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有感600字作文多篇范文
[导读]读书有感600字作文多篇为好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读书有感作文 篇一
暑假,我读了《三国演义》,里面的英雄豪气,大气凛然总是让我不禁感概万千。
让我感慨万分的不是关羽的耿耿忠心,不是刘备的谦恭有礼,也不是赵云的文武双全,而是诸葛亮的忠心。也就是他报刘备知遇之恩,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令我赞叹!
有着雄心壮志的刘备,得知才人诸葛亮隐居山林,住茅庐草棚,耕作自养,精研史书,便专程到隆中去拜访。他前后一共去了三次。第一次,刘备去见诸葛亮,诸葛亮出门了。过了几天,刘备听说诸葛亮回来了,又冒雪前去见诸葛亮,但他知道后,又刻意避开了,刘备只得怏怏而回。第三次,诸葛亮在睡觉,刘备冒雪在外等候多时。诸葛亮知道了刘备在外“程门立雪”便马上穿衣去迎接。诸葛亮也就实现了“凤遨翔于千仞兮,非梧不栖;士伏出一方兮,非主不依”的强烈愿望。势必要终生效力于大蜀,死而后已。
请出诸葛亮后,诸葛亮也有了报恩之心。在刘备死于白帝城后,诸葛亮为主报恩,鞠躬尽瘁。诸葛亮也说服了孙权。并一共5次北上征魏,后又征魏的一次战争中,刘备的儿子刘禅不幸死于沙场。当时蜀国的大权都掌握在诸葛亮的手上,他想称帝简直是易如反掌,可他一心只想着为主报恩。南中之战,又七擒孟获,统一南中。在共计11次的北上征魏中,消耗了大量人力、财力,后又因姜维北伐未成,导致蜀国灭亡。
诸葛亮一世英明,忠心耿耿,却落了个这样的下场。但他的精神教导我们要做一个知恩图报的人!
写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二
人生是天空,又蓝又美。童年更是一点点璀璨的星星。使那些无目标航行的船只,找到方向,看到希望。但是前苏联著名文学家高乐基的童年却是非常的悲惨。这本书是他的自传体小说《童年》。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作者三岁时,父亲病故,母亲带他回了家。可他的外祖父贪婪而残暴,两个舅舅又十分冷血,为争夺财产害死徒工小茨冈。外祖父不停地剥削雇工、放高利货,但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断了他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作者可怜的母亲改嫁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祖父残忍地赶出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似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渐渐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正在我同情阿廖沙的时候,一丝光明照在他的身上。他的外祖母来了。正如文中所说“在她没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接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是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使阿辽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使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使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与做事。
初读格列佛游记读后感500字 篇三
一本好书,会让你感动,会让你有空灵飘逸感,会让你百看不厌,会让你捧腹大笑阅读作为人类最好的学习方式之一,自有书籍文字2022伊始,人类就在阅读中传承着文化,开启心智。而一些经典名著的阅读,更是人类思想文明的精华,值得后人去研究,发现。读后感栏目为您提供以下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是江奈生斯威福特,是英国十八世纪前期最优秀的讽刺家、作家和政论家。这本书讲了格列佛在航海的过程中,突然一股巨浪把他冲到了一个地方,那是小人国。小人国里有很多小人,他们不到六英寸大,他们最后试图要杀死格列佛,结果格列佛逃出来了。他再次出海,船失事了,他漂流到了大人国,大人国的人高60英尺,他们把格列佛当作宠物看待,最后格列佛逃出来了。格列佛再次出海,由于事故,来到了马人国。马人国的人都是非常聪明的,而且他们都是会说话的马,分为高低等。格列佛又逃出来了,他再次航海,来到了骑士国(这一块我最注重)。骑士国的人都是在天上的,他们生活在飞船上,他们非常精通天文学,他们和我们的重量差不多,头非常大,眼睛是突出的。长的像外星人。他们把格列佛认为是低等生物。最后格列佛又逃出来了,最后他回到了家里。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写书的作者就像真实见过似的,很有想象力。我还感受到了每一个事物都有自己的长处,都有炫耀自己的时候,但是它们也有不足之处。我们也要从中受到歧视。
写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四
当我每次捧起这本书――《三国演义》时,总感觉自己好像是重新读了这本书有了更深的体会,更多方面的理解。
魏,曹操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他早年时发明了五色棒惩戒恶霸赢的不错的威望,后来他在陈留起兵讨伐董卓,因关东诸军名为讨董卓,实际各自心怀鬼胎,意在伺机发展自己势力。不久,诸军之间发生摩擦,相互火拼。联合军至此解散。而曹操则在19XX年大败于毒、白绕、眭固、於扶罗等,袁绍表其为东郡太守。
19XX年,青州黄巾军大获发展,连破兖州郡县,阵斩兖州刺史刘岱。济北相鲍信等人迎曹操出任兖州牧。曹操和鲍信合军进攻黄巾。鲍信战死。曹操“设奇伏,昼夜会战”,终于将黄巾击败。当年冬天,获降卒三十余万,人口百余万。曹操收其精锐,组成军队,号青州兵。又助袁绍打败刘备、单经及陶谦诸军。
