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呼唤读后感(集锦27篇)范文

(作者:xhf168时间:2023-10-24 15: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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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呼唤读后感(集锦27篇)

篇1: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

杰克·伦敦用这样的方法告诉我们,热爱大自然,热爱动物界。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性化与人性交织与角斗,而最终性占了主导,借此深刻的反应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暗喻了作者对人类的告诫。

由于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生产方式,地球上的物种在迅速减少,许多动物濒临灭绝,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的破坏。 人类常以开发文明,为社会做奉献为借口,破坏美丽的大自然,甚至肆意杀害野生动物。人类停止虐待野生动物是人们最好的选择。谁都免不了杀生,但在它们被宰杀之前,在它们大汗淋漓的为我们干完一天的活后,善待它们,好吗?还它们一点权力,行吗?你如果是那头可怜的耕地牛,会这么幸福吗?动物和人是平等的,人不一定能控制动物,因为它们有应有的自由。

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已经让地球无法接受。地球对人类提出警告,草原沙漠化、全球变暖带给人们的伤害是可想而知的。最大的起因是人类对科技开发的向往,但忘记了保护环境与动物。像《荒野的呼唤》中,巴克被转卖了多少次,被人们使用,有的淘金者直接想让它累死。是人们这种自私贪婪的心理使地球受到破坏。

保护大自然就是保护自己。不要让最后的泪成为对地球的保护。我们说的话也不能只是纸上谈兵,要实际行动起来,才能做到。最后忠心祝愿大自然的地球能受到人类永远的保护。

篇2: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昨天,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野性的呼唤》,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对主人公巴克的敬佩之情。佩服它的坚持和勇敢精神。

文中讲述了巴克原来是米勒法官的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北方一个寒冷但盛产黄金的地方。进入北方后,它看见自己的伙伴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巴克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知道了自己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挺住,决不能倒下,它原始的野性被唤醒・・・・・・・・・・

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它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使它克服了许多困难。

在生活中,每当遇到困难时,我们往往选择的是退缩或者让爸爸妈妈等其他人帮忙,缺乏自己主动克服困难的精神。通过读了《野性的呼唤》之后,我们无论生活中、学习中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要开动自己智慧的闸门,像巴克一样把一个个困难克服掉,作一名生活的强者。

篇3: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是一部让人回味无穷的小说,讲述的是一条名叫巴克的小狗从在主人火塘边无忧无虑、无所事事,到历经磨难成为狼群首领的一段艰辛过程。那起伏跌宕的情节和感人至深的描写,在我读罢掩卷之后,依然在我眼前栩栩重现。这本书对我不同凡响之处更在于习爷爷也曾经读过。

习爷爷那样伟岸、睿智、顽强,经过了坎坷与磨难,却不折不回,不忘初心,是否正是从《荒野的呼唤》中汲取了能量,学会坚强?作为人民领袖,习爷爷关注民间疾苦,对养育过、帮助过自己的父老乡亲、对曾生活过、工作过的一方水土充满了感恩之情,或许正是从《荒野的呼唤》中受到了启迪?这本看似平常的书,却穿越时空,传递着不同寻常的温暖。

读着《荒野的呼唤》,我仿佛在字里行间感觉到习爷爷目光的凝注、曾经的感动,正如我此刻我心潮澎湃:巴克那样坚强,在哈尔做它主人的时候,它与同伴在冰冷刺骨的雪地里饥一餐饱一顿地艰难行进,直到实在支撑不住方才趴下稍事休息。学着坚强,做任何一件事都要尽自己力量、尽自己所能,不轻易放弃与退缩;学着成长,在成长之路上,免不了会有失败,学会利用失败磨练自己,就如一把粗钝的短刀,需要勇敢地接受磨刀石的'磨砺,让自己锋利无比,闪闪发光;而最重要的是学会感恩:生死攸关的一刻桑格救了巴克,并把它当孩子来养育。在他的精心照料之下,巴克的伤势渐渐好转,而这份恩情也永远驻守在它心间。当发现小屋被印第安人占领之后,巴克疯狂地追踪主人的脚印来到河畔,主人的气息却立马消逝了,确信主人葬身河中之后,巴克加入了狼群,但它每年都会来此祭奠主人,久久守望,痴心不改。读到这里,我不由潸然落泪……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在大街上迷路给你指引方向过的人、在你被难题困扰时给你微微点拨的同学、成长之路上给你无微不至关心的老师与家长……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感恩之心会让自己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生命变得充实与丰满!

