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安全自查报告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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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
关于财政资金检查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5月10日召开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精神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新财办〔〕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新财办预〔〕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管理的通知〉(新财库〔〕5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止目前,县市财政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检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1.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5月10日,自治区财政厅召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刻召开动员大会,对此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相关科室研究拟定了《关于开展加强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预〔〕41号),并成立了巴州财政局财政资金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州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州财政局副局长、州财政监督检查处处长和州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协调机制,有效地保障了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顺利开展。
2.周密确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使此次财政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各阶段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结合我州财政管理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自查、督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时间进行了统一规划,其中: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从5月10日起至5月30日完成,5月20日至25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计划在6月5日至6月20日期间完成,州财政局将组织工作组对州本级和各县市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第三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计划在6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全面总结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督促落实。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我局组织对厅领导讲话和相关文件认真进行了学习,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区分预算单位、县级财政、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分别设置了不同内容的检查情况表,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事项、内容等进行了具体要求,确保了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有序开展。
3.认真开展自查和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5月14日至5月30日为各县市自查、检查阶段。自查方面:一是要求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开展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进行汇总;二是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同时对照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上报的自查情况材料进行分析总结,将相关情况报检查组备案做检查之用。检查方面:要求各县市财政组织工作组对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部门财政资金情况采取实地、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涉及乡镇、村级收入支出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处置,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运用,财务规范化管理等各个方面。
4.拟定了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按照工作要求,结合自查和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局已经初步拟定了巴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从各科室抽调3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三个重点检查工作小组和各县市共同配合,共计划对全州43个乡镇、205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从6月5日起赴各县市开展工作。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开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和自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财政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缴库,是否存在非税收入坐收坐支等问题,是否将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是否实行收缴分离制度,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截留及延压税款或收入重复入库等问题;
(二)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各专项资金混用;有无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将项目资金用于一般支出或其他支出等问题;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拍卖、配置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单位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国有资产处置、出租等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①是否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的要求建账设账,并充分利用大平台系统软件,规范账务核算工作;②是否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支出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③国库部门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控制度和会计档案保管、对账制度、拨款印鉴管理及交接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有效;④不合规财政专户是否已全部撤销,财政专户是否全部归口至国库部门统一管理;⑤是否开展了对预算单位账户的清理撤并。是否建立规范的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办法、账户审核制度和账户管理档案制度;⑥是否使用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规范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流程,严格以指标控制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前封闭运行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之内;⑦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是否存在“先清算后支付”、设立“清算资金过渡账户”等行为;⑧是否建立规范的零余额账户转款审批制度,县市财政是否存在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⑨是否全面完成了乡镇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是否规范等。
