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行政管理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作者:wlc54567时间:2016-11-24 06:59:03)

第一篇:市农业行政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认真分析我市农业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按照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改进和提高农业行政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行政管理的积极作用,更为有效地引导和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对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我市农业行政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重庆直辖五年来,全市根据市场经济推进的程度,按照“简政放权,缩小行政干预度”的方向和应对加入wto的形势,进行了新一轮机构改革,全面清理了行政法律法规,大幅度缩减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采取多种形势增强对公务员的培训,扩大对外开放;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转变观念,转换职能,依法行政,加强制度建设,改进行业作风,农业行政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并多次受到农业部领导的肯定。

五年来,全市社会经济呈现出飞速发展的态势,农业有了长足的增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实现了农产品由短缺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和结构性过剩的历史性转变;实现了全市农民在普遍解决温饱的基础上,初步达到小康水平;实现了三峡一、二期移民平稳推进,移民区和安置区社会稳定;实现了以十个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为代表的结构调整稳步实施,优势产业特色产品逐步发展壮大,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幅度改善,农村经济繁荣、社会稳定。

与此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到,由于重庆地处祖国西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加之农业比重大、贫困面大、交通运输条件较差等因素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经济发育程度、行政管理能力与其他省市区比较,特别是与中部、东部省市比较,还存在较大差距。

如果避开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繁荣程度、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环境等方面的差距不谈,就农业行政管理工作而言,至少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值得重视:

一是农业行政机构(包括事业单位)几乎沿袭过去的模式设置,农业行政机构综合改革的深度不够。在市级农口各部门中存在着明显的职能交叉与职责不明,市与区县(自治县、市)行业管理机构设置不统一。在市级级农口系统内,在行政部门与部门之间、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之间仍然存在职能交叉。市级各农业事业单位中,存在科研机构和技术推广机构设置过于分散;质量检验监督机构(包括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农资及农产品质量检验)简单重复、综合性差;全市农业中等教育重复办校现象突出等。

二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形象和地位没有得到应有地体现。全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尚处于试点阶段,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无论在体制机构、制度程序、队伍建设,还是职能配备方面都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与全国大多数省市区比较,存在明显差距,农业行政执法仍处于相对落后的水平。农业执法工作还没有从真正意义上实现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格局的转换。一方面,农业行政机构过多地考虑农业生产的数量指标和农业技术的具体推广内容;另一方面,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依法经营的同时,仍然在行使行政许可、规费收缴及行政处罚等事由,有的还承担法定检验工作。行政管理、技术推广与监督检验等职责与权限界限不清。农业行政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在履行农业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明显存在,工作方式简单,对行政执法程序、方法、尺度的把握欠准,执法违法的情况时有发生。我市已经发生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巫山强制种烟事件、巫溪违法检疫事件及垫江动物检疫事件等,即是农业执法管理水平、工作方式、工作作风方面问题的典型体现。

三是对农业发展研究严重不足。应当说,对农业发展研究虽然已经引起了市农业局领导的重视,但就目前而言,我们在针对农业进入新阶段、加入wto后适应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供求变化的形势,如何组织实施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如何改善城乡居民膳食消费结构,如何培育并做大做强区域支柱产业和特色农业,如何增强与改进国家农业投入方式,如何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绩,如何发展农村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如何促进农民增收等等方面所投入的工作力量不足,研究的深度不够,还不能做到不断地、及时地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农村政策参考意见。以至于在组织农业技术推广、结构调整、基地建设、生产发展及农业投资项目安排等方面,依然带有较为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

重庆与东部和中部发达地区比较,区域间物质技术合作、产品流通与市场经济发育程度相对较差,如何科学地研究制订农业发展战略和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减少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工作的强制行为,更多地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尊重农民意愿,采取扶持、示范、引导、推进的办法促进农业发展,已经是新时期提高农业行政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任务。

二、改进和加强农业行政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一)党和国家对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对重庆经济社会的发展提出的四大基本要求中,涉及农业和农村工作有三项:一是解决14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和提高全市农民的生活质量;二是保证30多万农村移民实现“移得出、安得稳、逐步能致富”;三是恢复林草植被,改善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做好上述三大工作,必须改进和加强农业行政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优势农产品的科学合理布局,提高农业生产质量与效益。

