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要做被诬告干部的“保护伞”范文
铜陵市纪委公开通报四起不实举报典型案例。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担当,也激励着广大干部敢担当、有作为。
屈原在《九章·悲回风》里写道,“悲回风之摇蕙兮,心冤结而内伤;物有微而陨性兮,声有隐而先倡。”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为达到个人目的,肆意诬陷、造谣中伤党员干部。严重损害党员干部个人名誉,挫伤了干事创业干部的积极性,让担当者倍感寒心,恶意举报、诬告干部等问题,让被诬告者蒙寒心泄气,影响到干部队伍的稳定性,是一股不容忽视的负能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注意保护那些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对那些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要及时予以澄清,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说,有问题的干部绝不能放过,同时,应及时为受到污蔑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消除思想顾虑,轻装上阵、继续前行,真正让诬告者受惩,为担当者担当。对于不实举报,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严查快办信访举报件,按照“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的要求,将澄清事实与保护党员干部紧密结合,对没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在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后快速予以澄清。
二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坚持一案双查,倒查“诬告人”,特别是组织者、操纵者,严肃查究写黑信、告黑状行为,不放过任何一个恶意举报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一查到底、一追到底,让不干事、乱整事、搅和事的人受到应有惩罚,坚决狠刹歪风邪气。
三是增强恶意举报、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的辨识度,提升真伪识别能力,在工作中深入分析、积累经验、强化举措,对无事生非、歪曲事实、造谣诬告、恶意诽谤他人等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行为,严查快处,及时发声、消除影响。
四是把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结合起来,既督促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又旗帜鲜明为实干事者撑腰,为受到“冤屈”的干部澄清是非、帮扶一把,让流汗者不流泪、担当作为者没有后顾之忧。
五是始终在依纪依法的前提下,保护敢于负责、善于作为的干部,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引导党员干部在新时代展示新担当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