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则、两制度、三办法”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一规则、两制度、三办法”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县纪委:
我镇根据《“一规则、两制度、三办法”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认真查摆问题
一是在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方面。镇纪委经常组织镇纪委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执纪执法的各项制度,杜绝“灯下黑”。并于2019年4月3日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原文学习《工作规则》,把握理论要义,深刻领会《工作规则》目的和意义及精髓,会后持续深入学习,严格按照《规则》要求,运用指导工作,提升工作能力。
二是在落实归口受理制度方面。镇纪委受理的信访件均来源于县纪委转办和本级受理,不存在多头管理、体外运行的问题,从而有效避免了“跑冒滴漏”,甚至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的出现。
三是在落实分析研判制度方面。镇纪委会同镇“三资办”完善了村级“小微权力”监督问责机制,通过受理群众举报、大数据核查、财政审计问题线索移送绿色通道及明察暗访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多方面对村级“小微权力”进行了督办和检查,对情节轻微的予以提醒谈话,对问题严重的予以严肃问责。2018年以来,镇纪委对落实“小微权力”不力的村进行督办问责。对执行村级“小微权力”不严格的4名村干部和1名包村干部进行了约谈,对1名村干部进行立案审查。在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中,受理自2017年11月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以来,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件17件,立案2人,诫勉谈话3人,约谈3人。
四是在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向实名信访举报人反馈工作方法》方面。镇纪委在作出调查处理结论后10个工作日内向信访人进行反馈调查结果,并填写《信访举报案件反馈情况表》,注明反映人意见建议;如举报人拒绝签字,由镇纪委在材料上注明情况。2017年至2018年年,我镇共办结信访举报件30件,实名信访调查结论反馈率达100%,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能做到件件有答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有效地提高了信访群众满意度。
五是在落实《交办件转送件办理情况反馈工作办法》方面。我镇对转送件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4类方式进行处置,着力提升信访转送件的办理质量。但在办理信访件过程中,也存在超期无法按时办结的情况,六是落实《信访举报件承办部门办理情况反馈工作办法》方面。镇纪委在2017年受理信访举报件及问题线索32件,初核了结15件,转立案12件,诫勉谈话3件3人,约谈1件3人;2018年受理信访举报件及问题线索共31件,初核了结7件,转立案12件12人,诫勉谈话1件1人;2019年受理信访举报件及问题线索11件,初核了结1件,转立案5件。我镇因信访举报数量多、任务重,在办理信访件中能及时与县纪委分管常委沟通,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信访室进行反馈。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开展深入学习,提升监督执纪能力。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中纪委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筑牢思想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强化干部廉洁履职意识。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镇纪检监察干部常态化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上级通报典型案例,取长补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擦亮眼睛、鲜明态度,围绕“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二)调动整合各方力量,加大信访件办理力度。镇纪委委员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分析信访问题线索,强化与公安、综治、财政等各方力量的协调和配合,确保案件初核方案制定合理化科学化,以提高案件办理的质效。特别是针对2017-2018年间未办结的信访举报件,实行挂牌办理,找准症结,对标施策;对镇级层面无法调查线索,及时与县纪委沟通协调,力争早日完成线索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