(二)新的社会经济发展态势对重庆农业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思路

经过二十年来的改革发展,重庆与全国一样,社会经济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其主要表现为: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已初步建立,价值规律调控经济行为的范围与程度已占主导地位;二是加入wto后,农业发展面临更为广阔的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和更为严峻的全球贸易竞争的形势;三是农产品供给不足的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消费市场正在向优质、安全、无公害的方向发展;四是全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时期,农业农村已经进入加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和以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为显著标志的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面对蓬勃发展的市场经济形势和加入wto的机遇与挑战,改进和加强农业行政管理工作的任务显得更加必要与紧迫。

(三)新时期、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对农业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希望

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给重庆农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农业行政管理水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必须深刻认识和把握重庆农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适应时代的形势与需要,加速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步伐,更好地承担和履行好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农业行政管理的积极作用,着力于扶持优势产业特色产品的发展,加速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和农产品安全行动计划,促进农村市场经济的发育完善,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积极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三、改进与增强农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改进和加强农业行政管理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在农业领域的具体体现。应当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组织引导全市农业发展大局,从树立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形象,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克服本位主义思想,识大体,顾大局,努力改进和加强农业行政管理工作。

改善与增强农业行政管理工作,要求我们每一个农业工作者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最大程度地缩小和减少行政干预的程度,更多地运用市场杠杆和政策措施促进农业资源优化配置,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维护正常的农业农村经济秩序,保护农业生产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搞好农业发展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组织领导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参考决策参考,引导和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二)加强农业发展战略研究

重庆市农业局作为市政府的职能部门,应该更多地突出宏观,做好农业发展的战略研究。要在分析全市农业资源优势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好农业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以及加强一些带方向性、政策性、建设性课题的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和方案。同时,要抓好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要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建设任务进行超前研究和规划,制定近期和中长期农业发展规划,突出规划的前瞻性和中长期指导性,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规划的可操作性,为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市)更好地组织农业发展提供参考,引导各涉农单位积极把握投资重点与发展方向。要在农业发展重点与方向、良种工程与良繁体系建设、优势农产品评价与主导产业发展、区域特色农业扶持开发、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方面提出具体方案。同时,在经过科学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一批有资源优势与开发价值的农业发展项目,制订一套鼓励和扶持农业开发的政策措施,供社会单位与投资者合作参考。

(三)提高农业投资项目安排的科学性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农业发展研究、重点项目发展规划,按照市与区县、乡镇的事权关系,分级分期安排政府投资,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基础性、公益性与带动性。建立农业基本建设与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制度,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减少项目申报与审批的盲目性与随意性。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应当是列入重点发展规划或专项发展规划,并经论证系科学合理可行的项目。明确划分行业部门与综合部门的责任范围,实行项目安排与资金拨付回避制度,遵照《农业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办法》严格项目管理,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项目检查验收、后评价等程序进行。

(四)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

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是新《农业法》赋予农业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切实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必由之路。要建立健全农业政策、法规和综合执法体系,改变多头多重执法,进一步强化服务,增强执法工作能力,提高农业执法的整体效能,维护正常的农业与农资生产、农产品安全与质检等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农业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塑造新的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形象。要按照“统一、集中、高效”的原则,在农业综合执法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增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能力。要进一步改革农业行政执法体制,加快实施农业事业单位的改革力度,尽快建立市级农业执法总队和各区县(自治县、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规范执法主体,理顺行政执法关系,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度。

(五)积极推进农业事业机构改革

全面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把分散在农业行政部门所属各事业机构的执法职责实行科学剥离的同时,要积极有效地推进农业事业机构改革。一是研究将全市畜牧科研机构与农业科研机构的力量进行整合,分别筹建市畜牧科学院与市农业科学院,院以下设专业科研所。二是研究将全市质量监督机构的仪器设备、科技人员和房地产、投资等资源进行整合,建立市农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至少应该考虑建立农产品(植物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在中心下设特殊性的专业质量检验室。三是研究对现有农业中等专业校的改革,市属现有两所农业中等专业学校,一个可考虑努力建设成为农业专科学校或者农业干部培训学院,另一个继续按重点农业中等专业学校进行加强完善。四是研究对过于分散细化的种植业、养殖业各技术推广机构进行改革,可能的话,分别建立农技中心(总站)、畜牧中心(总站)、水产中心(总站)。在综合研究农业科研、质检、教学、推广机构改革方案中,为了保持原有投资渠道与管理方式,对于机构级别、隶属关系、人员去向、原有牌子等可以暂且保持不变。

