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伯家的苔丝》的读后感800字【精品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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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篇一
在我所读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这本书里面的女主人十分漂亮,男主人公十分温柔和体贴,但男二号确是一个花言巧语,十分奸诈的人。
这本书就是《德伯家的苔丝》,作者是英国的哈代。
这本书主要讲了:苔丝的父亲听说自己是古代贵族的后裔,便要女儿去一个自称是德伯后裔的富老太婆家攀亲。苔丝到了那儿却被老太婆的儿子亚历克糟蹋了。苔丝在牛奶场做工时与安奇尔相爱。当他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安奇尔却没有原谅他而是抛下她前往巴西发展。苔丝家里陷入窘境,丈夫沓无音讯,绝望中的她只能被迫和亚历克同居。安奇尔回国来找妻子。但苔丝觉得没有脸面重回丈夫的怀抱,只好杀死了亚力克。与丈夫一起度过了幸福的五天后,苔丝被捕了
当苔丝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时,亚历克就把她的一生的幸福给毁了,而亚历克却理由充分的说他这样做是因为他爱苔丝,难道这样也是爱的方法那?他这样的方法只能找来世人的指责、痛恨、羞骂,永远都得不到世人们的认可和祝福。而苔丝呢?她对亚历克只有恨,绝对没有一丝的爱,牵挂,更不要说是怜悯了。安奇尔是一个既温柔又体贴的男人,他不会用花言巧语骗取苔丝的爱,更不会用那种下流的方式得到苔丝。他用自己那持之以恒的精神与爱在一点一点的融化着苔丝的心,并一天一天的用自己的行动感动着苔丝最终获得了苔丝的心。这就是两个人品质的对比,行为的对比,也是结果的对比。苔丝因为被对亚历克的恨冲昏了头脑,蒙撇了双眼,最终在对亚历克的恨和在对安奇尔的爱的两种情绪的交织下杀了亚历克。当他与丈夫安奇尔度过了幸福、快乐、浪漫的五天后便被捕了。在监狱中,她想来想去自己的一生太悲凉了以至使她无法去面对,只好自杀了
苔丝带着遗憾和对丈夫安奇尔的祝福离开了人世。在爱与恨中作出了选择,也付出了代价和失去了幸福。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篇二
在鸟儿甜蜜歌唱的地方也会有毒蛇发出嘶嘶的声音。当大自然的女儿踏入文明的社会后却要面对残酷的生活环境。涉足未深的少女就这样走进了被命运捉弄的漩涡,那样不经意之间,苔丝,德伯家的苔丝就这样丢失了少女的贞操,是谁的错,坚信自己是大家族的德伯沉浸在伯爵的梦想中,是贫穷让他们将所有的人都看作了自己的救世主,轻易相信了冒牌的同姓伯爵亚雷·德伯维尔,也就是这条隐藏的毒蛇侵蚀了苔丝,让她走上了一条绵延崎岖的道路,一条孤独又无助的道路。风雨飘摇过后,太阳不再吝啬对苔丝的眷顾,在挤奶场结识了自己真正的爱人安其尔,可是新婚的夜晚,当苔丝在壁炉前吐出这段悲惨的回忆时,爱人走了,只留下了一个背影,让人心碎,明明相爱,可是仅仅因为那可笑的贞洁,这对爱人就此分道扬镳,即使最后回头,可得到的又是什么呢。
请求的原谅没有回复,家庭的负担让她身不由己,不知觉中又回到了最初的那人身边。即使是作为传道者出现,那又怎样,最终的结局也是给伤害的人又加上了一道伤口,一道致命的伤口。是太多的爱让人丧失了理智,面对失而复回的爱人,让深爱着苔丝如何能够保持理智,面对伤害自己又再次欺骗自己的无耻之徒,这把被仇恨掩盖的爱情之火,怎可不燎原。为爱而拔出的利刃插入恶棍的心脏,结束了这悲惨的束缚,宁愿得到一时的幸福,胜过永远不会停止的悲痛。苔丝最终做出了最大的牺牲,逃生的那段时光相信会是她最幸福的时光,只是和所爱的人牵手,只有无私的'爱,别无所想,也别无所求。只求永远相互依偎,简简单单就好。在风神庙外,追捕苔丝的警察却如鬼魅般随着早晨的阳光出现了,就这样,单纯又不幸的苔丝彻底从不公平的命运中解脱了。
人们所谓的正义终于胜利了,上帝主宰的命运终于结束了对苔丝的戏弄。也许只有自己真正的努力才可以将自己从不幸中摆脱,如果自己都不去寻找出口,怎会走出这黑暗的漩涡,如果可以,放手一搏吧,也许得到的会比以前会更多,更好……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篇三
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我不了解当时的英国社会,因此我无权评说社会制度如何地左右着下层社会人民的命运,但从小说中我仍然看到了当时的社会习俗。美丽善良、勤劳坚强的苔丝没有屈服于多舛的命运,她没有因人们鄙视的目光而颓萎,也没有因农场主的睚眦必报而退缩,她在世俗的人们的指指点点中勇敢地站了起来,却又在世俗的克莱面前无助地倒下去,这是怎样的一种悲剧啊。
写到这里,我想到了余华的《活着》。作者在本书的序言中这样总结:“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作者的这一段表白从作品的主人公福贵的话里也能表现出来:“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在这里,活着已经远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伟大意义了,而仅在于它对生命和生活的依恋。在我看来,《活着》的意义已经超出了“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样一个范畴,它和《德伯家的苔丝》一样,实实在在是在讴歌和赞美一种生命。
对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识庐山”,我也无意去探其真实面目,能够无愧于做一个人,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何其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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