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观后感1500字作文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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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行为都是遗传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攻击暴力行为是行为的一种特殊形式,自然也离不开学习和模仿。下面是的小编为你们整理的文章,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校园欺凌观后有感
前几天我观看了新闻大求真直播今天观后感,通过观看这个讲座,让我了解了当灾难发生时,我们应该怎样去面对、怎样避险、怎么逃生自救等安全问题。虽然灾害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如果我们掌握了更多的安全知识后,在灾难降临时我们就能有更多获救机会。
具体来说,通过观看《讲座》我学到了许多有关地震、游泳、火灾还有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及注意事项。比如在发生地震时我们应该在老师的指挥下跑出教室,或躲在课桌底下,也可以就近躲在狭小空间的墙角处;在遇到火灾时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并用湿毛巾捂住嘴和鼻口,尽量贴近地面沿着安全路线逃离火灾现场。逃生时要走楼梯,不能坐电梯;夏天游泳时必须和大人一起去,要做到“四不要”,不要在游泳池里打闹,不要成群结队去河里游泳,当其它小朋友溺水时,不要自己下水救助,要呼喊大人或打110报警;在学校要遵守校规校纪,在上下楼梯时不要拥挤打闹。在上学或放学的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要走人行道,要走斑马线,不要在马路上嬉戏打闹玩耍,不要横跨护栏,横穿马路,更不能在马路上看书。不吃陌生人的东西,不贪小便宜,不跟不熟悉的人走,与陌生人保持一定的距离,遇到坏人时不要被他或她的言语吓倒,要勇敢地大声呼救,做好自己的人身安全防护。
通过观看这个讲座让我明白了我们应该坦然的去面对那些无情的自然灾害;我懂得了在灾害发生时要先自救,有能力的再去救其它的人这个道理。
同学们: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要珍爱自己的生命。让我们行动起来吧,学会一些逃生和自救的小常识,使自己和他人能避免或减少受到的伤害,时刻把安全铭记在心,让我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今天,下午我们观看了安全知识的教育片,使我们又懂得了很多的安全知识,都有什么时候我来给你们讲一讲吧!
如果我们在游泳或钓鱼的水池边玩耍时,不慎落水要大声呼救引起路人的注意,要保持头到能呼吸。不能在楼梯上玩耍打闹,比免碰撞。你如果看到有小朋友在楼底上要积极阻止。有一些小朋友爬到树上,如果你看到不能大声惊叫,要小心的走近劝阻。小黄帽和同同在公交车上的做法,有一些是错误的,如不能在公交车上吃有竹签的食品,不能在车上打闹玩耍,不能用脚踏车门,容易使脚部受伤。在公交车吃完的东西不能从窗户向外扔,因为可能伤到马路上的行人,在车没有停稳时不要上下车,在车上不会看书,玩游戏等。如果发生意外要记住打112求救电话。
学校是我们的家园,在学校里我们不能在校园里打闹,上楼梯时要排好队以免踩踏,听到上课或下课铃时不要快速跑出教室,容易碰到同学,发生不必要的伤害。作为学校的小主人我们要保护公共财产。有一些人,他们模仿网上游戏上打斗的盗窃的情景,酿成了不可挽回的罪孽,2005年夏天,10位年龄不到20岁年青人犯罪。所以我们不应该看我们不该看的东西不能玩惊险,刺激的游戏不能取。
心理问题是个大问题如果心理有问题你就什么事,也会做不好的,让我在告诉大家解决的好方法。可以找老师或好朋友倾诉,说出来会好爱,如果我们遇到心理问题要正确面对不要逃避,心理良药心有障碍疏通畅快。
体育课是锻炼身体的时也要注意安全,上体育课要穿运动鞋运动衣,不能带小刀,钢笔等锋利的东西。如果身体不好不要强制自己,参加运动时腰部时不稳定,要用书本或木板坚硬板子梆在两侧及到医院。运动过后不能喝冷水,吃冷饮冼冷水澡,最好喝白开水,不要喝饮料。
安生第一,让我们大家一起从一点一滴起注意安全。每个人的一生是不同的,有人可以平平安安的度过一生,而有人一生确实坎坷的。今天,学校组织我们观看《安全教育》影碟,我们兴奋极了。影碟开始放了,我沉浸在了影碟的世界中。碟片是以卡通形式制作的,采用了知识问答的形式。只见屏幕上出现了一小段短片,接着,一行行题目与选项排列在屏幕上。然后有两人一一作答,同时进行教育解释。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火灾的逃生》了。
正如人们常说的功亏一篑,如果在发生火灾时没有科学的自救方法,很可能将宝贵的生命白白断送在火海之中。事实表明,火灾时被浓烟中有毒气体呛死的并不比被火烧死的少。因此,火灾逃生在穿越有浓烟的走廊时,要俯下身子前进,因为,在近地面处浓烟较少,可能还能够呼吸到残留的几丝氧气。
