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自查报告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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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报告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归属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贵x办通[]x号)、中共xx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xx办通[]11号)以及xx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办公用房自查自纠的通知》(xx机管通〔〕11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办公地方在xx区行政中心六楼(a632-a638)共有办公用房7间(含监察大队),现有干部13人(其中安监局8人,含7个科级领导干部,监察大队5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共118.75㎡(a632-a638办公室面积为16.8㎡、17.00㎡、16.84㎡、16.95㎡、17.06㎡、17.09㎡、17.01㎡),其中a632办公室为副局长办公室,有2人办公(其中1人正科级),a633办公室为副局长办公室(正科级),兼做安监局办公用品存放室,a634室为局长办公室(正科级),a635室为安监局办公室,有2人办公(其中1人正科级),a636为纪检组长办公室,有2人办公(其中2人均为正科级),a637办公室为监察大队办公室,有3人办公,a638办公室有2人办公,(其中1人正科级)。
根据《xx壮族自治区区直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实施细则》(x发[]x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不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也不存在加桌不加人、个人使用独立卫生间、办公室内存在私人用品等问题。
xx区安监局
20xx年5月5日
【第2篇】关于乡镇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发改投资20_____2674号文件的要求,我镇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镇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xx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将通知精神落到实处。现将我镇清理办公用房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镇机关实有人数87人,其中正科级4人,副科级10人,其他55人,含行政事业在编在岗人员53人、大学生村官7人、公益性岗位1人、三支一扶2人、西部志愿者2人、县水利局驻镇水务中心3人、县畜牧局驻镇动检3人,办公用房总面积580.5平方米。
二、清理情况
(一)办公楼兴建上:
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系1993年启用,无在建办公楼。
(二)办公用房自查结果:
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腾退、规范了部分超标准的办公用房。目前,单位领导及同志干部办公用房在装修程度、面积上全部符合标准。
(三)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我单位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也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力求让每个领导干部都只能有一个办公地点,其他同志和单位的办公用房都不超标准。
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全部达到《通知》标准无超标准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建立健全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使用的相关制度,确保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管理工作严格规范。
乡镇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范文
【第3篇】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根据《甘州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区清房办[xx]1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起来,对办公用房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截至目前,局机关办公用房面积已全部达到了文件要求。现将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此次清理工作顺利完成,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工作
张掖市国土资源局甘州区分局位于甘州区南大街220号,因区政府拆迁,xx年3月8日借用甘州区广播电视局10层、11层办公,原使用建筑面积1586.66平方米,现使用建筑面积879.04平方米,清退建筑面积707.62平方米,现使用总间数13间,清退10间,实有人数56人,单位人员编制数49人(其中领导干部职数14人,干部职工35人,临时人员7人、人均面积15.69平方米。按照要求没有超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的情况。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用房,维持办公房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用房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特此报告
关于办公用房清理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及、省、市、县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9人,实际在职干部14人,临聘人员2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474m2,其中:公共服务室1251.5m2,设备用房面积20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02.5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102.5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7.5m2的规定。
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128人,实际在职职工106人,临聘人员24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4147m2,其中:因原设计缺陷导致公摊面积达到1413.13m2,加之车库面积592.44 m2,会议室及设备用房面积1130.43 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1011 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7.8 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10-12 m2的规定。
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八一建军节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民政局严格落实“两清”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两清”工作。
一是成立“两清”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振权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苏晗龙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永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督导本单位的“两清”工作。
二是全面清理办公用房。民政局对现办公用房和单位人员进行了详细核查,根据实际办公条件,对照上级标准要求,对现有办公用房重新进行安排整合。经核查,无超标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强了民政局办公用房的规范管理。
三是严查违规公务用车。对照相关标准要求,深入开展了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活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进行了认真核查。同时,对单位公车使用做出了进一步规定。对超标车辆进行了封存,等待市委、市政府统一处理。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两清”工作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今后需要长期监督检查,做到同检查,齐督促,形成人人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经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民政局“两清”工作取得了实际成果,为继续深入推进廉洁办公,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打下了良好基础。
【第4篇】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及、省、市、县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9人,实际在职干部14人,临聘人员2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474m2,其中:公共服务室1251.5m2,设备用房面积20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02.5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102.5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7.5m2的规定。
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第5篇】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开展党群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我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勐先乡政府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采取先清理登记后整顿的程序进行。具体对乡政府、财政所、司法所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一)办公楼兴建上:
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严格按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修建。
(二)装修程度上:
依据《通知》的要求,对于目前已经建立的办公用房,一律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拒绝豪华装修,让党组织、同级相关部门、人民群众看到本单位的决心与行动力度。
同时,在此次行动中,我乡对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有安全隐患等必须维修的办公楼和办公用房进行了维修改造,但我单位严格遵守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厉打击豪华装修行为!
