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活着》名著读后感写作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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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活着》名著读后感写作范文1
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活着本身,它没有额外的喧嚣浮华与功名利禄,它仅仅是生命的延续,是最自然的生存状态,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这本书的正文有些太过平静,平静的有些令人发指,生活将一个人的命运血淋淋的扒开,在好不容易结痂的时候又去揭开,在这种长时间不断叠加的痛苦中本该呐喊、哀嚎的境遇下却是以最不可能存在的平静来展现,也正是这摸平静让人欲罢不能的沉浸其中。对于主人公富贵一生的困苦,作者只是平淡的叙述像太阳东升西落像树木春发芽秋天落叶一般,然而呈现给作为读者的我们确实久久的意难平,但也是这种反差让我们悲愤命运的不公的同时也能奇迹般的平静以待情绪内敛正式生活。
故事内容是作者在偶然间结识了一位老农,并由此了解了老人的过去。老人名叫富贵,人如其名家中有些家产并娶了米店老板的女儿,本应是富贵温馨的故事奈何富贵年少吃喝赌样样精通,甚至当众殴打跪在他面前求他回家的怀孕妻子,直到输光了家产才幡然醒悟。
父亲突然离世,老婆被娘家接走,一个富有的二世祖一夜之间成了中下贫民,上有老母下有女儿,连感叹都来不及发出便被迫开始生活。妻子家珍产下幼子后仍带着孩子来到一贫如洗的他的身边,在生活中慢慢变好的时候母亲却病倒了,他拿着家里仅有的两块银元去请郎中,却被国民党抓了壮丁送往战场,这一去便是两年。从尸山血海中回来不易,家母离世女儿因病又聋又哑,但到底他回家了,日子虽然清苦倒也有了盼头。
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小小一个人为了不弄坏草鞋光着脚跑路,然而命运就是这么不公那么多人偏偏就只有小有庆一个人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活活被抽血抽死。可笑的是这位县长是富贵的战友。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徒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每个人的死都在意料之外,每每在你以为不能再苦了的时候,余华都会用他那冰冷的笔在你的心窝插上一刀,敦厚老实的女婿在上工的时候被砸死,最小的孙子竟被一碗绿豆撑死!可笑!可悲!
你看见衰败。你看见颓唐。你看见离奇却又平凡的人生。你只是抱着家珍说你们要好好过。你看见兴盛。你看见圆滚滚的JN。你看见不孝和温顺。你看见生活怎么样折磨一个人。你看见老爷子无声的长叹。在田地的那一头。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还是要活下去。所以富贵跟那头叫福贵的牛说啊,福贵啊,你要好好干活啊。
家珍和有庆都比你耕得多啊。生活,或者说活着,就是活着。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
也许因为活着,所以才能够分一点心去顾虑生活,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但是很多时候却将这二者混淆不清,我们需要的首先是生存然后才是生产、生活。所以当你需要的或是想要的没有实现时,不要轻易地沮丧和失落。因为你已经做到了为人一生中最有意义的一件事,那便是-活着。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
关于《活着》名著读后感写作范文2
余华的《活着》属于经典之作,被拍过电影也没看,书也一直是从别人口中听说,有一天,不同时段看到不同的人说“_x(一件事)让我想到余华的《活着》”,就决定看这本书了。
叙事类的小说看得很快,两个小时不到就看完了,吐槽一下这本书应该是被翻译成很多个版本,自序都有很多个国家的翻译版本。
里面很经典的一句话应该是: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一开始不太懂吧,看完后觉得大概就是我不是为了除我以外的任何人而活着,我是为了我自己而活着的。
主人公福贵真的是克死一家人,过于戏剧化和悲剧了,想起在医疗还不发达的时候,发烧感冒都觉得像是得了绝症,没钱治病明明是小病都觉得只能在家等死,头晕乏力只知道喝热水和躺着休息一下。
只能说命运太捉弄人,生死都发生在一瞬间,作者用朴实的语言叙说着一次次主人公亲人的离去,没有很大的天灾人祸,死因都很平常,福贵没有一次想过轻生,总觉得这部小说适合出个节选,放在高中语文阅读理解上,画几处划线句子,问此处主人公的心境如何,如果你是福贵,你有什么想说的?体会到高中语文阅读理解的魅力了,一千个哈姆雷特的魅力,没有标准答案,只有参考答案。
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的时候,他救下了马上要被宰掉的牛,被告知它只有一两年不到的寿命了,他说够了,他也差不多只有一两年不到了,能够陪伴它走到生命的尽头了。
年纪越大越觉得陪伴很重要吧,年轻的时候或许想要的是自由,现在想要的是有人陪伴,有人陪着去旅行,有人陪着逛街,可以有相对独处的时光,但是偶尔的一两个好友陪伴一起聊聊天,就觉得收获了简单的快乐,之前觉得一个人旅行很酷,现在觉得一个人旅游除了酷还有一点孤单,没有人分享心情没有人帮忙拍照没有人肩并肩走在旁边就很缺乏安全感。
享受独处,渴望陪伴,一个人也可以去做这件事,但是两个人去做会快乐加倍呀,也体会到了伴侣的重要性,最近散步,一家三口,感受到了父母陪伴我,我陪伴父母的感觉,长长的路上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到了跳广场舞的地方,我陪老妈跳舞,老爸一个人兜圈,兜累了就看我们跳广场舞,还在父母身边的时候,就多给陪伴吧,昨天是中秋节,这种感觉更加强烈,顿顿都是团圆饭,所以中秋节也不是很特别的一个节日了。