还有几个知识要点,比方说,擦车时不能用汽油擦发动机等地方,要注意装修时的安全隐患等等。看了这部影碟后,我不仅知道了火灾的危险性,还知道了怎样预防火灾和火灾逃生自救的方法。其实火灾也不是那么让人毛骨悚然,无人幸免的天灾,只要掌握了自救方法,还是有可能从死神的手中挣脱出来的。
生死只在一瞬间,防患于未然最重要。
校园欺凌观后有感
点开最近几天的热点新闻,映入眼帘的一定有“校园暴力”四个字。短短6天内,从“浙江庆元一年级男童被烟头烫”,到“江西永新女生被数名同学扇打”,再到“河南信阳数百中学生群殴”,一件又一件骇人听闻的校园暴力事件不断冲击着舆论的眼球,更挑战着每一个人的心理承受底线。
这让我想起以前看过神经学家吉姆?发龙的一个视频,很有感触,于是写下来与大家分享。
他在视频里提到:从科学角度来说,敌视心理、大脑损伤以及童年时期遭受过身体摧残这三个因素分别涉及神经精神病学、生理学和个人性格,它们决定了一个人暴力倾向的程度。如果三者都具备的话,这个人具有暴力倾向的可能性非常高,但如果只具备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因素,具有暴力倾向的可能性则降低。吉姆?发龙通过对70个杀人狂的大脑扫描和基因分析的讲解,揭开了杀人凶手的遗传与环境中所出现的问题。
虽然暴力有许多类型,但通过对70个杀人狂的脑检测发现他们有一个共同规律,都在大脑的额眶部皮质有所损伤,就是眼睛,眼眶的正上方,再就是太阳穴内侧,所以是有规律可循的。这说明脑的结构和功能的异常、或受到损伤可导致出现攻击暴力行为。
除此之外,控制他们的还有最关键的暴力基因。到目前为止,已经发现了20多个基因标记直接或间接的作用于人性格中的暴力倾向,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MAO-A(单胺氧化酶)。
是否具备MAO-A基因,和性别有着很大关系,因为它存在于 X染色体,所以人们只能从母系获得此基因。这也是为什么大部分变态杀手是男性和男性为什么往往比女性更容易有暴力倾向或具有好斗性格的原因。因为女性可以从父系获得一个 X染色体,再从母系获得一个 X染色体,这样可以起到稀释“暴力基因”的作用,而男性却只能从母系获得一个X 染色体。
携带了暴力基因不一定必然出现暴力行为,因为暴力行为是大脑的损伤和环境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共同作用的结果,一个人的暴力倾向甚至变成杀人狂的原因,取决于脑损伤发生的时间,时机的掌握要恰到好处,理论上而言,一个人要到25岁的时候,大部分的眼窝前额皮层才能“成熟”。因为大脑损伤发生的确切时间是决定变态杀手类型的重要因素,因此要使MAO-A基因以暴力的形式呈现出来,必须是在相当早期,即青春期之前,身处于某种极度受创的环境中,这种创伤不是指打屁股之类的生活压力,而是真真实实地目睹或身处在暴力之中,这是使镜像神经元系统运作的方式。也就是说,一个拥有暴力基因的人亲眼目睹越多暴力事件,他转变为变态杀手的可能性就越大。
如果一个人在幼年时,眼窝前额皮层和颞叶受到损伤,从而导致大脑中负责处理伦理和道德判断的机制起不了作用,那么他的变态行为往往开始于8,9岁,比如纵火、无辜骚扰别的孩子,等他大一点儿,他会做出更坏的行为,比如强奸、杀人。如果一个人是在幼儿与青春期之间出现大脑损伤,因为此时大脑已经开始发育,他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做出道德判断,那么他也许可以在短期内控制自己,但MAO-A基因造成的犯罪冲动会始终抓住他不放,最终他还是得去解决掉这个“冲动”。
我们不难发现在世界上的一些地方(如中东的巴勒斯坦、以色列及非洲的一些地方),像战争这类暴力流血事件似乎从未停止、也无法停止,原因之一就是这些地方持续不断地发生暴力,而世世代代居住、出生在这个地方的人目睹着这些暴力成长,这使他们的MAO-A基因更容易被激发,也使战争停不下来。
听了这些令人震惊的研究新成果后我的感触和理解是:
人的成长过程(从出生到二十几岁)是一个人生理、心理成熟和社会化不断完善的重要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家庭和社会对孩子行为的影响,是导致攻击暴力行为产生的重要因素。
首先:父母是子女早期的主要模仿对象,父母暴力式教养方式,是子女产生攻击暴力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此外,不完整的家庭结构、不和睦的家庭关系,均与青少年的暴力行为有关。
其次:不良的社会交往在青少年行为中也起着引诱和促进作用,随着科技发展,媒体对青少年攻击行为的影响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媒体中暴力的内容为青少年提供了攻击性榜样,减弱了青少年对攻击行为的控制,使青少年曲解了幻想与现实,增加了其对攻击行为的容忍程度,鼓励了攻击行为。近几年来,电子游戏、网络游戏、甚至暴力音乐都成为影响攻击行为的因素。
最后:心理学因素也起着重要作用,在心理学领域内研究攻击暴力行为,人格因素极为重要。对70名暴力犯罪者进行调查,还发现与对照组不同的是,犯罪组有以下明显的人格特征:多疑、固执、缺乏同情心和社会责任感、情绪不稳定、紧张、喜欢寻找刺激但易受挫折、缺乏自信和自尊、人际交往能力差等。这充分证明了攻击行为的发生与个体的人格因素有关。特殊的人格特点是攻击行为产生的心理学基础,但并非有此基础的人都会产生攻击行为,攻击行为的心理学基础为攻击行为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与青少年所处的不良家庭、社会环境,遗传因素共同作用,才使攻击行为变成了现实。
