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自查报告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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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自查报告篇1
今年以来,我镇党委、政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前工作的重点,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配齐配强计生分管领导和计生队干部;加大基础设施和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镇、村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促使群众转变婚育观念,基本杜绝了计划外生育现象,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普遍增强,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然而,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发展,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为找准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基层进行调研,通过召开各村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座谈会,与兄弟乡镇交流、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执行生育政策不到位,计划外生育反弹.
据调查,去年全镇计划生育率为98.9%,与目标值相差
1.1个百分点。分析原因:
一是计划生育“七不准”和依法行政给计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那种强制措施不能用,面对计划生育对象、不参加环、孕检的对象、不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和不交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即不能动手搬东西,也不能收押金、罚款,只能反复做思想工作,而大多数群众对只动嘴不动手而无动于衷,计生工作人员对此兴叹束手无策。座谈中,许多计生干部坦言“不是我们无能干,而是不能干(因为没有强制措施);不是我们干不好,而是无法干好(因为要依法行政);不是我们不想干,而怕干(因为怕承担责任)”。由于法律法规要求计生干部依法行政,而群众又不依法实行计划生育,致使干部群众普遍认为计划生育松了,许多生育一男孩的对象,小孩都10多岁,还要超生。
二是流动人口管理失控。由于经济的发展,许多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而外省很多地方对流动人口不查验《婚育证明》,致使外出人口办证率低,许多外出人口流向不明;再则,我镇流出人口111人,95.49%以上是生育旺盛的青壮年,对庞大的流出人口,从人员、精力、经费等方面都无法管理,给外出人口管理造成很大困难。流出人口钻管理上的空子,躲在外地超生。据调查,流动人口超生占计划外出生总数的90%以上。
三是环、孕检率低,全镇环孕检率在98%左右,由于2%育龄妇女不参加环孕检没有任何约束措施,只能靠计生干部上门做工作,凭群众的自觉性参加环孕检,所以环、孕检率难以提高;对外出打工人员,不得强求其返回户籍所在地做环孕检,她们在外地寄回的环、孕检证明相对较少。四是地下婚姻造成计划外生育,据调查,不少地方出现先生小孩后结婚的现象,去年全镇有2个对象都是到了法定婚龄未领结婚证生育的'非婚生育对象。
二、出生婴儿性别比仍然居高不下 。
据调查,全镇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19:100,超出正常值9个点,分析原因:
一是群众生育男孩的意愿仍然强烈;
二是受到利益驱动,不少卫生技术人员仍然隐蔽地进行性别鉴定和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手术;
三是缺乏有效的打击力度,一方面非法性别鉴定人员行动诡秘,给侦破工作带来困难;四是性别比整治责任不清,从部门配合的角度上面,公安、卫生部门不予配合,就计生部门一家抓性别整治,实质上就是一句空话。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
据调查,上半年全镇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仅为70%。究其原因:
一是调查取证难,由于第五次人口普查规定已作象征性处理的不作追究,许多计划外对象,暂时不给小孩上户口,等到第六次人口普查再上户口,计生部门很难取到计划外生育的证据。
二是依法行政成本高,时间长,收效慢,虽然法院强制执行有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成本高,按照法律程序时间长,加上法院人力有限,见效慢。
三是由于征收标准高,很多对象与计生队谈条件,交二三千就了结,超过这个标准,分文不交,就是搞强制执行,让他们坐牢也分文不交,法院也无可奈何。
四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基层干部求稳怕乱,害怕自己犯错误,缺乏应有的工作力度。
四、财政投入相对不足
据调查,由于镇财政增收困难安排计划生育人均事业经费有限,由于经费投入不到位,致使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独生子女奖励费、二女户养老保险以及其他奖励优惠措施难以落实到位。
五、基层计生队伍不稳定
据调查,镇计生工作人员任务重、压力大。由于计生工作作为“天下第一难”的局面并未改变,从上到下层层下达考核指标,加大检查考核的力度,省下达的考核指标大多脱离工作实际,面对过多过滥的考核指标,镇计生干部疲于应付。出于“七不准”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上级业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搞好工作要挨批评,稳定出了问题又要追究责任,在双重标准的要求下,他们基于“自己想招自己用”、“自己做事自己兜”、“自已有苦自己吞”的境地,上级机关和社会缺乏对他们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工作往往是吃力不讨好,两头受气。村级计生专干变动快,造成“村梗阻”,有的村只能是靠镇计生干部越俎代疱,难以做好工作。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力度: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将计划生育真正纳入党政领导政绩考核内容之一,实行领导任期目标考核,责任跟踪追究,切实发挥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黄牌警告”的作用,促使各级党政领导紧绷计生这根“弦”,具体抓落实。
二、加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要通过各种筹资渠道,加大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力度,对计划投入经费专账管理,不济占挪用,防止各村克扣和挪作他用。对各村挤占、挪用计生经费的,要视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投入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提高计生干部待遇,
稳定计生队伍。针对计生干部岗位特殊,要落实计生岗位津贴,调动基层计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二是针对计生技术人员缺乏的现状,建议统一招聘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充实到镇服务站,编制统一在在县局,用丰厚的待遇吸引人,解决目前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三是村级计生专干不参村上的日常工作,由镇计生办定期考核聘用,享受村级副主任待遇,工资由镇计生办统一发放。
四、全面推行村民自治,以村为单位制定村规民约,对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不按期上环、结扎、环孕检、外出流动人员不办理婚育证明的人员拟定处罚条款,由政府、计生办督促、指导依村规民约章程处罚。从而制约不遵守、不服从镇村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行为。