(三)办公面积上:
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腾退、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汇总,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在装修程度、面积上全部符合标准,新气息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
(四)领导干部办公室数量问题:
我单位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也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力求让每个领导干部都只能有一个主要办公地点,节省国家资源,提高办公效率。
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全部达到《通知》标准,请上级部门予以视察。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范文
【第6篇】局办公用房自查报告(精选)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开展好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工作。现将我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落实情景汇报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景
乡共有干部职工数38名:在编在岗17名,其中科级干部7名、一般干部10名;下派干部8名,其中国土局2名、司法局1名、城建局1名、农粮局3名、派出所1名;其他干部13名,其中乡聘干部6名、大学生村官6名、三支一扶1名。
乡办公用房占地总面积866.3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534.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261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371.9平方米、设备用房14.7平方米、附属用房86.9平方米、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1800.1平方米(含走廊、阳台、楼梯等)。
1、办公室用房261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乡科级干部7名,其中乡党委书记张朝晖同志与1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22.1平方米(张朝晖同志使用13.1平方米),乡长温华锦同志与1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22.1平方米(温华锦同志使用13.1平方米),5名副科干部均与普通干部共用办公用房,总面积27.0平方米,人均5.4平方米;一般干部31名,其中29名干部在乡办公、1名干部在财政所办公、1名派出所下派干部在警务室办公,在乡办公干部办公用房总面积186.5平方米,人均6.4平方米;派出所警务室2间21.3平方米,平时为下派干部使用,逢圩日为麟潭派出所全体警员使用。
2、公共服务用房371.9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会议室2间,分别是党政会议室46.1平方米、大会议室127.9平方米;便民服务中心1间92.7平方米;接访室1间10.1平方米;林权纠纷调处室1间10.1平方米;档案室1间14.7平方米;物资室1间14.7平方米;文印室1间10.2平方米;人武部沙盘室1间11.2平方米;计生服务所b超室1间13.9平方米;计生服务所孕检室1间9.1平方米;卫生间1间11.2平方米。
3、设备用房14.7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政务通通信机房1间14.7平方米。
4、附属用房86.9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厨房1间面积56.3平方米;食堂2间,面积分别为18.3、12.3平方米。
5、乡财政所在编在岗2人、聘用干部1人、乡干部1人,为独栋建筑,占地面积169.1平方米,建筑面积507.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间25.7平方米,分别为所长与乡干部办公室15.5平方米、财政所2名干部办公室10.2平方米,人均6.4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2间36平方米,分别为接待室14.6平方米、资料室21.4平方米;其余445.5平方米为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用房。
二、存在的问题及提议
乡办公用房严格执行科级干部9平方米、普通干部6平方米政策,有部分干部超出标准但未超50%,因办公大楼均为上世纪90年代建房,目前无现成用房可调剂且不适合隔断,故暂未清退或隔断。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乡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正在紧密施工中,待完工后,原办公楼涉群工作人员搬入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办公,其他工作人员按面积要求调剂至集中连片办公室办公,剩余集中连片办公用房先行解决干部职工居住后进行腾退并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县国资办处理。
局办公用房
【第7篇】办公用房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xx]17号)精神要求,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我们学校对这次清查活动高度重视,首先召开校委会,认真学习有关的文件精神,其次召开全体教师会,集思广益,安排部署此项工作。
二、自查阶段采取的主要做法:
精心组织,认真排查。除了全体体教师共同排查外,成立了以蔺德文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由南永谦,赵荣二位同志做具体测量,确保落实上级精神,自查自纠不走过场。另外由办公室承担绘制图纸的工作。
三、自查情况
1)学校的基本情况
我校位于称钩驿镇镇政府所在地,目前核编教职工人数为30人,实有教职工38人,现有教学班8个,现有学生人数230人,其中有103名学生住校就读。
2)办公用房的使用情况
我校的办公用房都是三级办公用房,没有房产证,有土地证,总建筑面积为544.2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408.15平方米。具体每栋建筑的使用情况是:
01号综合教学楼,砖混结构,三层,建筑面积1173平方米,共有三间教室,一间音乐教室,一间电教室,10间办公室,有10位教师在上面办公并兼宿舍。
02号教学楼,砖混,总建筑面积422平方米。一层为商品房,已出售,二楼有二间白板多媒体教室,一间学生兴趣小组活动室;一间是党员活动室和一间学生广播室。
03号宿舍楼框架结构1273平方米,三层,全部住校学生宿舍。 04满江楼(砖混结构184平方米2f):二层,14间房,共28位教师在上面办公并兼宿舍。
05教学楼(框架结构2112平方米4f),4间教室,一间多功能室,一间学生体操室,三间仪器室,三间实验室,一间图书室,一间阅览室,三间储藏室。
3)我校总建筑面积为3991平方米,其中大部分为教室,多功能室,学生活动室等,教师的办公面积为544。2平方米。
4)存在的问题:
我校的编制人数和实际人数不相符,如果按照编制人数30人算,则办公用房面积是超标的,但如果按照实际人数38人算,则没有超标。
五、清理效果
经过我们对学校办公用房的清理和整顿工作,学校的办公用房得到了规范和整齐。学校的工作面貌有了新的改观。我们认识到,办公用房不仅仅是简单的作风问题,更是一个学校工作面貌的集中体现,没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就没有良好的工作成绩。只有把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做好,把学校的工作面貌搞好,我们的工作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
