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1000字2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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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1
《厚黑学》是李宗吾先生于民国时期创作的一门学说。厚黑学是新时代的产物,体现了一种新时代的哲学,是指导人们在这个时代为人处事的哲学。厚黑学理论乍看之下与人们传统印象中的道德理论有些冲突,凸显了中华民族黑暗自私的一面,然而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中华民族为人处事之道。
在书中,李宗吾先生宣扬脸厚心黑,这样才能成为”英雄豪杰“。李宗吾先生认为,厚黑学分三步功夫,第一步是”厚如城墙,黑如煤炭“。城墙虽厚,可用炮火攻破;煤炭虽黑,但颜色可憎,众人不愿接近它。第二步是”厚而硬,黑而亮“。同第一步功夫有天壤之别,但毕竟有形有色,别人经过细心观察便可看出蛛丝马迹。第三步是”厚而无形,黑而无色“,进入”无声无嗅,无形无色“之境界。臻于此境,就能够攻无不克、战无不胜、锐不可挡、所向披靡。纵观中国历史发展的长河,那些所谓的英雄人物无不是靠厚脸皮和黑心肠走到最终的。刘备靠着他的厚脸皮哭回了荆州,哭来了诸葛亮,哭出了一个三分天下;刘邦靠着他的黑心肠,算计了项羽,算计了功臣,赢得了天下。
当然,我们那里所说的厚黑,并不是要过分追求其中的反面意义,而是要在厚黑中学习值得我们利用和借鉴的东西,有很多观点是能够运用到我此刻的教学工作中去的。
例如此刻学生都期望得到教师和家长的认可,那就别吝惜赞美之辞,攻心为上。简简单单的赞美,就能取得不可估计的效果。在教学中在适当的时候对学生说一句:"你做的很棒,教师很高兴”、或者是“今日表现的真好,教师必须跟你妈妈好好夸奖你”,又或者是“这次做的真好,教师多给你一朵小红花”等。让学生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你对他的认可,这样学生的自信心也会增强,变得更加认真努力。而赞赏学生的提高,往往使学生超水平发挥。如果一个学生一向处于被动的学习,他永远不会有太大的飞跃,只挑学生毛病,看不到学生的点滴提高,会让学生泄气,很快心生不满,养成不良的学习习惯。
除了攻心,作为教师还应当学会“厚脸皮”。为什么要去学习“厚脸皮呢?”在如今这样一个信息化、数字化的时代,社会对教师的要求异常高。家长的评价、成绩的好坏,越来越多的外在因素开始将舆论的矛头指向教师,也直接影响师生间的信赖程度,教师们在家长和学生的双重压力下艰难前行。这时候就需要学会“厚脸皮”了,“厚脸皮”能够屏蔽掉许多外在的不利影响。不用过分理会子虚乌有的评论,不用在意那些毫无意义的眼光,也不用在乎别有用心之人的恶语相加。专心于自我的本职工作,教书育人,问心无愧。
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2
童年,是每个人自己都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一段短暂而又美好时光。回首自己在童年时候的朝朝暮暮,难免有些留恋。童年是我最珍贵的收藏,我们都是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父母的百般呵护,但年幼的我们那时却还身在福中不知福。当我读完高尔基的《童年》时,我才真正体会到了我们是多么幸福!
高尔基从7岁起就没有了爸爸,跟着妈妈和年迈的奶奶生活,别的小孩都有新衣服,就他没有,他有的就只有几件打满补丁的衣服和一个书包。高尔基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然而,他并没有放弃,而是更努力得读书。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这本书告诉我们不要再困境中退缩,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地面对。
当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我在深思着:如果我身处那时恶劣的家庭环境,我也能像高尔基一样自立、自强,不向困难低头吗?谁能够承受这其中的艰辛和坎坷呢?在你现在中,社会是很复杂的,除了父母能够在我们身后支持、帮助我们!大家都是对手,你没有实力,就会被社会所淘汰,被人们排斥。高尔基身处逆境,但是他有理想,他的身后没有人为他加油,但是他照样能够坚持下去,在这么多人面前站起来。而我们现在有这么好的教育,又有父母、长辈在身后作我们的精神支柱,给我们前进的动力。只要我们脚踏实地,就一定能够实现自己的目标。
生活在大学的我回忆起童年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幸福童年,什么叫做珍惜童年。也许你正在抱怨离家太远,过年过节不能和家人也一起过时,抱怨父母给的生活费太少时。如果你想象一下高尔基的童年,那么你将会感受到自己的幸福,这些都没有什么,有父母我们很幸福了。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
高尔基虽然小时候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但是竟然还能成为一位如此杰出的人,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下能够那么坚强!在恶劣的环境下创造奇迹。我们现在有如此好的环境,是机遇更是挑战,我们不是更应该去努力吗?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把握未来!创造未来!
每个人都最求最美好的生活,不甘心生活在贫困的环境中,想要去努力忘掉、改变这样的生活,有的人为了理想中的生活不择手段,有的人走上了绝路。那么大家记得书中那句话吗?“漫漫日月,忧伤是它的节日,火灾是它在狂欢,在一无所有的面孔上,伤痕也成了点缀”——我想这就是对《童年》中生活的最好诠释!
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3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杯具美的英雄。
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性格特点,正是遵循了杯具艺术的特征,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主角,他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我的国家,热爱自我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能够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完美的时刻。然而,这完美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个性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完美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可是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杯具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杯具的帷幕拉开了……应对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终,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我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以前说过:“杯具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潜质。然而应对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所以,他的杯具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杯具,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时代的杯具。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4
《背影》展示了世界上最深刻的爱——父子之间真诚的爱。描述细腻、真实而深刻。
在作者20岁的一个冬天,在他祖母去世后,他的父亲参加完了葬礼,和父亲一起去了南京。他父亲坐火车把作者带到了北方。在那个特殊的场合,作为一个父亲,他的儿子被他的关心、体贴和爱深深打动了。在这篇文章中,父亲从不担心茶馆,他想亲自去送作者,从找座位开始,反复叮嘱;亲自买橘子反映了我父亲的爱。各种各样的事情都是极其普通和琐碎的,但是它们所表达的感情却是极其珍贵的。读完这些,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汽车发动前,我父亲坚持要给我买橘子。可以看出,父亲对我的爱是所谓的一丝不苟。甚至食物也被考虑在内。