五、经常开展“清查清理”活动。通过清查清理,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生育政策、技术政策和处罚措施,消灭计划生育死角,堵住管理漏洞,全面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底子,健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资料和管理制度,使计划生育工作真正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坚决防止滑坡和反弹,为确保完成人口控制任务夯实基础。活动中,要把整治性别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坚决落实已出台的相关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
生育自查报告篇2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在全区范围内认真扎实地开展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确保了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实施。区、街两级领导十分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通过专干例会、专题培训和局务会等形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各街道也将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做到责任明确,层层落实,在全区上下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部署、政策法规科布置自查方案和迎检措施、各街道具体落实自查任务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二)政策落实,投入到位,为落实好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人口与计生经费投入机制,将计划生育事业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区级按人均 8.88 元投入到位,街道按人均2元投入到位。落实了农村人口、城镇低保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均纳入区乡两级财政预算。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为建设高素质的计生行政执法队伍打下了坚实基础。结合我区实际,通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以案讲法等方式,在月会及专题培训班上,对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干部和驻区单位、村(居)委会的计生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通过各级培训,强化了知识积累、优化了队伍素质,全区计生执法人员在依法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同时,严格执行了计划生育“七不准”、“十禁止”规定,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截止目前,共召开例会4期、举办驻区计生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2期,参加人员达330余人次。
(四)积极宣传,制度上墙,营造了有利于计生行政执法的良好氛围。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复议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评议制度,规范性文件逐级备案制度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以及行政执法过错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并注重发挥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一是积极定购和印发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册;二是在办证大厅公开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理范围等内容;三是向群众公示奖励扶助人员、批准再生育人员等情况;四是与村(居)共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展板,建立规范化的宣传专栏,印发 “新城乡新家园牵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电话服务卡。既增强了广大育龄群众自身的维权意识,又做到政务、村(居)务公开,以接受群众的监督。目前,全区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的法律法规、人口计生政策及生殖保健基本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科学、文明、进步的先进生育文化观念得到广泛传播。
二、切实做到五个“新”
(一)工作理念有了新的变化。一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这一理念已成为我区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宗旨;二是优质服务理念贯穿于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全过程,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标准。三是工作理念的更新,促进了工作方式和方法的转变,得到了服务对象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二)依法行政迈出了新的步伐。我区从xx年开展“五清理五落实”、xx年 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质量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了我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抓好制度建设和专题培训,提升计划生育队伍依法行政整体水平;二是坚持将计划生育依法管理作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法环节,实行考核评议;三是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务、村(居)务公开,增强计生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四是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等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缩短再生育审批70天的时限办理再生育审批;五是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生育人员的处理做到程序公开、公正、透明,措施得力,执行到位。行政处理(罚)案件合格率达100%,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达70%以上;六是规范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按文书档案要求完成征收社会抚养费行政处理案件、再生育审批案件和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死亡重残家庭扶助等资料的归档工作;七是认真开展行政告知工作,对一孩和再生育、违法生育妊娠对象的告知面均达95%以上。全区计生系统无一例违反计划生育“七不准”、“十禁止”的事件发生。
(三)利益导向机制得到了新的完善。区政府出台了计划生育“三结合”户子女接受职业学历教育学费补贴方案,对户籍在我区并就读xxxx区职业联席会成员单位中中等职业(学历)学校的所有高、初中毕业生实施定额学费补贴;认真落实了计划生育优先优惠及奖励政策,全区将独生子女低保户、重残(死亡)家庭和部分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拿入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户;积极落实市计生委等五部门文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在蓉企业、个体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情况调查、登记并积极宣传、督促落实奖励金达60%以上;区计生、卫生、教育、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均建立和落实了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向计划生育“三结合”户倾斜,帮助他们改善生产生活环境,进行“造血式”帮扶,取得了较好效果。