(五)县级财政与乡镇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县财政是否按要求及时将财政资金管理各项制度、资金文件及时传递给乡镇财政所。
(六)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主要包括:①乡镇、村级收入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②乡镇财政所或村级资金管理部门岗位设置是否合理,资金稽核、对账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③乡镇、村级财务开支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等问,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白条入账等问题;④乡镇、村级财政资金专户开设是否经过县级财政部门审批,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⑤乡镇、村级国有资产处置是否规范,有无履行审批程序,资产处置、出租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⑥村级集体经济账户是否由乡镇级进行管理,财务核算是否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执行。⑦乡镇及村级财务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自查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
部分县市存在财政收入不及时缴库现象。主要是:1、博湖县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存在延压缴库现象,未缴财政收入1512万元,在上缴;2、和硕县应缴财政土地出让金和应缴自治区财政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未能同步,年底国土部门上缴土地出让金余万元未上缴国库,在上缴;3、博湖县水管站在征收水资源费时,未实现电子化缴库,有手工填票先缴入基本户,再从基本户转入非税收入户缴库的现象。
(二)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各县市能够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经县市自查和督导组抽查,专项资金基本做到了专项款专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乡镇专项资金和村级专项资金混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如一事一议等)由乡镇领导审批,村级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未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批等。
(三)在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方面。
1.县市固定资产管理相对规范。各县市基本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处置细则.部分县市资产管理参照州本级的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和处置细则执行。资产处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资产处置调拨程序和档案资料等齐全。个别县市存在资产处置不履行财政部门审批手续等问题,如:若羌县成立机关后勤中心,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收回统一管理,车辆户口仍在各单位,对车辆的处置该单位进行擅自处置,未履行资产处置程序。
2.乡镇和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相对滞后。部分乡镇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村级固定资产台账不健全,部分乡镇、村级资产不按规定及时入账。如:铁热克巴扎乡托呼拉村1480元打印机,铁热克巴扎乡撒业买里村0.7万元水泵,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有的村已经登记入账的资产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如:若羌县吾塔木乡某村将u盘(单价80元)、炉筒子(单价8元)等低值易耗品全部计入村级固定资产范围;二是部分由财政资金购置的资产村级财务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目,主要原因是传票在财政所,资产在村里使用;三是个别乡镇处置固定资产不履行审批手续。如:若羌县瓦石峡镇将县国土资源局捐赠的1辆尼桑车以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个人,资产处置收入近期才上缴县财政。轮台县轮台镇麦台村未经报批处理村办公室1.2万元等。
(四)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方面。
1.部分县市财政部分支出未全部实现零余额账户办理。除预算内正常经费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外,部分专户资金和往来款项依然未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游离于预算指标之外,资金通过实拨方式进行,不利于财政监管。
2.财政部门专户已全部实现归口管理。部分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不规范,部分专户未按规定撤销。
3.部分县市存在对外借款现象,往来资金未用指标控制拨款。和硕、和静、焉耆、博湖等县市目前往来指标没有通过大平台业务系统,往来资金的拨付游离于国库集中支付之外,未能实现用指标控制拨款。
4.存在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县财政年终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单位基本账现象较多。部分县市由于动态监控系统目前仍未上线,往各预算单位基本账户转款问题无法做到有效监督。
5.部分县乡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存在“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通过这次检查,将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坚决杜绝代理银行的“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
(五)县、乡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
部分县市县、乡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不到位,涉及乡镇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文件等不能及时下达到乡镇财政管理局和乡镇财政所,对乡镇资金监管带来困难。
