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管理情况自查报告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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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篇1
根据《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认真整治超标配备公务用车及公车私用问题,中心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并结合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现状,仔细进行了对照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公车配备使用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情况
为落实《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中心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结合实际,高标准、严要求,集中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自查中,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二、自查内容
(一)关于超标超编配备使用公务车情况
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中心按标准配备公务用车1辆(微型面包车),没有超标超编配备公务车。
(二)关于违反规定换车、借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情况中心没有采取任何方式处理能够正常使用的公务用车,也没有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车辆的情况。无豪华装饰公务用车情况。
(三)关于滥用、私用公车情况
中心公务用车由局办公室(车队)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和节假日集中封存,未出现公车私用情况。
三、整改措施
在下一阶段公车治理工作中,中心要严格落实上级相关规定,进一步严肃对待整治工作,明确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完善公务用车监管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开支费用。用改革的办法、科技的手段解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中现实的、具体的、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期完成整治任务。对整治工作态度消极、简单应付、自查自纠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或反弹、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治工作、整治效果不好的,将通报批评,并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依据。对顶风违纪行为及责任人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篇五:公务用车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公车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篇2
20xx年以来,我市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车改试点的要求,积极采取“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方式,大力推进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初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实际并富有成效的公车改革路子。近日,我室会同市纪委党风室对我市车改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车改革成效初显
我市于20xx年9月1日,正式启动了公务用车改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市直单位共有68家单位参加车改,未实施车改的单位有7家,拟实施车改的单位1家,涉改人员1683人。从车改前后费用情况看,按照目前已实行车改的68家单位、涉改车辆209辆计算,车改前车辆运行费用1965万元,车改后车贴费用约1400万元,节支率28.7%以上。从目前车改整体效果看,车改范围进一步扩大、车改运行基本平稳、车改效果达到预期、社会各界基本认同。
(一)大胆实践,推行公车分配货币化。
1、先行先试,大胆实践。我市被确定为全省公车改革试点城市后,在广泛开展调研、征求有关单位或部门意见,进行总体评估分析、经费测算、出台政策等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率先在全省启动公务用车改革。一是开展广泛宣传。早在1999年,我市就着手研究公务用车改革,及时了解各地车改动态,广泛宣传车改意义,使广大公务员从“为什么要车改”、“怎么样搞车改”到“什么时候车改”的转变,统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市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铜陵市公务用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日常办事机构,协调处理车改日常事务,确保车改工作稳步推进。三是制定改革方案。在对车改以前三年全市党政群机关人员状况、车辆状况、公务用车的实际运行成本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先后赴大庆、齐齐哈尔、威海、无锡、南京、惠州、东莞等地考察调研,市车改办着手修改、制定车改政策文件和相关配套措施,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和征求不同单位、不同类别人员意见,先后对全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印发《铜陵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办法》等8个文件,并印制成《铜陵市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文件汇编》。去年年初,又制定了《市直机关服务车队组建方案》、《关于执法车辆保留、使用和管理的意见》等后续文件,以进一步完善相关保障制度,保证车改工作顺利推进。