最让我感动的是我父亲买橘子的整个过程。父亲是如何爬过栅栏的,他是如何买橘子的,他是如何穿过铁路的,这些细节都非常感人。这是作者第二次写他父亲的背。看着父亲买橘子时的背影,“我”流下了眼泪。这是一滴感人的眼泪。我父亲庞大的身躯克服了许多购买橘子的困难。当我擦去忍不住流出的泪水时,父亲已经抱着猩红色的橘子走了回来。给我放下橘子很放松。我父亲感到放松的原因是因为他愿意为他的儿子做些事情,并且作为父亲尽最大努力照顾他的儿子。作者生动地描绘了他父亲的背部。当他父亲离开时,他写下了这句话——他走了几步,回头看着我说:"进去吧,里面没有人。"可见父亲心里是如何看待儿子的,那是一种不情愿放手的情感,是父亲爱的表现,直到我父亲的背影完全融入了人们的进进出出……
我静静地坐在书桌前,想着爸爸妈妈的背,但不太清楚,我很惭愧,我似乎忽略了生活中的许多细节,认为一切都是自然的,应该由父母来照顾。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抱怨我的父亲。很长一段时间,我大部分时间都和妈妈呆在一起,因为爸爸经常出差和加班。当他回来时,我经常睡着。我责怪我父亲不能像其他孩子的父亲一样带我到处走。我也很羡慕孩子们的父母会在幼儿园放学后来接我。直到我长大后,我才真正明白父亲为了家庭牺牲了很多时间和家人在一起。
我父亲对我的爱不在他的语言上,而是淡淡的,常常无意中流露出来。例如,我有时写作业很晚。只要我父亲在家,他就会陪着我,会给我倒一杯麦芽汁,让我在困的时候提神。我心里真的很感激。有时候我真的不会做某道题,我会问我的父亲,他会花时间给我解释和建议。即使我出差,他也会在电话中分析这个问题,并且非常耐心。
想想生活中的小事。美丽无处不在,朱自清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我也希望我能像他一样,善于发现美好的事物,把淡淡的爱流入笔尖,把深深的永恒的爱藏在心里,永远珍藏。
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5
钱钟书先生的书名“围城”取自书中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乎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阱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后,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等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无法挣脱。本来就无才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被这只手掌控住,逆来顺受地接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晓芙的追求还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因此小说最后的结局可以说是必然的。
除了方鸿渐,好友赵辛楣总也踏不进苏文纨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文中几乎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个面子,这也是当时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可以说,《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那个时期的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我说:“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己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只有战胜自己,才能走出围城。”的确,面对生活,有的人因为曾有过失败,便不敢主动去接触;有的人因为平凡,便以为无能而不想去接触;有的人则因为已经取得过成绩,怕弄不好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去接触……他们总是生活在自己心灵的阴影中,受到心灵的束缚而不愿去尝试,不愿去拼搏,最终也只能在心灵的围城中越困越深。因而,只有真正拥有一颗有勇气,开阔的心才有可能有所突破,才有可能有所超越。
读完围城,诚然,我的心情是复杂的,有同情,有迷惑,有可笑,有可悲。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生活中,一座又一座的围城将我们层层包围,或许我们穷其一生都无法逃脱这名为生活的围城,可是人虽在城里,心却依旧可以飞得很高,飞到看不见这残忍冰冷的城墙,飞到看不见城里一张张生硬麻木的面孔,飞到真正的自由高处,到那时候,自然也就没有了所谓“城”的存在,你也或许会发现,从未有真正客观的“城”的存在,困住你的,从来都是自己。
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6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仅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仅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仅有疯子才能够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期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述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完美令人向往。一个是此刻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完美和谐、以及欢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完美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头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此刻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并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并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经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完美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职责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期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7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世界名著《简爱》。小说的主人公简爱是个孤儿,但她是一个不甘受辱、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敢于抗争、敢于追求的女性。她那纯朴善良的高尚品质深深打动了我。
简爱的母亲原是一位富家小姐,她爱上了一个穷牧师。他们不顾亲友的反对结了婚,富家小姐的父母因此和她断绝关系。他们结婚后一年生下了简爱。但是就在简爱出生的那年,她父母因感染流行风寒去世了。简爱成了孤儿,被送进了孤儿院。之后她舅舅把她接回府上住。但是不久舅舅也去世了,她舅母经常虐待她,在简爱10岁那年把她送到一个慈善学校。她在那地狱般的学校生活了8年,还当了两年教师,之后到桑非尔德府当家庭教师。简爱长得矮小,并不漂亮,但她聪明伶俐,正直善良。不久,主人罗切斯特爱上了这个无财无貌的简爱,简爱也爱上了比她大20多岁的主人罗切斯特。在教堂结婚那天,有人揭穿罗切斯特还有一个疯老婆。简爱明白后便毅然出走,离开了这个她深爱的人,流浪了两天两夜。在她快要饿死的状况下,奥利佛一家救了她,还帮她找到一份工作――乡村教师。在这期间她继承了叔叔的财产,成了十分富有的人,还意外明白奥利佛兄妹竟是她的亲戚,她主动提出将财产与他们三人平分。最后,她回到桑非尔德府,发现那里已成了废墟。听别人说,那里发生火灾,罗切斯特为了救别人被压断了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简爱明白后不顾一切地找到罗切斯特,最后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齐。
