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精品作文(精品多篇)范文

(作者:allensz时间:2023-06-30 10: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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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精品作文(精品多篇)

《麦田的守望者》读后感 篇一

阳光将他的影子拉得单薄而颀长,大风吹散了年轻骨骼与灵魂碰撞的声响。他站在一片金色麦田的尽头,他身后,是陡峭的悬崖。他仰着头,茕然守望,像一只孤独而偏执的刺猬,用锋利的棱角包裹柔软善良的心脏。

我曾经以为,我会讨厌霍尔顿,讨厌他的偏执,讨厌他的叛逆,讨厌他骂脏话;可是当书一页页被翻过去,我却开始为他心疼——在他因为室友用破旧的箱子而把自己的好的皮箱放在床下的时候;在他因为捐款太少而自责的时候;在他为一个差点害了他的女孩伤感的时候……我心疼他。

他就像是一只幼小的刺猬,跳动着一颗善良的、柔软的、害怕被摔碎的心脏,他蜷起身子,用尖锐的刺把自己包裹起来,叛逆、脏话、咒骂,逃学、旷课、酗酒,仿佛都成了他保护自己的武器,纵使是不先进的武器。

最偏执的孩子往往最容易受伤,用棱角反抗这个世界的时候,他自己也会很疼很疼。他没有错,他只是太单纯,又太天真,他看透了一个世界的虚伪和黑暗;他没有错,他只是太善良,又太执着,他彻骨地恨着一个世界的伪善和破碎;他没有错,他只是太可爱,又太偏执,他勇敢地举着小旗子拿着小步枪向着一个世界的飞机大炮无畏地宣战,他不是愚笨,他只是不畏惧失败,他没有错,真的没有错,他心里有一片美好的净土,他不是刻意站在世界的对立面,他只是奋力捍卫自己的净土,他没有错,错的是这个世界。

他的那片净土,他的梦想——他要去西部,他要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不同这一个肮脏的世界打交道,而是在他的净土里快乐地活着,那里没有认识他的人,只有一个美丽的聋哑的妻子,还有一群纯真的孩子,他可以亲自教会他的孩子读书写字;他要站在一个悬崖边,守护一群在麦田里做游戏的孩子,他要保护着他们,不落下危险的悬崖,这是唯一正当的事情,他想干一辈子……他,霍尔顿,抑或是塞林格,是愿意做一个真正的隐士,在一个安谧的世界,没有霓虹和喧嚣,没有勾心和斗角,没有尔虞和我诈,没有造作和虚荣,只有金色的阳光、金色的麦田、金色的笑容和金色的希望。

或许很多人心里都曾经有一个霍尔顿,压着红色棒球帽,揣着一腔的执念,怀着年轻的疯狂;又或许,一些年以后,当他们的棱角被时光渐渐磨平,平静,苍老,就匆忙赶走心底那个叛逆不羁的少年,如同赶走年轻的自己,曾经的梦想被现实洗得褪色。

塞林格走了,他走的很安详,他终于要离开一个他一直逃避的、他不喜欢的世界,他终于要去到一个有着麦田、有着孩子、有着希望而没有悬崖的地方,他一定会是幸福的吧。可他留下了一个霍尔顿,一个孤独的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守护着那些他深爱的纯真的孩子,那些孩子,纵使其中很多依旧跳进花花世界的大海,总会有一些留下,陪着霍尔顿,一起守望未来的麦田,一代又一代的孩子。霍尔顿总有一天不会孤单的,霍尔顿总有一天会幸福的。总有一天,刺猬会幸福的。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篇二

看到第十几章的时候,觉着有些无聊了,所以直接翻看了后面的结局。

真的被惊艳到了!

下定决心离家出走的霍尔顿,被老菲苾成功的留了下来。然后,那个下雨天在旋转木马上一圈又一圈旋转的穿着蓝色大衣的十岁小姑娘,和一旁的坐着的头戴红色猎人帽的高中生,就这么定格在了画面上。

所以我说霍尔顿是个TMD妹控啊,而且,真幸运,有一个这样善解人意的妹妹。从第一章开始,好为人师的历史教师,讨厌的室友,没有礼貌的夜总会舞女,骗钱的妓女以及陪着看演出的无聊“女友”,都是惹人厌的角色(唯二令人感兴趣的要数列车上的同学家长和琴了,但霍尔顿却缺少勇气和机会)。然后,在霍尔顿快绝望的时候,偷偷回到家里见到了妹妹!啊啊啊啊!然后跳了支舞!然后一切都不同了!