共读《荒野的呼唤》,仿佛走在习爷爷曾经走过的石板小径,依然能够听见空谷足音,穿越隧道,敲击在我的心扉,回荡在我的感悟中!

篇4: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自然的过程。充满了性与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性占了主导。

那么巴克为什么最终变得和狼一样呢?我想就是因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吧。在那样严酷的环境中,如果你不努力让自己变得强大,那么你就一定会被自然淘汰掉,从丛林中消失,所以,巴克不断的改变自己,壮大自己,让自己能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生存下去。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同样是这样,如果不去竞争,那么就会被生活所淘汰……我们总是想着让生活适应我们,当换了一个生活环境后,也不是自己想办法去适应新生活,熟悉新的生活环境,而是异想天开的认为,生活会慢慢适应自己的,自己什么也不用去做,也能熟悉生活,我认为这种想法是极不明智的。比如《鲁滨孙漂流记》中的鲁滨逊,如果他不主动去适应孤岛上的生活,而是等生活去适应他,那么,他还能活下去,最终重返祖国吗?当然不能。再比如《老人与海》中的老人,如果他不主动去适应海上的环境,而是等环境适应他,那么他还能活着回去吗?肯定不行,恐怕早就被鲨鱼吃掉了吧。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达尔文所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不去竞争,那么,必然要面对被淘汰的命运;如果不去适应生活,那么就一定会消失在时间的齿轮上。

所以,让我们勇敢起来,去竞争,去挑战,去适应生活,为自己的未来开辟出一块新天地。

读书心得

篇5: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以往流浪的渴望在沸腾,

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

野性在冬日里苏醒,

又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

这首小诗便代表了杰克.伦敦的著作――《荒野的呼唤》。如今,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部书,立刻被主人公巴克这种做生命的强者,命运的主宰者的这种精神所震撼。

小说讲述了大狗巴克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被卖到了北极,开始与弱肉强食的世界相接触。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回归。当它面临死亡时,被桑顿所收留,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汇入狼群。

巴克在艰辛的道路上,被困苦所磨练,但最终,却成为了生命的强者。这充分体现了作者对个人奋斗最终将会获得成功这一观点的深信不疑。同时,巴克的.经历也从侧面反映了我们人类的生活,告诉了我们:在经历了各种磨练与挫折后,弱者只能永远被欺压,成为悲剧,只有强者才能成为命运的主宰者。

和巴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挫折,也同样会在人生的低谷徘徊,我们只有顽强地,勇敢地去面对,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苦尽甘来的喜悦。

再一次拜读这篇伟大的著作,我明白了作者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写狗的世界中的斗争,不是为了写巴克,而说的是人。原始的求生本能以及情感的宣泄告诉我们:想要生存,就要做命运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的丛林守则。

“热望本已在,

蓬勃托尘埃。

沉沉长眠后,

野性重归来。”

篇6: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

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篇7: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

杰克・伦敦用这样的方法告诉我们,热爱大自然,热爱动物界。

由于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生产方式,地球上的物种在迅速减少,许多动物濒临灭绝,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的破坏。

人类常以开发文明,为社会做奉献为借口,破坏美丽的大自然,甚至肆意杀害野生动物。人类停止伤害野生动物是人们最好的选择。谁都免不了杀生,但在它们被宰杀之前,在它们大汗淋漓的`为我们干完一天的活后,善待它们,好吗?还它们一点权力,行吗?你如果是那头可怜的耕地牛,会这么幸福吗?动物和人是平等的,人不一定能控制动物,因为它们有应有的自由。

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已经让地球无法接受。地球对人类提出警告,草原沙漠化、全球变暖带给人们的伤害是可想而知的。最大的起因是人类对科技开发的向往,但忘记了保护环境与动物。像《荒野的呼唤》中,巴克被转卖了多少次,被人们使用,有的淘金者直接想让它累死。是人们这种自私贪婪的心理使地球受到破坏。

