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自查报告范文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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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自查报告
2020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法治建设,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总体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落实《市发改委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暨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强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我委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市发改委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推动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法治机关建设的相关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特别是2019年机构改革中,设立法规科,确定5名法治工作人员,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保障了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三是强化领导学法,坚持委党组集中学法。建立健全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委党组中心组先后集中学习了《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结合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集中收看《监察法》专题讲座视频;
四是强化工作融合,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认真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坚持定期召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机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今年以来重点对2019年全市法治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研究部署。
五是强化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度暂行条例》,印发市发改委重大决策规则,坚持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决策规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立项审查、调查研究、听取民意、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本年度发起重大投资项目专业委托评估200余次,均落实了合法性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了程序规范,决策合法。
二、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培训,提高干部法治素养
一是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坚持委党组集中学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采取党组集中、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等多种形式,多次开展了由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专题学习、专题讲座,专题培训,推进机关法治学习常态化。今年以来,委党组中心组利用周四干部集中学习,先后组织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题讲座,推动机关干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二是注重学法、知法、用法的实际效果。每年组织全委干部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活动,并通过短信、通知、通报等方式不定期通报全委干部学习情况,严格督促学员按时按规定完成学法课程内容。全委参学人员通过收看讲座、阅读复习资料和练习答题进行在线学习等方式,积极参加无纸化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并将考试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三、大力开展法治普法宣传,营造社会法治环境
(一)全面完成“七五”普法任务,“七五”普法圆满收官。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省、市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快建设法治机关,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为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在市普法办组织的襄阳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综合考评中获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20年10月15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七五”普法验收组对我委“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验收,并给予了“市发改委‘七五’普法体现了法治精神、法治力量、法治成果,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的高度评价。
(二)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今年以来,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节能法律法规宣传,积极组织“携文明之手,与信用同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结合襄阳实际制定了2020年襄阳市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及时与市直相关单位、公共机构、部分重点用能单位提前对接,精心制作了2020年襄阳市节能宣传周线上“云”启动视频,并通过“襄阳发改”微信公众号和“云上襄阳”客户端,同步开展节能宣传周线上节能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节能低碳的宣传氛围;二是不断深化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引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共建“信用襄阳”、共享“文明诚信”,通过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万家企业亮信用”、“万家企业作承诺”、“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等主题宣传活动以及组织开展“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的诚信文化宣传“六进”活动,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报道,大力营造讲诚信、重承诺,尊道德、守法纪和“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推动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建设成果宣传,运用门户网站、法治展板、报刊等传统媒介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深入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开发区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持续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建立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机制,实行动态更新、常态化公开制度。2020年1月16日,我委印发了《市发改委关于第十一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第十一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精神,对襄阳市收费标准清单进行了第十一次动态调整,并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和襄阳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实行常态化公开;二是推行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有序减少市场准入的限制。2020年3月20日,我委联合市商务局转发了《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等相关部门,要求以上各部门严格按负面清单执行。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先后完成了《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各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经委党组研究通过,2020年5月26日印发了包括《市发改委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市发改委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市发改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了全市粮食流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截止2020年7月,全市通过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开展专项检查4次(含县市、区),抽取企业10家。其中2次为配合国家12325粮食流通举报热线案件核查,1次为国家局规定的全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春季普查,1次为县市、区开展的夏季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1个,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所有检查结果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公示备案。
(四)积极推进“互联网+ 监管”。围绕襄阳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依法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不断规范我市节能监察标准化建设。一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湖北省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制定《2020年襄阳市节能监察工作计划》,明确全市节能监察工作任务,做到早部署、早落实;二是开展市级节能监察抽查组织专班对湖北三环车桥有限公司、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等9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执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和报告制度等情况开展了现场节能监察;三是为适应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采取书面监察与现场抽查监察相结合的方式,对28家“万家企业”2018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节能专项监察,并将考核结果在委网站对外公告;四是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工业项目建设“先建后验”政策节能审查,先后对襄阳城镇居民养老示范项目、湖北航鹏化学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区建设项目(一期)等项目实施的能源利用提出了指导性工作要求和建议,并与项目单位签订节能承诺书;五是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事中、事后监察工作,对襄城庞公保障性住房项目(水墨江南)等3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了事中事后节能监察;六是加快襄阳市能耗在线监管系统建设,自2020年7月开始建设的襄阳市能耗在线监管系统,目前已进入项目验收准备工作。