(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出现了新的面貌。近年来,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我们坚持管理与服务并举,以服务促管理,完善服务机制,实行人性化服务。一是规范、简化办事程序。为流动人口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咨询、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优生优育等科普知识。二是依托社区计生服务站为9661人次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免费“三查”服务、落实避孕节育措施328人、人流2人,同时进行生殖健康、性保健等咨询服务与指导。三是普及避孕药具知情选择,指导流动人口自主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避孕措施,使其真正享受到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四是严格落实《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协商处理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工作程序认真自查和清理。
(五)创优活动得到了新的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质量年活动的蓬勃开展,推进了创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向纵深发展。主要体现为: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的知晓率得到提高;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进一步得到转变;育龄妇女依法生育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近年来,我区计划生育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进一步深化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开通了“绿色通道”;在区政务中心民政大厅开设了全市第一个优生优育咨询窗口,进行宣传和《免费婚检卡》发放,由政府买单,对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具有xxxx区户籍,并在xxxx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发放《xxxx区新婚优生健康服务卡》,实行免费婚检。
三、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由于基层计生干部的调整变化导致工作发展不平衡;二是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在形式和内容上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加强。为巩固我区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成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努力稳定基层计生干部队伍,深化优质服务,全面提升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面,为建设和谐xxxx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生育自查报告篇3
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做好省纠风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精神,万里镇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报告如下: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张贴上墙,起到了警示作用。
二、按照上级要求,申请办理了详细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平面设计图,项目建设书和环保评估等全部手续。并做到了项目专用资金全部到位。
三、在计划生育“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落实工作中,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方面严格执行票据分离,收支两条线的国家政策。并对所收社会抚养费全额上缴国家财政。对收费项目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停止搭车收费,严格票据管理,制止一切乱收费行为。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依法行政,便民维权。
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主要针对奖扶、特扶对象的资格确认上,做到严格把关,认真摸底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严格执行三公示原则。在奖扶金发放中,没有出现截留和迟发存折现象。对奖扶、特扶对象死亡人员及时上报。
通过深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纠风工作活动,万里镇计划生育工作政风行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努力做到了国家政策的令行禁止。推动了今后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生育自查报告篇4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为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现就我局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自我考评。
一、宣传教育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觉悟。利用各种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省和市县计划生育工作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文件和各级领导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每个人员都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和上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文件精神得到很好贯彻落实。
二、基础业务工作
强化工作制度,单位计划生育有序开展。为了搞好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研究制定xx县审计局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加强对全局已婚育龄人员建档工作,按时向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和社区上报计划生育统计表及调查表。认真开展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定期对育龄妇女进行孕检,并进行登记,确保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加强相关信息通报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三、生育政策执行情况
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全年工作任务落实。年初单位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局领导高度重视和全体人员共同努力下,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认真细致,干部职工政治思想觉悟高,能认真贯彻党路线、方针,执行国家政策,执行县委、政府有关计划生育工作规定和措施。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好,育龄妇女采取避孕、绝扎措施。
四、保障措施及配合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把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为了进一步搞好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我局成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各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计划生育相关制度,每季度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及时上报总结和考核材料。