19XX年八月,曹操迎汉献帝于许昌,开始“挟天子以今诸候”。
对于曹操我并不厌恶。他从原来的忠汉变成后面的代汉其原因可从上面所知。而曹操虽然是一代枭雄但是却有一些缺点如﹕多疑,害的一代医仙华佗离世也使他头痛难忍最终离世。还有赤壁的蔡帽张允也因曹操多疑而死。
蜀,昭烈帝刘备以仁德立国,占据人心,有很高的民望。而刘备起家异常坚辛,他不断寄宿他人麾下。最后得到诸葛亮才得以三分天下。而我觉得三国演义太过夸张把刘备形容成一个厚实的长者而让读者觉得虚伪,而诸葛多智似妖。而蜀汉关羽忠义当先是后世忠义典范。蜀汉中期人才济济﹕长板坡杀得七进七出的常山赵子龙,西凉锦马超,弓神黄汉升,忠义关云长,张飞,严颜,廖化等一干猛将。还有诸葛亮,马良,邓芝,蒋琬,费祎等一帮智谋之士。
吴,占据地利有长江之险。但因我没研究,我也不说了。
以上是我的见解。
写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五
狐狸告诉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驯服与被驯服。他说:“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和其他千千万万个小男孩没什么两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一只狐狸。但,倘若你驯服了我,我们就会互相需要。对我来说,你是世界上唯一的,对你来说,我也是世界上唯一的。”“我的生活很单调,我已经厌倦。但倘若你驯服了我,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我就会识别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躲到地上去,而你的脚步声会让我从地下走出来,像音乐的召唤。”于是,小王子知道,那朵花儿已经把他驯服。他再去玫瑰园,看到大片的花儿,虽然觉得那些花儿很美,但觉得他们是空洞的。他依然觉得自己的那朵玫瑰是独一无二的,虽然在别人眼里,那朵玫瑰只是千万朵玫瑰当中普通的一朵。因为他知道,那朵玫瑰是他驯服过的,他给她浇水,给她捉毛虫,给她挡风,听她倾诉,他在那朵花儿身上花的时间让他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
他那颗温柔的心深深地理解着他爱的那朵玫瑰,虽然那朵玫瑰带着刺,别人以为那是花的恶意,而他却知道,花儿只是尽自己的能力在保护自己,它们自以为有了刺就能吓唬住人。就好象有些人满身带刺,其实他们只是不知道如何与世界相处,怀揣着一颗处处防范的心,很累,很痛苦,但又有谁能象小王子一样地了解他们?
他也知道了,对自己驯服过的一切要负责到底,这也是很多大人们忘记的事情。他们总是一次一次地驯服让他们感到新鲜的`东西,然后丢到一边,任其自生自灭。
这是一本童话书,但又不仅仅是童话书,每个大人都应该看看。《小王子》告诉我们,要用心灵去寻找美好,寻找爱。
《初涉尘世》读后感600字 篇六
《初朵的秋天》》讲的是巴斯蒂安在上学的路上走进一家旧书店,意外地发现了一本奇书《初朵的秋天》,他偷偷读了起来。幻想王国正在毁灭,只有人类给天真女皇起一个名字,幻想王国才能获得重生。于是他进入了幻想王国,成功拯救了它,但他却逐渐忘记了自己的目标,忘记了自我。通过大家的努力才把它们找了回来,并让他回到了人类世界。由此可见,目标是不能缺少的,一但你没有了目标,你就只能吞下失败的苦果;一但你没有了目标,你就会变得散懒,毫无用处。发明大王爱迪生在发明电灯前就竖立了要找到一种东西能替代煤油或煤气作燃料的煤油灯的目标。于是他经历了上千次尝试,却都失败了。但他仍没有放弃,因为目标在支撑着他的心灵和意志。终于,他成功发明了电灯,目标的作用由此可见一斑。
同样,人生也是由目标组成的,例如我们小学阶段便是如此:这个月你要看几本书?这次考试你至少要考几分以上?这个学期,你要做几件有意义的事情?这些都是目标,只有明确了目标,你才能端正态度,才能向着目标努力。否则,这一切都是虚无飘渺的。
不过我们要切记,确定了目标,就要认真地去完成目标。不然,你就会浪费大量时间,错过了一个又一个大好时机。我们更要牢记,在完成一个目标后,不要沾沾自喜,更不能停滞不动,否则我们就会向巴斯蒂安那样进入迷失了自我。我们应该明确下一个目标不,并向它努力拼搏,要知道学海无涯,目标同学习一样也是没有止境的。完成许多有意义的目标,你就会享受到像巴斯蒂安回家时的那种快乐的感觉。所以说目标是不可缺少的。
让我在人生漫漫长征路上去不断明确目标,不断实现目标吧!
关于读后感的作文500字六年级 篇七
合上《笨狼的故事》,我细细回味着书中关于笨狼的一些故事,不禁乐得哈哈大笑,同时也被他的爱心和真诚而感动。
《笨狼的故事》是汤索兰写的,她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一级作家,教授。而且她还获得过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怎么样,汤索兰很不赖吧。
《笨狼的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笨狼的小狼,它有点傻,因为爸爸去追去旅行的妈妈,不得不自己一个人生活。只有一座白色的小木屋和屋前那高高的大枫树、矮矮的苹果树、还有长圆叶子、结红果子的小树陪着笨狼。不过它还有一个好朋友——聪明兔。聪明兔很聪明,总是帮笨狼解决各种各样的奇怪问题。
文中的笨狼可爱极了,一直干出各种各样的傻事。瞧,它把尾巴弄湿了,就把尾巴晾起来。还有,它认为城里的学校里是有很多好吃的东西的。因为老师经常举例:“给你5个苹果,再给你1个苹果,现在你有几个苹果?”于是它就到学校里去上学。老师让它打扫草坪,它为了不让树叶落下来,居然把树上的叶子一片片摘下来。
在《笨狼的故事》中,我找到了自己的影子。作者笔下那只毛茸茸的笨狼一直是最为可爱,最能贴近我心中的感觉的。它和我一样,都是爱幻想、非常理想化、非常可爱的。在这里我找到了因学习而被遗失的童真,让我忍俊不禁,开怀大笑。
你也可以在好范文网搜索更多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其他读书有感600字作文多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