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公用房情况的自查报告精品多篇范文

(作者:dpkm时间:2023-07-12 09: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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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公用房情况的自查报告精品多篇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一

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及、省、市、县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9人,实际在职干部14人,临聘人员2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474m2,其中:公共服务室1251.5m2,设备用房面积20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02.5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102.5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7.5m2的规定。

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开委办发[20xx]2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1、县编办核定:交通运输局机17人、开江县交通战备办公室3人、开江县交通规划勘测设计所10人、开江县地方海事处6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2人,科级以下24人。

2、企业性质:开江众望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人员6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县交运局办公用房系借用原县稽征所办公楼,位于开江县城普大道老年公寓旁,建筑面积747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04.95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443.05平方米(含会议室121.28平方米,档案室42.14平方米,驾驶员休息室10.31平方米,走廊、楼梯、阳台、卫生间等269.32平方米)。由于资产(该资产权属达州市交通运输局)系借用,所以我局并无产权。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也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阮德章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古雪云任副组长,办公室雷挺、胡永红、徐丽、黄子均为成员的交运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局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开江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开江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并将登记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登记自查面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20xx〕59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攀机管发〔20xx〕277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清查情况

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

(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况;

(六)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1779.86平米,办公室用房720.08平米,没有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人数(含行政和事业人员)41人,实有职工人数47人(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均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党政机关用房人均建筑面积;

(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存在的困难

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

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篇三

局机关总编制数22人;煤征站总编制数62人,按照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为9㎡,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为6㎡标准进行了自查整改,原使用的602室(42.4㎡)已空出交机关事务局。具体整改情况见汇总表。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精选 篇四

根据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对全局办公用房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先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市、县有关要求,由局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各干部职工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我局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和市县工作要求,迅速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并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进行办公人员调整。

3、严明纪律,加强督查。要求办公室严格按照市县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坚决杜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错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情况

我局现有办公楼一座,建筑面积为798.52㎡。共有办公用房6间建筑面积118.4㎡;公共服务用房3间使用面积63.5㎡(会议室1间37.5㎡,收发室1间17㎡,其他用途1间9㎡);特殊业务用房6间使用面积178.66㎡(其中:压力表校检室1间29.8㎡,组织结构代码证办证大厅1间37.5㎡,实验室1间37.5㎡,业务培训室1间49.16㎡,职工宿舍2间共14.7㎡);出租办公用房5间共119.1㎡;办公楼公摊部分建筑面积318.86㎡。我局核定编制12名,现使用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181.9㎡,人均建筑面积15.16㎡。按照文件规定要求,未超出国家规定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办公用房专项清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县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违建违规用房事件发生。目前已成立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及财务人员为成员的清房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清理的范围要求,核算标准,做到应清尽清,应报尽报。并按时限要求,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五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2019〕59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攀机管发〔2019〕277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清查情况

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

(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况;

(六)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1779.86平米,办公室用房720.08平米,没有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人数(含行政和事业人员)41人,实有职工人数47人(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均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党政机关用房人均建筑面积;

(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存在的困难

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

办公用房安全自查报告 篇六

根据《xxx供电公司关于重要客户供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的报告》(安电司xxx〔2012〕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用电实际情况,于2012年2月28日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内官供电所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对我院的用电安全问题全面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具体报告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为应对我院突发性停电事故,迅速有序地组织和恢复供电,确保病人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保证医院用电畅通,促进事故应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了《xxx停电事故应急预案》,并送内官供电所备案。成立了停电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医院制定了《变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二、医院安装了自备电源,能够满足停电后的应急用电需求,与安定区供电公司内官供电所签订了自备电源运行管理协议,经安定区供电公司审批同意,核发了《自备电源使用许可证》。

三、电工作业证已报供电公司安排统一培训、办理。

四、总结经验,确保用电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到位。通过这次整改,使医院的用电安全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虚心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管,确保医院用电安全,更好地为当地群众的就医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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