我想给家长说的是:我们作家长要给孩子创造一个和谐的成长环境,让孩子远离暴力和伤害。这就要求家长一定要约束自己的行为,同时做事要有预见性,因为有些事情一旦既成事实就已经没有了改正的机会。最终就一定会成为家庭和社会的悲剧。
校园欺凌观后感
惩治、遏制校园暴力,治理校园欺凌问题再一次提上了国家议事日程。那么,家长和学校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这未必可行。法制文明要从娃娃抓起,家校要走的路仍然还长,但必须得坚定走下去:促进法律健全,使我们的孩子从小具备正确的法制素养、法制意识,既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也懂得用法律维护共同生活的校园环境等。
近日,一条海南省琼海市“长坡中学打人”的视频在网上流传。据南海网报道,事件发生于5月20日。此外,该校5月18日也发生了一起学生打人事件。5月21日上午,琼海市教育局就此视频事件召开紧急会议,提出七项措施专项治理校园暴力。此事件距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4月28日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尚不足一个月。4月28日,重庆市彭水县桑拓中学一名学生在厕所内遭到至少三名学生群殴,胸部被利器捅伤致死。同日,辽宁省庄河市第二十二中学课堂上,初二男生吕某遭同班同学姜某割喉身亡。
4月23日,山西省绛县,15岁少年张超凡被多名同学在网吧殴打致死。同日,河北省安新县某中学,一名女生被其他几名女生逼迫脱衣下跪、扇耳光,旁边多人围观起哄,但自始至终没有一人出来劝阻……
类似的事情一再发生,原本安宁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对于曾经遭受校园欺凌的张宇来说,更是如此。他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欺凌事件发生后,校园再也不是自己向往的地方了。他整日提心吊胆,寝食难安。
“可能是太害怕了,我就偷偷地拿了一把刀,每天放在书包里。心想如果有人再敢打我,我就拿刀捅他。”张宇回忆,“庆幸的是,那群欺负我的学生,之后没有再来打我。”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徐光兴认为,对于被欺凌者来说,如果心理层面得不到及时疏导,可能会陷入两种极端:陷入抑郁中不能自拔,甚至会产生自杀想法;或寻找比自己弱的目标,将情绪转移到弱者身上,被欺凌者变为新一轮的欺凌者。
校园欺凌观后感
基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应该从更长远着手,推行规则教育。多年来,与知识教育相比,我们的规则教育严重缺失。虽然有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但内容相对简单,宣示性的内容较多,且缺乏对各种情形后果模式的设定。除此之外,在学校中,越来越多的老师“不敢”轻易批评学生,“不敢”指出学生在行为规则上的错误。而规则意识正是在不断矫正错误的过程中被强化的,没有批评和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对一些家长来说,也需要改变对学习成绩的过分强调,提高对子女规则教育的重视,不能把这一责任全部推到学校。总之,应该通过建立一套行为规则及其教育体系,激励家庭、学校和社会承担应有的教育责任。
未成年人的心智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教育部门需要制定一个内容详尽而具体,且含有相应后果模式的行为规范,让学生养成底线意识,告诉他们哪些行为是同学、老师、学校和社会不能接受的,以及这些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的经验,比如有的国家对幼儿园至5年级学生,以及5年级至12年级的学生,分别设定了60类和62类禁止性的行为,其规定极其详尽,包括推碰他人、投掷物品、向他人吐唾沫,等等。同时,每条规范都设定了学校的多种指导干预措施,以及可以适用的处分,比如学校教学员工予以告诫、逐出课堂、勒令停止、开除,等等。
由于校园欺凌事件涉及较多学生,在案件的处理上,学校应该占主导,同时应该赋予学校一定的惩戒学生的权力。在目前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框架下,对一般的校园欺凌行为,有必要找到一些合适的、有效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措施,让学生更有规则意识、校园更安全。
根治校园欺凌,适度法律介入不可少
