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情况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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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查自评开展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自查自评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自查自评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照《巴中市对区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测评体系》的7个方面、35项测评内容、84个测评点,进行全面自查自评。自评得分为98分,自评等级为“履职到位”。
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情况。9项二级指标全部达到标准,总分19分,自评得分19分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我县一直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指导教育实践、推动教育工作。2019年9月14日召开平昌县教育大会,县委书记蒲开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李余良主持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研究及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教育工作。印发《2019年平昌县教育工作要点》,明确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贯彻国家及省、市、县教育大会精神贯通起来,让党的领导始终贯穿平昌教育改革发展的全过程。
2.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成立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教育工作部门议事协调机制,形成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高效运行的工作格局,出台了《关于推进平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教育议题5次,健全县委常委和副县长联系学校、县教科体局班子成员挂连片区学校等制度,2019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开展调研、慰问等活动10余次;教科体局领导班子成员到挂联片区学校(单位)讲党课16次,参加学校领导班子集中研讨18次。
3.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均建立了党组织工作机构,有机关党委1个,基层党委2个,基层总支5个,基层党支部120个,实现了党组织和党建工作全覆盖。始终坚持党建工作与教育工作、与作风建设相结合,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对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县教科体局印发了《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出台了《2019年平昌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每个季度对学校党建进行考核。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上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印发了《2019年全县教科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开展利用职务之便及职务岗位影响谋取私利等问题自查整改的通知》《关于印发<平昌县教科体系统2019年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十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功夫,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按照“从严治教、从严治校、从严治师”的要求,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组织开展教育“三乱”治理、各项资助资金使用、营养餐监管、工程项目实施、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等专项整治活动,“涉教秩序、师德师风”两个专项整治被人民日报宣传报道。精准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报批评11人,警示约谈14人,诫勉谈话3人,警告处分10人,记过处分2人,降低岗位等级4人,开除公职2人,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5.加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实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积极推行民办学校管理层人员与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实施公民办学校党建结对帮扶制度,全面提升民办学校党建水平。
6.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机制,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县教科体局下发了《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完善德育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将德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首要指标;不断加强思政课建设,提高思政课教师综合素质,抓实家校互动,发挥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班集体的育人功能,扎实开展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清明祭英烈”“学宪法、讲宪法”等主题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7.全面强化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和书记述职述廉的重要评价内容。全年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县教科体局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次,分析研判会4次,向县委、市教体局党组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2次,并在系统内常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引导全体教师守好心、树好德、教好书、育好人。各校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相关制度,每学期都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强化论坛、讲座等活动以及教室等场所管理,引导教师站稳讲台,守住课堂,强化敏感节点网上舆论管控,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氛围,切实维护校园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全年未发生涉及教科体系统重大舆情。
8.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守住安全生产第一防线。县委、县政府成立全县涉教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相关会议20余次;县公安局下发《2019年全县公安机关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通知》。县教科体局成立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安全责任清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发放学生在校、暑假、寒假三个时期的安全“告知书”,强化学校、学生和家长的安全责任。组织开展全县校园安全春、秋两季开学重点督查和全学年常规督查,开展远离“校园贷、套路贷、网络诈骗”、防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等专项整治行动,解决校园及周边交通、治安等安全隐患1200余处。2019年全县教育系统没有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发生重大涉校公共安全事件。
9.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目标管理,成立以副县长为主任、相关单位为成员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工作开展有计划、有部署、有推进、有总结。扎实开展语言文字规范达标认定及推普周活动,抓实语言文字工作。
(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3项二级指标全部达到标准,总分9分,自评得分9分
10.积极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扎实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等各类教育相关政策,坚持依法治教,根据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出台配套实施方案,保证教育政策的有效落实。
11.执行国家教育政策,统筹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坚决落实党中央有关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义务教育“改薄”计划、普通高中攻坚计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等教育项目。县政府成立了教育督导委员会,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督办、跟踪推进督查机制,将重大教育政策和项目的督查落实,列入政府督查工作要点跟踪督办,强化绩效管理和结果应用。2019年实施化解大班额、校舍维修改造、薄弱高中改造、幼儿园建设、教师周转宿舍和中央预算内等项目203个,累计完成投资总额0.95亿元。
12.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协调推进教育发展。建立健全改革领导体制,成立由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全县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教育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在布局规划调整、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项目上坚持部门论证与风险评估,坚持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坚持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全程参与。
(三)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2项(13、18)二级指标基本达到标准,其余8项二级指标全部达到标准,总分24分,自评得分23分