(六)积极组织开展对农业质量标准、技术规程的研究制定

要适应农业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组织有关技术力量,加强对全市各类主要、重点、特色农产品的优质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业及饲料、肥料、农药、兽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报农业部审批确定为全国性行业标准,或者由市质量标准部门审批确定为地方标准,严格农资和农产品的市场准入与监管,努力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同时,要充分利用全市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院校、技术推广机构的技术力量,组织协同制定各类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与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生产模式与技术规程,为现代农业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

(七)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在农村市场经济逐步发展、撤区并乡建镇与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下,原有的基层服务组织的人员配备、工作方式、技术手段与农业农民生产需求已经存在着新的不适应。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特征与实现方式,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或队伍,要更多地采取放的思路,积极扶持农民自主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股份合作的等多种形式的农技服务组织。以便让民间自治、自助的技术服务组织有机会适应当地农业发展需要而发展壮大。事实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重要的是依法对农技服务组织与人员的资格审批和监管,而不在于是不是要负担过于庞大且有可能很大一部分人员不能胜任专业的队伍。提倡各种形式的技术服务组织与农民签订技术服务与劳绩挂钩的利益分配方式,扶持发展依托技术服务组织成立的耕作、栽种、施肥、防疫、治虫、治病、收获等专业队伍。并在物资供应、规范化生产、技术指导与服务和农产品加工、贮藏、运输、品牌与营销等各方面,扶持和发展专业学会、协会、互助会,把分散的农业生产和农户组织起来,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可能对县以下农技服务组织放得越彻底,农技推广才会越活跃。

(八)组织开展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研究

充分发挥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威性,组织市内外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党政部门、技术推广机构的有识之士,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及关系农民增收致富等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一是市农业局、市农业区划委员会、市农学会及有关方面,可以联合组织召开一次学术交流年会,对农业组织化程度、百万工程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产业化发展、农技推广、优势产业发展、农村市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龙头企业发展、农村政策、税费改革、农民负担、农民增收、农民生活消费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探讨与争鸣,并可邀请全国知名农业经济专家到会,对共同关心的农村经济发展问题作专题学术讲座;二是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对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及农牧渔各业发展形势与特点进行分析,半年与年度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可以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或印制白皮书等形式向社会提供权威性地农业信息资料。

(九)加强农业行政队伍建设

搞好农业行政队伍建设是改进和加强农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证。农业行政部门的每一个干部职工都是其部门形象的一个反映,要把学习贯彻xx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始终不渝地用“xxxx”的重要思想指导农业行政管理工作。要注意抓好农业行政干部队伍的学习、锻炼、提高。采取多种有效的方式,健全农业行政队伍的学习培训制度,保证学习的效率和质量。可以分别选派一批年轻有为的干部到国外、国家部委、沿海省市及区县、乡镇去培训锻炼,提高干部的知识面与实际工作能力。在农业行政管理工作中要讲政治、讲原则、讲程序,树立敬业、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加强调查研究,强调部门协作,改变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要花大力气搞好农业行政机关作风建设,从总体上改进和提高农业行政管理水平。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应当把改进与增强农业行政管理工作视为已任,进一步增强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与使命感,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和农业行政管理水平,为更好地履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引导、推动和促进农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第二篇:内蒙古农业技术推广站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内蒙古农业技术推广站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站是自治区农牧业厅具有农业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之一,执法工作主要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在上半年的工作中,一、维护了基层农技推广部门的合法权益。今年春季,通辽市扎鲁特旗农技推广中心职工来电话反映,扎旗行政为了开展文明达标活动,拟将旗农技推广中心大楼由旗武装部占用,我们得知此情况后,立即进行了解核实,在充分了解真实情况的基础上,指出扎旗政府这种做法是十分错误的,是严重违反“农技推广法”的违法行为,侵害了扎旗农技推广的利益,必须予以制止。在我们的干预下,扎旗政府和农业局取消了占用计划,制止了一起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了扎旗农技推广中心的合法权益。二、在行政执行证件的管理使用方面,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去年秋季,安排有关执法人员参加了农牧业厅统一组织的培训学习,在考试合格的基础上,于今年换领了新的执法证件,没有出现乱发证件、不规范使用的现象,维护了执法证件的严肃性。