保护大自然就是保护自己。不要让最后的泪成为对地球的保护。我们说的话也不能只是纸上谈兵,要实际行动起来,才能做到。最后忠心祝愿大自然的地球能受到人类永远的保护。

篇8: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这两部动物小说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品。《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条忠厚守实的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而《白牙》则讲述了一只小灰狼变为驯养犬的故事,它们波澜起伏,忐忑不平的经历却没有使它放弃生的渴望,一直永往直前。

《荒野的呼唤》主人公是一只健壮的长毛狗布克,北极的金矿需要这种狗拖运,后来布克知道了棒子和牙齿的法则,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荒野对它的呼唤它无法逃避,最终回归荒野,成为狼群首领。

这也借此说明,在险恶的社会里,只有敢于向命运斗争才有生存的可能;相反,如果你软弱不堪,任何人都能欺负你,最终命运会把你渐渐带入死亡,在动物界里有这样的一句定论“唯有强者才足以生存”,为了生存它们变得冷血无情。

《白牙》主人公灰狼崽白牙,白牙生活在荒野,在幼年觅食学会了凶恶和残暴,之后它就分别有了三个主人,前面两个主人让它成为凶恶的斗狼,在一次次斗争中,它濒临死亡,新主人救了它,仁慈的主人也让白牙变得忠诚,善良。

这让我明白一个人受环境的影响有多大,他可以把人变得凶恶残忍,可以把人变得善良仁慈,也可以影响到周围的人,甚至以小而失大,而在这里面的死亡陷阱也让白牙在地狱的边界线徘徊。

鲜血染红了他们的双手,天堂与地狱只能走一条路,为了生存,只有与命运斗争!

篇9: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受启发。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野性和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成为了主角,深刻也反映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

俗语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易。”家养狗“巴克”最初在山谷当狗国王,后来被曼钮赎出,经过无数次的被卖出,一直到它的最后的一任主人桑顿死后,它自己就已经完完全全的和人类世界完全断了,现在终于像它的祖先一样,自由地奔跑在旷野之中了。

这本书让我想起《牧羊人和狼的故事》。从前,牧羊人捡到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崽,把它带回家,跟他的羊喂养在一起,小狼崽长大以后,如有狼来叼羊,它就会和狗一起追赶。又有一次狗没追上,就回去了,那狼继续追赶,待追上后和其他狼一起分享了羊肉。从此以后,有时并没有狼来叼羊,它也偷偷地咬死一只羊,和狗一起分享。后来,牧羊人察觉到它的行为,便将它吊死在树上。这故事说明恶劣的本性难以改变。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也让我感受到“弱肉强食”这四个字的意义。

篇10:《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荒野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震撼了我:“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发出醒的欢呼。”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狗,叫巴克。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进了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样子。巴克是一条很大的杂交狗,它是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然后卖掉的,成为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经过残忍的,你死我活的斗争,他最后终于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深情厚谊。最后,在他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了它这一路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他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虽然巴克是一只狗,但是他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

《荒野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的始终。

篇11:《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最受欢迎的小说之一《荒野的呼唤》。小说主要讲的是一只有文明教化的狗被人盗卖后,面对残酷的生存环境,最终回归荒野变成狼的故事。

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许多的科学家,比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经过几次之后,本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可他还是坚持学习手艺。老师白天教的,他就在晚上学,一直学到深夜。第二天在公鸡睡觉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间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间内就全部学会了。为了解决以前蒸汽的问题,他想改进蒸气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地和助手努力工作中。终于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的蒸气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气机。又经过努力,在1720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气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气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来更高了。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困难都会勇敢地去面对。可是,现在我们有些人遇到一点的困难就只会选择逃避,这些人真是胆小。人在做事的道路上绝不会是顺利的,必定会遇到困难,如果这样一直躲,是不行的。通过读《荒野的呼唤》这部小说我知道了如果遇到困难,我们不应该选择逃避,而是应该勇敢地去面对。

篇12:《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

这首诗是杰克・伦敦的著名小说《荒野的呼唤》中作者内心的呼唤,这呼唤也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我怀着敬佩的心情读了这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一定要做生活中的主宰者,做生活的强者的精神所打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走,并且还卖到北极,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面对恶劣的环境,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苏醒。面对长途跋涉中,巴克在奄奄一息时,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