13.鼓励和支持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认真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财政、税收、分类定级、教师培训与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的同等待遇。严格执行幼儿园配建要求,持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抓好龙锦湾、兆润江山城、金宝印象、阳光中心城等小区配套园建设,通过新建、改建、回购等方式,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认真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学前教育常规管理,科学开展保教保育,持续治理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2019年,认定县级示范幼儿园5所,学前一年、学前三年毛入学率分别达到100%、85.8%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3%以上。
14.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定《平昌县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完善行政督促复学及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五长”责任制和 “一保四包六到位”的工作措施,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全县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印发《平昌县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文件,按照《四川省义务教育条例》要求,实现全县义务教育标准“四统一”,2019年乡镇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省定标准。结合县域实际,制定《平昌县义务教育新生招生实施办法》,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公民办同步招生。通过优化校点布局、抓实控辍保学、规范学籍管理等措施,有效解决了“县城挤”“乡村弱”的问题,全县义务教育正向优质均衡迈进。
15.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行动,全面完成标称准化考点建设,按要求落实招生计划,严格招生纪律,普通高中、中职招生计划均由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相关的职普招生比测算、制定并下达。2019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8.9 %,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每年500元进行补助,达到省定标准。
16.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大力整合城乡职业学校专业,平昌职中接管民办鹰才职校,整合笔山职中、西兴职中,举办新的职业中学,逐步构建“一公一民”职业教育办学布局。现开设有加工制造、交通运输、教育等10个大类19个专业,基本形成了专业与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行“校企一体化”办学模式,采用工学交替、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先后与县内外相关企业建立了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并在合作企业建立了校外实训基地。2019年,全县职业学校输送顶岗实习学生293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17.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见》文件精神。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扎实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登记管理。严格校外培训机构“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条件达标”准入制度,依法开展民办学校年检工作并公示。
18.努力办好特殊教育。深入推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工作,由县教科体局牵头联合县残联、特教学校对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前登记,全面掌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和残疾情况。对不同残疾程度的学生采用普教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入学、送教入户、“一人一案”等多种形式进行入学安置,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19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594人,其中:随班就读437人,送教上门122人,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6.75%。
19.大力发展继续教育。我县将继续教育纳入区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构建了惠及全民的继续教育、终身学习服务体系。严格落实《平昌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管理实施办法》,多措并举丰富师培方式,将学时达标作为职称评审先决条件,全县教师培训合格率达到99.3%。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及时开展城乡、老年教育和农民夜校教育。
20.大力加强国防教育。建立健全国防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引导各方力量参与国防教育;在生均公用经费中统筹安排国防教育经费,抓好国防教育专题培训,推进国防教育进学校,开展国防教育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国防教育普及渠道。
21.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强力推进教育精准扶贫,落实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完善由县教科体局牵头,关工委、团县委、妇联、民政等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困难学生关爱体系,拓展关爱渠道,健全资助制度,能够足额落实各项资助资金,实现从学前教育到大学教育全覆盖。2019年全县学生24.7万人次享受了从幼儿园到大学四个学段共计19415万元资助。妥善解决义务教育阶段近2726名随迁子女受教育问题,随迁子女入学率达100%。
22.及时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聚力解决代课教师遗留问题,为869名离岗代课教师完善养老保险,为4225名离岗代课教师发放生活补助,确保教育系统的整体稳定。认真执行《信访条例》,及时处理教育系统信访事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县教科体局对涉及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教育的信访事项接待率、受理率、办理率、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四)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4项二级指标全部达到标准,总分8分,自评得分8分
23.建立教育工作决策管理机制。坚持县委、县政府集体研究决策、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教育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修订完善县委教育工委会和县教科体局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法定决策程序和教育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4.制定实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的战略部署,按照《平昌县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建立了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督查和问责机制,逐步构建了更加符合人民需求、更加适应社会发展的现代化教育体系。
25.优化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制定了《平昌县中小学布局发展规划》 ,将县教育行政部门纳入县级城乡规委会成员单位,结合县域实际,着力优化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2019年改扩建公办幼儿园57所、中小学54所,有效缓解了中心城镇和城区学位供需矛盾。
26.强化教育督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健全教育督导机构,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为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教科体局局长、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为副主任的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构建了县级、片区、学校“三级”教育督导网络,并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列入部门财政预算,严格按照预算内容执行。创新督导督查方式,选聘31名专职督学和7名兼职督学实行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的全覆盖,组织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评估及其他教育工作督查。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建立督导结果公示、奖惩、限期整改和复查制度,坚持督导结果与学校年度考核、干部任用、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
(五)加强教育保障情况。1项(28)二级指标基本达到标准,其余4项二级指标全部达到标准,总分27分,自评得分26分
27.依法落实教育财政投入。县委县政府坚持财政资金优先保障财政投入,建立覆盖全学段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全力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无克扣、挪用、滞留现象。严格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按时足额划拨城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县财政匹配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资金800万元。依法依规落实教师工资待遇,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同步调整联动机制,确保教师工资福利足额兑现到位且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2019年全县教育经费总投入15.1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经费11.71亿元,比上年增长5.59%,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幼儿园3055.61元,比上年增长33.44%;小学11648.78元,比上年增长6.2%;初中13418.99元,比上年增长7.55%,普通高中7917.15元,比上年增长1.59%;职业高中18748.02元,比上年增长8.2%;实现了两个“只增不减”。