老黄牛陪伴着福贵度过他最孤单的一段生命的尽头,他说有想说的话就对它说,尽管它不会回应,但是它会倾听吧。
文章最后一段话是“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都说看了《活着》更容易感受到生活中的幸福,确实,今天抽出去考察,两天半要完成三十家企业老总的考察,三十家企业里还有七八个在乡镇的,有可能周六都要加班考察,考察完还要回来写材料,但是居然可以从夹缝中感受到幸福感,零碎时间看书,中午能回家睡个午觉,抽了半个小时坚持打卡每日一画,还有可以抽出时间写个文章,其实哪怕每天忙碌,只要花一点点时间来感受生活,就还算是幸福的。
开会的时候会拿着练字本练字,看起来大家都在认真记录,我似乎也在认真记录似得,晚风吹过,抬头看看天空,感受到那一瞬间的惬意,所以生活是自己的,快乐不快乐,幸福不幸福取决于心情,我想福贵也是一样吧,哪怕命运这样捉弄它,他还是活着,寻找老黄牛陪着他,而相比之下,我们就要幸运多了,我很满足了,快乐是基础,追求的是更快乐更幸福。
关于《活着》名著读后感写作范文3
人世间每天上演的不是生离,就是死别。也许年少时我们面对亲人的离世觉得痛苦万分,可是年老时那种悲痛早已经化为司空见惯的习以为常,而中间的这个过程我们只能选择活着,并且好好活着。
余华先生曾说:“死亡不是失去生命,只是走出了时间。”是的,人生何其短暂,谁又能活过时间呢?用这样来解释死亡可能也是给在世的人一点安慰吧!
读余华先生的作品时,我还尚小,约莫刚初中毕业,那时候就觉得《活着》这部作品就是一个大时代下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很同情故事里面的福贵,觉得这世上最悲惨的人也莫过于此。
余华先生的作品吸引的读者,应该大部分都是80后,因为更加贴合那个时代背景,从而产生共情,当然还有我这种口味比较独特的90后,就喜欢他那种犀利的笔锋。
余华先生是中国先锋文学的代表作家之一,谈及到先锋,可能有人要问了,什么是先锋文学呢?首先“先锋”一词,最初是源于军事用语,19世纪初始于法国_,后面转向文学艺术。而“先锋文学”就是指那些反对传统文化,刻意违反约定俗成的创作原则及欣赏的文学。余华先生在此文风上就颇有建树。
都说了解一部作品,首要是先了解作者。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当代作家,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77年中学毕业后,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1983年开始创作,同年进入浙江省海盐县文化馆。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有影响的十部作品。1998年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5年获得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
而《活着》这部作品也被中国影响力的第五代导演张艺谋改编成了电影。我是先看的电影后读到小说的,电影和小说相比,电影可能更加温暖一些,至少让人觉得有些盼头,而小说则显得更为残酷。于我个人而言,我更加喜欢小说。鲁迅先生曾说:“所谓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在人眼前,毁灭给人看。”因为生活永远不会像电影一样给你预设一个充满温暖的结局,它总是在平淡的日子冷不丁的给你一剂意外,让你猝不及防,真实并且感受真切。
那《活着》究竟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其实故事很简单,用一句话就能讲完,主人公福贵,最后只剩下福贵和一头老黄牛生活在世上。其实看完这句话,你也许会觉得,这也没什么,就是一个普通人的悲惨故事而已。
其实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所爱的人一个接一个的离去,而你却要笑着活下去。福贵的儿子有庆,觉得能救县长夫人是很有面子、很光荣的事情,于是他躺在了手术台上,开始觉得头晕,后面觉得越来越晕,到最后血被抽干,死在了手术台上。不敢想象一个孩子最后死亡的归宿,竟然是献血被抽干,最后失血而亡。当时看这一段时,真的不寒而栗。
福贵的父亲,被前来讨要房契的龙二气死;福贵的母亲,生病死去;福贵的妻子,软骨病去世;儿子,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生病变成哑巴,在生产时大出血而亡;女婿,在做工时,被水泥板压死;外甥,因为太饿,被干豆子撑死。谁能想到,经历了一切苦痛的人,上天却格外眷顾他的生命,让他活着,一直平平安安的活着。
之前说这个故事我初中毕业就已经读过,去年的朋友的婆婆因癌症离世,我又拿出来读了一遍,愈发认同这样一句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并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告诉她,婆婆只是走出了时间而已。但我并非局中人,也知道,去世的人虽得到了解脱,可是活着的人真的需要勇气。因为她以后的日子都没了她最爱的人,最懂她的人。
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的勇气可能真的不是常人所拥有的,但是我相信那个时代一定还有很多很多这样的福贵,没有什么比活着能更好地尊重生命了。
每次开心和不开心的时候都很喜欢读余华先生的作品,每次都能有不同的领悟。开心的时候,看看《活着》觉得这样的生活多么来之不易;不开心的时候,看看《活着》觉得自己的处境也没有福贵那么惨,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读余华先生的作品就像蒜蓉配着老酒,阵阵的讽刺与辛辣。喜欢他冷漠地凌迟着现实,通透且难以忘怀。如果尝过余华文字的那种苦,你会更加珍惜现在所获得的那一点滴的甜。
关于《活着》名著读后感写作范文4
如果说活着只是为了证明自己存在,那除了生命还有什么是我们存在过的意义呢?我们活着享受自己的生命,我们把生命过得像那么一回事,用自己的方式定义生命!
