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政务服务工作自检自查报告范文

(作者:清平乐8948时间:2019-02-07 10:32:25)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按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政务服务工作考核评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大力减少前置审批,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2018年州工商局积极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通过多渠道对外公布了“直接受理”、“马上办”和“最多跑一次”事项三张清单。“直接受理”清单涵盖内资企业设立登记、内资企业变更登记、内资企业注销登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冠“XX”“XXX”名称预先核准(包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广告发布登记。“马上办”清单涵盖内资企业设立登记、内资企业注销登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冠“XX”“XXX”名称预先核准(包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最多跑一次”清单涵盖内资企业变更核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广告发布登记。

通过门户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发布行政许可(公司登记)办事指南完整版和行政许可(广告发布登记)办事指南完整版。同时在编办门户网站发布公示625 项权责清单。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一)简政放权。一是在州政务平台上录入公示权责清单。按照《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全州政务服务事项中行政职权和内部审批事项录入及审核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组织人员,将本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职权录入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截止2018年,共录入(完善)行政许可事项4项(主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处罚事项542项、其他行政职权21项。其中,原清单中行政许可为8项,现归并为5个主项、6个子项;原清单中行政处罚事项为563项,有4项涉及职能划转、13项涉及法规修订,此次新增4项法规新规定的事项,现为542项行政处罚事项。二是进一步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州工商局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及时调整增补我州“多证合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和去年10月1日起“32证”合一基础上,按照《工商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8〕10号)要求,于今年6月30日起,将9项涉企(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40证合一”,下发了我州贯彻落实意见。在此基础上,州工商局又于7月5日牵头召开“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对推进“40证合一”改革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培训,印制“40证合一”宣传折页3000份,通过登记窗口发放前来办事群众。11月5日,再次发文调整“多证合一”整合事项,部署“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不再作为“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整合事项。三是全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及时总结去年10月以来启动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工作,在年初全州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作重点部署强调,通报各县(市)推进情况,要求各县(市)登记窗口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和窗口操作指导。全州各企业登记机关切实加强对企业联络员培训,在畅通窗口业务的同时,注重引导企业联络员通过互联网办理登记业务,实现登记业务由“面对面”向“键对键”转变,切实降低企业办事成本。自去年11月2日我局驻政务中心窗口发出全州第一张全程电子化登记营业执照至今年11月末,全州已发出全程电子化登记营业执照779份,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量占新登记企业量的9.7%。四是全面签发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州工商局于今年6月15日组织全州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县(市)行政审批局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云南省全面发放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视频培训。及时下发文件,对全州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的培训、宣传,签发和签领程序等作全面部署。与全省同步于6月20日开始全面发放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并同步完成全州存量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签发。新设立企业、企业登记事项变更,均可通过手机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工商电子营业执照”,完成身份认证后,将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到手机中,随时可出示使用营业执照,查验企业身份。同时,在门户网站刊登、公告栏粘贴电子营业执照政策解读、印制宣传资料等多途径、形式宣传、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五是实施企业开办“三天行动”。按照省州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州工商局迅速牵头落实“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行动,起草企业开办“三天行动”实施方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州人民政府以楚政办通[2018]53号文下发实施,将我州从事一般性经营企业开办环节压减为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办理时间压减至3天。6月29日,牵头召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公安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商务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的衔接、企业基本信息传递、办理进度反馈的办法措施,明确了企业开办3个环节部门责任科室、责任人。并下发通知,将“三天行动”目标任务横向细化分解至州级相关部门、纵向分解至县(市),推进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全州外资企业商务部门备案与工商注册登记于6月30日起,实行“单一窗口、一口办理”。同时,在州政府门户网站作了政策解读宣传。通过“三天行动”落实,全州从事一般性经营企业设立登记环节均可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80%能够当天办结或当场一次办结。六是全面推进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下放审批权限。《云南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及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规则》印发后,州工商局及时发文部署学习培训,要求全州企业登记机关以集体研学、个人自学、学法考试等多形式,开展对办法和规则的全员学习,重点抓好注册登记人员的学习掌握,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下放州局审批权限,起草了《关于下放企业名称核准部份审批权限的通知》报州政府审改办发文,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州级行使的部分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和开发区分局。从11月1日起,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全州范围内,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和应当由总局、省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外,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由申请人自主拟定企业名称,通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自助查询、自行比对、自主选定,在企业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时一并申报登记。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之外,全面取消企业分支机构名称核准。名称自主申报改革,整合了企业名称核准环节,简化了企业名称登记程序,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登记便利化水平。自11月1日全面推行以来,全州登记自主申报企业名称699个,无名称争议发生和未发现登记有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七是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州工商局充分认清“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政发〔2018〕62号)》,发挥好牵头作用,主动作为、加强统筹,扎实推进改革。已起草《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按州政府部署要求,于11月29日发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涉改部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州政府发文实施。八是扎实推进简易注销改革。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企业申请注销的,积极引导、指导企业按简易注销程序办理,优化注销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减少申请文件,降低退出成本。积极稳妥推进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制定“三简化”、“三便民”措施,对在日常监管中失联且连续二年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等4种情形实行强制注销,规范流程及要求,设定救济途径,建立便捷高效的个体工商户退出机制。