最近越发觉着,所谓的世界名著,可能并不适合用来放松或是阅读。倒不是说人家写的不好,只是随着年龄增大,自己没有多余的时间和旺盛的好奇心来了解书中描述的大环境,而文字一旦离开了所处的环境,就失去了大部分的色彩。

《麦田里的守望者》倒是还能设身处地的体会一把,高中生作为第一人称也还挺有趣,但是,中间几个章节确实没兴趣看下来了。可能也因此,至今没有找到那句“我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玩。几千几万的小孩子。”我在中学就听说过的名言。不过,无所谓啦,整体还是符合预期的。挺好的!

接下来,可能大多数都会读一些技泛术类书籍,以及中文的杂文和散文。大多数的图书没有好坏之分,只有适合与否。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篇三

这本书引起了青少年广泛的共鸣,LZ认为在三个层面。

一个是对假模假式深恶痛绝的那种纯洁美好的世界观(或者说精神特质);一个是面对现实时的沮丧寂寞。还有一种共鸣楼主认为出现在最后的最后,霍开始想念起每一个人。

About all I know is,I sort of miss everybody I told about.Even old Stradlater andAckley,for instance.I think I even miss that goddam Maurice.It's funny.

这种想念可以在前文中找到一些端倪。

对修女:想到这里,我不由得难过得要命;对萨

丽:我还真替她难受哩;还有桑妮等等。

霍尔顿关心(这个词不准确)他人的生存状况,发现其他人和自己一样不幸(即使表面有所不同)。这可以说是发现了人的精神生存危机(有点哲学味了)。让我想起《等待戈多》。普鲁斯特说回忆能够重拾逝去的玫美好,也可能是这样。

可不可以说这不小说的主题是对机械主义文明的反抗,对普遍精神危机的关注?有点马克思主义的感觉。拔得太高。可是这部小说所涵盖的又绝不仅仅是一个青春故事。

我们阅读这本小说时能获得很多享受。LZ最喜欢的场景是菲苾在黑暗中给霍尔顿钱的时候,其次是琴把胳膊放到他背后的那次。我们对小说场景的喜爱就像喜欢流行歌曲中的某段旋律一样。小说的另一魅力在于所塑造的人物。Lz最喜欢的当然是菲苾。但是,菲苾这个人物很奇怪,我多处怀疑她的真实性,菲苾很复杂。就说一个有意思的事吧。里面有个小男孩喜欢菲苾,但表达失误,把菲苾推倒了。LZ有次在贴吧里看到一小姑娘说他们班一男生说她闷骚,心里伤心。LZ 回复说“小男生词穷了,他只是”,她后来回复LZ说他俩现在很幸福。神马。呵呵,我们比我们想象的孩子气得多。话说回来,霍也是不存在的,不可能有霍尔顿这样的人。有人问霍尔顿后来怎么了。霍尔顿没有未来。

读小说时当然应该置身其中。有些同学一开始不愿意理解霍尔顿,觉得自己在读另一个人的故事,那简直谈不上阅读。比如,LZ读到琴时就会想自己暗恋的女生,读到铁齐纳想到自己的朋友,读到斯宾塞想到自己尊敬的老师。有人说,这应该是坐着的责任,他一开始不明说的?我只能说,这是常用的艺术手法。博尔赫斯说,暗示具有说服力。作品正是暗示而不是精神分析式的直接描写了霍尔顿的精神世界,从而具有了征服人心的力量。

我们阅读时,自己是霍尔顿,读完时会到一个新的高度反观霍尔顿,同时也在这个高度反观自己。我们在作者的指引下看到一个鲜活的霍尔顿,同时也会看到一个抛却诸多自我粉饰的自己,淅淅沥沥地走向那个因为赤裸而一贫如洗的自我。有次做实用类文本阅读,里面说悲剧能让我们从远处观看自己。好像还是我大尼采说的呢。