从简?爱身上,我看到了她正直善良的完美心灵。当她突然明白自我能够继承2万英镑成为富翁时――要明白她当乡村教师的年收入才30英镑,她显得还是那么平静,没有过分的激动。而当她明白在这世上还有几个亲人――正好是救过自我的奥利佛兄妹时,却高兴得简直疯了。她主动提出把遗产与奥利佛兄妹三人平分。多么慷慨大方,一个不为金钱所迷惑,把亲情和友情放在第一的人啊!
最让人感动的还是当她回到桑非尔德府,发现那里已成了废墟,听说罗切斯特为了救别人被压断了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时,她不顾一切地找到罗切斯特,去安慰他,照顾他,还毫不犹豫地选取了他,跟他幸福地生活在一齐。多么纯洁、多么高尚的感情啊!
整本书写的就是简爱一个灰姑娘的人生经历。一方面,她在追求自我的幸福,不甘心命运的安排;第二个方面,她又在捍卫自我的人格和尊严。这个故事,能够说是一个灰姑娘的的奋斗史。她在追求一个基本的权利:平等。
《简爱》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依靠自我的正直品德和聪明才智,只要坚忍不拔地艰苦奋斗,勇往直前,是能够冲破重重险阻,到达自我的目的的。简?爱的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正直善良的品质让我敬佩,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
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8
钱钟书先生笔下的《围城》,将书中人物的性格展现得淋漓尽致,语言风格风趣又幽默。讽刺中充满生动叫绝的精辟比喻,蕴含着深刻的社会意义和人生哲理,描摹出了人物事态。
《围城》这本书刚入手的时候,封面上有一句话: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对婚姻也好,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多都是如此。钟书先生的语言魅力没有第二人能够超越,胡适说:"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步有进一步的欢喜"。我读完《围城》这本书,真正感受到从思想上进了一步。
书中主要讲了主人公方鸿渐的三个人生阶段:先是留洋归来上海,从上海到内地;在三闾大学;从三闾大学又回到上海。方鸿渐的感情生活丰富,他追求唐小姐,苏小姐追求方鸿渐,平淡的生活都在方鸿渐被唐小姐拒绝而画上了句号。接着进入下一个章节,三闾大学篇。在这旅途中,赵辛楣的一句话,揭露了方鸿渐的本质,也是他一事无成,一直悲剧的原因。赵辛楣说:"你不讨厌,可全无用处。"因为无用,在上海没有什么工作,还要借赵辛楣的面子才能找得到工作;因为无用,最后依然与柔嘉闹翻。除了偶尔的灵光一闪,完全看不出此人有什么过人之处。
他的婚事也像一场戏剧,再从湖南回上海的路上,他与孙柔嘉结为夫妇。没有多长时间,两个人就分开了,根本的原因在于他俩都有目的性,只是时间的问题。孙柔嘉对方鸿渐的动心无非起源于旅途中的一句话,而方鸿渐对孙柔嘉动心则是在三闾大学那恶劣的环境中的患得患失。孙柔嘉动用了一番心计,而方鸿渐却犹犹豫豫,连结婚都要问朋友的意见,我对方鸿渐也是实在无语。到上海后的种种龌龊,都在于孙柔嘉的控制欲,以及方鸿渐急于想摆脱这种控制。最终一拍两散,落得干净。
方鸿渐的一生都在维持他那所谓的书生尊严。在学业、感情、工作甚至与家庭之间愈发被动不堪。方鸿渐是庸常的,也是独特的,他更是"围城"中千千万万人的缩影。人们在围城中,没有固定形容他的词汇,只能说城里有喜有悲。
钟书先生写道: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好的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理第一种人应该是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是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不好的。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而第一种,只剩回忆。
书中故事的结尾用老旧的挂钟,点出人生的悲喜无常。现在以一个旁观人的视角,发现每一个人都活的像傀儡。方鸿渐走出了他自己的围城,也不过是走进了另一个人的围城。这祖传的老钟如同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间包涵了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9
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
是因为不得不来;
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
是因为不得不走
余华
那么活着的意义呢?作者说:“人是为了活着的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其他任何事而活着”。我不太理解。
福贵出生时便是富贵人家的少爷,爹娘疼爱,衣食无忧,长大也娶到了自己喜欢的姑娘。书中年轻的福贵对自己说:“凭什么让我放着好端端日子不过,去想光宗耀祖这些累人的事”。想来,能一生都过好好的日子倒真是不错。
可人生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啊。且不说沉迷赌博的福贵终日不思进取,即便是拼尽全力生活的人,也难得过一生的好日子。
福贵的后半生是由小小的希望和苦难堆砌起来的。
赌博输光了家产,搬进茅草房的第一天爹就去世了;还好家珍回来,一家人算是团圆了,福贵又在去给娘买药的路上被抓了壮丁;一去两年,从死人堆里爬回来后,娘死了,凤霞哑了;后来有庆上学,还成了跑步冠军,却没想到给区长老婆献血,被抽血给抽死了,这个区长还是当年的战友春生;
凤霞算是运气不错,遇见了真心待她的二喜,风风光光的出嫁,结婚不久便怀孕,眼看着日子一天天的好起来,却不曾想在生孩子时死掉了;女婿二喜也是个老实人,对福贵依旧孝顺,一边打工一边还要照顾苦根,后来在工地发生了意外;苦根确实是一个命苦的孩子,一出生娘就死了,也没过过一天的好日子,以至于吃美味的豆子吃到撑死。
光是这一件件的祸事就足够让人绝望,更不必说这一件件祸事前还有那一点点让人温暖的希望。
“如果就在此刻死去,那也可以”,我一直这样想着。
可福贵每一次都选择了活下去,到最后只剩下自己和一头老牛,他仍选择好好活着。春生想死时,他说:“你千万别糊涂,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去死”。
福贵是一个敬畏生命的人,尽管他一直在面对生命的逝去。
我看书的时候,总会觉得作者残忍得不留一丝余地。相比较起来,电影温柔多了,镜头最后停留在谈笑的饭桌前,给人极大的心理安慰。虽然在以后的日子里,还是会有苦难,还是会有生离死别,但我知道,他们都会努力的好好活着。
我敬佩那些拿着悲情剧本却依旧努力生活的人;敬佩那些过着重复日子却依旧注重细节的人;敬佩那些生活在阳光中认真大哭大笑的人;敬佩那些无私奉献的人,比如我们的爸爸妈妈。
他们是会发光的人,当我靠近他们时,感受到的是光亮和温暖。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试着发光呢?
作者说:“活着就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把“忍受”换成“享受”是不是会容易许多。
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10
暑假里,我读了《童年》这本书,里面的内容让我受益匪浅,看到高尔基和我们那不一样的童年,又不禁为他的悲惨童年而感到悲伤。
《童年》讲的是五岁的高尔基失去了父亲,而后又经历了母亲改嫁等一系列的变故。为了上学,他只能去捡废品卖了钱当学费,自己供自己上学。高尔基身上穿的破旧,在身边的富有同学面前,受到了不少屈辱,可是他并不在意,把这一切化为动力,促使自己努力学习,成绩一直是名列前茅。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陷入了深思。现在,我们的条件是多么的优越,不用担心没钱上学,更不用捡垃圾维持生活。身上穿的都是名牌的衣裳,用的也是五花八门,色彩鲜艳的文具,各种样式的书包,还有许多不知名的东西,应有尽有。而高尔基呢?他是多么的悲惨啊!别说是文具了,就算是衣裳也都破烂不堪,是补丁摞补丁,还受到外公的百般虐待。相比之下,我们就像温室里的花朵,享受着小公主、小皇上之类的待遇,不愁吃,不愁喝。简直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是对于高尔基来说,这根本就是神仙般的,想也不敢想的奢侈生活呀!而他却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勤奋地学习;相比之下,我们这些过着幸福生活的人,却是那么的不争气,真是自叹不如呀。如果,我是高尔基,那一定会为自己的贫穷家境而自卑的对学习没有了信心,而他却把嘲笑化为了进步的阶梯,我真佩服不已啊!
