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工作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作者:工作团队233时间:2020-06-20 05:03:01)

第一篇:环境监察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环境监察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环保局:

环境监察支队根据《环境保护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环境监察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和环保局环境监察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环境监察支队立即行动,在支队开展了环境监察工作自查自纠,同时对照全国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规范了环境监察工作程序,提高了污染源现场监察、违法案件调查取证工作质量。

1、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

按照现场环境监察工作要求支队对所辖41家企业中对国控企业、重点减排企业实施每月至少一次的现场环境监察工作,2014上半年支队辖区国控重点源废水7家,废气16家均按照要求频次完成每月一次监察工作(现场监察笔录139份),同时加强了国控重点源在线监控,发现在线超标企业及时提请处罚,对xxx有限公司等6家电厂21台总装机容量5670mw脱硫发电机组进行了每月每厂不低于2次的现场监察,按照规定要求对企业污染源现场监察情况填写了"环境监察现场检查笔录"72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现场核查笔录"36份及"二氧化硫减排监察系数检查记录"36份,笔录在确保完整性和规范性的同时全面准确的对日常检查情况进行了体现。其他企业视其环境表现在年度工作计划中规定每季度2-3次。

《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应包括实施现场环境执法的机构、人员、被检查单位和人员的基本信息,被检查单位的生产状况、排污情况、监察结论、对违法行为拟提出的的处理建议等,所记载的情况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现场监察结论明确,拟提出的处理意见具有合法性。通过自查发现有26份笔录缺乏完整性,已进行了改正。环境监察支队对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均按时严要求进行了报送,同时确保工作报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情况

支队的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按照发现违法情况-立案审批表-违法案件调查报告-询问笔录、监察笔录(收集证据:违法事实、图像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被询问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报告等)-查阅相关法律文件-提请行政处罚-下达事先告知书-下达处罚决定书-结案报告的顺序进行,确保了调查取证形成的证据材料的合法性,以及行政处罚工作案卷的完整性。

在对2014年上半年30个行政处罚案卷的检查中,发现有2件行政处罚案件询问笔录上未记录被询问人的身份证号,2件行政处罚案件询问笔录中均未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7件行政处罚案件询问和监察笔录空白处未进行注明"以下空白"字样或划斜线。均要求各队室予以改正。

三、依法征收排污费情况

排污收费作为一项重要的环境管理制度,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两个重要作用:一是刺激排污单位减少污染物排放,二是筹集污染治理所需的资金,因此,支队将排污费征收工作放到首位,严格依照《排污征收标准管理办法》依法对管辖企业各年度排污量及排污费进行核定、核算。其中:2014年度共核定41户企业,核定排污费:14092.91万元,截至目前,管辖企业2014年度排污费已全部缴清;2014年度共核定41户企业,核定排污费:15426.68万元,截至目前,2014年度收缴排污费39户共计:15391.55万元,欠缴2户共计:100万元,追缴排污费11户共计:4212.57万元;2014上半年年度共核定27户企业,核定排污费:12295.6万元,截至目前,2014年度收缴排污费13户共计:4418.14万元,追缴排污费19户共计:3596.77万元。在排污费收缴的过程中,支队对21户未按时缴纳排污费的企业依法下达了《催缴排污费通知书》,对4户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共计:14万元。支队管辖企业中没有符合减征、免征、缓征原则的企业,因此没有减征、免征、缓征排污费的情况。支队对排污费的征收、使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环境执法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以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四、遵守环境监察"六不准"情况

为树立文明执法形象,建设一支社会认可、群众满意、公正执法、廉洁文明和作风过硬的环境监察队伍的要求,支队监察人员严格执行"六不准"规定,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找准监察定位。在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同时,正确处理环境监察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实现执法与服务并举,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污染防治中环保设施运行、内部环保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二是强化业务学习,提升执法水平。针对现场监察执法人员少、工作量大的实际情况,将提升环境执法人员素质作为创新环境监察工作的突破口,每月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和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提升环境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监察执法能力。三是强化队伍管理,提高执法素质。从抓作风养成入手,严格考勤考核、值班巡查、请销假、请示报告等制度,培养职工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坚持勤俭建队,厉行节约意识,防止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被动及执法粗糙现象,以打造良好的生态生活环境为目标,努力建设一支执法能力强、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效能高的环境监察队伍。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二篇:环境监察自查自纠