读优秀的作品和读那些用机器手打飞机一样枯燥乏味的YY完全不同(很抱歉把他们相提并论),不能赶着看。LZ当初没能理解这部小说,一是因为读得太快,二是当时意气风发,没有分别理想与抱负(理想,不是那种买车买房、建功立业之类的理想哦),绝不担心自己会改变,如果不被理解,还洋洋得意,才刚刚开始不那么主流的心路历程。所以完全体会不到霍尔顿的那种“他妈的那么沮丧、那么寂寞”,只是读后有点奇怪而已。你说LZ真可怜,哎呀,这不是真实的 LZ啦,真实的LZ很幸福的,这样说只是为了方便你理解霍尔顿。高三班上的米开朗基罗一开始攻击过我,后来就很能理解我、包涵我。LZ很珍惜。虽然现在班上没有。不过还是很开心。可贵的东西之所以可贵,不仅因为它们无法取代,还因为它们可以取代很多东西,不仅因为曾经沧海难为水,还因为除却巫山不是云。不对劲啊,好吧,LZ装13了。

我们理解这部小说时会有什么样的困难呢?

——社交环境不同,就LZ看上学上得这么。。谈不上社交。经验缺乏。

——精神生活舒适,没什么挫折。人家不开心的时候,那个资本主义爸爸竟然请来了精神分析医师!我社会主义爸爸哪个不是“囡囡,有爸呢”“儿子,没事,跟爸喝一盅”。霍尔顿在他爸妈回家时是躲在壁橱里的。

——已经同化了

——神经粗大,不习惯认真对待什么。

可是优秀的书,只要你认真看了,至少被言情小说式的YY阻碍心智的成长,至少为人处世能从容点。

通过这部小说,可以看到作者纯熟的小说技艺,对人物的精确把握(如此精确,让人怀疑霍尔顿就是不写作的作者,两个老师说的话也是),最重要的当然是丰富的心理描写。司汤达《红与黑》中零星可见的心理描写(这个所指甚窄,好像近于潜意识层面了)在这里俯拾即是。柴可夫斯基赞扬托尔斯泰“一眼就看穿了我心中的全部秘密”,这也是许多美国青少年的心声吧。小说全面的心理描写既反映社会又表现人物,服务主题,或明或暗,精微深至,典范典范。任何才气不足的模仿都会让人笑掉大牙的。就凭这些心理描写,作者对美国人这一群体的影响就比得上弗洛伊德和里斯曼。简单从一个方面说,这部小说有利于人与人之间的互相解读,也就增加了社会的包容度。何况本书还影响了许多重要人物。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优秀作文 篇四

我想,我们大多数人读完之后都会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子,反正我就感觉他就是我的一个极端,只是我没有胆量把它变成现实。

虽然这本书读起来很怪诞,但是我觉得他的目的和主旨都是很明显的,那就是还我们的生活一片绿油油的麦田。朴实的麦田,微风吹过可以泛起绿色波浪的麦田。

我们都在伪装着生活。就像演戏一样,其实现实比电影更富有戏剧性,真正的我们才是演员。我们的检测技术越来越好,地图越来精确,你可以在大洋彼岸看清我手里拿着的冰激凌是什么牌子的,可以看清我脸上的痣,可是我们的心还真的是很远,我们素不相识。能把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联系在一起的最典型的东西我只能想起战争,我们拿枪把另一个人的头打爆。

黑暗里更容易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看不清周围的东西,我们的伪装就是让别人看不清我们,让别人害怕进而保护我们自己。霍尔顿多次提到他孤独寂寞的要命,人怕孤独,怕的要死。我们生来有一种被奴役的天性,我们幻想着隐居的生活,认为那是神仙的生活,可待到当真让我们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呆着的时候,我们却要天天盼着有船来把我们带走。有人说“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可是那是因为我们孤独的时间不够长,假设有足够的时间,我们会疯的,一定会的。

做人很累,是因为在别人面前活得累。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很羞涩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无论是在万人礼堂里滔滔不绝的演说家还是在只有两个人的寝室里面,两个人就够了,两个人就足以让你羞涩。让你披着一张皮生活。比如在小说里写老斯宾塞抠鼻子,比如当你确定那个人确实今天不回来睡觉,你想睡他的床之前却还是要问别人一句“他今天回来吗?”

