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普法工作自查报告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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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档案局普法工作中期自查报告
一、加强领导,建立建全了工作体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xx”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考核指标。二是建立健全了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由办公室负责“xx”普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各股室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其中设立了一名兼职普法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整理普法工作资料和文件及时分类归档,建立工作台帐。三是落实了法制宣传工作的各项制度。把学习法律纳入集体学习制度范畴,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中心组成员每年撰写以上学法心得体会。进一步完善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年度考核制度,要求每个职工每年要有10学时以上的法律知识学习。
二、结合实际,扎实开展了普法工作宣传
一是紧密结合了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增强了全体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服务的意识。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重点对《档案法》以及《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与档案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对业务部门从事档案整理的人员进行档案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相关人员依法治档的水平,突破管理难点,围绕中心,部门齐抓共管,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合力。三是利用单位宣传栏、网站信息及时向社会群众发布了与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从xx年以来,通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 “6.9”档案宣传日,档案管理人员专门知识培训、档案法律法规试卷答题、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和普及档案法律知识,使广大职工、群众更加明确了的档案责任和义务,其利用档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也进一步增强。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xx”普法以来,我局在依法治统工作中做了大量的有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我们也能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着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做得还不够,主要表现学习内容不精,学习领悟不深,读书笔记记录不详细。二是依法治理工作力度不够,对县直、乡镇单位出现的档案资料收集不够齐全、归档记录不够规范等问题,不能够长期有效的进行督促检查,令其整改。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严格按照五年规划以及中期检查指导标准,继续做好“xx”普法工作,首先是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以考核促学习,以考核求进步,再是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督导力度,完善对全县档案工作的考评制度,不定时抽查整改效果,增强对档案工作的重视, 同时也积极探索建立档案普法工作长效机制。
【第2篇】关于民政局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xx”普法“三五”依法治县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河普联2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县属和省州属单位“xx”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标准》要求。现将我局“xx”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15分)
1、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县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制定“xx”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规划,并根据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实施。(4分,自评4分)
2、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每年结合民政各项工作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3分,自评3分)
3、建立健全和完善民政局机关学法制度,并按照学法制度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集中专题学法活动共25期,平均每年学习5次,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4分,自评4分)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初有工作计划、年内有落实、年终有工作总结。(4分,自评4分)
二、建立健全机构,完善保障机制(15分)
1、建立键全机构,为切实有效地抓好普法工作,结合本局实际,成立以局长孙永任组长,副局长廖坚、文彦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由于人事变动调整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老龄办,由李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局普法日常工作,落实了专职法制辅导员具体抓。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普法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做到学习制度化,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6分,自评6分)
2、建立和完善以来的普法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学习记录,按时上报民政工作各种信息材料。(6分,自评6分)
3、加大工作经费投入,有计划地安排相应的普法工作经费。开展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投入用于打印、复印各种普法宣传资料1.2万元,制作县民政惠民手册15000本2.6万元。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3分,自评3分)
三、加大信息报送工作(4分)
按要求及时报送简报和信息、工作统计表,建立和完善工作台帐。5年内共上报送各类民政信息37期。(4分,自评3分)
四、普法教育(44分)
1、突出抓好《宪法》和《瑶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瑶族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2分,自评2分)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法治理念进社区,进单位活动。在每年都开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余份。(1分,自评1分)
3、根据《红河州“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在局机关中,结合单位实际,一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学习《宪法》、《云南省瑶族自治县条例》、《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进一步加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利用敬老节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材料余份,并把宣传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图片报送县普法办。三是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云南省瑶族自治县条例》、《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瑶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瑶族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红河州“xx”普法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11次,努力提高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分值7分,自评分7分)
4、积极开展民政业务工作培训会。每年组织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同时利用会议期间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全局干部职工(2分,自评2分)
5、按要求参加全县和部分机关组织的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考率达100%,考试合格率达成100%。积极征订普法学习资料和教材,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供保障。(4分,自评4分)
6、积极组织和参加“法制专题讲座”。(2分,自评2分)
7、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根据民政工作的实际,我们将每年的法制宣传日定在敬老节当天,将各类法律与《老年法》一同开展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4分,自评4分)
8、积极做好对民政系统普法教育的指导、协调工作。由于民政工作业务广,涉及到的人民群众广泛,我们采取在工作中宣传法制的方式,对民政工作对象进行相关法制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下基层的机会走村进户进行法律宣传。(3分,自评3分)
9、积极参加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召开的有关会议,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分,自评2分)
10、每年大力开展对挂钩联系点的普法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各科室到挂钩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9次,粘贴标语50条。(2分,自评2分)第一课件