按照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张家口市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着力推进我区环境监察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环保为民理念,做到科学公正、廉洁高效执法,塞北管理区环境保护局认真开展了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我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专项执法检查小组。对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排污费征收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和执行环境监察“六不准”情况、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环境监察干部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廉洁从政意识,促进监察大队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廉洁秉公执法。

二、检查形式

我局执法检查小组采取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等形式对监察大队的执法对象进行回访,听取企业对环境执法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执法人员对“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六不准”的落实情况;每半年组织一次案卷评查活动,分析总结行政执法案卷中的经验教训。有效地纠正了执法中存在的程序不到位、文书不规范、证据不完备等问题。此次自查自纠中检查小组一是走访被检查单位,听取被检查单位对环境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结合区纪工委机关作风整顿,了解和掌握监察人员工作程序是否规范合法、执法是否公开、公平、

公正。三是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诉求和反映;了解查处环境监察执法中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四是现场检查记录、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询问)笔录或现场检查(勘查)笔录、排污费缴费通知单等相关文件资料,了解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三、检查情况

近年来,我局排污收费工作和环境执法工作日趋规范,排污收费管理制度逐渐完备。在环境执法方面,监察大队本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着力从三个方面加强执法: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加强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饮用水源地的监管。二是通过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实施社会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有效的管控作用。三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集中对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本次检查共抽查3家企业现场环境监察记录,监察记录真实,准确反映现场监察情况,未发现问题;抽查行政处罚案卷2份,文书齐全,但存在书写不规范、安装装订顺序不符合要求的问题,检查小组立即要求监察人员进行了纠正;抽查排污费征收档案5份,排污收费从申报、核定、复核、送达核定通知书、缴纳通知书按法定程序进行,但还存在部分企业缴纳排污费不足额的现象,立即责令监察大队进行了纠正;通过明查暗访,走访三产、企业、个体经营者共12

户,调查结果为监察人员能遵守环境监察“六不准”的基本要求,没有吃拿卡要和酒后执行公务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小组提出了以下整改措施以将此项工作长期开展下去。

1、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在塞北管理区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屏上将排污收费的标准、核定量向社会予以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行为,以开展排污费征收管理自查整改工作为动力,全面提升排污费征收管理水平。

3、进一步加强排污收费档案管理工作。 建立完善排污收费档案,将征收排污费的所有文书,做到一企一档,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4、继续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培训,重点培训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技能,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

5、加强案卷评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工作。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自我评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提高案卷文书制作质量,确保环境行政处罚工作合法、高效。

6、创新执法方式,有效制止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环保工作的渠道;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队伍管理,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效能,保障环境安全,按照市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城阳环境监察大队认真开展环境监察稽查自查自纠活动。为确保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取得实效,大队召开全体同志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的安排和部署,结合城阳区实际情况,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环境监察工作。污染源监察是环境监察工作的重点,大队首先做好污染源监察的基础性工作,年初指导各排污单位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掌握排污单位当年基本排污情况;二是将排污单位完善“一企一档”要求每个监察员掌握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抓住监察的重点和要害,同时实行环境监管责任制,环境监管责任到人;三是要求各排污单位落实环保主管领导和环保专干,抓好单位内部环保管理工作。制定各项环保管理制度,细化污染处理设施操作规程,并在醒目位置标示;按照“三便一明”的原则,开展排污