二、存在问题

目前,在我区的农技推广工作中,还存在很多违法现象,主要是侵占、挪用农技推广项目经费,侵占农技推广部门房舍,安排非专业人员进乡镇站工作甚至担任乡镇农技站领导等等,违法人员不是普通的平民百姓,而是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部门领导或乡镇领导,他们的法制意识十分淡薄,经常是知法犯法。例如,农技推广项目经费被主管部门侵占、挪用,被领导管理的农技推广部门是“儿子的钱老子花,儿子有苦不敢言!”,即不敢反对,又不敢向上级部门反映,更不可能去执法!同样,非专业人员担任乡镇农技站领导,一般职工不敢反映,也不愿反映,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愿去得罪人,诸此种种,受损的只能是当地的农技推广事业。

另外,由于领导不重视、缺乏经费等原因,农技推广执法单位没有下基层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违法行为没能及时认真进行查处,工作中有缺位现象。

三、几点建议

一是提高各级主管部门和农技推广部门领导的法制意识,不能知法犯法,也不能知法不执法,执法工作既不能错位、越位,更不能缺位,出现执法盲区。二是理顺农业执法管理体制,成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实行直管理。三是在刑法上设立侵占、挪用专项经费罪,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

二oo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第三篇:关于农业委员会依法行政自查情况的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江苏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的通知》精神,按照泰姜府办[2014]2号通知精神,我委对照检查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1、农业依法行政取得显着成绩。今年以来我委围绕"两转变、两提高"(由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各项事业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业转变;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提高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的目标,认真履行部门职责,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依法治农管理,为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我委被评为"全省农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法治**市建设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在80多个市直机关政风评议中,我委被评为"十佳单位"。

2、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得到加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并建立了农资打假电话举报和首问接报负责制。今年以来,全区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589人次、车辆79台次,检查和整治农资市场885个、经销点1724个、生产企业13个,抽检各类产品65个次,查处各类农资案件18件。对违法案件的查处,能够做到持证上岗、程序合法、文书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应用得当,到目前为止没有一起案件当事人申请市级行政复议。

二、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提高认识,成立组织,切实加强对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农业行政执法已成为新时期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工作和重要任务。为加强对依法治农工作的领导,我们组建了依法治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依法治农工作。并及时对依法治农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从工作需要出发,由于我们能根据变化了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变动,加强组织领导,使我委的依法治农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我们还制订了农业行政执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工作有安排,落实有措施。我们将不断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完善组织机构,确保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二)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入领会《纲要》和《意见》的精神实质。

为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我们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农业法》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技术推广法》、《渔业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等农业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农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先后购买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行政许可法》等普法教材,发放到全体职工手中,做到人手一册。除了要求职工认真开展业余自学外,还结合中心组学习、机关学习日学习,有重点地进行集中辅导,并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区司法局、工会、法制局、人事局等部门组织的多种法律测试,增强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创造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国务院《纲要》、省政府《意见》和区政府《通知》印发后,我们就在主任办公会上进行专题布置,及时组织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讨论,并制订了《**市**区农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学习贯彻《纲要》、《意见》和《通知》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就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及"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要求,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大力改进机关作风,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努力促进机关职能转变和行政效率提高,推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实现建成"法治机关"的目标。

