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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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一
读了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我认识了19世纪的法国社会。它像一面镜子,折射出那个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纯粹是金钱关系的本质。
一封来自美洲的书信,改变了昔日被逐出家门的“流氓”、“坏蛋”的于勒的形象,他成了全家人翘首盼归的“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了,使原本因家境拮据而无人垂青的二姐终于有了求婚者,使一个小小职员家庭竟充胖子去邻国哲尔赛岛度假,但是当菲利普夫妇发现那个衣裳褴褛的老水手竟然是弟弟于勒时,他们一下子从惊喜的企盼跌入极度的恐慌之中。生怕孩子们知道这个狼狈不堪的卖牡蛎的老人就是亲叔叔。他们如躲瘟神,避之犹恐不及。涉世未深的若瑟夫给了于勒10个铜板的小费,也受到母亲严厉的斥责。于勒在兄嫂的眼里又成了“流氓”、成了“贼”。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菲利普夫妇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呢?是金钱!只要有钱,于勒就会受到全家的欢迎,菲利普不是总重复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吗?“如果于勒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就连人间最纯洁的爱情也会随着金钱而降临,要是没钱,哪怕是手足至亲也会被遗弃。真是六亲不认啊!当我们撕下那层罩在菲利普家庭上面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时,看到的分明是“金钱”那既诱人又狰狞的真面目。
19世纪的法国,正是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度的时期,资本的不断积累,工业的畸形发展,使两极分化更为严重。金钱万能的黑云笼罩市井,物欲横流的毒雾弥漫城乡。金钱成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第一要素,它能使人痴迷、使人疯狂、使人腾达、使人堕落。对金钱的顶礼膜拜改变了亲情、友情、改变了整个社会,金钱主宰了一切。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当时的社会“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别的联系”这种现实使富有正义感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莫泊桑愤然提笔,让我在金钱离散骨肉的惨状中感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
我们有幸生活在处处有真情的社会主义的中国,没有感受到像于勒所遭遇过的那种炎凉世态,我们要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作为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面镜子,时时告诫自己:千万不要让金钱吞噬了人格和灵魂。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二
今天,我随意翻开一本《莫泊桑小说集》,看见目录里面有我们课本上所说的《我的叔叔于勒》,赶忙打开看了看。看完之后,我深有感触,满感交集。明白了莫泊桑为何以批判形小说家著称于世。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莫泊桑家里很穷,他们一心的希望就是莫泊桑爸爸的弟弟于勒。其实这个于勒以前很不受他们的欢迎。他是一个败类,总是不顾一切的消费。当他把自己得到的那份遗产挥霍的一干二净的时候,他的哥哥——莫泊桑的爸爸的那份遗产,也就会受到影响,这常常使莫泊桑的妈妈十分生气。按照那时的规矩,他们把于勒送上了一条去纽约的船。后来,于勒来信说,他在那里发了大财,很快就要来和他们团聚。并且想把以前欠他们的钱加倍还给他。这让莫泊桑一家乐开了花。特别是莫泊桑的母亲,也不停的说“好心的于勒”。可是后来,他们在一次旅游的时候,看见几个人在吃一种叫做牡蛎的东西,这种东西很贵。莫泊桑的爸爸说:“大家要吃牡蛎吗?”他的妈妈很不高兴,想:“又要破费了。”可两个女儿一致答应,又当着女婿的面,不好拒绝,只好推脱说自己不吃,也不让莫泊桑吃。
莫泊桑的爸爸发现这个买牡蛎的人很像自己的弟弟于勒,便对妻子说:“怎么那个买牡蛎的人这么像于勒呢?要不是知道他已经发了大财,我还真以为就是于勒。”他的妈妈正在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中:“等于勒来了,就要用他的钱买一栋大别墅,过上美好的生活……”她很不快的说:“那个卖牡蛎的老家伙,衣衫褴褛,怎么是好心的于勒?”可是后来,他们真的知道了那个就是于勒。他们很生气,特别使莫泊桑的妈妈,说:“我就知道他还是个败类!幸好他还没有发现我们!要不,又要来占我们的便宜!……”可怜的于勒,只好还在那里继续买牡蛎,一家人连理都不理他,走了。
毫无疑问,莫泊桑是借自己的爸爸妈妈,批判当时残酷的主义和人类的自私,心胸的狭窄。这毕竟是莫泊桑的叔叔,他的亲叔叔。当他有钱的时候,被称为“好心的于勒”,屁颠屁颠的跟在他后面,想占他便宜。当他赔本了没有钱的时候,又被称为败类。这时,他们的义务就是给于勒一些安慰!