桑顿被害以后,巴克被荒野呼唤,回归了狼群,成为了狼群里的领头。巴克在面对困难前奋斗,选择成为生活中的强者,这一点也就表明了,只要奋斗就能成功。巴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生活中要做强者,强者才能自己主宰自己的生命,而弱者只能被欺压,最终沦为悲剧。

这本书不是写巴克这只狗,而是通过弱肉强食来反映人类。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也会像巴克一样,会遇到种种困难,我们也同样会徘徊在人生低谷,我们必须勇敢的面对,顽强的与生命对抗,才能战胜困难,拥有更好的明天。

这本书告诉我们,原始的丛林生存法则;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做生活中的主宰者,这便是弱肉强食。

篇13:《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在这个暑假我和妈妈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

现在就让我们一起走进这本书吧!首先我要告诉大家,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狼犬,他从小在米勒法官家长大,它从前的生活过的很开心,后来,米勒法官院子里的园丁把巴克卖了,然后巴克被一次次的转卖,后来巴克成了雪橇狗,佩罗和佛朗索瓦是巴克的新主人。在那里,巴克与同伴们生活的很快乐,有是也会发生一些战争,比如巴克与斯皮茨的战争,最终巴克赢了,它取得了领头狗的位置。自从巴克当了领头狗,这让佩罗和弗朗索瓦大吃一惊,巴克的表现非常出色。有一次。巴克它们被卖给了一个毫无经验的人。它们的新主人要去冒险,就是去快要融化的冰面上走路,它们的冒险没有成功,就陷入了水里。巴克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桑顿就被收养了巴克,最后巴克的主人是桑顿。巴克和桑顿过着快乐的日子,最后巴克与一个狼群接触,之后成了狼群的领袖,过着快乐的日子。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要学会坚强,战胜自我,像巴克一样努力。

篇14:《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旧日漂泊的`渴望在欢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复苏,再一次宣布醒来的喝彩。

这首诗是杰克・伦敦的闻名小说《荒野的呼喊》中作者心里的呼喊,这呼喊也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我怀着敬仰的心境读了这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一定要做日子中的主宰者,做日子的强者的精力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鼓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走,并且还卖到北极,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以强凌弱的世界。面临恶劣的环境,巴克的野性开始渐渐复苏。面临翻山越岭中,巴克在奄奄一息时,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

桑顿被害今后,巴克被荒野呼喊,回归了狼群,成为了狼群里的领头。巴克在面临困难前斗争,选择成为日子中的强者,这一点也就表明了,“只要斗争就能成功。”巴克告诉咱们一个道理,日子中要做强者,强者才干自己主宰自己的生命,而弱者只能被欺凌,最终沦为悲剧。

这本书不是写巴克这只狗,而是经过以强凌弱来反映人类。所以在日子中咱们也会像巴克一样,会遇到种种困难,咱们也同样会徜徉在人生低谷,咱们必须英勇的面临,坚强的与生命对立,才干战胜困难,拥有更好的明日。

本书告诉咱们,原始的森林生计规律;想要生计下去,就必须做日子中的主宰者,这便是以强凌弱。

篇15:《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巴克被狠狠地揍了一顿后,这里又运来了其它的狗。一个一个都被那个矮胖子收拾了一顿。许多够都被别人带着,轮到巴克了。一个身材矮小,形容枯槁的男人把巴克带走了。巴克看见钱在佩罗和那个爱胖子转手时,就知道自己又被交易出去了。从此,巴克有了新主人:佩罗和弗朗索瓦。

巴克和新来的够柯利去看其它狗。一个是伪君子斯皮茨,一个是闷闷不乐,愁眉不展的戴夫。戴夫只知道吃和睡,对其它的事情都不感兴趣。当它们坐的船“独角鲸号”穿过夏洛特皇后海峡时,船像着了魔似的颠簸起伏。这样的情形让巴克和柯利都吓得发狂,但戴夫只是眼睛挣开了一下,打了个呵欠,又去睡觉了。

在迪亚海滩的第一天,巴克很诧异,它已远离了那种文明高雅的生活。这里,到处都是野蛮的争斗,一点也不安全。这里的生存法则就是弱肉强食。

从此,巴克必须改变生活习惯。这里的够充满了野性,一不小心就会丢失性命。巴克的野性慢慢复苏。我想,巴克面对着狼一般的狗,会逃避?会攻击?不过巴克总有一天会野性大发,到那一天,巴克的命运一定会改变!