2、先易后难,稳妥推进。20xx年9月,我市首批选择市卫生局、统计局开展试点,后又陆续增加了市港口局(原省管单位)、文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扩大试点。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参照私人养车和乘坐出租车、公交车等方面的费用,以职级确定了每人每月200至2400元不等的补贴标准。一是划定车改范围对象。为财政供给的党政群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在岗的公务员(含工勤人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纳入车改范围;对副地级领导按照自愿的原则参加车改;公安等执法单位暂不列入车改范围。二是制定车改补贴标准。以工作职务、工作职责、车辆消耗、公务活动量为基数,结合是否购车等因素确定补贴标准,并随公务员津补贴的调整而同步调整。对经批准购车的人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1.5系数执行。三是确定车贴支付形式。不购车人员以现金方式按月发放;经批准购车人员,其享受不购车人员补贴标准部分,以现金方式按月发放,对增加系数的补贴通过公务卡结算,专项用于车辆加油、保险和维修。设立了公共交通费用,弥补同一职级不同岗位、同一岗位不同工作量差异的矛盾,对不同职级人员补贴标准,根据岗位职能和工作需要进行确定。
(二)围绕保障,实现公车服务市场化。
1、组建机关服务车队,实行市场运作。根据《关于执法车辆保留、使用及管理办法》,车改后,不再保留临时性执法用车,对确需保留的,严格履行批准程序,由车改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保留的政策依据,报市车改领导小组批准。为保证车改后特殊公务用车活动需要,在车改过度期内,组建机关服务车队,实行市场化运作,主要承担重大活动、重要接待、突发应急事件、必要执法用车及涉改单位特殊公务租赁等。执法车辆在单位现有车辆中留用或由市车改办调剂解决,加喷执法标志,实行统一管理。
2、设立公共交通费用,倡导私车公用。根据《铜陵市车改单位公共交通费管理办法》,按个人车贴总额的10—30%安排公共交通费,专项用于特殊公务活动,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市财政按所在单位全年车改补贴总额的10%核定,对超过10%的部分,一半从个人车贴中调剂。在确保降低车改费用的前提下,鼓励购置“私车”,对“私车”用于特殊公务活动和下基层调研给予适当补贴。鼓励私车用于重大接待、重大活动及边远地区的特殊公务活动,对市区内私车公用超过15公里行程的,原则上按每公里给予0.4—0.6元补贴,一天最高不超过50元。
(三)转停并退,凸显公车改革人性化。
1、坚持以人为本,实施多渠道分流。按照“灵活多样、保证稳定”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做好驾驶员的分流安置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机关驾驶员报考公务员或其它岗位;愿意退位后自谋职业的,按有关政策办理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条件;不愿意提前退休和自谋职业的,就地转岗,由所在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原身份不变,自愿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及时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对聘用驾驶人员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成立过渡时期机关服务车队,解决部分人员的安置问题。
2、鼓励提前退休,实现自然性递减。已到或接近退休年龄的,按政策办理退休或提前退休手续;凡经批准,实行公车改革的单位中在编在册的驾驶人员,工作年限满25年,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按照有关政策调整和增加岗位工资。
(四)建章立制,促进公车管理规范化。
1、阳光操作,规范公务用车处置。对参改单位车辆收缴严把“申报、登记、公示、确认”四关,逐辆核实,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转移国有资产。委托有资质的拍卖行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带原牌照统一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拍卖。各涉改单位共上缴原公务车辆254辆,其中,已分批通过拍卖公司组织公开拍卖195辆,拍卖总成交价905.6万元,扣除评估费和拍卖佣金,拍卖收入全部上缴市财政。
2、优化机制,加强公车改革管理。一是严肃纪律。根据《铜陵市直机关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纪律规定》,实行车改后,所有车改单位及公务员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车辆供本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准到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单位报销个人用车费用等五项纪律,违规者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扣发个人全年交通补贴、通报批评等方式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二是强化监督。对所有确需留用的执法执勤车辆,统一制作、悬挂识别标志,面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方便群众识别和监督。经群众举报查实的,按查处收缴金额及扣发个人货币化补贴的20%奖励举报者。三是建立机制。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行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参改单位执行车改政策情况组织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在一定的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公车改革问题尚存
从这几年公车改革的运行情况看,我市车改达到了“有利于节约、有利于廉政、有利于工作、有利于稳定”的目的,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从总体看,这项改革尚处在摸索过程中,远未达到成功的阶段。
(一)交通补贴制度不尽合理。一是统一的交通补贴欠缺激励机制。领取的交通补贴,节余归已,超支自付,未能做到“奖勤罚懒”,却形成“多做多吃亏,少做少吃亏”的情形。二是单纯以职级作发放交通补贴标准依据不够全面。单位内部各个部门由于分工不同,一些用车较多部门存在交通补贴不够用的情况,一些用车较少的部门则存在节余过多的情况。三是交通补贴的弹性机制尚未建立。2009年以来,随着国际石油价格的不断变化,国内油价经过几次大的调整,涨幅己达20%以上,但车改人员的交通补贴没有作相应调整。
(二)车改政策保障仍有缺失。一方面,我市车改范围确定为市财政全额供给的市直党政群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些省市直部门二级单位、尚未进行车改的单位仍未纳入车改范围。由于自上而下推动机制和车改政策保障的缺失,出现了有的单位实行了车改,还使用下属单位的公车,未车改单位,若一个地区或一个系统上下没有同时进行车改,就会出现车改地区或部门向未车改地区或部门借车、摊派车辆、转嫁交通费用开支等情况,甚至出现一边领交通补贴,一边使用公车的现象。一方面,车改财力保障不足较为突出。从长期看,车改符合改革方向,减轻财政负担,但车改“暗补”改“明补”,短期内将会给地方财政带来较大压力,而一味降低补贴标准,既不利于保证工作需要,又无法顺利推进车改。同时,实行车改后,私车公用在所难免。虽然有相应的补贴,但一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其损失可能是车改人员所难以承受的。
三、公车改革亟待完善
