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辅警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范文
按照指挥中心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全中心开展以××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民警辅警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提高自身御风险、拒腐蚀,守底线的能力。通过此次案件我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谈认识。
一、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毛泽东同志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物必自腐而生虫”,这句古训富有很深的哲理。之所以走上毁灭之路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其中思想意识的蜕化是内因,也是主要原因,但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此次案件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一个民族需要一种精神力量,一个人需要有一点崇高的理想和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诱惑所俘虏。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而最根本的就是要加强学习。当前,我国正处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党员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筑牢思想上的防线。
二、党员干部必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果不能把持住周围的赞扬之声,保持头脑清醒,如果把廉洁自律的要求和接受监督的要求都置于脑后,如果开始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那最终只会落得被人民唾弃,成为蜕化变质的人民的罪人。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掌权、用权,都要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办人民群众所需,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三、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民谋利益,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集体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最终会在权力、金钱和人性考验面前跌跤翻船。此次案例值得我们每一个党员民辅警深刻总结和认真汲取。我们要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这个重要精神支柱。从这个意义上讲,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人性的诱惑,能不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贯彻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受的一个很现实的考验。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准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同时带头管好自己的亲属和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仰不愧官,俯不愧民,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警示教育带给我们的思考是沉重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极深刻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安民辅警面对的诱惑和考验还很多,我们一定要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就像我们每天都要洗脸和照镜子一样,做到警钟长鸣,拒腐防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