【第8篇】地方志办公室治理“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xx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我办认真开展了治理小金库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 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省地方志办公室成立了由xx主任任组长、xx副主任,xx副巡视员为副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承担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事务。
二、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全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了《关于转发〈 xx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传达了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并在办公室网站上宣传专项治理的范围、要求、意义。办公室主任xx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清理检查小金库,做到自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落实举报制度,加强工作监督
省地方志办公室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制作了举报信箱,并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清理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监督工作,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
四、认真开展自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按照《xx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办公室重点围绕清理内容中的八大项指标开展清查活动,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 、办公室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 、办公室及所属单位财务部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设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4 、清查结果在机关内部网上进行通报。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我们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虽然我办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
特此报告。
【第9篇】清理办公用房有关情况的自查自纠报告
清理办公用房有关情况的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高办发[20xx]34号)文件要求,我处对机关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处为行政机构,现有在编人员54名,其中科级以上12人,科级以下42人(含20名自聘干部),办公地址为高平市迎宾路21号,办公用房占地面积1620m2,办公室用房415 m2,其中领导干部用房163 m2,公共服务用房1025 m2,设备用房75 m2,附属用房90 m2,出租办公用房60 m2。
无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我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街道党工委书记专门召开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全体人员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机关人员充分认识到对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清理检查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违规、超标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追求和攀比办公场所豪华气派是一种严重的铺张浪费行为,也是一种滥用权力的腐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精心组织,认真排查。针对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自查这项工作,我处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委员袁拴保同志牵头,抽调专人,党办、行政办具体负责,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确保落实了上级精神落到实处,自查自纠不走过场。对处机关办公楼内的办公用房进行了逐一细致丈量排查,确保符合中央对办公场所建设的统一标准,绝不违规。经过全面自查,我处无超标准和违规建设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对于清理出办公用房超标的已经进行了合并和清退。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处机关办公大楼修建已有20多年,部分机关干部认为现有的办公用房不存在超标的现象。针对这一认识,我们将加大教育力度,切实将全处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市委的文件精神上来。
2、街道办事处工作千头万绪,而现有的工作人员一人多岗,身兼数职的情况是几乎多见。由于每一个“对口”的上级部门都要求加强阵地、档案、资料的建设,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虽然有的工作人员办公房超标,但具体到每一个岗位来讲不存在办公用房超标的现象。
四、整改措施
1、加大对全处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大家对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思想认识,在全处形成主动接受监督、制止奢侈浪费、积极配合自查的良好氛围。
2、对存在个别人员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我处将在短时间内予以清退和整改,确保自查自纠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3、街道纪工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引导全处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贯彻各项工作纪律。
【第10篇】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xx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雨管发[xx]67号)的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在办公楼和干部用房上坚决响应《通知》的要求,积极对我乡办公楼和干部用房逐一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1.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2.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情况。