(六)在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乡镇往来账务清理不及时,挂账金额大、时限长。如:博湖县各乡镇截止4月底,“暂付款”挂账1254万元,“暂存款”达839万元;若羌县吾塔木乡暂付款挂账13.13万元,其中:涉及个人暂付款项多达43笔、单位款项17笔,且挂账时间长、长期不清理;二是部分乡镇财政所账务处理不规范,资金没有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记账。若羌、且末、轮台等县市不同程度存在将在县直部门已经列支后转入乡镇的资金在“暂存款”或“拨入专款”等科目进行核算的问题;三是部分乡镇专项支出明细账不健全,账目难以反映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部分乡镇乡村资金与村级资金混用,不能全面反映村级收支全貌;四是部分乡镇非税收入没有及时缴库。如:若羌县吾塔木乡财政所将土地承包费5.8万元,上缴国库4.8万元,坐支1万元;且末县巴格艾日克乡收取捐赠款5.9 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在基本户直接列支。轮台县野云沟乡阿克阿牧村5月及11月收取土地承包费共7720元一直未缴入村级资金银行账户。五是部分村级会计基础不规范,村级普遍存在会计及出纳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会计核算制度使用不统一。会计记账凭证附件不全,会计记账不使用支票头、银行对账单。年末帐表、帐薄打印不全,装订不齐全,账表不符现象比较突出。票据使用不规范,存在几个村共用一本收据,同时有记账窜户等现象。六是部分村级支出存在白条入账问题。如:轮台县野云沟乡野云沟村支付办公经费1.06万元、铁热克巴扎乡曼曲鲁克村支付工程款3万元、策达雅乡多斯买提村支付村办公室建设款 2.2万元、艾子甘村委会支付村委会维修费5万元、克孜勒村支付平地费1万元等均无发票,以白条入账。
(七)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发放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焉耆县财政对预算单位安排拨付了“团体社保补充险、职工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不符合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博湖县人民法院办案津贴无发放依据,标准不一;查干诺尔乡乡发放福利费每人100元;和静县部分单位发放机关效能奖,无发放依据。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单位虚列收支现象。如焉耆县政府购岗、公益性岗位等收支全部由政府虚列,预算单位只在往来中反映,年终决算由政府上报,虚列收支;库尔勒市财政局将单位社保资金、两奖、公益性岗位等个人资金转入预算单位基本户的情况。三是支出科目使用不规范。部分县市预算单位支出科目应列为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开支项目,列入其他支出。四是部分财政专户资金归并管理后,分账核算混乱。如焉耆县财政局将社保基金账户归并管理后,将各社保基金户利息收入按平均利息分摊,或归并至其中一个账户下,造成分账核算混乱。
四、乡、村两级财务存在问题的成因
从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来看,目前我州各乡镇财务由乡镇财政所管理,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所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乡镇财务核算、资产管理、涉农补贴发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村级财务主要由乡镇农经站负责管理和核算,县农经局负责对其进行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形成目前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的原因:一是财政所工作人员少,部分乡镇只有1个报账员,很多乡镇岗位都是通过公益性岗位解决,随着乡镇财政及农村综合改革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现有人员只能满足日常工作,加之公益性岗位人员报酬低、专业不对口、人员不稳定,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现有村级财务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老化,村级财务人员一部分是原乡政府的会计或出纳,一部分是村民聘用为临时工,无会计从业资格,无专业能力,且人员调整、更换频繁,财经政策法规知识匮乏,造成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针对各县市自查和自治州督导组抽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召开局务会议专门讨论进行了研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扎实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局预算科、国库科、乡财局牵头制定了重点检查方案,重点检查工作从6月5日开始,确保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重点检查工作采取规范化的监督检查模式进行,对重点检查范围内的每个乡、每个村出具检查结论和报告,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2.边检查、边纠正、边整改。针对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已经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逐项进行整改,能纠正的立即进行纠正,不能纠正的由县级财政提出专项整改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各县市的处理意见报州财政局备案,州财政局对各县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从理顺乡、村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出发,进一步完善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州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的指导,结合自治区精神拟定相对规范、相对统一的乡镇、村级会计核算、银行账户开设、票据使用、资产处置等指导意见,把乡镇、村级财务检查纳入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导活动;各县市财政要把加强乡镇、村级财务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县市实际进一步加强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健全制度办法、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认真进行落实,确保乡镇村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4.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增强单位领导财经法纪意识。通过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加乡镇、村级资金使用透明度,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村级财务主管部门的培训监管力度,提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第2篇】资金安全自查报告
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认真领会到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既是财政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财政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内容。我*于4月1日至4月5日完成了财政资金安全自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组织领导方面。
***党政领导充分重视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提出了要切实做到思想上认识到位、行动上落实到位,把抓收支与抓管理结合起来,把抓业务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的明确要求,并采取了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和改进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了我*财政资金的安全,确保了我*财政干部的安全。
在日常工作中,***党政领导时时了解并掌握资金收付管理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可能对资金安全构成潜在风险的不良嗜好等,并将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作为党风廉政教育和法制法纪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的教育和培训。近几年我*每年年终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由*纪委组织一次针对我*的财政资金安全性的财务大检查。