这是某些人心的真实写照,这就是社会的一个缺点,这就是人心灵的丑恶。但愿像莫泊桑母亲这样的人,天下无存!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四 篇三
《我的叔叔于勒》主要说的是:他本是一个“花花公子”,后被送到美洲去,后来他发财了,我们便盼望他回家,可是却在游船上遇上,他落魄了,全家人不理睬。
这篇小说虽看似平常,但却充分说明了当时人们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小说情节波澜起伏,张驰有致,让人回味无穷。
小说人物刻画生动,语言虽然朴实,却句句充满了嘲讽。“浪子回头”本来应该实一件好事,可却在本文中显得如此“恐怖”。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可是文中却真切大的写出了人类因金钱而不认亲触目惊心的惨相。但作者却“我”的一双青清纯的眼睛;真实的摄入了19世纪法国社会的世态人情,读来让认感到真切生动而又悲凉。
作者结尾很令人寻味,他不仅写出了小说的结局,也简介批评了当时的世态。小说虽通俗易懂,作者以这小小故事,揭露当时世态,让我敬佩,也由此让我感到如果这个故事发生在中国,也许就会是另一种结局。
其实我觉得钱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只是一家人快快乐乐的生活罢了,钱没了可以挣,如果家人没了,就再也不会有了。可是我们却总是一直固执的认为只有挣够了钱才能使家人幸福,可什么时候才算是挣够了呢?要知到欲望是永远不止境的,也许只有在失去时,我们才会有一丝察觉,也许有人会深感惭愧,有人会立即醒悟,也许有人会毫不在意……要知到金钱、权利只不过是过眼云烟,也许这些现在是你的,可是可能下一秒就是别人的了,亲爱的朋友们,醒来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500字 篇四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情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非常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助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应该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应该瞧不起那些穷人,应该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助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五
读了《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心中有太多太多说不出的感触。
文章讲述了一个有关于金钱的故事。法国有两个亲兄弟,哥哥叫菲利普,弟弟叫于勒。年轻的弟弟无所事事又爱惹祸,给家里欠下了一大笔债务,哥嫂都很讨厌他。于是他便到了美洲生活。当他的哥哥听说他在美洲发了财后,于勒在他哥嫂心目中的地位就改变了很多,成了全家人的希望。菲利普夫妇日夜期盼于勒能早日归来,但当他们得知卖牡蛎的肮脏老头就是于勒时,便像躲瘟疫一样逃到了另一条船上。
这便是莫泊桑笔下的《我的叔叔于勒》,我不禁对于勒心生怜惜。是啊,金钱的诱惑已冲昏了许多人的头脑,为了钱不择手段,甚至抛弃亲情也在所不惜。哎,金钱对人们来说真的如此重要吗?真的可以使人六亲不认吗?不,绝对不行,我们不能利欲薰心,背信弃义!我们不能在金钱的诱惑下,丧失人性!让我们抵抗住金钱的诱惑,还心灵一份纯净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六
最近,我读了《我的叔叔于勒》一文,它写出了“我”的家人对待于勒叔叔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既有趣又感人。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我”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爸爸妈妈的收入都很微薄,家里还有两个姐姐,于勒叔叔就到外地去做生意。他本来是个不务正业的人,后来改邪归正了。他很长时间没有回来,他写信告诉“我们”说,他在外面发了财,这成了“我们”全家人的希望。一天,“我们”全家人出去旅游时,在一条船上看到了于勒叔叔衣衫褴褛、狼狈不堪。后来,父母怕他会拖累“我们”,就远远地躲开了他。从此,“我们”与于勒叔叔失去了联系。
读完之后,我不禁陷入了沉思:究竟是金钱重要,还是亲情重要呢?本文主人公的父母在得知于勒叔叔发财后十分想念他,而得知于勒叔叔身无分文、穷困潦倒时居然不认他。他们为了金钱不顾亲情,实在是可憎可恨!