口规范化整治,主要排污口做到标志明显;四是严格按照环境监察工作程序开展环境监察工作,由相关责任人按照分管区域做好日常环境监察工作,对国控重点企业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监察每月监察不少于一次,省控重点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对一般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监察每季不少于1次,建设项目现场监察按照建设项目的要求频次进行监察;对辐射源、放射源、固体废物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监察。五是认真做好现场检查笔录。污染源现场检查笔录所列项目做到填写完整,对现场检查情况表述准确,在检查结束能够及时将企业存在问题指出,并要求其整改,不断督促排污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六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按时收集现场检查笔录等各类文书,做到分类存档,大队不定期进行文书检查,规范各类执法文书填写,制作;七是准确按时报送信息,每月每季按时向支队上报污染源各类信息报表。

2、严格程序,规范处罚。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程序的基本制度。需要处罚的环境违法案件,大队都能严格执行环保部《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从违法行为的限期整改,立案,案件的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告知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都能严格按程序运作,严格执行局内部行政处罚审批程序,所有案

件做到处罚主体合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依据合法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做到行政处罚一案一卷。通过自查,城阳环境大队认识到环境监察工作与国家对环境监察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对现场监察记录的细节抠得还不够,特别有些项目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漏项、错项。二是行政处罚笔录的证据链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个别文书质量不是很高,不能全面反映被检查者情况。下一步,城阳环境监察大队将以这次环境监察稽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明确监察职责,形成约束机制,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认真学习环境稽查方面的有关规定,向市局、试点的区市请教,通过培训执法人员,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建立环境监察自查自纠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评查制度,将自查考核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对大队各项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在立案、调查取证、送达和执行以及卷宗档案的规范管理中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能力和质量。对违法乱纪按照党纪进行处理。

第三篇:关于开展环境监察专项执法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关于开展环境监察

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环境监察工作专项执法检查组:

根据《2014年环境监察工作专项执法监察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排污费征收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和执行环境监察“六不准”情况、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我局认真开展环境监察专项执法检查,现将2014年及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污染源现场检查

我局监察部门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照规定频次及工作内容,开展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情况。2014年至今做到对国控重点工业企业及污染源防治设施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现场监察,对一般工业企业污染设施进行了每季不少于一次的检查,防止企业出现擅自停运或闲臵环保设施的现象。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按照计划要求及具体工作内容开展污染源现场监察,认真填写完整、规范的环境现场检查记录,日常监督检查记录。

(二)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开展行政处罚 截至到今年6月,我市共立案行政处罚13件,结案13 - 1 -

件,其中2014年立案行政处罚8件,结案8件。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中,我局认真贯彻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行政处罚主要文书制作指南》、《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和《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等规章制度,所办结的每件案件都做到执法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合法,证据材料齐全充分,提出的处罚建议合理合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各种送达文书规范,无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行为,无移送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且未发生错案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案件全部执行到位,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达到了惩处和教育的目的。

(三)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费征收工作

我局深入贯彻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排污费征收稽查办法》等一系列排污费征收管理法规政策,对全市排污企业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在总结以往收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根据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和现场监察情况,核算排污量及应征排污费数额,对国控重点排污企业每个季度都进行申报,根据在线监测数据核算排污量及应征排污费数额。将排污费征收工作从排污申报、登记、审核、核定到排污费计算、开单征收,每个工作环节和管理步骤都做到细致、准确、全面、及时、足额征收;与此同时严格按照“环保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制度,按照征收标准,做好排污费的征收工作,没有协商收费、人情收费的现象。认真

落实《排污费征收使用治理条例》,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在银行开设“排污费专户”进行治理,每年度所收排污费均按规定“依法、全面、足额”征收并上缴市财政,排污费的使用和治理上没有出现坐收、坐支、截留和挪用现象。为进一步加大排污费征收稽查力度,严格执行征收标准和收费程序,我局实行“按月核定,按季征收”的政策,狠抓上年度拖欠排污费的清缴力度,提高排污收费信息化管理水平。2014年崇左市所辖一区一市五县(江州区、凭祥市、宁明县、大新县、天等县、扶绥县、龙州县),征收开单919.6万元,共210户,入库790.4万元,共192户,入库率86% ;截至2014年6月市本级共征收开单207.5万元,共13户,入库180万,共11户,入库率87%。