相比高尔基童年的生活,我们可以用——掉进了蜜糖罐一样形容现在的生活,可是,尽管这样有些人还是不满意现在的生活,挑这捡那。我也曾经做过一件这样的事。
那天,我考了全班第一,妈妈为了奖励我,做了我最喜欢的馅饼。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突然,一块刺鼻的东西被我吃了进去,我连忙吐了出来,问妈妈:“这是什么呀!”妈妈一看,不以为然的说:“是姜。”我一听,连忙把馅饼丢到垃圾桶里。要知道,我是最厌烦姜的,那刺鼻的味道让我闻了很不舒服,吃了更是恶心。妈妈见我把馅饼浪费了,十分生气,说:“今天只有这一种带姜的馅饼,你吃也要吃,不吃也要吃!”我听了妈妈的训斥后也耍起了性子,坐在那不理会妈妈。最后,妈妈实在是犟不过我,又给我重新做了馅饼,这才让我如愿以偿。现在想想,我真是不应该浪费馅饼,姜又不是对身体有害的东西,何况这馅饼没有了姜也是不好吃的呀!这馅饼如果在高尔基的眼中,那会是怎样珍贵的食物呀!以后,我一定不会再浪费食物,而是珍惜每一粒粮食。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深深地感知到了我们和高尔基不一样的童年,看出了一代人与另一代人的不同。以后,我们也要学习高尔基那种不向困难低头,奋发向上的精神,好好珍惜我们现在美好的童年。
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11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到20世纪40年代,主角方鸿渐是一个被动、无能、意志不坚定的人。小说围绕着方鸿渐外出留学、购买虚构博士学位证书并回国、及后来抗战时期等一系列事件展开。
给我很深刻印象的是方鸿渐这一人物,年少轻狂时就自诩不凡,也在最好的年华里获得了很多人的吹捧,可是纸包不住火,不管是包装得多好,脸上的面具也迟早会被摘下,最后摆在人们面前的只是造假的文凭、软弱无能的内心以及毫无用处的傲气。到后来,他需要去仰仗着曾经并肩的朋友,去接受曾经爱慕她的女子对他及妻子家人的轻视。最终感叹着婚姻这一座围城,困住了他,让他无力、让他愈发的平庸。
其实他完全可以有着不同的人生,倘若他能在留学时勤奋努力,凭借自己的能力去拿到博士学位,甚至他完全可以在三闾大学争取到留下来的机会,可是他没有,他的软弱无能,他的退缩,让他注定有着平庸的生活,让他注定碌碌无为。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数不胜数的方鸿渐,自命不凡却又丝毫不知用自己的努力去过到想要的生活,做想要做的人,他们懦弱、退缩、无能……书中的人物总能带给我们更多的思考,但愿我们都能勇敢,敢于拼搏,去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过自己喜欢的生活,而不是一生如方鸿渐一样无力又平庸的生活。
除了对方鸿渐的理解,我还想谈谈小说里那一句广为人知的句子:“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我看来,这里的“围城”并不单指婚姻,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面对无数的“围城”,比如工作,人际关系等等,会面对很多的困扰与挫折。可能我们也会有很多的无力感,没有办法去挣脱,便只好默默承受……但其实不妨换一种思考方式,毕竟面对围城会是人生常态,不论是做出什么样的决定,进或是出,我们都还在围城之中,所以,能够做出选择便就是最好的答案了,至少我们的犹豫与徘徊是毫无用处的。而主动做出选择,主动权就在我们的手中,我们面对这些围城或许就会有着不同的看法,毕竟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围城》的结局采用了留白,没有写出具体的最终的结局,“那只祖传的老钟当当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一,二,三,四,五,六”。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并未直接写出结局,给了读者想象空间,其实也可以猜想到方鸿渐之后的生活,大致也是如此平庸而无奈的生活吧。(高进慧)
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12
书名为活着,但整篇故事都在讲述福贵身边的人是如何接连死去,最终只留他一个人留存于世间,就像夜空中高悬的天煞孤星,只留读者错愕当场。
余华无疑是个铁石心肠的作者,他想要通过将无数哀莫大矣的不幸集中在一个人身上。福贵的名字没有成为一个美好的祝福,反而像是一个冰冷的诅咒,在故事中露出轻蔑的笑。我们看着福贵接连不断的遭受不幸,在经历过破产与战争的洗礼后,福贵从原本荒诞的纨绔与醉生梦死到归于平凡。即使是在那样艰难的岁月里,他的妻子家珍也始终没有抛弃过他,正当我们以为故事的走向即将好转时,余华便开始用冰冷的笔调将美好的梦境打碎,就像鲁迅所说:“悲剧就是将美好的东西撕碎给别人看。”而诅咒从未远离,始终在某个角落凝视着福贵。不幸之所以痛彻人心,无非是原本可以的前景太过美好。
家珍的离去无疑给了福贵最沉重的一刀。从故事的开头到她的死去,她都是福贵最为不离不弃的陪伴,两人共同咀嚼着生活的不幸。而当她离去时,福贵灵魂的一部分无疑随她飘散而去,生活的磨难让他最终只能说出“死得很好,死得平平安安,干干净净,一点是非也没留下。”
流泪流尽的人再也流不出眼泪,他是真心觉得家珍死在那个下午即将过去,太阳挂在西边的天空上,不再那么耀眼的黄昏,死在自家的床上死得很好。她亲眼看到了自己牵挂的女儿出嫁时的幸福,也一次次的送走了黑发人,在与富贵走过风风雨雨以及风风雨雨后,对躺在病床上的她来说活着只是给这个不就贫穷的家图添负担,而对家珍来说也是肉体到精神上的折磨。所以在这样一个美丽的黄昏平平淡淡的离去,于灰暗的日子里最终还留下了天边的晚霞,死得真的很好。
家珍就像那晚霞一样,在《活着》这本冰冷阴暗,充斥着血腥味的故事中用她温暖但逐渐黯淡的微光抚慰着福贵也抚慰着读者。而她的死去就像一片草地在风中摇曳,宁静在遥远处波动。此处是荒野,必花开繁盛。
即使看完《活着》这本小说,我依旧没有搞懂什么才叫活着。我们到底是为了生活而活着,还是为了活着而生活。当活着仅仅只是为了活着,人生是不是就失去了意义。但当福贵唱着“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的歌时,我觉得他穿梭在岁月之中,不是所有人都能扼住命运的咽喉,很多人光是活着就以及竭尽全力。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尽管失去所有,甚至无法言喻,但人们对生活的想象与表达从未停止,他们因苦恼而复活,因悲哀而升华,”这便是生命的力量。
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13
海水是皎洁无比的蔚蓝色,海波平稳得如春晨的西湖一样,偶有微风,只吹起了绝细绝细的千万个粼粼的小波纹,这更使照晒于初夏之太阳光之下的、金光灿烂的水面显得温秀可喜。我没有见过那么美的海!天上也是皎洁无比的蔚蓝色,只有几片薄纱似的轻云,平贴于空中,就如一个女郎,穿了绝美的蓝色夏衣,而颈间却围绕了一段绝细绝轻的白纱巾。我没有见过那么美的天空!
我们倚在青色的船栏上,默默地望着这绝美的海天,我们一点杂念也没有,我们是被沉醉了,我们是被带入晶莹的天空中了。
看着在天空翱翔的海燕,心中一阵阵的澎湃,多么希望能像海燕一样翱翔在碧蓝天空!高尔基曾在海燕一文中提到海燕象黑色的海闪电,在高傲地飞翔。一会儿翅膀碰着波浪,一会儿箭一般地直冲向乌云。也用蠢笨的企鹅,胆怯地把肥胖的身体躲藏在悬崖底下……只有那高傲的海燕,勇敢地,自由自在地,在泛起白沫的大海上飞翔!以此与海燕对照,从而突出了海燕的英勇、乐观形象。
高尔基写的《海燕》是一篇有巨大影响的散文诗。这篇著名的作品,通过对海燕在暴风雨即将来临之际勇敢欢乐的形象描写,深刻反映了1905年俄国革命前夕急剧发展的革命形势,热情地歌颂了俄国无产阶级革命先驱者坚强无畏的战斗精神,预言沙皇的黑暗统治必将崩溃,预示无产阶级革命即将到来并必然取得胜利的前景,号召广大劳动人民积极行动起来,迎接伟大的革命斗争。
屋外,天边隐隐传来一阵阵闷雷。这时,我有捧起那本看了许多次的书——《海燕》。
《海燕》,是高尓基的著作之一。当我读到海鸥在呻呤这里时,我想:为什么海鸥不像海燕那样在暴风雨中翱翔;当我读到海鸭也在呻呤,我想:为什么海鸭不能抗击残酷的暴风雨呢?当我读到企鹅在悬崖边时,我想:为什么要怕暴风雨呢?为什么不去挑战暴风雨。但是,有一种动物,在期盼……在等待……那就是勇敢的飞翔,无数高傲的海燕。
海燕在大海、在暴风雨、在乌云密布的天空上,自由的翱翔着,穿过云群。看得出,海燕是不怕暴风雨的,看得出海燕是坚韧不拔的,看得出海燕坚信:乌云遮不住太阳。
在怒吼的大海上,在惊挚的闪电中,黑色的精灵——海燕在高傲地飞翔着,欢乐的呼喊着:“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它深信只要付出努力,乌云是遮不住太阳的!
成功的鲜花往往要经历一道道困难才能摘到。比如:当我们遇到困难时,我们就不要避开,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要像海燕一样勇于抗击残酷的暴风雨,要知道:冬天已到,春天还会远吗?