篇16:《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昨天,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野性的呼唤》,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对主人公巴克的敬佩之情。佩服它的坚持和勇敢精神。

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它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使它克服了许多困难。

在生活中,每当遇到困难时,我们往往选择的是退缩或者让爸爸妈妈等其他人帮忙,缺乏自己主动克服困难的精神。通过读《野性的呼唤》之后,我们无论生活中、学习中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要开动自己智慧的闸门,像巴克一样把一个个困难克服掉,作一名生活的强者。

今天,我阅览完了《荒野的呼唤》这篇动物小说,这本动物小说是由美国最具特色的作家之一的杰克·伦敦所书。

收获甚多。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可是某些人还把它卖掉,例如荒野的呼唤中的园丁的助手就因为没钱赌博把布克(法官的狗)给卖了,后来因为种种愿因,布克成为了狼王。

我想这人怎么这样喜欢金钱,就为了一点小钱就出卖狗,不过也就是因为园丁的助手把它卖了才让布克成为了狼王真是塞翁失马,必有后福啊。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品,它与《白牙》相反,讲述的是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兽性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兽性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篇17:《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他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大法官的身边,但是被曼纽尔卖掉了,成了一只雪橇犬,他有过四个主人: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知道了生存的法则;在第二个主人手里,他拖着重物,跑二千多里;第三个主人因为他自己无能和狗狗一起淹死了;第四个主人和巴克感情最深厚,巴克也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但是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它为主人报了仇。最后巴克回归大自然,成了领头狼。

有天,我在家里写作业,碰到一题不会的题目,我左思右想,把所有方法都想了一遍,就是想不出来,我无奈的我放下笔,准备放弃这道题目,往下写,我的目光落到了下一题,写着写着“哎呀!又碰到一题不会的题目,算了,空着空着。”我烦躁的说。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把其他都写好了,可就是不会写那两道,就在我烦恼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让我想起巴克的勇往直前,坚持不懈,他面对巨大的对手也不乱失阵脚。我区区那么几道题算什么,于是我又写了起来。

我们应该像巴克一样,去磨练自己,不到最后不能放弃,只要有一线生机,都要把握住,才能取得成功。

篇18:《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你听过大自然里的美妙的声音吗?滴滴答答,淅淅沥沥的雨声,沙沙的风声……但不幸的是,这些动听的声音已经被城市中劲爆的音乐声,吵闹声还有汽车声给藏着了。但这本《荒野的呼唤》,似乎能让你听到这些美妙的声音。

主人公巴克住在坐落在圣克拉拉山谷的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巴克也在这里出生,如今已有四个多年头了。这里所有的狗和巴克比起来都毫不起眼。

巴克不是看门的,也不是拿来卖的,它是这里的主人。它能跳进游泳池里去游泳,做很多人都喜欢做的事,他就是这里的国王。直到有一天……

那时,由于人们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都需要狗来拉雪橇。这个事情就是每一只身强力壮的狗的麻烦,巴克也是其中之一。但巴克根本不知道这件事,也不知道自己的麻烦即将到来。那些狗要完成运输工作,而且狗的皮毛相当保暖,那些狗当然是抢手货了。

曼纽尔将巴克卖给了那个陌生人,被那个陌生人欺负了一番,然后以一个模模糊糊的状态坐上了火车行李车厢,咬伤了陌生人一只手后被陌生人卖给了一个酒店老板。现在,巴克头昏眼花,但它又被关在一个箱子里,那箱子就像笼子一样。巴克被一次次转手,两天两夜没吃没喝,下车后,又被打了一番。看到这,我感到巴克很可怜,那以后巴克的日子该怎么过呢?不过我相信,它的日子绝对会好起来的。

篇19:《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屋外食物香味飘扬,我却不为所动,我正被<<荒野的呼唤>>那动人的故事所吸引,一刻也不想耽搁,恨不得一口气把它读玩呢。

这本书讲述了一直名叫(buck)的狗因为淘金热潮的兴起被人从南方主人家中偷出并卖到了北极,成为了一只拉雪橇送信件的苦役狗。巴克学习的很快,成为了一只优秀的雪橇狗,不久他向领头狗斯皮茨发出了挑战。巴克赢了成为了领头狗。之后,巴克的主人被杀回归了狼群凭自己的实力成为了狼群之首。

巴克这一只狗令我敬佩,他不但在弱肉强食的世界中存活下来,并成为了狼群之首。这一只狗怎能不令我佩服呢?