(二)放管结合。一是严格执行“双告知”制度。为加强工商部门和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避免“先照后证”改革后出现监管真空和灰色地带,全州注册登记窗口严格执行统一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市场主体双告知工作制度。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办理登记注册后,每周一及时通过政府协同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不同形式,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告知同级相关审批部门,由其根据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工作。二是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规定,按照省州政府和省工商局关于加快“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州工商局组织全局干部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文件、领导讲话和规定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按照工作推进要求,建立了“双随机抽查一单、二库”,梳理出双随机抽查检查事项24项,制定印发了《楚雄州工商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楚雄州工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全州市场主体库和执法人员库,将全州577名执法干部录入执法人员数据库。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同时将建立的市场主体名录库数据提供各部门共享,全力支持各部门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三是推进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联合惩戒。充分发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报州政府下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的通知》、《楚雄州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管理暂行办法》,推进我州涉企信息归集工作。组织召开楚雄州全面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和跨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我州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与35家州级部门签订了《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共享合作备忘录》。对35个州直部门和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涉企信息归集业务培训,提高归集工作水平。主动了解州级各部门在涉企信息工作中工作情况,帮助业务人员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系统操作问题,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涉企信息工作。截止目前,全州有关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公示涉企信息66057条。归集信息州级部门14个,县部门32个。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等8部委《关于印发〈“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要求,推进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法对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在企业的任职(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全面实施信用惩戒。四是推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建立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工作职能职责进行动态调整。积极探索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监管,报请州政府印发《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州会议专题部署,从去年底市场主体5%的比例随机抽取州工商局登记的企业324户中,抽取房地产、房地产经纪、建筑工程领域15户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执法人员名录库中各抽取1名执法人员,于11月28至30日,分3组开展了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通过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检查的方式,汇集多个部门的执法力量,避免对企业多头重复检查,提高了监管效能。

(三)信息公开。一是认真进行网上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及时在我局网站和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在本局网站上发布我局各方面的动态工作信息46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62条,政务动态信息258、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45条。

    三、主要作法

以全面落实工商登记便利化为重点,围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高市场准入便捷性,切实简化办事流程、手续和材料,降低创设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一)加强窗口建设。州工商局高度重视窗口建设,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局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工作规则》,从窗口设置、窗口职责、窗口工作人员职责、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等方面,对政务中心登记业务进行规范。主要领导每年到窗口研究指导工作2至3次;分管领导领导坚持每季度到窗口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定期听取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情况汇报窗口认真落实AB角岗位工作制,分管领导带班、业务归口主要负责人座班制等制度。制作了章程示范文本、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等供县(市、区)登记人员参考,供申请人查阅、拷贝。注册登记业务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办结、一站式服务,绝不让办事群众两头跑、多头跑。