3.无未经标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4.无所属事业单位违规占用行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5.单位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未超过规定标准。
6.无领导干部个人多处占用办公室的情况。
7.无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室的情况。
今后,我乡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仍继续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执行。
xxxx人民政府
xx.xx.xx
环境保护局关于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清理办公用房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xx〕17号)精神。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县委办发〔xx〕101号文件)及中共临泽县纪委、临泽县监察局转发《中共张掖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填报办公用房情况表和平面图的通知》(县委办发〔xx〕101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安排专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县环境保护局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临泽县城建环保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是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泽县环境保护局联合修建的,项目于xx年由张掖市发改委批复立项(张发改投资〔xx〕37号),xx年4月由甘肃沙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开工建设,并于xx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667.2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约620平方米)。其中,县环保局共分摊建筑面积为2395.07平,实用面积为1271.26平方米。县环保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其中:省财政厅xx年下达基层环保监测和执法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200万元(甘财建〔xx〕511号)、xx年下达第一批省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50万元 (甘财建〔xx〕54号);按照当时项目申报及资金承诺要求,下剩资金均由地方政府予以配套解决)。
二、县环保系统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1.县环境保护局属行政单位,行政编制6人,设办公室、农村自然生态股、开发污控股。目前,局机关除4名科级领导干部外,使用其他人员6人(含3名股室负责人,会计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临泽县环境保护局下辖县环境监察大队、县环境监测站2个副科级建制单位。其中:县环境监察大队为参公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5人,大队除监察大队长、副大队长2名科级领导外,现有环境监察人员3人、援助大学生1人;县环境监测站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4人,实有监测及管理人员7人,尚缺监测站站长1人。经对照清理,县环境系统共有编制15人,现有人员23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4人,科员17人。经核算,环保局分摊该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2395.071平方米,占临泽城建环保大楼总建筑面积的31.24%。其中:我局所占的六至八层建筑面面积为1943.364平方米;负一层储藏室2间共40.32平方米,2个停车位共77.6平方米;按照环保局大楼建筑面积比例共分摊设备层、大厅等公共面积为333.787平方米。经自查清理,按照实际编制15人计算,控制标准办公用房面积应为108平方米。清理结果显示:目前我局实际使用各类办公用房面积为1271.2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使用面积为354.78平方米;其它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916.48平方米(含监察、监测业务用房面积),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情况发生,但确实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情况(对照规定标准共清理出超标面积198.78平方米)。
三、领导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县环境保护局6名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187.92平方米。其中:局长李云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37.8平方米、副局长宋国增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37.26平方米、副局长马军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8.34平方米、副局长顾文宏办公用房面积为37.8平方米。县环境监察大队2名科级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均为18.36平方米。
四、自查结果分析
一是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环发〔xx〕97号)和省市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要求,今年9月份,我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已通过省级复核验收。目前,我县环境监察大队除人员规模相差甚远外(不少于20人),按照西部地区三级标准,监察大队办公(人均不少于8平方米)及业务用房建设标准面积应为490平方米。为顺利通过省级复核验收,我局按照西部地区县级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要求,尽量做到了以满足环境监察业务用房及装备建设来提升我县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水平,就目前而言,也还不能完全满足西部地区环境监察三级建设标准和要求。
二是按照环保部关于《全国环境监测西部地区三级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西部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和市县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要求,今年10月底前,我县环境监测站已建成并取得监测资质,开展监测业务工作。目前,我县环境环境监测站也是人员规模相差甚远(不少于10-12人),按照西部地区监测站标准化三级建设要求,监测站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办公用房人均不少于15平米。为尽快建成我县环境监测实验室,年内,我局严格按照省市环保部门考核指标,我局按照和西部地区县级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要求,尽量以西部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标准来提升我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水平,已于10月底前取得监测资质,目前已开展环境监测业务工作,填补了我县无法开展项目环境监测的空白。就目前而言,也还不能完全满足西部地区环境监测三级建设标准和要求。