今年以来,我们通过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我委的依法行政工作多次进行专题报道。先后组织农业普法骨干到各镇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月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综治宣传日等,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散发各类资料2万多份,制作展板10多张,悬挂过街横幅20多条,接受咨询6000多人次,多年来由区纪委组织相关部门举行春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活动。同时,加强对农业生资经营者的法律宣传。我们共联合举办了种子、农药、兽药等重要农资经营者培训班,培训1000多人次。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农业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1、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为规范依法治农工作,使农业行政执法既有法可依,又有章可循,我委逐步建立健全了依法治农工作的各项制度,使依法治农工作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操作规范,推动有力。一是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我委制订了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副队长和执法员工作职责,使每一位从事农业行政执法的人员都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二是公示制度。我们不仅把全委主要职能和各局、科、室主要职责及电话号码在**农业网等进行公告,还对行政执法人员姓名、职责、行政执法证号以及行政执法的程序、举报电话等上墙予以公示,同时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开设了行政服务窗口。三是服务承诺制度。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农委"窗口",主要办理动植物检疫和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手续,我们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便民、高效、廉政、规范"的八字规定,认真搞好优质、快捷、限时服务。四是廉政制度。我委制定了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廉洁自律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六条禁令",强化拒腐防变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和执法行为管理。五是学习培训制度。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确保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我委专门制定了农业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并坚持单项培训与综合培训相结合,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每年至少对农业执法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并把学习培训结果作为换证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委农业执法大队还坚持每月学习例会制度。除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省和市里组织的换证培训外,我们还分批组织了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先后对动物防疫监督执法人员、渔政执法人员和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试。六是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我委对不依法办事或行政不作为造成过错或错案的,要求依其情节追究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七是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对涉及到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事项,我们建立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的行政决策机制。

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我们根据区政府部署及时对我委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与法律、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文件及时报请区政府,并予以修改或废止,取消了一批不合理的收费、审核、审批项目。

3、加强农业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为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我们对农业执法人员严格要求,严格审核,严格管理。一是严格要求。我们要求每一个行政执法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省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并制定了农委农业执法人员廉政制度及六条禁令,对违反禁令者予以严肃处理。二是严格审核。我委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考试录用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把"入口"关,主要是通过考试考核和换证、年检等手段,对不符合条件的农业执法人员进行清理。三是严格管理。我委对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非常严格,不仅经常提要求,抓培训,抓教育,一旦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还按照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查处,决不手软,较好地保持了这支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四)依法行政,强化监管,不断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力度。

今年来,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努力加快依法治农进程。

1、加强农资市场整治。几年来,我们每年都在区纪委的协调组织下,会同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在春耕、秋种关键农事季节,组织全体农业执法人员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是种子无证经营、出售未审定品种和假冒种子,假冒伪劣硼肥、尿素、磷酸二氢钾,假多菌灵、高毒违禁农药、无标签标识农药等,收效显着。在组织开展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先后两次对辖区内兽药、饲料生产和经营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进行采样送省药检所检验;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无批号生物制品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兽药生产企业2个、饲料生产企业9个、兽药经营门点81个,饲料经营企业105个,立案处理6起;开展"瘦肉精"检测,抽取饲料样品80个、猪尿样60个。通过专项整治和市场抽查,向广大农民群众介绍了农资方面的知识,查处了一批假冒伪劣的农资产品,曝光了一批违法案件,震慑了一批违法分子,营造了全市农资市场打假治劣的良好氛围,维护了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2、加强动物检疫和防疫工作。对动物疫病推行了免疫标识、检疫申报、诊疗许可和疫苗专营四项管理制度,在今年的流感防控工作中,我们实行24小时值班和疫情零报告制度,坚持以预防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完善政企、技企联系制度,取得了全面胜利。同时,加强了动物防疫工作,确保猪、牛、羊口蹄疫的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今年以来,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动物疫情。

3、加强蔬菜副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工作。为保障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菜"和"放心肉",我委进一步加大了对城区各大菜场的市场监管:一方面加强蔬菜药残检测。重点为甲胺磷、对硫磷等对人体危害较大的有机磷农药,共检测叶菜类、茄果类等品种22个,市区主要农贸市场今年1-7月份检测平均合格率达99.3,平均超标率较上年同期下降了近4个百分点;一方面加强猪肉市场监管。对城区重点屠宰环节和11个农贸市场实行严密监控,有效地保障了城区市场的肉菜质量安全。同时,印发了禁用农、兽药目录。