生育自查报告篇5
按照中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求,认真做好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自查。
一、机构健全,编制落实
1、杰兴镇高度重视药具工作,将药具管理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中,统一布置,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评估。明确分管领导,有专人负责药具工作。
2、积极开展新药具、新知识的业务培训,提高药具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并通过平时与定期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和手段,考核工作完成情况,促进工作落实,促进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3、各村居均有计生专干负责药具管理工作,责任落实,报酬落实。药具管理人员均执证上岗。
二、药具管理到位,报表编制合理
1、做到药具需求计划编报,以当年报表使用药具人数和现存各类药具数量、品种为主要依据,并结合各村居需求,做到既保证供应又不造成浪费,及时准确编制报表。
2、严把药具质量关,镇计生办和村居都有药具专柜,药具存放整齐,失效、过期、变质的药具,确保不发给群众。坚持药具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坚持随访,随访率98%。
3、药具帐目清楚,进、发、存药具时间、数量准确,做到了帐表齐全,记载及时、完整、准确。
4、加强廉政教育,落实药具管理,免费药具未进入流通市场。
三、药具发放网络畅通
1、严格遵守药具发放基本原则,免费发放,满足需求。减少浪费,方便群众。在具体的发放管理中,男女双方均可在镇计生办和村居免费领取自需的药具。
2、加强流动人口药具发放工作,通过设点宣传,免费向流动人口发放药具,宣传避孕节育的方法,并利用上门为流动人口办证、查证的机会,送避孕药具到手,方便群众。
3、发放形式多样,以按装免费自动取套机、设点发放、主动领取、上门发放、领发结合等方式,最大限度满足广大群众需求。
4、及时签订避孕药具知情同意书,不定期向群众发《避孕药具使用对象问答调查表》,及时了解反馈群众对药具发放的意见、满意度,以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方式。药具的应用率98%,药具工作群众满意度95%以上。
四、加强药具宣传工作
1、每次计生宣传活动都贯穿药具的宣传,使群众充分了解药具管理的政策,熟悉药具知识,做到会选择,会使用,用之有效。
2、通过宣传活动,免费向群众发放避孕药具,扩大了避孕药具的发放面。
生育自查报告篇6
一、加强业务培训工作
今年我乡计划组织18个村、(居)委会计生专干学习“一法四法规”及各项业务,重点学习了生育政策、统计口径、统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生育政策,全面精通计划生育各项业务工作,能及时准确地解答各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还利用每个月统计员例会的机会,分析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畅谈相应的对策和办法。例会注重业务知识灌输与加强政治教育并举,提高村专干的业务水平,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心、使命感。力争她们树立“三个观念”,即:服务于人口计生工作全局,用新的事实和数据反映真实情况,为领导决策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的全局观念;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为最高目标,不断改进和完善统计数据收集整理的手段和方式,为领导决策和基层以及相关部门提供信息的服务观念;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解决好统计数据的社会公信度问题的质量观念。
二、加强生育指标审批管理工作
多胎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的管理力度,对已满两年以上未孕未育的,要及时进行清理。因户籍变化或其它情况,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妇,其已经领取的生育指标,该废止的要向本人宣布作废,并张榜公布。符合再生育条件,本人又有生育要求的,要对原审批的生育指标确认有效。生育证发放准确率100%。
三、加强统计资料管理工作
各村计生专干要加强对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生育登记手续、统计报表等各种统计资料的管理工作,要按年度、按类别、按使用情况进行分类,当年的统计资料暂用档案盒保管,历年的统计资料要按类别装订成册。必须送交档案室,平时工作又常需要查阅的,要备份一套。要保证做到村(居委会)不漏户,户不漏人;在育龄妇女管理上,要做到每个育龄妇女一张卡片,信息全面;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综合台账的使用上,要做到能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人口和计划生育各种信息,实现“月月清”,达到“五清两相符”。即:人口变动情况清,初婚情况清,生育指标落实与《生育登记单》发放情况清,孕情和生育情况清,育龄夫妇落实节育措施与补救措施情况清;帐卡册与台账相符,台账与实际相符,确保wis数据准确无误。
四、加强日常工作管理
我乡要求每个村的计生专干每月3号前将统计报表报送到办公室,做到科学统计无水分。做好优质服务工作,确保服务到位。定期深入各村指导计划生育卡、表、册等要案资料的建立。
生育自查报告篇7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办结合实际工作,按照考核内容逐项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对计生工作认识
我办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初及时调整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指派专人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各科室责任人协同抓,确保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力量始终坚强有力。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定期分析形势,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目标管理责任,确保计生工作不挂空档。
二、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推进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办领导坚持带头学习贯彻计生政策法规,并将计生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利用集体学习日,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政策文件精神,以及人口理论和计划生育基本知识,不断强化对国策的理解和认识。采取座谈交流、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持续搞好学习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加强优质服务,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
一是深化优质服务。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内容,定期进行公布。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积极做好避孕节育措施服务工作。努力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针对不同人员的要求,依法做好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工作,让广大育龄人员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避孕节育方法。二是开展育龄妇女信息核查。定期组织抽查,及时采集、补充和完善育龄妇女的信息资料,逐人登记造册,建立育龄妇女数据库,使育龄妇女信息核查覆盖面达到100%。三是加强管理与服务。采取普查的方式,对聘用人员,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孕检、查验,并提供宣传品、避孕药具等服务,做到常态化管理、均等化服务。四是严格考核,将人口计生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等安排,同检查,同考核,与实绩工作考核奖励挂钩,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上半年无计划外怀孕、生育等违纪现象发生,较好地完成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任务。