与校园欺凌的严重程度相比,我国当前对这个问题的治理还显得十分滞后。不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还是 《反家庭暴力法》,都旨在解决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施加暴力的问题,对于未成年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侮辱行为却都没有涉及。我国对暴力侵害、妨害自由等行为的法律惩戒标准过高,比如只有造成人体轻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才分别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犯罪,对于侮辱、诽谤则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罪并且该罪必须要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自行去法院起诉。校园欺凌上升到 《刑法》 的少之又少,而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最高处罚标准是行政拘留十五天,且该法同时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应当说,基于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心智上的不成熟,法律在对他们进行处罚时进行额外的保护,有其正当和可取之处。但问题在于,受到校园欺凌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同样需要保护。保护未成年人不应该片面化,更不应该异化为对不端行为的宽纵,免受同龄人的暴力欺凌和伤害同样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主题。
立法问题之外,更为普遍也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学校不希望法律的过多介入。出了校园欺凌事件,不到万不得已,学校很少会选择报警求助。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中,久而久之,校园似乎成了法外之地,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反而成为滋生校园欺凌的温床。
除了惩戒威慑,我国法律在预防校园欺凌、构建校园安全保护网方面也鲜有作为。中小学生因为社会经验匮乏、身心发育不健全,遭遇暴力欺凌时往往缺乏应对、处理此类问题的能力。如果社会不能提供帮助,不能消除被欺凌者的心理恐惧,那么校园欺凌的阴影就无法彻底扫除。而要做到这一切,就必须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校方和有关单位的救护责任标准化、法律化,让管理不善、监护不周者承担轻则民事、重则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建立“联合部队”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学校发挥主体作用,这是必须的,学校是担当学校安宁、和谐秩序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等等。但是,治理校园欺凌不能只靠学校单打独斗,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建立“联合部队”。
这支联合部队包括三个内容,一是家长部队,孩子在学校欺负人,家长是责任担当人,对于暴力孩子的家长,我们要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家长学会教育孩子,让孩子走出暴力阴影,家长部队很重要,直接关系暴力孩子的转化。二是社会司法部队,就是我们必须在校园建立校园警察,一方面,对校园欺凌现象形成震慑; 一方面,及时对校园欺凌现象进行制止。同时,我们要建立司法教育强化培训班,对暴力孩子进行强制教育。三是铲除社会暴力文化部队。校园欺凌诞生的土壤来源于社会暴力文化,如暴力影视暴力文化,游戏暴力文化,暴力文学,等等,我们应该建立一支铲除社会暴力文化的部队,对于有暴力文化的影视、游戏、视频、文字进行清除,铲除校园欺凌诞生的土壤。
校园欺凌现象诞生于家庭和社会,危害于学校,治理这种现象,必须从学校开始顺藤摸根,铲除根源。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完善立法 很明显,一些治理得较好的国家主要是通过法律来解决校园暴力问题的,而不是主要通过训导与宣讲。并且,一旦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后,会对相关孩子进行心理疏导与跟踪,以免日后影响其心理。这两方面无疑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在传统社会,子女更多被视为家族与家庭的产物,而不是首先将其看做是一个独立的带有一定权利的个体。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未成年人的四种保护中,家庭保护就排在第一位,但是家庭保护不可企及校园,这正是校园暴力与欺凌发生的条件。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学校要么压下去以免家丑外扬,要么在家长之间协调解决,赔偿了事。