如果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先离开我们,在出乎意料的时候。那么,在他们离开后我们用什么去永远的记住,是否一个人死去后就真的没有了,那些离开的我们爱着的人我们是不是该代替他们更好的活着。活着如果过得孤独,那么是否还要选择活下去。也许现在的我们轻视的生命,是那些挣扎在生死线的人所奢望的未来。不知道从何时起只有死亡才能唤起人性,才能唤起敬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人们用生命去_,挽回自己的权益!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生命成为附属品,只为证明愚蠢无知的爱情!
在看完小说《活着》之后,我才稍微明白生命的厚度。主人公福贵在曾经是个不管世事的公子哥,年轻的他败掉了家中的田产和房子,气死自己的父亲。那是的他和现在的许多人一样对生命没有任何定义,直至生活落没,母亲因得病没钱医治而死,儿子为县长老婆献血而死,老婆因生活贫苦病死,就叫女儿也因生孩子而死,女儿为他留下的外孙也因为饥饿而吃豆子给撑死啦!人一生最痛苦的,我想莫过于陪伴你的亲人一个一个的离开消失,而你只能目送着他们一个一个离开。仿佛在福贵的心中,他的家人并没有真正的离开,他们把生的意义交托在福贵手上。每次看到福贵一人在田间伴着老牛耕作,嘴里还念着“家珍、凤霞、有庆”的时候,眼眶总会涌出泪水,中国式的活着不是咆哮,不是挣扎,而是默默忍受。
这个曾经的阔少因为年轻的无所顾忌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又在而后的岁月,用自己的双手亲手埋葬了六位亲人。这到底是老天对他的眷顾还是惩罚。而他自己总在床头放上十元钱,村里的人都知道那是给替他收尸的人的,他们也知道福贵在要和他的亲人葬在一起的。活着的背面其实就是死亡,就算最后留下的只有福贵一人,对于死亡他没有恐惧,也没有期待。他只是准备着。
生命正如吃饭睡觉一般平常,如果没有出生的喜悦,没有死亡的痛苦,也许生命真如凡事一样平常。正因为人们敬畏生命,才害怕生命终结。
关于《活着》名著读后感写作范文5
余华的这本《活着》被几个朋友推荐过了,不知道我是出于偏见还是什么,总觉得这本书大抵描写的也是五六十年代农村的故事,就像《白鹿原》,这类书大多称之为名作,但我好像就是一个单纯喜欢读故事的人,喜欢高潮迭起、迂回曲折,对这类太深刻的作品反而是不大感冒的。
和朋友聊起读书,这本《活着》再次被提及,我想是应该看看了,从下载下来到读完,两天时间,像着了迷似的,越读越被深深的打动,越是停不下来。
一个人的一生装进了一本仅仅几百页的书,没有对人物心理浓墨重彩的渲染,只是简单的叙述。讲的人娓娓道来,平静的叙述,听的人心里却波澜起伏,久久不能平静,这大概就是余华的高明之处吧!
福贵,又富又贵,多好的名字啊,这也是他的父母对他的期望,光宗耀祖、又富又贵,可他的一生却是潦倒穷困、厄运相随。年少轻狂,仗着家里吃喝嫖赌,等到输光家产,父母离世才幡然醒悟,但觉悟、改变并没有阻止厄运的脚步,在那个年代生活本就难以为继,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又相继离世,只剩下他孤零零的活着,他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与一头老牛为伴,书中有一句话说的很好,活着不是为外在的事物而活着,而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活着,对福贵而言只是一种生活状态,他的心经历太多苦难,已变得波澜不惊,看透人生的磨难,才豁然开朗,才能够平静的叙述那些常人难以承受的苦难,才能日出而作日落而归安静的度过人生的黄昏。
福贵的故事能够打动人不是因为命运给了他接二连三的打击,而是那种经历苦难、看破人生后的豁然开朗,亲人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离奇,但却是异常痛苦的,当亲人相继离开后,福贵大可以一死了之结束这悲剧痛苦的人生,可他没有,他选择接受,好好的活着,种种地、唱唱歌、和老牛说说话,他困苦的一生让人感慨,但他平静的讲述才真的让人心疼,真的打动人!
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容要承受众多难以接受的痛苦,却依然要坚韧、顽强,这大概就是生命的力量,活着的意义罢!
PS:有的酒越品越香,有的书越读越深刻,看来以后读书得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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