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是一项牵涉面广、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针对实际运作中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不断进行思考,研究对策,使我市的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与建立廉洁高效政府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相适应。
(一)以货币化改革为主体,规范“双轨制”改革模式。公车分配货币化、公车服务市场化是推动公车改革的基本方向。借鉴国外公务用车模式,进一步规范“双轨制”公车改革模式,是全面推进我市公车改革的重要举措。一是全面推进货币化公车改革。认真总结车改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车改保障制度。根据不同部门、岗位、工作需要的特点,合理确定车改范围、车改对象和交通补贴标准。建立健全与公务员绩效考核相配套的规章制度。细化对公务员勤政廉政表现的日常考核指标,避免车改后公务人员因吝惜交通包干费而不愿意外出执行公务等现象发生。二是坚持公车服务市场化运行模式。通过机关服务车队、定点联系出租车公司、租车等市场化运作办法,解决机关公务用车的需求。
(二)以市场化油价为基础,建立车贴随调机制。车改交通补贴,关系到公务员的切身利益,是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的核心环节。2009年以来,国内油价涨幅较大,而车贴标准却未作相应调整。建立交通补贴标准与油价随调机制,做到交通补贴与油价涨幅相适应,并同步调整,是保证公车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建议以现行的补贴标准为基础,以2009年底油价为基准,以年度为单位,根据油价的调整幅度,一次性的对车贴进行调增或调减。
(三)以目标化管理为抓手,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推动未纳入公车改革范围的机要、执法等特殊部门公车的规范管理,通过推行“四定”、“四统一”的节约型公车管理模式,提高公务用车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四定”:一是严格车辆定编管理,明确定编依据,实行归口管理,执行不打折扣。二是实行经费定额管理,对车辆配备、更新、加油、维修、保险等环节实行全程统一管理。三是实行加油定点定量管理,制定合理的公务用车燃油使用及消耗标准。四是实行维修定点定额管理,按不同型号车辆和维修等级选择不同资质或类别的维修企业。“四统一”:一是统一车辆保险管理。对车辆实行统一保险,费率一般可优惠50%左右。二是统一车辆政府采购。通过政府采购将车辆采购、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统一保险等业务集中于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价、网上结算、网上监管、统一支付”的网络化管理工作机制。三是统一特殊业务用车管理。特殊部门的业务用车做到定位准确,标准统一。四是统一开展有偿服务。将部分编制外车辆进行集中,由机关汽车服务中心管理,建立机关公务车辆有偿服务机制,统一保障各单位的接待用车、会议保障用车等。
(四)以多元化担责为方向,保障私车公用的安全。随着私车拥有率的提高,公务员利用私家车履行公务活动的情况较为普遍。如何化解私车公用给执行公务带来的风险,己成为公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议依据新的交通管理条例规定,进一步界定私车公用带来的事故风险理赔责任和义务,实现私车公用风险责任多元化。通过鼓励私车购买全保、建立公务员交通事故补偿资金、签订私车公用事故赔偿合同等方式,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减少事故风险给财政和公务员个人带来的压力;还可以通过加强驾驶技能培训、定期检测车辆等方式,尽量避免和减少私车公用交通事故的发生。
公车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篇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市某某单位对本单位公务用车配备、登记、运行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建立公车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和机制。
全市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以后,市某某单位迅速成立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某某单位副主席、党组成员刘某某担任组长,秘书长吴某、办公室主任昝某某、主任科员戴某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某某单位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传达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具体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
2、公务用车配备合规合法。目前,本单位配备公务用车两台,一台品牌型号为,另一台品牌型号为:,无超编制配车,无超标准配车,没有对车辆加装豪华内饰。公务用车的配备一直本着遵纪守法的原则,没有违反规定换车、借车、转送或借用下属单位车辆的情况发生。
3、公务用车运行规范有序。本单位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由办公室主任专人负责,车辆的使用、停放、维护保养都做到规范有序,没有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等违规现
象的发生。公车在节假日封存于单位,有效做到了杜绝公车私用。
4、公务用车登记信息准确真实。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后,我单位指定专人对单位自有车辆进行了清理核实,将车辆信息登记上报,并将车辆信息在本单位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公示。经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查核实,登记上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
特此汇报。
公车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篇4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规定,及《xx市城区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办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仔细进行了对照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公车配备使用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车情况。根据《城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办法》规定,区委办可配备领导用车3辆,公务用车3辆,离退休用车1辆,xxx室公务用车1辆,xxx办公室公务用车1辆,xxx局公务用车1辆,xxx中心公务用车1辆,编制合计11辆。目前配备7辆公务用车,其中领导用车3辆,公务用车4辆,xxx室、xxx办公室、xxx局、xxx中心均未配备车辆,没有超编制配备公务车。