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方面。
***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要求,制定了资金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实行严格的内部稽核制度;建立了规范的内部制衡和纠错机制;建立了相关岗位的考评制度、奖惩制度和轮岗制度;从事资金收付管理的工作人员也实行回避制度。
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
***财政*按规定业务流程设置满足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需要的岗位;财政资金拨付管理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复核、稽核和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把关的分工负责制;按照工作任务明确规定各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规定了拨款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稽核、账务或档案管理工作;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的录用经过了严格的综合考评;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资金收付管理方面。
***财政*建立了科学规范的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流程;对用款计划按预算和项目进度等进行审核;对财政直接支付业务要求单位按照规定提供票据、合同等相关附件;拨款人员对各类拨款凭证及其附件的*有要素进行全面规范审核,复核人员对拨款人员提交的凭证、单据进行全面复核;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地方,已将会计核算实有资金账户改为零余额账户;财政汇缴专户、非税收入归集性账户等非税收入收缴账户中资金能及时进行清算,对收缴账户资金进行严格监控。 账务处理方面。
***财政*办理资金支付的相关原始凭单及报表能及时转交记账人员保管,记账人员全面核对后按日及时登录账务;相关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在岗位变动后,***财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工作移交手续,并制定规范的移交清册;我*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年终结账。
对账管理方面。
***财政*建立了财政内部相关职能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定期进行账证、账账、账实核对;建立了财政*银行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银行之间对账,做到银行存款余额与资金收付明细账全部核对相符。
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方面。
***财政*的财政资金专户是在规定的银行范围开设的;新增设财政资金专户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按照有关要求对财政资金专户进行了清理、归并和撤销;财政资金专户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建立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档案制度;建立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年度报告制度。
印鉴和票据管理方面。
***财政*负责核算和管理账务建立了严格的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拨款印章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实行了分人分印管理;对印章的保管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做到人走章锁;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凭证安排了专人负责保管,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建立了严格的领用和核销制度。
信息系统管理方面。
***财政*资金收付管理全面纳入信息系统管理;明确规定了系统维护人员不得办理资金收付业务;根据岗位分工情况,设置了不同的系统权限;信息系统相关操作环节都设置了安全密码,安全密码由专人分别保管;安全密码采取了定期更改等安全保护措施。
资金安全
【第3篇】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
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财政帐户规范和财务制度的落实,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泸龙财库[]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资金进行了全面的彻底清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责任,摸排自查
我局财政资金支付的主要环节在预算科、国库科与国库支付中心,对照此次检查内容梳理如下:
(一)制度建设及基础管理工作
1、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财政资金支付暂行办法》、《财政资金银行清算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2、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严格财政资金收付、调度管理,加强会计监督。
3、制定出台《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不断加强和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提高财政专户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岗位人员管理和内控机制
1、国库支付中心岗位设置
按照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支付中心设主任、审核、资金、核算4个工作岗位。
2、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设置
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预算科设置总预算会计1名,设定总预算会计信息系统使用和管理人员的操作权限,科学设置了录入、代编计划和复核岗,由预算科科长兼任复核岗;
3、国库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岗位设置
根据国库财政专户岗位要求,遵循财政专户资金拨付快捷高效及安全性的原则,设置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1名,复核岗1名。
(三)业务流程控制与帐务管理
1、国库集中支付一体化管理系统业务流程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建立适合我局实际的资金支付业务流程。5月我局平台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设定了预算科、国库科、国库支付中心及各业务科室业务使用权限,科学设置了录入、代编计划、审核及受理岗,进入一体化系统的预算资金由预算科录入指标,业务科室审核、支付中心受理;
2、国库支付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根据业务股室、支付中心批复的预算单位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专户资金、往来资金用款计划,审核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时办理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发送预算内资金用款额度。每日根据代理银行确认支付金额,及时导出用款额度发送区级金库,便于支付资金清算,定期与其核对用款额度余额。
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往来清算账户的账务核算。对发生的资金收付业务进行核算,填制并分解单位往来资金收款记账凭证,每月终了与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单位往来清算账户存款余额,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按时打印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送区级金库和代理银行实现清算。