(四)强化廉政建设,优化工作形象

我局加强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学习了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本着“教育在先,防范在先”的原则,严格遵守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的规定,严防违规违纪行为。严格遵守环境监察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做到监察人员到现场执行监察任务时,出示证件,认真做好相关调查取证工作,做到履职尽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做到公正严明,不滥用职权,不徇私舞弊,不玩忽职守,不打击报复,不做有损环保执法

队伍形象的事。2014年至今无违反环境监察“六不准”行为。在环境现场执法、案件办理、以及排污费征收工作中,严格遵守廉洁行政相关规定,无违法违规情况发生,做到“三个结合”,即:把专项执法检查与日常稽查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突出问题与严肃法规纪律结合起来;把防控廉政风险与完善机制制度结合起来。同时,注重加强环境行政处罚工作,保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案卷的完整性,调查取证形成证据材料的合法性。

(五)积极开展信访处置和回复工作

环境信访工作是环保部门直接面对群众,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化解厂群矛盾纠纷,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重要方面。我局把环境信访工作作为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位臵,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环境信访问题。坚持抓制度建设,形成化解环境信访矛盾纠纷的科学长效机制。从接访、呈报、查办、审理、建档、报告环节建立完善环境监察、信访调处的程序、办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坚持责任分工负责制,实行首接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有报必接、有接必查、行动迅速、查处及时”承诺制,对信访案件做到早调查、细分析、快解决、求实效,对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认真登记、迅速处理、及时回复”,确保环保信访工作有序开展,使各类群众来信来访得

到妥善处理。今年上半年,我市共调查处理信访积案共37件,其中水污染问题11件、大气污染问题10件、噪声污染问题10件。已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35件,还有2件正在调查化解,办结率95%。

二、存在的问题

(一)监察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监察执法人员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对存在的环境问题,不能够查出、查清、查全,不能够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治意见和措施;对辖区和企业环保情况说不清、说不细、说不透。

(二)精细化管理尚有差距。目前建立的企业环境监管档案细节和企业建立的产排污台账不规范。

(三)执法工作环境需进一步改善。对一些环境违法行为和违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外部干扰较多,领导、企业环保意识较差,要求环保部门以教育和指导服务为主,处罚为辅,没有将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手段用足、用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环境监察执法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压力,本着为发展服务、为企业服务、为民生服务的理念和宗旨,进一步提高对环境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监察执法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危机感。

(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把污染源现场监察笔录制作、排污费征收、环境行政处罚等理论

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努力提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环境现场执法。加强横向学习交流,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先进经验,提高干部自身业务水平。加强自动监测数据在环境执法工作中的应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树立环境监察部门的权威性。

(三)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宗旨”。敢于执法、善于执法,认真查处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将日常监管与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有机结合,确保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执法工作氛围。通过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大力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曝光一批环境违法企业,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树立环境执法的良好形象。

第四篇:员工调配管理效能监察项目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员工调配管理效能监察项目自查自纠工作

报告

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安排和部署,党务工作部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从用工量控制、组织结构优化、劳动效率提升等方面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组织,认真学习

充分利用科室例会和政治学习时间,学习《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义煤公司员工调配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使科室人员对各项管理规定做到读懂、吃透。

二、认真开展各项自查工作

1、结合本科室工作实际,对各项人事工作进行梳理汇总,明确各项工作责任,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责任落实。

2、规范人事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履行各项人事手续,规范科室各类公章的使用,需要使用公章时,需由各级领导逐级审批签字后方可使用。

3、严格档案管理,至今年3月份起,党务工作部,对

在校保存的管理人员档案进行逐一排查整理。对人事档案进行了重新整理编号,及时更新了档案花名册;对花名册中有人名无档案人员,进行了排查,经排查有6名同志档案在集团公司保存,经协调现已全部取回。

4、对档案中的出生年月、参工日期、职称材料等进行整理排查,并对电子花名册进行及时的更新,经自查,部分人员档案中职称评审材料和入党材料有缺失,另有个别人员档案不全。

经过自查,人事工作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继续努力,找出不足后及时更正,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防止问题滞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党务工作部

