和监控系统,严格执行实施行政许可监督规定。继续清理和规范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改革管理体制,推进政社分开,解决存在的职能错位、行为失范等问题,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服务等功能。深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继续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收缴网络系统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继续做好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资产清理工作,并完善处置和监管工作。加快投资体制改革步伐,全面推行政府公益性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决策、重大投资项目稽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规范和理顺行政职能与市场的关系,全面推行“阳光工程”,完善建筑、土地和产权等有形市场建设,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开工到验收等环节实行全程监督。完善专家评审制度,规范评标行为。严格控制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范围,逐步对工业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建立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一体化土地市场,推行基准地价公告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制度,逐步拓宽社会资源配置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领域。严格市场准入退出制度,逐步建立个人和其他社会主体“不良记录”档案,实行信用备案制、公告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政府投资决策、项目法人约束机制以及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组织协调机制,强化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定重大决策和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管理,规范监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严格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法规制度,强化对境外国有企业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薪酬制度,进一步理顺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者的分配关系,建立健全激励制约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规范国有企业干部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健全配套措施。

(六)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继续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在公用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办事公开,认真开展政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七)全面履行职能,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

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切实贯彻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认真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强对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的廉政监察;促进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保证政令畅通。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解决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提高依法依纪执纪的水平,提高抵御腐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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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2014年监察局行政监察工作总结

2014年监察局行政监察工作总结

2014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下,全县行政监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穿越小说网 http://www.nayishi.com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4年工作规划》和我县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职,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1.认真落实“三谈两述”制度,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进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66人次,诫勉谈话10人次。

2.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家庭财产登记、礼品礼金登记等四项制度。全县共有585人次作了个人收入申报,其中:县处级33人,乡科级552人。

3.认真开展责任制考评工作。按照县委关于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的总体安排,于2014年12月20日至2014年1月10日,对全县15个乡镇和53个县属部门2014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15个先进集体和30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4.严格执行省政府“公务员八条禁令”、州政府“五条要求”、××县“八不规定”。先是要求各单位紧密联系单位和个人(请收藏好范文 网www.HaOwOrd.com)实际,逐条对照检查,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分别于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报到县纪委监察局。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监察局牵头,组成检查组,适时对部分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经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较好。

(二)围绕中心,扎实抓好源头治理工作。

1.加强对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和省、州、县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县领导高度重视,全力争取中央和省的扩大内需建设项目。2014年第四季度以来,全县共争取中央扩大内需第一、二、三批建设项目22个,项目总投资23937.17万元,其中:中央扩大内需资金9468.96万元,省级补助1628.73万元,州级配套509.1万元,县级配套9146.08万元(其中2014年应配套6546.18万元)。××县监察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我县扩大内需项目的监督检查。一是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要求,围绕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关于围绕加快发展主题、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和2014年省运会在××举办机遇等“12345”工作思路,加强对各类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二是对秉烈至炭房三级公路工程、××县森林公安分局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县教育局基建项目工程及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等11个扩大内需项目的开标进行了现场监督;三是会同县发改局,整合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力量,对我县落实三个“百分之百”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我县实现三个“百分之百”目标任务的完成。

2.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简化工作。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文政发〔2014〕60号)精神,县人民政府组织对县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查,县级部门共有行政审批项目270项,决定保留243项,精简28项。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中,行政许可项目15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83项。并以文政发201413号文件下发,把保留项目予以公布。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方式,明确责任和要求,完善监管制度,使行政审批工作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

3.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18号)精神,结合我县2014年的治理情况开展“小金库”回头看清查工作,全县171个单位进行了自查,县清查办进行了抽查。经过清查,我县发现并查处了2个事业单位存在“小金库”,以个人名义开设2个账户,“小金库”金额827663.35元,正常渠道支出704121.03元,用于发放津补贴和其他支出90000万元,已上缴国库37497.52元,查处7人。

4.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县监察机关继续深入开展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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