二、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车情况。根据《城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办法》规定,区委办目前共有3辆领导用车超标准配备。其中2辆xxx为政府统一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另外1辆xxx为前任领导享受xxx待遇后,按标准配备。
三、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情况。没有采取任何方式处理能够正常使用的公务用车,也没有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车辆的情况。
四、无摊派款项购车情况。
五、无豪华装饰公务用车情况。
六、无公车私用情况。
在下一阶段公车治理工作中,区委办将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区相关规定,建立工作机制,明确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开支费用。
公车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篇5
按照高纪发[20xx]8号文件要求,我局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严格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公车使用管理的组织领导。我局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由局长主管,督促指导全面工作,对本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负总责;由办公室主任分管,落实日常组织协调工作。通过由局主要领导亲自督促指导,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意义。
二、强化公车使用人的责任意识。加强公务用车使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的用车行为,是个人廉洁自律的体现,更关乎到整个单位的形象。我局专门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强调公车使用人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行为上更要严格遵守。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要有任何特权思想和有不负责任的态度,要严格遵守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一旦发现未经报批的非公务用车情况,将依照有关管理规定和纪律,追究责任并严肃查处。
三、规范有序使用管理公务用车。我局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由专人负责,车辆的使用、停放、维修保养规范有序。节假日之前都对车辆进行检查封存,如有紧急任务的,必须先向局主要领导请示批准方可使用。除此之外,我局还定期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有效杜绝出现公车违法违纪现
四、完善公车资料登记、整理制度。我局安排指定专人对单位的车辆进行清理核实,将车辆信息登记按时上报,每月将车辆信息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公示。登记上报的信息真实、完整,不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
五、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我局将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强化日常监督,做好车辆使用管理基本信息的登记,规范车辆使用手续,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规范用车。进一步加强对局车辆的管理,规范用车行为,形成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推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公车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篇6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切实提高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根据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本单位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公务用车配备情况
我局现有配备公务用车辆:本田雅阁轿车1辆,尼桑天籁轿车1辆,北京现代轿车1辆,东风爱丽舍轿车1辆。均为局机关日常公务使用车辆,购置时间均在五年以上。所有公务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
二、公车使用管理情况
(一)强化公车使用责任意识。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的用车行为。我局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强调公车使用责任意识,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在行为上要严格遵守,坚持实事求是,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要有任何特权思想,不要有不负责任的态度,不准越线搞变相公车私用,不许借公务之名行私事之实。一旦发现未经报批的非公务用车情况,必依照有关管理规定和纪律,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二)规范有序使用管理公务用车。我局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由专人负责,车辆的使用、停放、维修保养规范有序。每个节假日之前都对车辆进行检查封存。如有紧急任务的,也必须先向局主要领导请示批准,到办公室领取车钥匙后方可使用。除此之外,我局还定期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有效杜绝出现公车违法违纪现象。
(三)建立长效机制。我局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强化日常监督,做好车辆使用管理基本信息的登记,规范车辆使用手续。严格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用车。进一步加强对局车辆的管理,规范用车行为,形成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推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经认真自查,我局无超标准配备、公车私用和违法违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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