4、加强渔业行政执法。我们每年都认真开展渔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偷、抢、毒、电、炸鱼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了渔业正常生产秩序。今年先后印制了《渔药禁用目录》、《渔药使用方法》、《禁用渔药有关说明》,并发放到养殖场(户),指导养殖企业(户)按照水产安全用药规定标准用药,严格执行农业部颁布的渔药、饲料和添加剂等渔业投入品禁用和限用目录。广泛开展水产品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提高科学养殖水平。逐步建立养殖日志和巡查制度,对养殖水产品在使用肥料、渔药、添加剂等渔业投入品后必须达到安全间隔期、停药期,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确保上市水产品符合安全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以这次迎检为动力,努力补缺补差,进一步加大依法治农力度,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继续加强普法教育,全面贯彻落实《纲要》和《意见》。通过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特别是农业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重点是完善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等,推进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切实履行农业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重点是加强农资市场整治、动植物检疫、渔业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第四篇:农业环保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临夏州农业局贯彻实施

《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自查报告

州人大常委会环资委:

为贯彻实施《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临夏州农业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通过自查,全面了解我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防治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我州农业与农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执行《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过程中开展的主要工作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1、深入开展《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工作。

2014年重点做好了《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农业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年初,结合“春节科普下乡活动”、4月22日世界地球日在中心广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以图片、展板介绍和发放《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复印本等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知识。认真组织参与“2014年陇原环保

世纪行”活动,对活动中反映出的我州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了解和调查,追踪和分析了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的根源。同时,广泛开展农村普法宣传和送法下乡活动,引导农民和企事业组织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全社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意识和法制观念。

2、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州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于2014年将单位名称由原来的“临夏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变更为“临夏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与省上机构相对应。同时,州站要求和督促各县(市)农业部门成立县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机构,规范了机构队伍建设,全州8县(市)中有6个县(市)挂牌成立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临夏县、和政县农业环保机构依附于县(市)农机中心开展农业环保相关工作。各县(市)环保机构在本地区认真组织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尾菜处理、乡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等农业环保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3、切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生态农业不断发展壮大。 一是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努力消除农村“白色污染”。在政府和企业的双重(请你关注:wWw.haowOrD.COm)推动下,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形成了“使用—回收—加工—再利用”的良性循环模式。通过宣传、加强技术示范、建立回收网点,培育加工企业等手段,认真抓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积极探索农业清洁

生产和农膜科学使用工作。2014年我州回收废旧农膜4396吨,占全州废旧农膜的48.86%。2014年全州回收废旧农膜6560吨,占全州废旧农膜的62.48%,全州废旧农膜产生量的55%被州内8家企业回收加工,生产再生颗粒3800吨。这些好的做法,为全州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探索了有益经验,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总结推广。

二是加强尾菜处理利用工作,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尾菜处理各项目县针对分散农户、蔬菜集散市场、蔬菜仓储及购销加工企业,在蔬菜生产、流通和消费等环节,以尾菜肥料化、饲料化等资源化利用为主要方向,积极引导蔬菜主产区农民采取田间堆肥、挖简易坑沤肥和直接还田等方式,在田间地头就地消化尾菜。按照“谁生产、谁处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集散市场、仓储及购销加工企业,补充建设尾菜处理设施,保证其产生的尾菜就地无害化处理,使尾菜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同时对加工企业建立目标责任制,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加强资金的监管,使得尾菜造成的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三是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研究。2014年临夏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向临夏州科技局申报并获批《临夏州川、塬灌区》项目,项目选择耕地集中,灌溉条件好,垦殖指数高的临夏州川、塬区为研究基地,在66.65万亩耕地上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整体上摸清我州

农业面源污染状况,评价和分析农业面源污染对农业生产及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掌握农业面源污染趋势,查明主要污染种类和对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影响程度。探索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业投入品的合理使用及秸秆资源利用,控制外来生物入侵,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方法。在此基础上,提出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对策,为进一步强化农业生态环境管理,开展农业环境治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两高一优”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提供有力保障。

4、以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加强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