我认为,金钱固然重要,但浓浓的亲情更为重要。只有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充满关爱。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七
《我的叔叔于勒》是世界著名小说家莫泊桑的名篇。它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于勒·达勿朗诗因为用完了自己所得的遗产,并且损害了哥哥的利益,逃到了美洲打拼。不久,传回消息,说他工作很好,希望不久后能发财回家,与哥哥家一起过日子。这个消息使生活并不宽裕的哥哥一家大受鼓舞。他们计划着于勒回来后的生活,甚至打算买一幢小别墅,家中待嫁的二女儿也因此确定了婚事。谁知在办喜事的那天,他们在船上见到了于勒,一个兜售牡蛎的小贩。随后,哥哥一家急忙避开,生怕自己被于勒认出。
这篇小说的主题在文中没有出现,(读书笔记 )但读完全文后略加思索就可以得出:当时的小资产者大都十分爱慕虚荣,追逐名利。整篇小说几乎都在为此主题服务:达勿朗诗一家明明不是很宽裕,一家人走路去码头准备坐船旅游时,却都“挺直了脊梁,伸直了腿,郑重地走,仿佛一桩极其重要的事件要靠着他们的这种态度才能完成一样”;母亲原本十分厌恶于勒,但当她听说于勒发了财后,却说:“将来好心眼的于勒回来后,我们的景况自然不同了。那是一个很能干的人!”在得知于勒就是那小贩时,她又说:“我一向怀疑这个扒手做不成一点好事,并且有一天他又会落在我们脊梁上来的!一个姓达勿朗诗的怎能够指望在他的身上盼望一点什么!”
然而,在文末,这个家庭又似乎有些可恨了:都已明确知道那忧怨肃索、衰老可怜、生活窘困的小贩就是于勒后,达勿朗诗一家却不上前与之相认,还生怕于勒认出自己,当初的“福星”变成了“衰神”。他们在回程时乘了另一艘游轮,就只是怕自己有这样一个穷兄弟的消息被人知道,或多了一个需要照顾的人。不需要冗长的介绍,不需要明确指出,一个十分虚荣,在旁人看来可笑的小资产家庭就出现了。我们在生活中千万不要像达勿朗诗先生一样,爱慕虚荣,这样的人是很可恶的。
莫泊桑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年少时师从法国文学大师福楼拜。福楼拜当初教给他的主要是写作要肯吃苦,勤练习,善于发现。从这篇作品来看,莫泊桑的确做到了:比如,在文中有这样一句很短小的话:“为了我失落了钮扣和撕破了裤子,他们就对我大嚷大闹。”文中的“我”便是于勒的侄子。这对于一名儿童来说是很正常的事,可以说只是一个细节,但莫泊桑却把它写了下来,并借此一下突出了达勿朗诗夫妇超乎一般的爱慕虚荣而又并不富裕;还有,文中达勿朗诗先生知道那小贩就是于勒后,连说话都“面无人色了,哑着嗓,瞪着眼睛,一个字一个字慢吞吞地说”,这样的姿态一般人是不大会有的,由此又突出了达勿朗诗先生非同一般的虚荣心。这样的句子还有许多。
莫泊桑构思的精巧、肯吃苦、勤练习、关于发现的特点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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