成功的鲜花往往要经历在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用微笑去面对;考试不好后,以乐观的态度去进取;遭到同学的误解后,拿坦然的态度去对待。只有这样,我们就能在自己的人生中唱一首海燕之歌。
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14
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时常会遇到一些困难,但在家人和朋友的关爱中,我们都会勇往直前克服困难。
《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自从他失去父亲,被母亲带到外祖父家后,他见证了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而争吵打架。这些家庭琐事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他幼小的心灵,第一次感受到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主人公的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
主人公阿廖沙的成长之路很坎坷,三岁丧父,11岁失去母亲,他很少得到别人的关爱。但有一个人,他的外祖母给了阿廖沙很多的爱。当阿廖沙感到害怕伤心时,外祖母总是会陪在她的身边,还经常给他讲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光明和正义的故事,并对他进行了有益的教导,使阿廖沙不再孤独,让他看到了自己的存在。在这个冰冷的世界里,因为有了外祖母时刻庇佑着他,关心他,给予他无限的温情与关爱,才让他在生活条件困苦时,失去爸爸妈妈时,遭受外祖父毒打时,都能够挺过这些难关,充满信心与希望的生活下去。
每次看到关于阿廖沙外祖母的情节时,我就想到了外婆,在我五个月时,我的奶奶就离我而去了,但我并没有因此缺少奶奶的关爱,外婆代替奶奶给了我关爱。
我两岁时就开始与外婆一起生活,与外婆有了深厚的感情,外婆很疼爱我,甚至可以说对我是溺爱。从小到大,外婆没有打过我,也很少骂我,平时别人拿了什么好吃的好喝的给她,他都会留起来给我吃,自己不舍得吃,也不给外公和舅舅吃。我讨厌吃药,尤其是吃颗粒的药,不管是多大还是多小的药,我都吞不下去,每当这时,外婆都很有耐心,她就用水把药融化,然后想方设法的哄我把药喝掉。
小时候的我很顽皮,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后,把书包放在桥梁上,然后从书包里拿奶喝。结果我没放稳刚从书包里拿出来奶,书包就“咚”的一下掉到水里去了。在一位高年级姐姐的帮助下,我的书包终于从河里抢救回来了。但打开书包,我发现书包里的书和本子都湿了,上面的字都看不清楚了。读后感·我哭着跑回了家,外婆吓到了,就问我怎么了,我把整个事情的经过都告诉了他。外婆虽然很生气,但看到我哭的这么伤心,就安慰我说没有关系。外公回来后知道了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就抡起袖子想要打我,外公的脾气很暴躁,我知道如果外婆拦着他的话,他可能还会和外婆吵架。虽然如此,但外婆还是和他说了好一番话,最后还是没能拦住他。外公用手打我,我记得那是我生平第一次挨打,我哭的很厉害,外婆很心疼,就买了好吃的哄我,我哭过了好久,才停止了哭泣。
阿廖沙的外祖母和我的外婆都是一样的,他们都给了我们很多爱,让我们拥有了一个幸福充实快乐的童年。感谢你的'爱,外婆!
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15
我觉得我的童年并不快乐。
进入初中后,课程由小学的两门增加到了七门,七门课的知识,七门作业,就像一座座大山一样,直压得我喘不过气。课间,不能到走廊上和同学们玩耍,仍要在座位上写作业,不然晚上又得熬夜了。下午放学后,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写作业,从六点一直到八点,那姿势几乎没有移动过。好不容易将作业写完了,本以为可以看一会儿课外书了,爸妈的一个斩钉截铁的“不”字使我的幻想完全破灭。在那之后的时间里干什么呢?回答:复习和预习。我又得重新回到书桌前,再度恢复刚才的姿势。“预习好了吗?”“嗯。”“复习好了吗?”“嗯。”十点钟到了,赶快洗漱去,然后上床睡觉。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一天就结束了。每天都是如此,日复一日,月复一月,生活就像在无限地循环,至死方休……
令我感到恐惧的还不是如此,而是时间流逝后内心的空虚和那力不从心的感觉。在周末完成作业后,我会再对照工具书详细地复习一遍这周所学习的知识。在复习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有许多知识点没有真正掌握甚至是一无所知,我不禁质疑我自己,我是不是上课没有认真听老师讲课或是没有将内容记下来呢?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我不仅在课后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来复习,还白白浪费了课堂上的时间,却没有任何收获。每次考试之前,我都会复习,但是却总有那么几次考试的结果不太尽人意。由于既不能全盘否定我复习的方法,又不能提出更好的改进方案,所以有时候我会觉得非常困惑。我的童年就是在自信与自我怀疑的精神状态中切换的。
但是读完了《童年》这本书之后,我得到了一丝安慰。书中的“阿寥沙”实际上就是高尔基本人,书中描绘的阿寥沙的悲惨生活也正是高尔基所经历过的。高尔基出身贫穷,四岁丧父,十一岁便为生计在社会上奔波,当过装卸工、面包房工人,贫民窟和码头就是他的“社会”大学的课堂。但在饥寒交迫的生活中,高尔基却自学成才,他一生著作甚丰,许多优秀的文学作品和论著成为全世界无产阶级的共同财富,列宁称他为“无产阶级艺术最杰出的代表”。高尔基生活痛苦,命运悲惨,但他不屈不挠顽强地与之斗争,最后反而正是那些不幸成就了一代文学巨匠——高尔基。
这本书给了我启发,我的那种自我怀疑的态度正是我不自满心里的体现。不自满就像是车轮,载着不自满的人不断向前,我应当接纳自我怀疑的态度,但不能任其不断发展,而是要通过有计划、有目的的努力来让自己进步,再提出更为严苟的要求,充分的利用“不自满”这只向上的“车轮”不断提升。
人生不过就是这样,“也无风雨也无睛”。
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16
阅读《简爱》,就像阅读童话一般,似乎由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似乎由灰姑娘变成了公主,主人公简爱由自幼苦难最终长大成人获得幸福,最终落的美满的结局。
《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以自传体的方式展现出了一个贫穷、低微、无貌但却智慧、勇敢的女子一生的故事。主人公简爱一生并不轰轰烈烈,也不传奇经典,她展现的只是一个女子生活的琐事,但却情节多变,曲折起伏。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简爱与他人之间的友情,爱情,亲情。
纯真无暇的友情来自简爱与海伦彭斯。两人的相识是在落后的洛伍德学校。海伦懂事又听话,对老师的偏见,责备又始终抱以感恩的心态。当简爱被牧师污蔑时,海伦并没有盲目地去指责、不理睬简爱,而是去相信简爱。正因为她们的互相沟通,信任,让简爱在海伦生下大病之时,念念不忘地找到病房,紧紧的抱住海伦度过了海伦生命中的最后一夜这段友情就这样终结了。在她们的友情中,我学到的是相互信任,相互理解,要好好把握住友情,失去后就永远不可能找回了。
爱情来自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两人从相遇、相识、相爱到相结,经历了一浪又一浪。她们的爱不是建立在权贵,外貌之上的,只讲究心灵的相投。但当简爱知道罗切斯特隐藏疯妻后,为了自尊自爱,毅然离开了他。出走后,心中却一直无法忘怀,知道罗切斯特先生火灾受伤后,最终选择回到他身边,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从这之中,让我学习到的是人格的平等,这个世界,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不讲贫富,不管美丑。而我在对待他人时也应该平等,不必因一个同学家境不好而对他不理不睬,也不必因某人家中有钱或长的美而去畏惧她,奉承她。
亲情来自简爱与沼泽山庄的兄长与姐姐们。简爱在偶然的与她们相认,并与两个姐姐意气相投,感情十分之好。她们由相认为亲到离别时的难舍难分,都灌注了他们血浓于水的亲情啊!直到简爱分到约翰舅舅的财产时,都不忘姐妹,与他们平分了财产。这让我想到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简爱在舅母家中受不到一点亲情的温暖,但是沼泽山庄的兄妹们却使她得到了温暖,安慰。我想,在手中拥有亲情的时候,就要去珍惜,关心父母长辈,闲暇时带给他们问候,这再温暖不过了,不能等失去了才来后悔。
简爱从前是个孤苦伶仃,无财无貌的小人物,却依靠自己艰苦奋斗,终于克服了贫穷,苦难,荣辱等阻碍,追求到了属于自己的友情,亲情,爱情。读完了我心中的童话《简爱》,我想我会带着学到的坚持、追求、正直、自尊自重、平等,自立走向我以后的人生。
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17
趁着周末的空余,我与凤凰城来了一场美丽的邂逅。这里宁静,美好。抬头一望,“水中游鱼来去,皆如浮在空气里。黄泥的墙,乌黑的瓦,永远那么妥帖”。我的心情不禁愉悦起来,便东看看,西望望,向这个充满爱的世界狂奔而去。
“翠翠,我不去,你同小狗去好不好?”