该系统建成后将通过信息化智慧系统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对能耗结果进行对比,对设备耗能超额情况进行预测预警,促进用能企业节能降耗,达到节能低碳的目的,为政府节能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五)、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建立个人信用积分机制,研究制定了《襄阳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全市人民“知信、守信、用信”,创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二是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我市79601家市场主体进行筛选、分区、分级,结合行业信用评价、地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及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的差异化监管措施。三是优化信用修复服务,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目前已帮助55家市场主体完成了105次信用修复。信用修复实现了全程线上办理,从市级初审、省级复审、国家终审,最快2小时办结。四是推进包容慎审信用监管,出台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信用监管和服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襄信用办〔2020〕1号),针对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企业失信行为,引导和帮助企业及时纠正和修复信用缺失,防范信用风险。探索不可抗力失信豁免机制,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个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等导致失信行为暂不列入信用记录。
五、依法开展防控疫情,助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
(一)超前谋划、精准对接,积极为防疫重点项目争取资金支持。2月份以来,通过上下努力,共争取无偿补助资金、金融贷款共计8.85亿元。其中,新冠肺炎救治场所补助资金2300万元、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助资金518万元、成品粮保供增储补助资金940万元。我委先后已报送五批次七大类重点保障企业共计418家,拟申请贷款144.3亿元,目前398家企业成功纳入全国、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截止目前,申报企业已获得再贷款再贴现额度的优惠贷款22亿元,加权平均利率2.65%,有效缓解了疫情造成的重点企业资金紧张局面。
(二)及时出台惠企政策助力中小企业共渡难关。2月28日,我委起草的《襄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加快发展十二条措施》(襄政办函〔2020〕5号)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结合襄阳市实际提出加强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金融信贷支持、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收储防疫物资、设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强征信保护、法律援助等12条本地化涉企优惠政策。重点对未能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但在本市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中作用突出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医疗废弃物处置等企业,2020年如有新增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以内),按照贷款合同给予贴息。充分发挥本市中小制造企业应急帮扶基金作用,为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小企业按时还贷、续贷提供过桥资金。对于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如期归还到期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优先予以支持等。务实可行的政策储备,进一步坚定了企业发展信心,确保社会安定团结。
(三)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开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应用大数据互联网+政务服务,2月24日出台《襄阳市发改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广不见面审批备案,对社会企业备案项目在线办理、一日办结,备案证书电子化自助打印;对政府投资项目在线申报,取消专家评审现场会,改为远程咨询、视频踏勘;所有项目服务咨询在线限时完成。企业投资备案方面企业通过鄂汇办APP等渠道办理投资备案手续,并全部当日办结,有利保障我市疫情期间企业发展不受影响。
(四)强化疫情期间社会信用监管推进防疫法治化。市信用办于2月28日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信用监管和服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襄信用办〔2020〕1号),一是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推动市场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信用权益,形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大合力。二是实施包容审慎信用监管,助力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审慎认定因疫情失信行为,针对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企业失信行为,实施宽严相济举措,引导和帮助企业及时纠正和修复信用缺失,防范信用风险。探索不可抗力失信豁免机制。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个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等导致失信行为暂不列入信用记录。三是强化信用正向激励。疫情防控期间信用良好的企业或个人将享受更多的政策红利,比如:参加我市一线疫情防控工作且表现突出的、减免房租的企业纳入守信联合激励名单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联合激励;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措施,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在各类评优评先、公共资源分配中予以优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创新续贷方式,切实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
六 、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着力打造具有襄阳特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一是围绕打造一流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根据市委书记李乐成营商环境专题调研要求,以权力运行再造、业务流程再造为核心,我委牵头制定的《襄阳市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实施方案》及32个专项方案,已分别与7月1日、6月29日通过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印发实施,形成了襄阳市优化营商环境“1+N”政策体系;二是广泛听取市场主体建议。6月23日,市作风办牵头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在襄阳日报等媒体公布关于向社会征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意见和建议的公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处理各类问题线索21条,向行业主管部门移交线索5条,并督办落实。三是开展多方位宣传。6月以来,在襄阳日报、襄阳电视台、云上襄阳等媒体开辟“优化营商环境我们在行动”专栏。8月21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深入解读有关政策,高新区、枣阳市等就落实“十必须十不准”向社会公开承诺。
(二)积极参与《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制定。8月3日,市发改委召开由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参加的《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立法调研会议,拟定修改意见六条,其中“鼓励和支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容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及营业执照“一照多址”等建议被省政府立法采纳。
(三)全面提升政府投资审批质效。一是突出“快”字,审批全程网办。对于社会投资的备案制项目,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窗口直接办理,企业仅需在线一表申请,可即时获得电子备案证。对于政府投资的审批制项目采取“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将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两个阶段的文本评佔、项目现场踏勘和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审批时限压减三分之二。二是突出“减”字,压减办事环节。疫情期间,开辟疫情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采取容缺审批“先上马、后手续”,出台不见面审批实施办法,全程网办、电子化招投标、视频在线踏勘,疫情亟需的医疗项目即来即办。2020年城建计划前期工作我委按照战时思维提前介入,目前审批工作量已完成70%以上。政府投资审批大力推行“二合一”“三合一”改革,由我委履行审批制的97个2020年中心城区城建项目,全部取消项目建议书审批环节。其中29个投资额5000万元以下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简化为“三合一”审批,直接批复初步设计。三是突出“放”字,下放审批权限。社会投资备案制项目律实行属地备案。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我委将鱼梁洲开发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给区管委会。
(五)认真总结产权保护制度工作。会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完成襄阳市2019年产权保护工作报告,并印发《襄阳市2020产权保护工作要点》。同时向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报送产权保护案例2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委在2020年的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对落实相关责任制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少数干部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没有把法治机关建设上升到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去认识、去部署、去落实;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中,习惯于按照过去的经验和做法,重执法内容轻执法程序的问题依然存在,对执法存在的问题整改重视不够;三是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不足,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提升对法治机关建设的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法治机关建设放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补短板,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并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我委法治建设工作在2021年更加深入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