28.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制定《平昌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涵养,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和个人年度考核,对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进行严肃处理。结合我县农村学校点多面广的实际,统筹配备城乡师资,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229人,招聘免费师范生41人、特岗教师128人,赴高校招聘高中教师69人,人才引进6人,保障了教育教学需求,优化了师资结构。全面提升教师能力素质,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2019年累计培训党支部书记、校长、教导主任、教师1.12万人次。注重名师优师引领,新增高中化学、生物、地理,初中英语、物理5个名师工作室,全县名师工作室增加至15个,开展全县性专题教研教改活动30余次,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9.加强教材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足开齐国家课程,按要求使用教育部统编教材,定期检查使用情况,面向各学科教师组织多种形式的教材使用培训,确保统编教材顺利使用,充分发挥教材的育人功能。教材管理制度健全,机构明确,职责清晰。
30.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严格按照《巴中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消除规划》,制定全县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计划,2019年化解大班额56个。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落实教育工程项目相关规费减免政策。按照《中小学实验室装备规范》《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各校均配齐配足实验室功能室数量及教学仪器设备,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有力改善。
31.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建立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统筹推进的领导体制,加大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保障教育信息化建设与服务。坚持实施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将全县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相关考核体系。持续推进教育信息化2.0行动,不断完善校园网络。加快推进“智慧教育”,统筹管理现有平台,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县中小学“校校通”建成率达100%,所有村级小学(教学点)全部实现“光纤到校,带宽下行200M、上行40M”的目标。我县“信息化助推教育扶贫改革试点”获得第二批省级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项目立项。与浙江省青田县教育局成功签订网络资源共享协议书。教育扶贫大数据平台及运行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参加电脑制作活动,获省级奖8件,其中一等奖3件;“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94节课被评为市级优课;校园影视活动获省级奖132件,1件获春蚕奖提名;教育信息化大赛获市级奖175件,一等奖27件。教育信息化工作得到省教厅高度肯定。
(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情况。3项二级指标全部达到标准,总分11分,自评得分11分
32.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校长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强化教学纪律,规范学生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修订完善“一校一章程”制度。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园)监管审批制度、妥善解决无证办园等问题,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证管理制度。强化常规性检查,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治理能力。严格规范学生管理,加强法制安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统筹管理体制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行动治理活动。协同相关部门对103家培训机构(含游泳项目培训)进行的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现场敦促退学退费39家,累计退费101.7万元,劝返学生1596人。坚持依法治考,考试组织有力,平稳有序,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权威。
33.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 建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涵盖县公安、交通等多个职能部门,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修订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疏散演练,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全年内无重大人身、设施和活动等方面的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34.努力提升教育质量。建立完善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教学常规管理;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加强德育艺术教育,落实立德树人,全面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各校因地制宜,结合学生身心特点,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主阵地,突出特色,打造校园文化。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建设有规范的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注重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七)年度教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项二级指标全部达到标准,总分2分,自评得分2分
本年度,在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及市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教育工作年度目标任务。
三、存在问题
一是学前教育师资紧缺,幼儿园办园场地不足等问题凸显,学前教育管理、科研和保教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学校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途径还需要拓展,新课程改革还需不断深化;四是教师队伍专业结构还需优化、专业水平还需提升;五是学校管理还不够精细,城乡校际办学水平存在差距。
四、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健全教育领域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新思想新论断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引导广大干部师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二)进一步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继续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落实新建小区配建幼儿园政策,实现普惠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全覆盖。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坚持城乡并重和软硬件并重的思路,改善办学条件,配强师资力量,推动县域内城乡学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全面化解中小学大校额、大班额,逐步缩小县域间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差距。推进高中教育特色发展,加快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建立适应新高考的办学模式。统筹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坚持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职业教育特色化行动,推进“中职强基”工程,优化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建好通用职校省级示范专业。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师改革管理体制,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聚焦编制管理,盘活编制存量,将在编教师招聘与政府购买服务招聘教师相结合,满足教育发展需求。加大乡村教师补充力度,督促乡村教师有编即补,建立稳定有效的乡村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持续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推进实施县域内教师“县管校聘”,尽快实现新突破。全面保障教师各项待遇落地落实,让一线教师专注于教育教学工作。
(四)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大会精神,不断健全管理制度,精细学校管理过程,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创新县域教学改革研究机制,推动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教育科研真正起到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把舵定航的作用。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素质能力。
(五)进一步提升教育保障水平。加大教育投入,优化资源结构,弥补薄弱环节,补短学前教育,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社区教育。重视安全稳定,筑牢学校安全防线。强化教育督导,探索精准督导模式,提升教育督导水平,推动我县教育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