第二次读这本书时,我读出了一个道理:要想在弱肉强食的世界中生存,必须要勇敢强大,不畏惧强大的敌人,才能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生存。

第三次读时我读懂了这本书不是为了写巴克这只狗,更不是为了写狗狗之间的斗争,而是暗含了我们生活中的道理。在生活中我们不也常常遇到挫折,有的人是害怕的不敢面对;有的人却能勇敢的的去面对・去努力・坚强・勇敢・智慧地战胜困难‘这是为什么?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可战胜的,就像“只要功夫深个,铁杵磨成针”“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一样。

篇20:《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你喜欢做什么?奔跑?跳舞?做自己喜欢的事,那一定是有心灵的意愿指引着你去做。听从来自内心的声音,你才是做真正的自己。

翻开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写的《荒野的呼唤》一书,在一条叫巴克的狗身上,我见到了答案。

巴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重情重义的狗。桑顿把它从前主人的虐待中解救出来,它就感恩在心,跟随桑顿认作新主人。在桑顿被印地安人杀死以后,巴克忘记了印地安人手中的长矛,弓箭,忘记了自身与人类实力的差距,奋不顾身,如一头恶魔咬死了好几个印地安人,将印地安人赶出了桑顿居住的地方。狗的天性,就是对主人的忠诚。这在巴克的身上体现得如此完美。只有对桑顿的忠诚,那才是做真正的狗。

可是,巴克在失去主人后,没有找一个新主人,却是进入了森林,融入了狼群,走向了荒野。我感到迷惑,这是巴克在做真正的自己吗?

或许,它可以回到人类中来,重新找上一位新主人,过着拉雪橇,帮助人们送信件的生活,或许,它可以回到庄园,当回一只宠物狗,有衣穿,一日三餐无忧,还有主人疼主人爱。这些安逸的生活都没有诱惑住它。因为巴克最终作出了选择,听从来自内心,来自流淌在骨子里的,野性的血的呼唤,让它去追寻所有野生动物都渴求的不受拘束的自由。那才是做它真正的自己。

来自荒野的呼唤,是来自自由的呼唤,做真正的一条自由的狗,除了一身御寒的皮毛与铜牙利爪,其余什么也没有。或许,它要吃很多苦,流很多血,受很多伤。但它也是幸运的,跟随心灵的意愿,做真正的自己。

一条狗如此。人呢?

篇21:《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杰克・伦敦是美国现实主义作家。他的作品独树一炽,充满了男子汉的阳刚之气。这本《荒野的呼唤》也不例外,它展现了动物(包括人类)原始、阳刚、野性的一面,和它们对生命的呼唤。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温顺、高贵的家犬巴史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巴克被卖后成了在北方运货的狗,在这里它看到了野蛮的争斗,它渐渐恢复了祖先的野性,变得凶狠、残暴、狡猾。但后来它碰上了桑顿,一个好主人。之后它不用每天在冰天雪地中奔跑,也不用与其它狗争夺王位,过着美好的生活,渐渐变得温顺。巴克很珍惜桑顿,不让他受到任何伤害。可在一次淘金冒险中,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害了,这让巴克痛苦万分,又回到了大自然,加入了狼群。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大自然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巴克最后没有被吃掉是因为痛苦让它改变了性格,变得好强好斗。在痛苦的折磨中,也让它学会了聪明。我们人类也是一样的。人类是高级动物,聪明、能干、有思想。在痛苦、恼怒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展现出凶恶、野性的一面。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至今都没有打破,说明这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则,虽然这看上去很残暴、很可怕,但这是维持大自然生态平衡、确保生命得以延续的原则。大自然是冷酷无情的,要想生存,就必须适应这种环境。