三是对照(中办发〔xx〕17号)文件精神要求,经过我局认真清理,我局使用的办公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符合发改部门批复的建设标准和规模,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符合要求,没有经营、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等情况;项目符合城市规划,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相关规定。
四是通过自查,我局没有将公有房屋物权证变更或转移到下属单位;也不存在将公有房屋转变为经营性用房,更不存在隐瞒和少报办公用房面积;但确实存在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198.78平方米的问题。
五、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标准和要求,适时做好单位自查、核查确认、整改落实、总结完善四个阶段工作任务。特别是要按要求时限做好现有办公用房的集中清理腾退工作,全面整合利用机关单位公共服务用房资源,切实做好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的规范和管理工作。
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128人,实际在职职工106人,临聘人员24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4147m2,其中:因原设计缺陷导致公摊面积达到1413.13m2,加之车库面积592.44 m2,会议室及设备用房面积1130.43 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1011 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7.8 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10-12 m2的规定。
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及、省、市、县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9人,实际在职干部14人,临聘人员2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474m2,其中:公共服务室1251.5m2,设备用房面积20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02.5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102.5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7.5m2的规定。
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第11篇】关于办公室清理自查工作报告
关于办公室清理自查工作报告
根据中共滕州市委办公室、市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在全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市纪委的安排部署,我院积极组织学习,并对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标准,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院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院在接到上级文件后,立刻组织全院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并成立了由魏胜书记任组长的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况。
首先,我们对医院行政办公区域进行了自查。我院在今年年初新班子成立后就将办公区域调至北楼三层,原办公区域已改建成内二科病区,有效改善了住院环境。
三、今后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室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场所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第12篇】办公室个人自查报告
一、开拓创新,理清工作思路。
办公室作为政府的综合协调部门,工作服务对象既对领导,又对科室,还直接接触群众,工作任务繁杂而艰巨。为此,我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牢固树立创新观念,强化奉献意识、参谋意识、勤政意识、窗口意识和进取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一是抓督查,推进工作落实。督查是检验县政府各项决策能否落实的关键环节,根据县长和各位副县长的指示,我坚持结合工作实际,拓宽领域,突出重点,对政府批转的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的督查,保证政令畅通,树立政府的权威。根据督办的时限和质量要求,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一年来,先后下发督办件19件,其中:《政府报告》中确定的工作10件、人大建议118件、政协提案55件、行署转批12件,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二是抓服务,树立工作新形象。坚持从小事做起,着眼大局,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对各科室进行有效服务,形成合力,提高了整体工作水平;为群众服务突出积极性。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登记,归口转办处理,使每次反映的问题都能得到圆满答复。
二、求真务实,开创工作局面。
工作中,我注重把握根本,坚持抓大事、抓关键,推进办公室工作上台阶。一是认真办文。公文是传达政令的载体,公文的质量和水平直接影响政令的畅通。为此,凡是发文,我都亲自审查,从严把住行文关、审批关、政策关、文字和体例格式关、装订和报送关“五关”入手,避免了滥发文现象的发生,保证了行文的严肃性,提高了公文质量。一年来,共组织起草政府和政府办公室文件162件,处理部各类文件160件,无一件出现问题。二是严格办会。一年来,先后筹备组织了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副县长现场办公会议等多次。每次会议我都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有效的落实领导的安排部署,保证了政府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办公室是政府机关一个特殊群体,是服务政府的“外脑”和联系基层部门的“桥梁”,既要上情下达,又要下情上呈。因此,我特别注重加强协调。一是加强内部协调。我从为领导提供高效服务,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的职责出发,要求办公室人员加强协作,根据工作需要做到有分有合,分工不分家。日常工作,能独立完成的要独立完成;重大活动、重要任务,则由大家共同完成。二是加强上下协调。工作中,我在认真领会领导意图的基础上,了解上情,吃透下
情,保证了政令畅通。
四、强化建设,树立一流形象。