(二)优化准入服务。全州注册登记窗口对名称变更、负责人变更、董事监事备案等13项简易登记事项实施“一支笔办结”,其余登记事项“一审一核 ”,企业注册登记做好“二优化”、“三角色”、“四服务”。 “二优化”:一是优化登记职能。窗口不坐等上门,积极主动加强与民营办、招商局、园区管委会沟通联系,对招商项目、州级领导挂钩联系项目、五大产业项目、民营经济重点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二是优化登记服务环境。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办事指南、提交材料规范、办事程序;更新编印提交材料规范折页;不断总结、整理、完善不同类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章程等提交材料,以范例形式提供申请人参照。“三角色”:一是扮好工商事务导办员角色。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属于窗口职责的当场办、及时办,属于其他部门、窗口的,积极接洽引导办、协助办。二是扮好促进发展服务员角色。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帮扶。三是扮好经营行为指导员角色。通过QQ、邮件等多形式,加强与企业联络员联系,及时掌握、了解企业经营情况,注意事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规范登记事项。“四服务”:窗口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及需求,积极主动提供引导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跟踪服务。对登记申请做到问一答十,耐心细致,指导、引导其办理注册登记。

(三)降低准入成本。认真落实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先照后证”、“多证合一”、全程电子化、年检改年报等商事制度改革政策措施,为企业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提高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化程度。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工商注册材料规范由64个减少为34个,文书规范由87种减少为58种,当场办结率达90%。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双告知”制度,每周通过政府协同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不同形式,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告知同级相关审批部门,由其根据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做到加强部门之间信息互通,避免“先照后证”改革后出现监管真空。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双随机抽查一单、二库”,梳理出双随机抽查检查事项24项,制定印发《楚雄州工商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楚雄州工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全州市场主体库和执法人员库,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依托涉企信息归集实施联合惩戒。按照《关于印发〈“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要求,依法对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在企业的任职(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全面实施信用惩戒。积极探索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通过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检查的方式,汇集整合多个部门的执法力量,有效避免对企业多头重复检查,提高了监管效能。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商事制度改革力度大、内容多、涉及面广,我州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改革政策和措施,在市场准入、事中事后监管和营造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要求,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窗口力量需进一步加强。随着改革深化和拓展,市场主体新登记业务量、业务咨询量、现场受理指导量与日俱增,尤其是“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由工商部门窗口人员在受理环节采集录入税务、质监、社保、统计等部门的数据指标项,还承担“双告知”、“多证合一”的企业备案指导,窗口科股既要做好登记业务,还要统筹改革推进,工作力量薄弱。同时,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体制调整,登记人员变动较大,业务培训任务重。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中,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与行政审批局业务衔接、业务监督指导、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查询等审批后续管理还需理顺。

二是部门对信息归集工作重视不够。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是实现信用监管的基础,部份州级部门和县(市)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信息归集主动性、积极性不高,未将涉企信息归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开展,没有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时限进行信息归集。截至11月26日,仍有23家州级部门,5个县(市)归集公示涉企信息为零。

三是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推进难度大。参与部门执法设备保障不足,联合抽查事项针对性、操作性不够强,尚需进一步融合。联合抽查监管机制制度还需健全完善。

五、下步工作

一是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和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出台我州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和全程电子化实施方案、经营场所承诺制管理办法。加强一线窗口学习培训和对外宣传指导,畅通线上线下登记通道,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和全程电子化登记。

二是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认真落实州人民政府即将印发的《楚雄州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抓好统筹协调,压实部门责任,督促部门制定“证照分离”改革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的具体管理措施,确保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明确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在我州全面实施。通过“证照分离”改革,有效区分“证”“照”功能,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三是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为重点,健全完善跨部门机制,纵深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加强信息归集共享,打破“信息孤岛”,推进部门间协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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