法律保护几乎总是为这些处理方式让位,而且对于涉事的未成年人也通常处罚较轻,这使得他们内心并没有一种硬约束告诉自己不能欺凌同伴。 当然,这并不是说家庭在解决校园欺凌的过程中不重要,相反它是异常重要的。我国从国家层面的治理,只能是完善制度与相关法规,更多肯定是一种事后惩罚来建立起约束。但是,欺凌通常含有情感在里面,比如侮辱与受辱,侮辱他人的人,其家庭教育水平与质量是可想而知的;而受辱的人,尤其是任由别人欺凌的孩子,其中一些也带有懦弱的特征,并不敢反抗或是大声说出来,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家庭教育的一种缺失,可能因为小的时候并未重视给孩子诉说的权利,又或是家长对孩子的日常关心不够,须知,一些校园欺凌是反复性的。 我们认为,解决校园欺凌,需要多管齐下,首先通过专项治理收集各种常见问题,尽快推进完善立法与严格执法。同时,家庭教育缺失的应该尽快弥补,比如进城务工家庭身后的留守孩子。存在暴力教育的家庭教育则需要更新理念,从小应该对孩子进行一定的公民教育,友爱、平等与尊重教育应该得到重视。另外,校园也应该在尊重教育方面发力,首先做到老师尊重每一个孩子,以身作则,同时不仅是关心他们的学习,也包括情感与内心世界。校园欺凌只是一个现象,它的成因有很多,从这些原因入手解决问题效果会事半功倍。 事实上,中国社会越来越多的呼声要求制定反校园暴力法,不能因为是未成年人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任何人只要触犯刑律并造成严重后果,都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在的趋势是,校园暴力越来越具有炫耀性,通过欺凌或殴打别人并制作和传播视频进行炫耀,目前法律的缺失只会鼓励一些人在校园施暴,甚至越来越残忍。而人们也往往引用美国的法律进行对比,一些中国法律留学生在美国欺凌同学,受到了严重的处罚,需要付出数年乃至十数年的牢狱之灾。 光靠家庭或校园教育难以遏制这股校园霸凌的歪风,专项治理也只能起到暂时的约束,减少校园暴力应该降低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下限,让那些施暴者付出代价。 校园是我们学习的地方,是教我们成才的地方,但屡见不鲜的校园暴力欺凌却打破了校园应有的宁静。校园暴力欺凌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破坏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和谐校园的建设。 校园欺凌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索要钱物,不给就威逼利诱、暴力胁迫、以大欺小 以众欺寡、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同学间因“义气”之争,用暴力手段争长论短、不堪长期受辱,以暴制暴,冲动报复、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等等,那么,暴力欺凌事件的后果将怎样? 公安机关根据其后果不同分为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殴打他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属于治安案件;而故意伤害则是依据《刑法》处理,属于刑事案件。但无论哪种案件,最终的结果都是违法者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名誉受到影响,金钱受到损失;对违法人员的危害是巨大和不可挽回的。 第一、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受到拘留处罚的,要送拘留所执行。受到拘役和有期徒刑刑罚的,要在监狱或看守所服刑。 第二、金钱受到损失。金钱损失主要包括罚款和赔偿两部分。殴打他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故意伤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要判处罚金。赔偿是指对受害人进行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罚款(罚金)加上赔偿就是打架的金钱成本。 第三、名誉受到损害。殴打他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根据情节的不同,违法人员要受到一日以上,十日以的下的行政拘留处罚;犯故意伤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根据伤害程度的不同,要受到拘役,管制和有期徒刑,案底将留存公安系统,在全国任何一台接入公安专网的计算机都能查到,这样必然对升学、工作及从事经济活动产生影响。 校园,本该是一方净土、文明的殿堂。然而,同学之间因琐事引发的校园暴力给宁静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对比,我们真诚的呼吁广大同学:涵养理智,莫让美好的青春蒙受冲动的惩罚!校园欺凌观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