有一次在餐厅吃饭,一个同学的拉面被另一个同学碰翻了,然后我就看他们的两个的神情,被撞的那一个低着头红着脸只看着自己撒了一地的汤,撞人的那个则红着脸一面说对不起一面用手很不自然的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我看完之后就只有一种想法,就是想让这个餐厅里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都滚蛋。这样他们就不会感觉很窘。其实,我们也真不大注意他们究竟是怎么解决的,可是他们就以为整个餐厅的人都在看着他们,看着他们该怎么办,然后再把他们两个品头论足一番。

所谓我们所固守的那些所谓的规矩,就是纯粹和自己开玩笑,跟耍猴儿似的,悲哀的是我们真会因为别人做错了位置而不高兴,会因为别人没有朝你笑而朝另一个人笑了就抱怨怠慢了你。我们做这么多繁琐的规矩到底有没有用,我们为什么这么在乎我们这张脸。它能带给我们什么,满足感?欺骗自己感觉很满足吗,还是被别人欺骗很满足?

说起来我们都是很自大的,我们疯狂的爱着自己,也以为别人也疯狂的在乎着我们。我们最相信的永远是自己的看法,别人的再好我们也会找出一两个缺点来的,就算最后实在被证明我们实在是错了,心里反正是很不好受的。

你我都成了表面上的朋友,实际上,我们和周围的一切都在对立着,虎视眈眈的。想一想,我们身边有几个朋友,几个真正懂你的人,几个你想去懂的人。我们一面将自己全副武装,一面拿一把剑,瞅着别人有个地方露在外面,我们便刺过去,直到别人也都全副武装,任何人的拥抱都隔着冰冷的金属,成了冰冷的拥抱。

有朝一日,我们能交给孩子的是怎么样让别人伤害不了自己,怎样在别人打过来一拳还过去一脚,生存的意义在于不受伤害。我们便再也没有了精力去干别的事了。

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比赛,那么对手只应该是自己才对,可是我们拼命的爱着自己,并且感觉我们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影响我们的幸福,而我们总想做那个最幸福的,于是,我们便总想证明别人没有我们幸福。所以,但凡别人遭了殃,我们看着只是一种快感,悲伤,也成了一种快感,我们会一边嘴里说着“这小孩真可怜,以后可怎么办呢”,但是实际上我们正在大嚼着他的痛苦,然后心里庆幸,“唉,幸亏不是我,我比他幸运多了”。

这个世界似乎也是充满了臭烘烘的味道,我们前进的路上好像挤满了人,一点空间都没有,要想往前边去,就要非把别人挤到后边去不行,我们活的太拥挤了。大家都不肯留出一点点空间来,因为害怕别人会抢占那份空间。我们全体都在麻木的被拽着朝一个方向走,当有一个人举起了反面的旗帜,我们便会齐心协力把他踩死。大多数人在一起,就是一群暴力。

我们的世界成了一个个孤立的高耸入云的山峰,我们在不同的峰顶上,彼此都看不见对方了却还在比着谁站的更高。我们拼命的和别人争,等到把别人统统踩在脚底下,当我们独自一人登上那铺着积雪的山峰顶上的时候,我们才痛苦地有时间去想一想,我们到底得到了什么,荣誉,至高无上的荣誉,可是当偌大的宫廷里面只有我们自己时,那荣誉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的荣誉我们的威严是为了给别人看而已。我们给自己留下了什么东西?只有漫无边际的寂寞。

霍尔顿谎话连篇,可是所有人都吃这一套。我们会苦口婆心的自以为是让别人理智些,可是我们自己理智吗,我们难道不是时时刻刻在撒谎吗,给别人撒慌,也帮着别人欺骗自己吗?到底我们谁是正常的人,谁又是真正撒谎的人。我们真的很可怜,整个世界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我们说谎话,别人也明白这是谎话,但却是真真地喜欢的要命。更为可怕的是,我们还要告诉我们的孩子们要他们说谎,让他们融入说谎的大潮流中。