3、国库统管财政专户业务拨付流程
我局国库统管财政专户资金大部分为直拨模式,由预算科下达专项指标,通过人行、代理银行系统清算到各财政专户,各业务科室根据业务实际进度需要,填制专项资金拨款凭证,经业务科长审核,分管局长、局长审批后交国库科统管资金会计,经审核后严格按照《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拨付各专项资金。
(四)对帐及印鉴、票据管理
严格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每月与相关业务科室、预算单位、人民银行、代理银行核对资金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严格执行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分人分印管理,同一经办人员不得管理全部印鉴。相关票据、凭证专人保管,重要单据建立严格领用和核销制度。
二、查找问题、积极整改
1、岗位职能设置及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优化
我局高度重视国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工作,以今年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强了国库财政专户人员配备,国库管理工作更加趋于规范管理。但国库支付中心人少事多,存在一人多岗现象。
2、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随着现代国库管理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现行的国库管理相关制度已不适应改革的需要,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及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3、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应进一步推进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纵深推进,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我区区级单位已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镇级资金调度、往来资金及专项资金仍为直拨及帐户管理模式,应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积极探索镇级资金管理模式,以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
4、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仍需加强与完善
随着近两年来的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及整改,我局已将财政专项资金帐户纳入国库统管,进行了有效精简撤并,并建立了专户管理制度。但财政专户涉及资金量大,应不断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并严格控制新增帐户,完善专户管理制度,形成财政专户管理的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自查工作为契机,积极落实整改:
1、加强支付环节人员配备,定期组织轮岗,建立“职责明晰、相互牵制”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和制衡纠错机制;
2、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资金支付业务流程管理;健全规范支付中心内部受理业务审核、开具支付凭证、会计核算与对帐管理流程;
3、加强与完善国库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大公务卡制度改革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推开。
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二
根据《xx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资金支付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财库[]1726号)精神,我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财政资金支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开展此次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确保自查整改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现将我局财政资金安全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自查组织落实
为认真扎实地开展好这项工作,我乡按照自查要求,积极向乡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提出了自查的工作安排,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以乡长吴忠文同志为组长,分管纪检、监察的党委副书记陈群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财政所,并要求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这项工作,以切实整顿会计秩序,提高财政资金安全,积极开展自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突出重点
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自查领导组加大宣传,召开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参加的财政资金自查工作会议,突出检查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财政专户的清理,做到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三、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我乡严格按照《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认真检查,检查与自查相结合,效果明显。
(一)财政资金严格按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办理业务,职责明确,相互监督。坚持日常帐务日清月结,做到帐证、帐帐、帐实相符。全面核对,使之整体运作安全,做到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化。坚持每月的会计、出纳交接单制度。坚持每月资金余额月结表报领导制度。
(二)乡财政取消了所有政府各部门的存款帐户,实行财政统一收付管理,做到财政收支规范化。乡财政设立了三个帐户,一个基本帐户、一个家电补贴帐户、一个“一事一议”帐户,坚持每月与信用社对帐签字制度。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财政所人员较少,工作繁杂,在印件管理上难以确切分开;二是票据管理上未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薄弱环节,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总结,我们将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切实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形成按财务制度办事的良好局面,从而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的内部管理,形成了内部监督制约、依法操作、依法理财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财政资金更加安全,财务管理更加规范。
【第4篇】资金安全性问题的财政票据自查报告