大自然的规则谁也不能打破,生存的技能只有实践才可以得到。大自然有美的一面,但也有冷酷无情的一面。想要生存,就要遵守大自然的规定。

篇22:《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看了这个故事,多么冷酷无情的人都会潸然泪下。它写了一只狼狗的故事,这只狼狗,叫布克。布克先后换过多个主人:法官、法兰夏、派劳特、哈尔、查尔斯、梅西子、宋顿。可布克最后只选了宋顿作自己真正的主人,为他赴汤蹈火,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为什么?因为法官把布克当作玩具,法兰夏等人更是把布克当奴隶对待,只有宋顿,把布克当作朋友!与它玩,与它说话,与它比赛跑步……当宋顿惨遭印第安人杀害时,布克十分悲愤,愤怒地扑向不知必他自己强大多少倍的人,并咬死了数十个人。正应了那句老话:“士为知己者死。”

布克虽然是一只狗,但它是忠义还是实实在在地打动了我。

“忠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史上的忠义英雄比比皆是:投江的屈原;千里走单骑、义释曹操的关羽;背水一战的韩信;抗倭英雄戚继光;金戈铁马辛弃疾……

看看“精忠报国”的岳飞吧,他驰骋沙场,为国杀敌,忠心耿耿,立下不少战功。他还有着“打进黄龙府,迎回二圣”的雄心壮志,最让我感动的还是他在**亭就义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岳飞以身许国,虽死无恨。”

再看看同朝为官的奸臣秦桧吧。他外表看起来对宋高宗一片忠心,内心其实奸诈无比。他在金兀术帐下时呆了十几年,当年金兀术对他略施恩惠,秦桧便回国作了卧底。

秦桧“见利忘忠”、“见利忘义”,连一条狗都不如!相比之下,布克虽说是一只狗,却比秦桧――人还要懂得做人(对布克来说是做狗)的道理!

孟子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秦桧做到了么?还有,秦桧的做法算得上“忠义”吗?相反,岳飞便是我们的忠义典范!

现在时代不同了,可我们依然需要“忠义”这种传统美德,不是么?

篇23:《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热爱生命》中的第一个故事――荒野的呼唤,我觉得这个故事写得十分生动,细节描写得很好,景色写得很美,虽然一开始很血腥暴力,但还是很好看。

《荒野的呼唤》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来无忧无虑地生活着,但被一帮人带走,并被暴力地对待,这使它明白了“棒牙法则”,读后感《《荒野的呼唤》读后感500字》。紧接着他被一队队的人买下来,经历了许多旅程。最后因为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所以巴克对桑顿忠心耿耿,他们也经历了重重困难的旅程。结果桑顿死了,巴克凭着敏捷地身手和强壮有力的四肢在森林里捕捉到了许多猎物。最后它当上了狼群之首。

这个故事的情节十分吸引人,尤其是在狗决斗的时候,非常激烈,让读者惊心动魄,十分紧张,因为当一只狗倒下,其他狗就会将它咬死。

我觉得巴克是一只对主人很忠心的狗,因为在巴克的视线中几乎永远少不了桑顿,添桑顿的脸和手。更重要的是有一次他们在悬崖边,桑顿让巴克向悬崖跳,谁知巴克真跳了,幸好桑顿一帮人将它抱住使它没掉下去,接着,伯顿和一个人打架,桑顿去劝架,结果被伯顿狠狠地打了一拳,巴克猛地把伯顿扑倒在地,咬住伯顿的脖子。巴克也是一只强壮勇猛的狗,因为它的个子比狼还大,和其他动物决斗经常胜利。它也是一只聪明的狗,因为它知道反抗那些人会挨打。

总之,这个故事十分好看。

篇24:《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叫《野性的呼唤》的书。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不经意间,被人偷运到了北方,在自身的努力下,终于成为了叱咤风云的一代狼王

在这本书里,令我最敬佩的就是那条新一代的狼王巴克。它那从骨子里出来的勇猛与顽强的生命力深深令我折服。

巴克原来生活在一个大法官的家里,由于大法官一家人很喜爱这条看上去十分强健、相貌堂堂(按狗的标准)的狗,所以,巴克有了许多狗望尘莫及的特权。

但快乐是短暂的,巴克被买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方,开始了生涯中最难过的一段日子。每天卖命的干活,如果反抗,会有一顿毫不留情的鞭子向他挥来。