四、注重建章立制,规范计生日常管理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计划生育台账管理,完善计划生育档案,规范登记、备案和反馈等工作环节,确保了计划生育工作有序开展。建立计生管理和药具使用等制度,完善人口出生、育龄妇女、独生子女登记管理,全面反映人口异动和育龄妇女的婚育情况,保证新婚妇女及时入档,独生子女办证率为100%,按要求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建立职工生育保险制度,不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巩固完善女职工生育保险,对生育或流产的女职工,经审核后发放生育保险金,保证了女职工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下一步我办将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推进综合治理,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质量与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终评先创优相挂钩。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管理责任,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二是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三是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严格药具使用、育龄妇女管理和独生子女登记,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四是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综合治理,关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均等化服务水平,杜绝工作盲区,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生育自查报告篇8
自开展依法行政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计生局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要求,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以便民维权为载体,通过抓启动、进万家、促深化,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方面的工作,现将依法行政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政府重视。
针对我镇的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我镇组织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及计生办工作人员,学习传达了国务院及省、市有关行政执法的相关文件精神,强调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一定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任何人不得超越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和恶性案件的发生。并结合当前实际,安排部署了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要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理性执法的前提下抓好抓紧计划生育工作,提高机关效能。
二、生育政策、生育类别、政策执行情况。
生育政策我镇都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再生育的夫妇,计生办认真审核后全部报送区计生局审核批准,没有出现徇私枉法、弄虚作假的现象。生育类别的执行也是严格按照批准的生育类别执行,没有擅自改变生育类别。都是经区计生局严格审核批准后再生育,没有出现过错批乱批的现象。
三、违法生育案件的处理。
利用自查契机对我镇辖区内的违法生育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通过清查我镇机关党员干部中没有违法生育的现象发生。对于村、社区违法生育的处理,我镇计生办都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一件处理一件,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准确,执法文书规范整洁,没有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的现象。
四、社会抚养费征缴。
我镇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坚持征收标准,严格把握政策。对违法生育的夫妇讲清缴纳社会抚养费是违法生育应尽的义务。视其家庭情况,尽量一次缴纳不留遗留问题。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规定全部足额上缴区计生局专户,没有出现坐收坐支、载留挪用的事件发生。
五、再生育审批。
对要求再生育的夫妇,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列》第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按照程序严格审核,收集相关的档案材料,然后报区计生局批准后再通知本人。
六、公民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制度。
凡符合生育第壹个孩子或再生育条件的,在办理《生育登记单》时,都由计生办工作人员口头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对于违法生育的夫妇都外出躲藏,无法告诉本人的,计生办工作人员只能告知其家属,请家属转告本人妊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七、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开展情况。
我镇于20xx年5月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方便了群众的办事和咨询,对计生奖励扶助,再生育的审批、违法生育的调查处理等,做到随时咨询、办理随时受理,热情服务,满意回答。
八、对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的突出问题处理情况。
自开展依法行政活动以来,我们认真排查重点人群及时化解矛盾。对在办理计划生育手续时情绪激动的重点对象耐心解释、热心服务,并由计生办主任亲自过问即时处理。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突出问题,都能及时有效的解决,未出现过越级上访案件。对在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中、高考加分、病残儿鉴定以及手术并发症矛盾冲突的问题都能很好的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越级上访现象发生。
20xx年上半年,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和免费服务项目,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如社会抚养费征收难,足额征收不到位,该收的收不上来,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我们继续努力,扎实工作,更需要区计生局领导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力争在工作中攻坚克难,使开发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即我镇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情况的自查报告,如有不妥,请上级批评指正。
计生办
20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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