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心得体会范文
严格落实制度 助力乡村振兴
孔德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强调“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专业技术特产的优先”,笔者谨就此发表一些看法。
这一要求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工作的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将有农村工作经验的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人才派到农村去,有利于农村与城市一道致富奔小康,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这一要求很有必要。作为最基层的地方,农村条件艰苦、事无巨细,一枝一叶总关情。群众的每一件小事都应成为基层干部的大事。因此,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的人才到农村去,有助于他们迅速开展工作,解决群众的燃眉之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落实方能出成效。制度虽好,不落实就没有意义。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一项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我县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更需要大家同心同德、不懈努力。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和涉农专业技术人员更要响应党的号召,到我县的广大农村去洒汗水、办实事、开新局。
变“要我去”为“我要去”。越是艰苦的地方,越能锻炼一个人。党员干部要想成长,农村是一个理想的地方。唯有自觉自愿地到乡村去,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才能从容面对各种风险挑战、胜不骄败不馁、甘心奉献、干出成绩。进一步完善乡村干部的福利待遇制度、从经济和提拔任用方面向他们倾斜、免除其后顾之忧。让更多的优秀人才心甘情愿地奔赴乡村、带领村民奔向幸福的明天。
做好新旧干部的交接工作。要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新的乡村干部要辩证对待前任的工作成果。对于前任主抓的扶贫项目,能够为村民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的,要继续推进,不能为了体现个人特色而轻率地另搭台子唱戏,以至于劳民伤财;对于效益不明显甚至亏本的项目,要果断停止,认真调研、结合本地实际另谋出路,不能担心得罪前任而畏首畏尾。
习近平总书记在《之江新语》中说:“心无百姓莫为官。”有感于此,我想说,心无百姓莫去乡村。乡村干部的心中要时时刻刻装着百姓,严格落实制度,为乡村全面振兴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