要做好办公室文秘工作,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队伍,要带好队伍,领导必须作表率。因此,我坚持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以身作则,讲奉献、树正气、不摆架子、以诚待人,用人格力量带队伍,树一流形象。一是注重思想建设讲学习。我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带头讲政治,努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为此,我特别注意学习马列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和“xxxx”及中共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等方面的知识和文秘工作业务知识,参加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专题教育活动,增强了驾驭全局的工作能力。二是锤炼作风讲团结。我坚持把自己定位在甘当配角、积极参政上,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全力配合主任开展工作,遇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积极维护集体意志和决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班子保持高度一致,用自己的一言一行维护办公室的形象。三是爱岗敬业讲奉献。办公室工作最大的规律就是“无规律”,“不由自主”。因此,我正确认识自身的工作和价值,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工作与家庭的关系,坚持甘于奉献、诚实敬业,一年到头,经常加班加点连轴转,做到加班加点不叫累、领导批评不言悔、取得成绩不骄傲,从而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四是健全机制抓效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办公室特殊的地位和工作性质要求政府办公室必须是一个制度健全、管理严格、纪律严明、号令畅通的战斗集体。我本着“从严、从细、可行”的原则,在原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办公室相关制度,从而使办文、办事、办会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加规范有序。
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够
政治学习抓的不紧;在服务上还有一定差距;在督办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第13篇】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加强办公用房管理,明确用房条款。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县质监局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况
办公楼使用上: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系90年代末一建公司兴建的,总建筑面积1200余平方,于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以50万元从县房产局购买,购买后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办公面积上:我局在职人员16人,聘请人员5人,借用人员1人,共21人。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要求,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人均使用面积为5.71平方,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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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要求,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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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纪委办公室存在问题自查报告范文
曲靖市按照深化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改革的要求,保留了成立党委的9个市直部门(单位)纪委,撤销了18个纪检组、1个直属机关工委纪委和3个监察室,集中派出了8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效整合了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和人员。近两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在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纠风等各项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更好地体现了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体制优势。但在保留的市直单位纪委的工作运转中,我们发现由此带来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不容忽视,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职能交叉重叠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负责部门(单位)履行着纪检监察的职能,而作为9个设立党委的市直部门(单位)的纪委,对本单位同样履行着纪检监察职能,形成了事实上的职能交叉重叠关系,在教育、监督等工作特别是信访调查、案件初核、案件调查、案件审理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划分职能、明确责任、规范程序、理顺关系。
(二)机构设置不配套
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过程中,保留纪委的9个市直单位中,有3个市直单位监察室被收回,其余6个市直单位中,除公安局设有督查大队,履行着监察职能外,都没有单独设立监察室,形成了只有检查机关、没有监察机构,纪检与监察两种机构设置不配套的状况,削弱了行政监察职能,影响了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人员配备不足
9个市直单位纪委的人员编制中,除公安局纪委外,其余8个部门(单位)只设纪委书记岗位,没有配备工作人员,同时纪委书记还分管着其他业务工作。由于人员配备不足,无法独立地开展工作,遇有案件查办、监督检查等工作,全靠组织协调其他人员参与完成,难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而要增设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等岗位,又受到人员编制的制约,导致市直单位纪委无法正常的开展纪检监察业务。
(四)自身建设滞后
中纪委等五部委联发的9号、10号文件下发之后,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得到了全面加强,而市直单位纪委一方面处于缺编缺人的困境,另一方面又承担着繁重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成为一个被忽视的区域,在人员编制、干部配备、办公办案装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加突出的暴露出来。
二、工作建议