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在我州已经示范了11个行政村。2014年省级财政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在临夏州建立两个示范村,分别为永靖县红泉镇红泉村和积石山县吹麻滩镇林坪村。两个示范村从生活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三方面着手,通过田园清洁设施、家园清洁设施、公共清洁设施三个子工程的实施,推进人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和污水(三废)向肥料、燃料、饲料(三料)的资源转化,建立促进农村循环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探索乡村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使示范村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资源化处理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管理率达到80%以上,农业面

源污染得到明显治理。使农民的生产环境得到根本改观。生产环境中农药化肥和无机垃圾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活环境舒适洁净,美化绿化,安定和谐,有力地提高农民文化道德素质,营造良好的村风和精神文明建设氛围,提高农民文明健康水平。

5、申报办理农业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权限

州、县(市)农业环保机构正在积极申报办理本地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获取行政执法主体权限。各级农业环保机构建立机构设置合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环境保护执法体系。充分履行农业环保执法职责,按照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额原则全面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积极探索农业环境保护执法的长效机制。

二、贯彻执行《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认识不到位。一是个别农业部门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没有设立相应的农业环境保护机构、没有专门从事农业环保的技术人员,使得相关措施不得力,工作配合不积极。二是个别县(市)在农业产业发展工程中,片面追求规模、数量,忽视和淡化了农产品的质量,盲目、不科学的使用农药、化肥和秸秆,造成农业生态环境的二次污染。

2、缺少专项资金。由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面宽,实施项目多,工作任务量大,相关项目建设成本高,财政缺少专项资金,加之地方财政资金匮乏无力配套相关建设资金,造成农业环保资金缺口大,相关项目实施困难。

3、防治难度大。当前,全州农业生态环境污染源呈现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种植业污染并重的态势,污染源分散面广,不利于集中防治,加之缺乏农业环保专业队伍,防治新技术、新工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推广,致使防治难度大。

4、宣传不到位。州、县(市)农业环保机构对本地区所开展的相关农业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意义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工作进展缓慢。同时对《条例》等农业环保知识宣传不深入,使得广大农民群众缺少环境保护意识。

三、针对以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今后贯彻执行《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意见建议

1、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当前,加强农业环保宣传教育,提升农民环境意识已成为首要任务,只有通过不懈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群众树立强烈的环境意识,让农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农业环保工作中去,农业和农村的生态环境问题才能有望得到根本的解决。

2、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机构。在各县(市)、乡镇设立环境保护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污染环境的行为。同时,将农业环境保护列为年度目标责任

书重要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3、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快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大新型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力度,鼓励使用低毒高效农药,扩大农家肥、有机肥施用面积,实现农村粪便、垃圾、秸秆、地膜的回收再利用,并着重推广太阳能、沼气等适合农村使用的清洁能源。

第五篇:关于农业统计工作的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大力推进依法统计,确保农业统计的真实性,根据万源市统计局要求,对我镇农业统计工作做出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市统计局的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明确检查内容,落实检查措施,安排好工作人员,责任落实到人,做好迎接检查的所有相关资料。

二、按照相关工作制度上报资料

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对农业统计数据进行统计上报,对于定期报表我们从各村收集数据,认真填写,按时完成,另外做好农业统计台帐的数据填写,以方便查找数据。做好农业年报和农村经济年报的统计、上报工作。

我镇于8月15日,对各村传达了农村统计工作的目的及意义,按照要求抽查了干溪沟和窝窝店两个村,对2014年、2014年度所有农业报表及台帐进行检查,上报数据和上级部门数据一致,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三、存在的不足

1、需加强业务知识技能。因统计人员的频繁变动,造成了统计资料遗失、统计数字不能衔接、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2、资料整理不规范。在资料的整理与存档方面还需按照上级的要求统一整理,规范放置。个别村还存在报表填报不完整,不整洁的现象。

3、思想还有待提高。农业统计数据必须准确,所以统计人员必须高度重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认真履行《统计法》和《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加强思想素质的培养。

四、整改措施

1、农业统计第一手资料来源于村上,应加强对村级农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统计工作的熟练度。

2、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感,加强对《统计法》和《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学习与宣传,增强法制观念,规范农业统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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