财政资金的安全始终是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非常关心的问题。湖北潜江案发生后,社会各界反映强烈,财政部党组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调研与分析,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以此促进财政资金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我市财政资金安全性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财政资金的安全是财政管理的一条重要生命线。近几年,随着全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财政收支规模越来越大,,全市财政总收入达到26亿元,财政总支出达到57亿元,这么大的资金量,在收、支、使用等多个环节,是否安全,一直是我们十分担心的问题。对此,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坚持把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抓,把资金的安全列入财政反腐倡廉和财政监督的重中之重。去年年初,市局连续转发了两个文件要求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通过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强化基础管理、创新制度机制、提高人员素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从总体上看,随着各项财政改革的深化和发展,尤其是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不断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但是,通过分析潜江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职工樊红盗窃58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的案件,以及张金镇财政所3名职工挪用170万元零户统管资金的案件,还有我省商南县城关镇会计核算中心主任兼主管会计孙小平盗窃200万元核算中心集中账户资金的案件所暴露的问题,充分说明当前我们的各项财政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公共财政管理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在这样一个新旧管理制度特别是操作机制相互交错的时期,更容易出现资金管理风险。
通过对各县区在财政资金管理状况的调查,可以看出目前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有些地方的财政资金安全意识淡薄。思想意识上的漠视,会导致行为上的疏忽,而领导同志思想意识上的漠视,则会导致管理上的疏忽,包括内部管理上的松懈。“重分配、轻管理”的传统观念,在我们一些领导同志的头脑里依旧根深蒂固,财政资金安全意识淡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这些案件的发生,说明在我们有些财政部门内部管理已经松懈到十分严重的程度。
二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彻底。对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财政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一直都有明确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也于10月专门批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安政办发[]99号),要求市级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所有单位全部退出会计集中核算,不得再将资金实拨到会计核算中心沉淀。但至今还有一些仍然没有退出会计核算中心。说明我们在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时,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紧迫感不足、有畏难思想等问题,没有认真地落实中省有关要求。由于会计集中核算转轨不彻底,与国库集中支付双轨运行,削弱了预算单位作为预算执行主体、财务管理主体和会计核算主体的地位,致使预算单位内部没有形成会计与出纳的牵制机制。
三是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财政专户过多、重复设置、管理分散,安全隐患较大。专户资金仍然采用传统的实拨方式,管理链过短,少数地方至今还没有落实财政专户归口国库部门统一管理的要求,更是增加了资金运行风险。湖北潜江市财政局和张金镇财政所以及我省商南县城关镇会计核算中心的个别人,之所以选择财政专户资金和财政代管的单位资金作案,正是利用了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上的漏洞。
四是国库管理机构没有分设,国库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目前,我市还有部分县区没有分开设置国库科(股),由于没有专门的国库管理机构,也就没有相应人员配备,几乎所有的财政国库管理职能,都靠设在预算部门的总预算会计来落实,其结果就是很多事情根本得不到落实,资金安全缺法保障,国库改革难以推开,专户统管无法实施。此外,在一些分设国库管理机构的地方,国库管理机构与国库执行机构各自独立运行,造成资金管理链条和流水作业程序被人为分割,业务管理机构不能有效行使对业务执行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五是内控管理制度不落实。制度是管理的基础,也是约束行为、防范风险的重要屏障。制度缺失或执行不力,是一些地方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另一重大问题。包括财政的内部控制制度,财政与银行之间对账制度、相互制约机制和纠错机制都不健全,漏洞较大;岗位培训制度、岗位轮换制度和岗位素质教育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也都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此外,由于人员配备不足,财政国库机构和乡镇财政所在内部管理上存在一人多岗、岗位交叉的现象,一些关键环节和重要权限集中在个别人员手中,少数单位未对支付印鉴实行分人分印管理,定期对账制度流于形式,或者根本就不对账,密码不密,形同虚设,财政资金运行的各项内控机制无法完整落实,给财政资金安全
留下很大隐患。
二、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制度机制,是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有力保障。目前中、省财政部门就当前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财政部门加强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也要针对这次安全检查中自查出的问题,紧密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出本级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总预算会计基础管理工作的规范,夯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制度基础。我们在建章立制时,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注重制度体系本身的完整性,从“全面”上下功夫。完整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责任制,印鉴、票据管理制度,财政内部相关业务职能部门之间,财政与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代理银行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和相互制约机制,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代理银行管理机制,等等。我们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切实健全完善好这一制度体系。
二是要注重规范关键环节,从“重点”上下功夫。要结合检查和整改情况,认真梳理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加以规范,确保关键环节和风险点不出问题。比如,会计、出纳、审核岗位分设,印鉴、票据分开使用管理,财政部门与代理银行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等等,都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规范好这些环节,防范好这些风险点,就相当于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构筑了牢固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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