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卫生院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报告范文
为扎实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根据中共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文山市监察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市纪发[2018] 11号)和中共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文山市监察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市纪发[2018] 12号)及《文山市卫健局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我院成立以副院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自查领导小组,对我院近3年(2017年12月至今)以来,在扶贫领域(健康扶贫)项目、资金、政策措施和各项工作责任任务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资金管理使用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检自查,现将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市委、政府关于打贏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紧盯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抓常抓长、标本兼治原则和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正风肃纪,久久为功,切实解决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工作目标
集中力量开展健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用重拳、出实招,切实解决健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在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常态化持续推进,确保整治腐败,和作风问题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
三、自查结果
1、在扶贫领域腐败上:
在健康扶贫工作中我院不存在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虛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我院不存在套取、骗取医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兜底保障资金等问题;在健康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不存在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不存在对上级帮扶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脑筋”“伸手”等问题。
2、在扶贫领域作风上: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若干规定》(云开组办[2018] 38号)精神及卫健局要求,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不存在“四个意识"不强、政策落实有差距、资金管理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 不存在检查考核走过场,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等问题;不存在政策落实有差距问题;工作职责清晰明确,工作开展进度正常,工作作风扎实,服务规范。
3、在资金问题上:
我院对健康扶贫资筹措保障到位,下拨及时,按要求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待遇;院内管理规范,不存在虚报冒领、取骗取等问题;不存在擅自提高补助标准和保障待遇问题;不存在套取、骗取医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兜底保障资金以及非建档立卡人口冒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信息进行诊疗的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上级文件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为脱贫攻坚圆满结束奠定扎实基础。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成立督查组,对日常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