“你要不去,我也不想去!”
“我去呢?”
“我本来也不想去,但我愿意陪你去。”
小溪岸边的话忽而飘进了我的耳畔。我抬头,原来是正笑得满面春风的爷爷与翠翠。微风漾满着温柔与笑意拂过,我心也随之一颤。或许正因为这浓浓的爱意,爷爷永远是翠翠的盖世英雄,永远支持,爱着,守护着翠翠。
天逐渐暗了下来,黄昏照样的温柔,美丽和平静。
“好,就是这样子,我们各人轮流唱,我也不要你帮忙,一切我自己来吧。”
不知何处兄弟俩的约定打破了这专属村庄的安详。我不禁为这种情谊所打动。或许“共同喜欢一个女孩,咱不犯规,公平竞争,你永远是我弟弟”便是真正的兄弟情,仗义,诚挚。
爱在何方?多年的困惑终于释然,原来爱就在身边。就如凤凰城中的翠翠、爷爷、兄弟俩及所有人,他们心中都爱着一个人,一座城,一个世界。因为有着这样一颗心,方才使爱一直在身边。
这便是沈从文先生写下的《边城》一书。这座城里有着“天空为夕阳烘成桃花色的薄云”的柔情,有着“月光极其柔和,溪面浮着一层薄薄白雾”的宁静,也有着“白光向上空冲去,高至二十丈,下落时便洒散着漫天花雨”的浪漫。这里就如世外桃源般,每一个角落都是如此美好。这里每一个人都用爱洒满这座城,都用纯真的心潇潇洒洒地把这美丽画卷续写下去。
恍惚之中,我开始在现实生活中寻找爱。
放学回家,疲劳,烦躁。一碗鱼汤的香味扑鼻而来,妈妈那无微不至的照顾,那关怀的眼神,便冲去了我心中所有的杂念。这是来自家人平凡而又深切的爱。作业本中,老师不同的评语总能带来不一样的惊喜。这些评语就如黑夜中的一颗颗星星,照亮了我那漆黑不堪的天空。这是来自老师温暖的爱。以前的自己,也会孤单。但我就如贫瘠星球上的玫瑰,终究等来了阳光灿烂的小王子。小王子使原本寸草不生的星球变得春暖花开。这是来自朋友快乐的爱。在公交车上,一位小朋友给一位老爷爷让座,夕阳的余晖洒在他俩身上,这是陌生人与陌生人之间的关怀,浓浓的爱……原来,爱一直在身边。
这个世界或许没有你想的那么坏,请你一定去相信:爱在身边。就如凤凰城中的翠翠、爷爷、兄弟俩一般,用爱谱写了一段又一段的故事。都说人间处处有真情,当你面对种种考验,不要害怕,不要退缩,爱一直在身边。就让我们用力去爱一个人,一件事,让爱洒满世界,让我们也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
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18
读书就应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书是逆境中的慰藉。在这炎炎夏日,简·爱送了我一片清凉,让我感觉到那份厚重的精神财富。
简·爱是一位独特的女子,她那高尚的灵魂,那平等、正义的信念无不透露着一种女性美。她视“情”最为重要,亲情、友情和爱情伴随着她度过那独立且尊严的一生。
简·爱是不幸的,自幼失去父母,唯一爱她并领养她的舅舅又过早的弃她离世,却又受尽了舅妈的折磨,约翰的虐待,可以说,那时候她简直没有拥有过亲情,于是亲情对她来说充满了渴望。但是,简·爱在获得叔叔的遗产后,一夜之间就可以暴富,告别那贫穷的日子,但她并未选择那条道路,而是将遗产平分给自己好不容易获得的亲情——堂兄妹,可见她对亲情的那份珍惜,在她心目中,亲情比金钱更为重要,因为这是血浓于水的亲情啊!
当简·爱被送到一所寄宿学校的时候,偶然与海伦·彭斯结为好友。当好友海伦·彭斯受到心存偏见的老师斯凯切德的责难和体罚时,她为海伦打抱不平,满腔的怒火熊熊燃烧着;当海伦被罚戴着一块写着“邋遢”的纸牌时,简爱等老师一走,就奔向海伦,一把将纸板撕下,一下子扔到了火里。简·爱的灵魂里充满了正义,她骨子里透露出那股正义的反抗意识,她追求平等、自由,勇于抗争,充满了对恶势力的不满,是何等敢作敢为的女子啊!在海伦临终之前,简·爱半夜里偷偷跑去海伦那里去见她最后一面,紧紧地抱住她,直到海伦永远离开这个人世……我不禁感慨,这是一段多么真挚的友情啊!
随着时间的推移,简·爱逐渐成长,她凭借着自己那颗真诚善良的内心收获了一段美好的爱情。她在和桑菲尔德府的主人罗彻斯特先生相处的过程中并没有在其中迷失自我,成为爱情的俘虏,而是一直保持独立的人格,追求平等、自由。她不喜欢罗彻斯特先生给她买珍贵的钻石项链,漂亮的衣服把她打扮成美人,因为那就不像她自己了。的确,被人打扮的像个花孔雀,即使再漂亮那又怎样,都不是真实的自己。爱情需要的是坦诚相待,彼此接受真实的对方,而不是一味的迎合对方的品格。而当她知道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更是义然决然地离开了罗切斯特,尽管她依旧深爱着他,但她不能忍受成为一个已婚男子的情妇,维护了作为一个女性的独立的人格和尊严。所幸的是,历经波折,有情人还是终成眷属。当简·爱再次回到罗彻斯特先生的身边时,虽然罗彻斯特先生双目失明,但她更加爱他,用心与心与他交流,简·爱对爱情的执着最终换来了甜蜜。
简·爱的这三份真挚的情结诚然打动了我,所以我觉得其实人生可以换一种方式活着,但不管怎样,始终要活出自己的独特人格和品质,即使你平凡普通。
任何东西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殆尽,但只有美好的精神品质才能流芳百世。
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19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
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这样的问题仿佛有了微微清晰的答案。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平平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
主人公福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作者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福贵的一生充满了坎坷,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接连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让我顿时觉得心中一沉的是福贵的儿子在为县长的老婆因怀孕大出血,在献血时因抽血过度而死亡的片,所谓的医者仁心,竟然在性命攸关的时刻,活生生的将一个孩子抽血抽到嘴唇发青直到最后没了心跳,让我甚至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
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打击去不断的接踵而来,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在这样一个残忍的社会和渐进变革的背景下,主人公的生活勇气令人惊讶。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面对这样的事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苦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让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二和春生打比方,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财富是越来越多了,人们却渐渐的迷失了,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可是,当拥有了这些之后,他们还能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
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20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简·爱》这本书,讲述了简爱从小到大的生活经历。因为她从小父母双亡,被寄养在姨妈家里,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承受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之后,她万般无奈只得去到慈善学校。在那里,她和同学们每一天只能吃一些烧焦的粥,偶尔能吃到一点奶酪。简爱在那里生活了整整八年。之后为了生计她做过当家庭教师,她的正直高尚的品格和纯洁的心灵得到了主人罗切斯特的赏识,并且慢慢地深爱上了她。她也喜欢上了罗切斯特。但命运再次戏弄了她,原先罗切斯特已经有个发疯的妻子!简爱所以受到巨大的打击,默默地离开了悲痛之地。钱很快就花光了,就在山穷水尽之时,一个牧师救了她,她不仅仅从牧师那里得到一份工作,并且她还得到了她叔叔的一笔庞大遗产。最终她与罗切斯特历经磨难之后也终成眷属。