2014年6月4日

第五篇:2014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工作自查自纠总结报告

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工作自查自纠总结报告

县环保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环办?2014?72号)文件、市局《淄博市2014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及县环境保护局《桓台县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桓环发?2014?52号)文件要求,我集团公司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环境风险防控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及时布署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工作

为确保集团公司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集团公司于7月31日召开专题会议,并成立了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会后制定了《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二、检查的内容及情况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责任体系。 集团公司所有项目已办理了有关环评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了环评审批文件中关于环境污染防治的要求,选址符合环保要求,未涉及环境敏感区,防护距离满足环评审批文件提出的要求。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所有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集团公司建立健全了环境管理责任体系,设置了环境管理机构,成立了环保科,并有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2、严格落实项目环评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保证公司环保工作扎实推进。

⑴所有装置区已进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系统,雨排系统已全部设置切换阀,生产废水、冲刷废水、前期雨水和生活废水均经过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已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cod≤50mg/l,nh3-n≤5mg/l。

⑵按照要求,已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声措施,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14)ⅱ标准。

⑶加热炉烟气排放执行《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4)表2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⑷厂内除绿化区外,均已采取硬化防渗措施。生产装置区和物料存储区设置事故围堰,防止污染地下水。成品油装车环节设立了油气回收设施。

⑸固体废物已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建设了配套完善的固体废物收集装置,做到了分类收集,确保危险废物产生最小化。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全部通过管道密闭输送到储存设施(罐、池)内,在储存设施内进行集中脱水、沉淀处理,脱出的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油进入污油回收罐进一步沉淀后集中回炼处理。储存设施内的剩余部分通过管道、机泵密闭输送到焦化装置进入焦炭塔,利用焦炭的高温余热将其中的油组份加热蒸发成油气进入分馏塔,固体颗粒则吸附在焦炭层表面上,随高压出焦工序进入焦池而成为焦炭产品,从而实现密闭环保处理废矿物油的目的。

废催化剂是公司装置工艺过程反应中的参与物,该物质活性比较高,通过正常的生产工艺过程重新再生活化后循环利用。集团公司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设立了专用储存设施,对该物质严加管理。公司

已于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鲁危废临0019号)回收、处置。待装置产生后,由该公司全部回收、处置。

⑹集团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4】60号)的要求,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了环保宣传栏,并悬挂规范的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识牌。

3、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进行全员培训和演练。

根据市环保局[2014]12号文件的要求,集中集团公司力量,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明确了环境应急指挥调度、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应急监测、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相关内容。对应急预案培训后进行分级演练。

公司级综合应急演练每年要举行2次,上下半年各一次,主要目的锻炼应急队伍、提高技能、熟悉预案,提高实战处置能力,防止环境污染事件扩大,最大限度的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车间级应急演练每月一次,由各车间每月根据自身安排进行专项演练。

每次演练后,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总结修订。

4、硬化场地,减少中间环节,努力控制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环境风险。

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采取有效的密闭措施,尽量采用热联合加工工艺,减少中间产品的储存环节,减少“跑、冒、滴、漏”。

5、高标准建设事故缓冲池,降低突发情况下对污水处理场及周边环境水体的冲击。

集团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在东西厂区个建设了一座高标准的5000m3事故应急池,满足事故状态下的污水的储存。

6、开展“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确保清净下水、雨水、生产废水合理处置。

所有装置区已完成“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系统的建设,装置排污口设置雨污分流阀,雨水、污水排水系统可以迅速切换,做到下雨前期15分钟雨水进污水处理系统,之后雨水进入雨水管网,避免与及大量雨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造成冲击。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深入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工作,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防机制。

2、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3、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各项环保措施。

4、建立完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督查工作长效机制。

5、不断修订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企业环境安全意识。

通过本次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集团公司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强化了环境管理手段,尽可能的将环境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环境安全事故,确保了环境安全。同事促进公司增强了环境安全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充分提高了保护环境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了侥幸心理好麻痹思想,彻底消除了懈怠情绪,实现了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的明显成效。

二〇一四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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