随着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按照中央关于“在坚决惩治贪腐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直属部门(单位)纪委在预防贪腐方面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发挥职能作用的空间和领域更加宽广,重视和支持直属部门(单位)纪委的自身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直属部门(单位)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加强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设
在派出纪检监察机构收归直管后,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单位)内部监督,加强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成立党委的部门(单位),要在保留纪委的同时,研究解决职务设置和人员配备问题,干部总数超过100人或党员总数超过80人的部门(单位),要内设监察室,配备监察室主任;增设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干部总数少于100人或党员总数少于80人的综合部门(单位),要配备专职监察员,保证有2—3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但涉及人权、事权、财权的重点部门(单位),要明确1名领导分管反腐倡廉建设,并设置纪检监察联络员,负责具体业务工作的开展,同时接受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业务指导。
(二)明确划分市直部门(单位)纪委与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责权限
明确市直部门(单位)纪委全面负责所在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同时接受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领导和指导。对涉及科级以下干部的信访、初核、立案调查和案件审理,以及其他正常的纪检监察业务,原则上由市直
部门(单位)纪委负责,需要纪工委支持配合的,向负责(联系)的纪工委提出;对“三重一大”的决策监督,以及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由纪工委和市直部门(单位)纪委共同负责,涉及需要初核和立案调查的,由纪工委负责,市直部门(单位)纪委配合。
(三)开展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建设
要从政策层面进行深入研究,在对市直部门(单位)纪委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进行重新规范的同时,对其办公办案装备配备、经费保障等进行统一要求,同时建立健全纪委议事决策、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大力推进直属部门(单位)纪委规范化建设,为直属部门(单位)纪委履行职责提供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
【第15篇】办公室存在问题自查报告
一、存在问题
(一)职能交叉重叠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负责部门(单位)履行着纪检监察的职能,而作为9个设立党委的市直部门(单位)的纪委,对本单位同样履行着纪检监察职能,形成了事实上的职能交叉重叠关系,在教育、监督等工作特别是信访调查、案件初核、案件调查、案件审理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划分职能、明确责任、规范程序、理顺关系。
(二)机构设置不配套
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过程中,保留纪委的9个市直单位中,有3个市直单位监察室被收回,其余6个市直单位中,除公安局设有督查大队,履行着监察职能外,都没有单独设立监察室,形成了只有检查机关、没有监察机构,纪检与监察两种机构设置不配套的状况,削弱了行政监察职能,影响了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人员配备不足
9个市直单位纪委的人员编制中,除公安局纪委外,其余8个部门(单位)只设纪委书记岗位,没有配备工作人员,同时纪委书记还分管着其他业务工作。由于人员配备不足,无法独立地开展工作,遇有案件查办、监督检查等工作,全靠组织协调其他人员参与完成,难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而要增设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等岗位,又受到人员编制的制约,导致市直单位纪委无法正常的开展纪检监察业务。
(四)自身建设滞后
中纪委等五部委联发的9号、10号文件下发之后,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得到了全面加强,而市直单位纪委一方面处于缺编缺人的困境,另一方面又承担着繁重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成为一个被忽视的区域,在人员编制、干部配备、办公办案装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加突出的暴露出来。
二、工作建议
随着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按照中央关于“在坚决惩治腐`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直属部门(单位)纪委在预防腐`方面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发挥职能作用的空间和领域更加宽广,重视和支持直属部门(单位)纪委的自身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直属部门(单位)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加强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设
在派出纪检监察机构收归直管后,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单位)内部监督,加强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成立党委的部门(单位),要在保留纪委的同时,研究解决职务设置和人员配备问题,干部总数超过100人或党员总数超过80人的部门(单位),要内设监察室,配备监察室主任;增设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干部总数少于100人或党员总数少于80人的综合部门(单位),要配备专职监察员,保证有2—3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但涉及人权、事权、财权的重点部门(单位),要明确1名领导分管反腐倡廉建设,并设置纪检监察联络员,负责具体业务工作的开展,同时接受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业务指导。
(二)明确划分市直部门(单位)纪委与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责权限
明确市直部门(单位)纪委全面负责所在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同时接受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领导和指导。对涉及科级以下干部的信访、初核、立案调查和案件审理,以及其他正常的纪检监察业务,原则上由市直部门(单位)纪委负责,需要纪工委支持配合的,向负责(联系)的纪工委提出;对“三重一大”的决策监督,以及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由纪工委和市直部门(单位)纪委共同负责,涉及需要初核和立案调查的,由纪工委负责,市直部门(单位)纪委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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