我们可怜好些人,可是真正可怜的是我们自己。我们圆滑的要死,同时会用身不由己来为自己开脱这种虚伪,可是正是我们的一次次所谓的身不由己使得我们自己,我们的孩子生活在谎言之中,有时候想想也挺好笑的,我们为什么说谎,是为了取悦于人然后自己好办事吗?可是我们为什么会因为别人说你一句恭维的话还这么受用呢?我们是说谎者同时是听谎言者。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你可能会说实际中你就是要这样说才礼貌,生活需要技巧,需要艺术,可这是礼貌吗,是欺骗而已。一开始是谁规定我们对别人说好话是尊重?人的尊严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需要用谎言去支撑吗?我觉得真实比心里舒服重要的多,还是一个老问题,如果你这一辈子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中,直到你死了也不知道,在别人看来你很快乐的过着。你愿意吗?我反正是绝对不会愿意的,我宁愿要一个痛苦的经历。至少,他是真实的,知道被欺骗了的感觉总是不好的。

从一定程度上,我们成了一群奴隶,钱的奴隶,自己这张脸的奴隶。我们应该时不时的对金钱表示一下厌恶才对,有朝一日天上会掉下钱来,我想我会恶心死的。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我用着金钱又说鄙视金钱的风凉话,对,是的,我离不开它,但它仅仅是一个工具。决不能让金钱冲昏了自己的头脑。我相信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绝对不是金钱,金钱是人创造的,人应该追求自己创造了的东西吗?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安宁,因为真正能够收放自如的东西是思想的精神,而它恰恰能带给我们——自由。

我们真是太看的起自己了,还真把自己当做主人了,还真是,自以为是的家伙。本来人类的命运我不该操心,可是我会忍不住想,我们会以什么形式结束自己的旅程,很可能是自己毁灭自己。我就觉得现在西医独大将是一个大大的错误,我一直感觉西方人的办法好笨,非要将自己贬低到机器的程度,把大自然的恩赐当做是一部机器,身上的各个部分只是一个个简单的零件而已,人类确实是很自大的,以为自然界不过如此,认为她只不过是一部大的机器而已,我相信总有一天上帝会让我们知道,人类,不过如此。

人类是有自己的局限性的,我们永远也脱离不了自己的局限性,任意的让你的想象力驰骋吧,撒开欢儿跑吧,最终你还会是局限在你的思维里面。宇宙外面是什么,这句话本来就很幼稚,因为这还是一种空间概念。就像火箭永远有一个极限速度一样,我们永远也超越不了某些东西,比如说思想。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成熟是个什么东西,在我看来,成熟只是别人对我们的一种态度,是为别人的,不是为自己的。我们什么时候能为我们自己造出个概念?有的只是自我,自私,自大,自恋吗?大家都要求我们为别人着想,你为他着想,他为你着想,可是到最后我们并没有为别人着想,反而老是感觉自己亏了,私底下拼命的补偿自己。真是很虚伪,就像两个人都不自信,可到最后,这个人对另一个人说我相信你,另一个人对这个人说我相信你,难道这两个人就会自信吗?我们连自己都还不明白自己,更何谈明白别人,更何谈要感化别人让别人理智?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锁链。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自己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跳带着脚镣的舞蹈。

有谁在想着为自己设计一条锁链?可是我们带着的是别人给我们设计的,其实都一样。你锁住了我,我锁住了你。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样活着,我的态度是要认认真真地活着,生活没有那么多调侃,也没有那么都废话。我们过一秒钟少一秒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秒,便是我们失去的第一秒。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谎话连篇上面,浪费在欺骗上面,浪费在知识的垃圾里面。有的人一半的时间在镜子面前度过,却重来没有好好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好的是我们有镜子照照自己的脸,坏的是没有镜子能照照自己的心灵。

真希望我们能正经起来,好好的活。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篇五

迷茫对社会怎样怎样不满,直到全书的临近末尾安多里尼先生与主人公的一番对话中才慢慢体会出一种深意。安多里尼先生曾给霍尔顿在纸上写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句话给了我些许想法,在归类并取其精华之后,在书中所描绘的世界里我们可以将人分为3种:不成熟的人、成熟的人、以及像霍尔顿这样迷茫其中毫无目的的。