造化弄人。简爱从小到大,几经波折,最终获得了幸福。虽然她受到了如此多的折磨,但她从不放弃,默默忍受,生活终将她磨砺成了一个有着坚强意志的人。这使她在今后的生活中拥有了顽强的生命力,不会轻易的被社会淘汰。这就是我们应当学习的品质。如果我们在做任何一件事时,缺乏自信,遇难而退,结果就将是一事无成。我也一样,以前我学了许多兴趣班,但始终没有取得好的成绩,为什么呢?因为我的意志不够坚定,总是会受到其它东西的影响,经常学到了一半又去学其它的课程。可是,此刻我懂得了坚持的重要,再也不会被困难所吓倒,并在电脑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从前有个年轻人去微软公司应聘,而该公司并没有刊登过招聘广告。见总经理疑惑不解,年轻人用不太娴熟的英语解释说自我是碰巧走过那里,就贸然进来了。总经理感觉很新鲜,破例让他一试。面试的结果出人意料,年轻人表现糟糕。他解释是事先没有准备,总经理便随口应道:“等你准备好了再来试吧。”一周后,他再次走进微软公司的大门,这次他依然没有成功。但比起第一次,他的表现要好得多。而总经理给他的回答仍然和上次一样:“等你准备好了再来试。”就这样,这个青年先后5次踏进微软公司的大门,最终被公司录用,成为公司的重点培养对象。年轻人意志坚定,始终不放弃,最终就获得了成功。微软公司录用这个年轻人不仅仅看中年轻人在专业技术上的提高,更重要的是他锲而不舍的精神和顽强的意志。
我有这么一本好书做我的良师益友,相信我以后的日子会过得更加充实。我会永远记住这个拥有坚强的意志与宽容心的人物——简爱。
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21
这几个星期,我一直在读《童年》这本书。看过之后我被书中的内容震撼着,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童年》讲述了阿廖沙的父亲去世了,母亲带着他去投奔外祖父。外祖父开了家染坊,随着家业的衰落,外祖父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阿廖沙,还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阿廖沙的两个舅舅也很粗野、自私,整天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疯狂地虐待自己的妻子。但是,善良的外祖母常常讲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故事给阿廖沙听,使他能明辨是非。外祖母就像一盏启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又孤独无助的心,让他懂得光明与黑暗、正义与邪恶。外祖母给予阿廖沙勇气和力量,使他在这个弥漫着残暴与仇恨的家庭里仍保持着对生活的信心与热情,让他在这个冷冰冰的人世间感受到亲情的温暖,并逐渐成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男子汉。
《童年》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外祖母和阿廖沙之间深厚的感情。书中的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宽广的胸怀。每当阿廖沙晚上睡觉的时候,外祖母总是给他讲故事,还配着滑稽的动作。无论那一天,阿廖沙有多么不高兴,只要一听外祖母讲上帝的故事,心里就会无比的喜悦。这些美妙动听的故事如春雨点点滋润着阿廖沙幼小的心。外祖母给了阿廖沙很大的帮助和影响,正如书中写到:“她没来时,我好像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唤醒了,把我领到明亮的地方??”而阿廖沙也总是在外祖母遭到外祖父毒打时勇敢地跳出来,为外祖母打抱不平,甚至去帮外祖母打外祖父。
看完了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我才深刻体会到自己是多么的幸福。我有爱我的父母、长辈,有温暖的家,有优越的生活条件,基本上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而阿廖沙却生长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尝遍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在无尽的日常生活中,痛苦就是节日,火灾就是游戏,在空无一物的脸上,有一条抓痕也算是点缀??”如果说,阿廖沙像生活在地狱,那我就像生活在天堂。我就好似温室里的花朵,没有经历过风吹雨打,没有遭受到磨难挫折。我无法想象如果我生活在阿廖沙的时代,我是否能像他一样勇敢、坚强、乐观。阿廖沙的阴暗童年并没有影响他的成长,在无尽的苦难及与恶势力的顽强斗争中,在接受和认识现实中所有美好事物的过程中,阿廖沙成长为一位伟大的作家,蜚声世界文坛。从阿廖沙的身上,我懂得了:无论身处多么恶劣的环境,无论前途多么的黑暗,无论遭受多少的打击,只要坚持信念,满怀希望,明确目标,不懈努力,就一定可以到达阳光普照的顶峰。
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22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当我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时,就被深深地触动了。
我从小生活在农村,家庭生活并不富裕,反而有些拮据,不但如此,从小我个子就总是比别人矮半头,而且脸上还锦上添花长了一些小雀斑,还被人戏称为“满天星”,所以,好多时候我都被一些不怀善意的人轻视并在暗地里嘲笑。一直以来,我的心里总隐隐约约地被一种叫“自卑”的东西困扰着。
刚由小学进入初中时,我的内心更是忐忑不安,唯恐发生心里最怕发生的事,可随着时光悄悄地划过,我发现老师和同学们对我都很好,我的心渐渐被温暖的阳光融化了。可我仍然不敢在课堂上大声地讲话,更不敢象其他同学那样谈笑自如。只能任由其他同学的笑语欢声回荡在自已的耳畔。
进入初三,我的生活节奏更加紧促了,因为中考在即,为了背水一战,每天都在挥毫奋笔。这一天在老师的引导下,让我接触了也许,不,应该说改变我一生的一个人,她就是一颗红星,照亮我并让我重拾自信的一个人——“简爱”。
我如获至宝般地不停地翻阅着,是啊,一个人不能决定自已的出生,样貌等外在的东西,但每个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不应凭一个人的地位的高低、财富多少、相貌美羞等来决定一个人的贵贱。每个人都有自已的人生追求。命运是掌握在自已手中的,选择什么样的人生由自已决定。书中的简爱就是凭着这样的信念,不因自已贫苦的出身,普通的样貌而抱怨不已,而是通过自已的努力和奋头斗,获得了她渴望的平等和真诚的爱情。过上了自已想要的平静与安定的生活。这样一个个子不高,相貌平平,在人群中一抓一大把的女孩儿,却以自已独特的人格魅力与自强不息的人生感动、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
在她平凡而又历尽坎坷的一生中,她敢于抗争,追求正义、平等,心地善良,自尊自重,追求独力人格。在她身上,我看到了一颗美丽真挚的心灵,也意识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女性美,不依附任何人生存,靠自已的努力与能力也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已的蓝天。美貌只是一时的,只有拥有一颗真挚的心灵才会迎得他人对你的尊重和友情。
“她”在我心里深深地扎下了根,并以最快的速度发展状大,我感觉我终于找到了人生前进的方向,其实我心里一直有一个明确的方向那就是考上一所好的高中,只是在这一路上,自卑曾经一度占据了我心里的大部分空间,现在我终于清醒了,自信了。感谢老师带我找到了她,就是这颗闪烁的红星让我摆脱了心里的阴霾,让阳光洒满了我的心扉。
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23
我们一起翻开《童年》这本书,让我们一起走进阿廖沙的童年。
阿廖沙三岁丧夫,后来跟随母亲到祖母,一起来到外祖父家。在外祖父家的这几年,他看遍了人间丑恶。却也遇见了许多善良的人,让他感受到了真善美。他在许许多多的善良的人的熏陶下,教育下,学会了辨别人世间的善与恶,也由此认识到了在沙皇统治下的社会的黑暗。
外祖母
外祖母是阿廖沙遇到的一个最重要的人。外祖母喜欢讲故事,她给阿廖沙讲了许多关于上帝天使的故事。让阿廖沙在听故事的同时学习到许多好的品质,祖母也是一个很关心阿廖沙的一个人。阿廖沙一直受到祖母的关心和照顾。
外祖母是多么善良的一个人啊。然而外祖母的生活并非很好,而是充满了坎坷。外祖母生有17个孩子,可是活下来的却只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后来外祖父的染坊也给了阿廖沙的舅舅,之后外祖父就变得越来越贫穷。到后来外祖父和外祖母决定各自承担各自的生活费用。外祖母只能靠做一些零活来挣些钱,然而就是这样,外祖母却也不忘那些贫穷的人,每当夜晚外祖母会将自己辛辛苦苦赚到的钱送一部分到那些贫苦不幸的人的家里。她只是悄悄地放在窗台上并不让人家知道这是谁的施舍。阿廖沙就是在这种熏陶下成了一位善良明事理的人。