11、全面贯彻实施《县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不断配合县普法办开创好民族普法工作亮点。并制定了《县民政局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6分,自评6分)
12、积极配合县普法办在城区、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自评2分)
13、进一步加大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民政工作的公正、公开办公。(1分,自评1分)
1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6分,自评6分)
五、依法治理(22分)
1、建立健全了民政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及相应配套制度。(4分,自评4分)
2、民政局不属于执法机构。(4分,自评4分)
3、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认真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民政工作法治建设。(3分,自评3分)
4、积极开展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分,自评2分)
5、按照县普法办的要求,每年积极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和相关工作情况的上报。(4分,自评3分)
6、围绕“平安和谐”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问题,深入开展专项的依法治理,促进了民政工作依法治理的全面开展。(2分,自评2分)
7、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各项法治工作建设,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分,自评3分)
以上5大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标准总分100分,自评分98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认真学法、守法,用法律知识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促进民政工作走向法制化、正规化,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3篇】民政局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县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河普联2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县属和省州属单位五五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标准》要求。现将我局五五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15分)
1、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县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制定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规划,并根据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实施。(4分,自评4分)
2、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每年结合民政各项工作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3分,自评3分)
3、建立健全和完善民政局机关学法制度,并按照学法制度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集中专题学法活动共25期,平均每年学习5次,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4分,自评4分)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初有工作计划、年内有落实、年终有工作总结。(4分,自评4分)
二、建立健全机构,完善保障机制(15分)
1、建立键全机构,为切实有效地抓好普法工作,结合本局实际,成立以局长孙永任组长,副局长廖坚、文彦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由于人事变动调整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老龄办,由李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局普法日常工作,落实了专职法制辅导员具体抓。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普法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做到学习制度化,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6分,自评6分)
2、建立和完善以来的普法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学习记录,按时上报民政工作各种信息材料。(6分,自评6分)
三、加大信息报送工作(4分)
按要求及时报送简报和信息、工作统计表,建立和完善工作台帐。5年内共上报送各类民政信息37期。(4分,自评3分)
四、普法教育(44分)
1、突出抓好《宪法》和《瑶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瑶族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2分,自评2分)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法治理念进社区,进单位活动。在每年都开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余份。(1分,自评1分)
3、根据《红河州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在局机关中,结合单位实际,一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学习《宪法》、《云南省瑶族自治县条例》、《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进一步加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利用敬老节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材料余份,并把宣传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图片报送县普法办。三是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云南省瑶族自治县条例》、《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瑶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瑶族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红河州五五普法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11次,努力提高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分值7分,自评分7分)
4、积极开展民政业务工作培训会。每年组织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同时利用会议期间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全局干部职工(2分,自评2分)
5、按要求参加全县和部分机关组织的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考率达100%,考试合格率达成100%。积极征订普法学习资料和教材,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供保障。(4分,自评4分)
6、积极组织和参加法制专题讲座。(2分,自评2分)
7、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根据民政工作的实际,我们将每年的法制宣传日定在敬老节当天,将各类法律与《老年法》一同开展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4分,自评4分)
8、积极做好对民政系统普法教育的指导、协调工作。由于民政工作业务广,涉及到的人民群众广泛,我们采取在工作中宣传法制的方式,对民政工作对象进行相关法制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下基层的机会走村进户进行法律宣传。(3分,自评3分)
9、积极参加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召开的有关会议,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分,自评2分)
10、每年大力开展对挂钩联系点的普法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各科室到挂钩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9次,粘贴标语50条。(2分,自评2分)第一课件
11、全面贯彻实施《县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不断配合县普法办开创好民族普法工作亮点。并制定了《县民政局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6分,自评6分)
12、积极配合县普法办在城区、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自评2分)
13、进一步加大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民政工作的公正、公开办公。(1分,自评1分)
1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6分,自评6分)
五、依法治理(22分)
1、建立健全了民政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及相应配套制度。(4分,自评4分)
2、民政局不属于执法机构。(4分,自评4分)
3、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认真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民政工作法治建设。(3分,自评3分)
4、积极开展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分,自评2分)
5、按照县普法办的要求,每年积极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和相关工作情况的上报。(4分,自评3分)
6、围绕平安和谐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问题,深入开展专项的依法治理,促进了民政工作依法治理的全面开展。(2分,自评2分)
7、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各项法治工作建设,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分,自评3分)
以上5大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标准总分100分,自评分98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认真学法、守法,用法律知识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促进民政工作走向法制化、正规化,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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