为什么英勇的死去反而是不成熟的表现呢?对此上文中安多里尼先生的一段话给了我些许启发:“他们在人生中的某一时期,想要寻找某种他们自己的环境无法提供,或他们认为无法提供的东西,但他们甚至在还未真正开始寻找之前就已停止寻找。”这一类人浮躁、自大、消极……寻找之路大多是艰难困苦的,而“死去”明显就是一种逃避,无法面对前方的险阻而自欺欺人的临阵脱逃,假装自己已经竭尽全力。

由此,“卑贱地活着”便很好理解了。为了自己想要的可以放弃一些浮于表面的东西,放低姿态。如果我这样解释是对的,那么霍尔顿的哥哥D.B.可以称得上是“成熟的人”了,明明是个“有才能的作家”却到好莱坞写剧本,而“不成熟的人”大概可以说成是那些“假模假式的人”。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300字作文 篇六

这是一段一个少年期的孩子被开除出学校后的行程。小说内容是他这段过程里的各种对话、想法、经历。带着他无所畏惧的“真知灼见”,又很有些妙趣横生。

像是“守望者的漂流记”,主角是一个“在路边鼓掌的人”和“远世守护者”的结合体,嗯,好像是这样哈哈。

在各种各样要坐很长时间的车上把它看完。它把那个十几岁的少年的心思写得活灵活现。包括那些自矜的心思。如果你愿意去理解这样一个“小孩儿”的想法,并通过他、带着他的想法再去看他眼中其他人的想法,这都是很有趣味的一些事儿。看得我总是要笑起来、赞叹起来、想到些什么东西。

喜欢的人大概会很是追捧,不怎么喜欢的人……嗯我也想知道一下是什么缘故。

“而且也挺好笑。你只要说些谁也听不懂的话,他们就会俯首听命,要他们干什么就干什么。”

“说来好笑。那些成年人要是睡着了把嘴张得挺大,那简直难看极了,可孩子就不一样。孩子长大了嘴睡,看上去仍挺不错。他们甚至可以把口水流一枕头,可他们的样儿看上去仍挺不错。”

“你怎么知道这样做到底是因为你真得要救人性命呢,还是因为你真正的动机是想当一个红律师,只等审判直登一结束,那些记者什么的就会全向你涌来,人人在法庭上拍你的背,向你道贺,就像那些下流电影里演出的那样,你怎么知道自己不是个伪君子?问题是,你不知道。”

厌烦的时候,假装自己是个又聋又哑的人的感觉,好像确实会很不错。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看这本书,有点小插曲。没看之前,朋友间聊起,就有人非常奇怪,“你的性格,怎么会爱看这种书?书里可是通篇粗话脏话哦”。但这些话,反而更加深了我对阅读的兴趣,每个人都是有点逆反的不是吗?如今,阅读完通篇之后,让我对这位书中的主人公不禁怜爱交加。

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粗看绝对是个放荡不羁的学生:他不爱学校学习,有时觉得某门课无聊还会逃课,因此5门功课4门不及格,以至于被学校开除;他爱喝酒,经常为了喝酒冒充成年人,烟瘾也极大,为此差点儿得了肺病;他脏话连篇,对很多事情都看不惯,因此好像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

但是,我觉得,他其实是个内心脆弱的善良的少年,很多表象都是他为了保护自己而给自己加的伪装:他爱好文学,看过《还乡》、《人生的枷锁》等很多小说,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非常有爱心,哪怕自己没钱也要给修女们捐款,要为同学维护他在母亲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他对爱情充满了美好的憧憬,讨厌无爱的性行为,希望能和喜欢的姑娘远离城市一起去林中小屋过美好的生活;他对未来有着美好的憧憬,希望自己能在麦田里守望,防止孩子们跌入悬崖……

真的,看完整本书,我的第一反应是想起了我的学生们。作为薄弱初中的学生,他们中的很多人内心都是脆弱的。他们也或多或少有自己的伪装。多一点爱心,多一点真诚,其实霍尔顿之类的学生对老师还是非常有好感有敬意的。用爱去换取他们真心的爱,就算不能换回他们对学习的热爱,也不要抹杀他们对生活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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