渐渐地,巴克在这冰天雪地的北方成长了起来,身心更加坚强了,胆量智谋也随着巴克的身心成长而日益壮大了起来,像日上中天的太阳,蒸蒸日上。

从根本来说,巴克的血液里流淌着狼的血液,在北方这一段时间里,它狼的本性一一复苏,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可以成为最优秀的狼,是一条狼王的好料子。

一天,巴克在一片树林里看到了一头狼。通过接触,他们成为了好朋友。那头狼正准备把巴克带到狼群,和它一块生活。但巴克听到主人的喊声时,毫不犹豫地回到了主人身边。

由于主人死了,巴克才踏上了寻找那声令它痴迷的狼嚎。找到狼群后,几条狼想要将巴克驱除出去,巴克以一敌群,成为了众狼公认的狼王!

这本书宣扬的是一种不屈的精神、一种野性,希望大家能找来读一读。

篇25:《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他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大法官的身边,但是被曼纽尔卖掉了,成了一只雪橇犬,他有过四个主人: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知道了生存的法则;在第二个主人手里,他拖着重物,跑二千多里;第三个主人因为他自己无能和狗狗一起淹死了;第四个主人和巴克感情最深厚,巴克也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但是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它为主人报了仇。最后巴克回归大自然,成了领头狼。

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事

有天,我在家里写作业,碰到一题不会的题目,我左思右想,把所有方法都想了一遍,就是想不出来,我无奈的我放下笔,准备放弃这道题目,往下写,我的目光落到了下一题,写着写着“哎呀!又碰到一题不会的题目,算了,空着空着。”我烦躁的说。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把其他都写好了,可就是不会写那两道,就在我烦恼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让我想起巴克的勇往直前,坚持不懈,他面对巨大的对手也不乱失阵脚。我区区那么几道题算什么,于是我又写了起来。

我们应该像巴克一样,去磨练自己,不到最后不能放弃,只要有一线生机,都要把握住,才能取得成功。

篇26:《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昨天,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荒野的呼唤》。它的作者是一位加拿大著名的作家查尔斯道格拉斯罗伯茨。书里写着一些关于动物的命运。

在一个空中之王的故事里,我十分佩服空中之王秃鹰。在森林中,一棵老松树上住着空中之王秃鹰一家。每次秃鹰和它的妻子都会带回很丰富的食物,给自己可爱、贪吃的宝宝。有一天,印第安人捉了一条很大的白鲑鱼,将鱼放在岩石上,并在岩石边设下陷阱,然后躲在大树后面等秃鹰大王来自投罗网。秃鹰大王来后,便坐在岩石上吃起了美味可口的白鲑鱼。谁知,印第安人放下了巨大的鱼网,将它捉住带走了。妻子在家见丈夫还没回来,孩子们又饿了,只好自己喂孩子。在印第安人的看守下,秃鹰无法逃走,因为它脖子上挂着一个铁链,它无法动弹。它的愿望是自由。后来,小鸟们知道大王失踪后,便放肆地在宝座上乱跳,觉得无聊时就飞走了。有一次,印第发人要将铁链换成金链时,秃鹰借此机会飞起来,狠狠地啄了一下印第安人后,就飞回鸟巢登上了宝座。

看了这个故事,我不由自主地开始敬佩凶猛的秃鹰了。首先,它心里有个信念,它一定要挣脱铁链,获得自由,然后快快飞回妻子、孩子身边,去保护、喂养它们。其次,它每时每刻都在寻找逃脱的机会,从未放弃,耐心等待。最后,它抓住印第安人将铁链换成金链的机会,成功地逃脱了。

我从秃鹰身上感悟到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信念,也就要有追求的目标。像我们小学生从小就应该对立远大理想,一旦确实了自己的理想,就应该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迈进。即使遇到困难和挫折,也不能半途而费,要永不放弃。

篇27:《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几经转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的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

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几经周折后,本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可他还是坚持学习手艺,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直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间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间内就全部学会了。

为了解决以前蒸汽的问题,他想改进蒸气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的蒸气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气机,又经过努力,在17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气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气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更高了。

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习,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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