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城管蓝”深入人心——“谁执法 谁普法”工作感悟范文

(作者:鱿鱼酥酥时间:2021-02-23 08:05:31)

我国全民普法教育规划工作已走过30多年,今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普法工作已经在社会上产生了明显的成效,作为在城市管理执法岗位上工作近30年的一名执法者,回顾多年来的执法工作,在此谈几点感悟:

普法,顾名思义就是普及法律常识的简称,普法的目的就是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尊法、守法的法治环境,提高全民学法、用法的意识。形象的说,就是普法工作这个“1”变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这个“4”。

执法人员既是执法者又是普法者,这对执法和管理本身是有帮助的,因为在执法和管理的过程中,执法人员会更加规范自身行为才能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同时通过行政相对人和市民群众反馈的信息,发现和梳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这些都是相辅相成的。

城管队员执法行为规不规范,决定了依法执法、精细化管理、为民服务落实是否到位等问题。为此,我们专项打造了城管执法教育培训基地,就是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扎实的城管执法队伍提供了新的平台,一方面利用这个平台更好地开展城管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学习工作,另一方面通过这个平台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让“城管蓝”蓝得更自律。

在2019年,我们首次在城管系统开展了“现场执法技能竞赛活动”,通过这项活动来考核执法队员执法用语、执法程序、法律法规运用及现场应变能力等综合技能,在提升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同时,也起到了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向社会宣传和教育的目的。在开启的执法记录仪下、在取证的摄像机前,每一位执法队员是执法者,承担着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每一行政相对人是当事人,履行着违反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规定,让“城管蓝”蓝得更阳光。

针对在日常管理和执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还有一些行政相对人和市民对我们执法管理工作提出存有异议的质疑,我们根据城管队员的工作性质,结合实际在所辖的城管执法中队开设“城管巡回微课堂”,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分析、群众投诉和质疑等为主要内容,通过“课堂教学+互动答疑+交流心得”的教育方式,提升基层城管队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好的去解决群众切实关心的事情,让“城管蓝”蓝得更规范。

城管执法会涉及到行政处罚的问题,在行政处罚案件中我们一直开展着群众公议活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将案件卷宗材料及拟处罚的初步意见提交给群众公议团,由群众公议员们进行独立评议,并形成公议意见,作为案件最终处理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行政处罚全过程公开透明。目前群众公议的形式已经推广为网上群众公议,这种形式避免了群众公议员与行政执法部门直接接触,保障了群众公议过程和结果公正,这将意味着有更多的群众能够参与到案件的公议中来,参与行政处罚案件的群众公议本身就是一个学法、用法和普法的活动,让“城管蓝”蓝得更亲民。

在执法和普法的创新工作方面,我们也凭借自建平台,充分利用依托城市下穿通道打造的“四牌楼党建文化长廊”,与现有的环卫教育基地构成普法宣传学习教育主阵地,设立普法栏目;创新举办“半月微讲堂”让更多执法者走上讲台,实际参与学法、讲法的活动;配合“夜访万家行动”贴近群众,送法送服务,让群众更理解我们的城管工作,更了解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特邀法制监督员、媒体监督员、市民监督员等参与到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来,亲身经历我们的一线管理和执法活动;创立“庐阳城管在线”微信公众号,定期开设“以案释法”小栏目,以实际案例分析、律师说法等方式让更多人了解城市管理管什么、什么是违法、违法怎么处罚等等法律常识,让“城管蓝”蓝得更法治。

下一步,我们还会在推动法治城管建设方面做一些事情,把普法与执法有机予以融合,试点开展“律师驻队”的相关工作,由驻队律师跟随执法队员参与到城市管理一线执法工作中区,对一些行政相对人拒绝配合甚至阻碍城管执法的复杂案件,从证据收集、固定到法律法规的适用,再到文书的送达全程参与,结合案件本身对执法人员进行针对性法律培训,特别是在处理一些行政相对人比较抵触的案件中,能够独立以“普法宣传员”的身份说理释法,避免矛盾升级,这样更容易得到相对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

“谁执法 谁普法”应该是目前普法接地气、更有效的一种形式,既能在执法的过程中有针对性的普法,又能让行政相对人和群众更好地理解法律的规定,自觉执行和监督执行法律的裁决,让“城管蓝”能更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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