阿廖沙成为一个善良的人,他的外祖母可谓功不可没。
好事情
看到这可标题你也许会奇怪,为什么会取名叫好事情?其实我这里的“好事情”,指的是一个人的绰号。“好事情”是阿廖沙外祖父家的一个房客。他是一位先进的知识分子。懂得许多道理,他与身边的人格格不入。那些人都十分的世俗,只知道谈论女人和钱财。而“好事情”却不同,他让阿廖沙在污浊的世间认识到了也有善良的人。但是身边的人对他都很排斥,最后他被外祖父赶出了房子。
“好事情”可以说是阿廖沙在经历过一段黑暗的日子之后,所遇见的一座指路的灯塔,他让阿廖沙感觉到了温暖。除此之外,他还十分支持阿廖沙看书。他的小房间曾一度成为了阿廖沙的藏书房。
“好事情”是对阿廖沙一个影响很大的人,他让阿廖沙见识到了更高的思想觉悟。可以说好事情是第一个在阿辽沙心中种下了新思想的种子的人。
读完《童年》这本书,看到了阿廖沙的童年,突然觉得自己的童年真的太幸福了。但同时我却也感到羡慕阿廖沙,敬重阿廖沙。他有爱他的祖母,有那么多为他好的人。他有那么多的好品质,他懂得感恩。他爱热爱读书,认真学习,为此而感到快乐。阿廖沙拥有一个独特的童年。他在这个童年中,既看到了人世间的丑恶,也认识了真正的真善美,走上了正确的道路,获得了新的思想。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童年,不都是独特的吗?我们要好好珍惜自己独特的童年,不要让童年时光白白地逝去。
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2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的良师益友。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开阔人们的视野,我喜欢看书,因为每读一本好书可以让自己不断的成长,也可以陪伴我走过风风雨雨的人生之路。
当我读了《童年》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书中形象的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的父亲早逝,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了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但已濒临破产。
在外祖父家的这段日子过的并不快乐,留在阿廖沙的心中只有黑暗、残酷、沉闷的印象。连高尔基回忆起来都无法相信。阿廖沙的两个舅舅也同样粗暴,自私的市侩,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沿袭着这样的风气。幼小的阿廖沙经常挨外祖父的鞭打,又一次,竟把阿廖沙打的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尽管阿廖沙处在这样丑陋的社会,身边还是会有善良正直的人的存在,他们给予阿廖沙信心和力量,是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在阿廖沙的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是他的外祖母,他总是护着阿廖沙,这让阿廖沙感到无比的温暖。外祖母经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故事,也在无形中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外祖母也用和蔼、慈祥的形象抚慰了阿廖沙受伤的心灵。而真正教阿廖沙做一个正直的人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有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是“小茨冈”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
后来外祖父再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与亲人们分了财产,带着阿廖沙的外祖母与阿廖沙搬离了这个地方。但是在这几年过得也并不好,在阿廖沙八岁的时候外祖父也破产了,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阿廖沙却坚强的走过来了。
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着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高尔基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了我,这令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当时的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我也在小说中看到了因为对友谊的热情与执着,对丑恶事物的无法理解与憎恶,以及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所以他想要反抗,想要改变,高尔基把笔下的文字化作一支支利箭,射向愚昧与痛苦,企图冲破黑暗,让光明来照亮人心,洗涤灵魂。
和高尔基的童年相比的我们是幸运的,生长在幸福的社会里,无忧无虑的过活着,每时每刻都会感受到自己生活的环境有多么的安定与温暖。我们没有理由在抱怨什么,我们要努力的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幸福的生活下去,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要学会珍惜、学会感恩懂得回报,更要不懈地努力和拼搏,创美好灿烂的未来。
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25
《红楼梦》是我最爱读的一本书,它不仅是一部悲剧,而且是人类对美好的人性、人情和美。它集中了人性最本质的东西——人的生命是脆弱的,心灵也是脆弱的,就如林黛玉那样。
“两弯似蹙非蹙柳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如此美人,最终却落的个忧郁而死,只因她一心追求爱情的永恒与唯一。
宝黛的爱情源自太虚幻境中的木石前盟,再加上红尘中的两小无猜,双方遂有了私订终身的意愿。从一开始的一见倾心到后来的心心相印,以及最后的心灰意冷。他们爱情的产生与发展正是两颗纯洁高尚的“心”相互碰撞沟通和彼此认同的过程。但在一个封建的大家庭里,这只能存在两颗真诚的心间,双方的爱情没有任何的承诺和物质保障。
宝钗是一个复杂的矛盾纠葛体,是一个委婉内敛的人她从小受到正统教育的熏陶,深受封建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毒害,为人行事遵守三从四德,纲纪伦常,但实际上她对诸如《牡丹亭》、《西厢记》等了然于胸。宝玉和宝钗的爱情一开始并没有得到贾府上下的默许,实际起初贾母也许更倾向于黛玉或是宝琴。但随着情节的发展,宝钗和宝玉的爱情才得到了贾家上下的心照不宣。
“贾宝玉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通灵”。他们的爱情是大家认定的金玉良缘,是建立在世俗的物质基础和家族利益上的爱情,也是造成他们悲剧性结尾的原因之一。
为了真爱的人可以抛弃一切世俗名利,甚至可以背上不仁不义不中不孝的罪名。这就是作者曹雪芹对精神爱情的高度赞扬。后来宝玉中举,宝钗怀孕,可他却遁入空门,说明作者在精神追求和世俗情感方面的矛盾,也集中体现作者坚定崇高的爱情观。宝黛的爱情是个大悲剧,宝玉和宝钗的爱情也是个大悲剧,曹雪芹对两者结局是矛盾的,但无疑都寄予了深切的同情。曹雪芹曾惨痛地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爱情既是生活中的幸福之源,又是逃避人生的避难所。在《红楼梦》里,爱情是宿命的,爱情本身就是悲剧,是人的悲剧,是人的世界的悲剧。木石前盟和金玉良缘,只不过是两种悲剧的不同表现形式而已,在本质上是相通的,那就是它们都是理想追求与现实世界的相互冲突,共同作用的结果。
我们生活在由情感的锁链所组成的世界,而在情感的锁链中,必不可少的是爱情这个环扣。在红楼梦,在大观园里,爱情是永恒的,永恒使我们选择了它,永恒的爱情成了可塑性的话题。它引起了我们对人性的思考,对生活的思考。
人活在世上,虽然有许多烦恼和痛苦,但是我们却从没有放弃过追求理想和美,曹雪芹是这样,我们也应该是这样,历史正因为这样而继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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