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范文
通过“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本人从思想政治、对党忠诚、作风纪律、清正廉洁等方面都有了更加深刻地认知,并且在教育活动中不断进行自我反省,对本次活动的心得体会,整理如下:
在对党忠诚方面,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再一次明确了党员必须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将政治过硬作为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本人也发现自身存在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不彻底,对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时存在认识不足、理解不透等问题。目前已经积极整改,认真学习相关党的政治理论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和政治品质,保证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组织绝对忠诚。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新疆工作会议讲话、新时代治疆方略作为学习计划,反复学习、研究。利用好主题教育,通过不断自我剖析、整改,改进自我、提升能力。
在作风纪律方面,通过警示教育的案件,直观、有效的反映了国家对违纪违法的高压治理态势,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对仍然不收手、不收敛的人,必然将受到党和人民的监督和惩治。本人也通过自我对标发现,拒腐防变相关案例学习的还不够深入、透彻和常态化,警钟长鸣的思想还没有彻底的筑牢、稳固,平时点滴小事上还存在麻痹大意的情况。目前也已经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对自己的言行时刻反省,时刻警惕,避免四风四气问题苗头出现。
在清正廉洁方面,通过本次警示教育可以看出,权力的滥用多半在于经济利益的驱使,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国家公职人员,不能厘清与服务对象的工作关系,特别是作为一名一线审判法官,如果不能时刻警惕可能存在的行贿行为,不能时刻保持与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距离,那么必然将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损害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也与党员服务人民群众,要让每一个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相违背。在自我反省的过程中,本人也发现对禁止“四风四气”方面的党内法律法规的学习还不够彻底,对个人作风要求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现已在进一步全面系统地对“四风四气”方面的党内法律法规进行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政治思想品质,不断提高自身的“免疫力”和“抵抗力”,保证清白做人、干净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