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600字(热门18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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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书心得600字
《黏液侵袭》是一本震撼人心的书籍,它把我带进了科学的世界里。其中,一个个耐人寻味的故事,告诉我们科学的秘密。它不仅让深奥的科学变成乐趣无穷的篇章,还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书中,最令我惊奇的是黏液竟然能让生活变得更美好这一说法。原来空气中含有许多的灰尘、花粉、烟雾和细菌等细小的物质,而黏液就像是过滤器。它不仅能拦截细菌和其它颗粒的侵入,还能保护肠胃进行自我消化。黏液还是人体中不可缺少的物质,如果没有了它,你的呼吸道内壁将会干涩,导致无法吃食物,甚至无法说话。和人类一样,这些黏膜也将会衰老,每当你打喷嚏、咳嗽或擤鼻涕时,它们将会被清理掉,然后再换上新黏膜,继续它们的使命。
黏液可真是我们的好朋友呀!在我们的身体里,时时刻刻地为我们默默地奉献着,它不需要任何回报,一心一意地守护着我们。
读了《黏液侵袭》这本书,我明白了“天生我材必有用”的道理,不管你是多么的不起眼,但是你也会在一定的情境下发挥你独特的作用,为人类创造美好生活。不要轻视自己,只要充分发挥出你的才能,你定会有用武之地。黏液,虽然它很不起眼,没有漂亮的外形,也没有人看重它,但是没有它,一个人的生命迟早会休止,它对生命是何等重要。同样,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假如你没有出色的外表,你不要自惭形秽,你可以用独特的本领活出你的精彩;假如你没有特殊的本领,你可以用高尚的美德为人类作贡献。总之,只要你像黏液一样,默默地奉献,你就能给生活带来美好,就是我们的好朋友。
读了《黏液侵袭》这本书,我还从内心感悟到科学的有趣、神奇、伟大……它能让万物复苏,能让世界变得美好,能让整个地球充满生机。这本书就像我的老师,让领悟了好多好多!
篇2:读书心得600字
无论你是否学过化学,这本书是我最难忘的一堂化学课。里面将用有史以来最华丽的视觉盛宴带你踏上美丽的化学之旅。这本书就是《神奇的化学元素》,它是作者花费了7年的时间精心完成的,里面不仅有丰富的化学知识,还有把化学元素的容貌拍摄成的美丽照片,让我们能目睹化学元素的真容!
书里面有许许多多令我赞叹不已的科学知识。例如:绿宝石里有铍,高尔夫球杆里也有铍;氧是地球中最丰富的元素之一,它竟然占地球总质量的一半;氧化硼居然比钻石还要硬……其中最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碘的知识。你们可能觉得会很奇怪,碘神奇在哪里呢?通过这本书我了解碘在常温下是固体,但它也只是勉强的坚持住固体的状态,稍微加热就会熔化,并立即蒸发成浓密而美丽的紫色蒸气。书中描述碘元素蒸气的照片非常的绚丽,这可是作者花了很长的时间拍摄到的。碘是个相当温和的元素,它的作用可大了。可以用来治疗马蹄上的真菌病;缺乏碘会导致甲状腺肿大,所以我们在盐里面加了碘,有了碘盐甲状腺肿大现在就不多见了;还可以把含有百分之几碘的酒精用作消毒剂,我们的生活中经常用到。
带着对书中碘元素的好奇,爸爸带着我做了一个小实验,实验很简单,只见爸爸拿了几粒米饭,放在一个小容器中,和了一点水,用筷子把米饭捣碎,然后拿来了我们消毒用的碘酒,往乘有米饭的容器里滴了几滴橙色的碘酒,只见容器里的溶液顿时变成了深蓝色。这让我非常惊讶!爸爸告诉我米饭中含有大量的淀粉,淀粉和碘发生了化学反应,溶液就变成了深蓝色。碘元素化学反应产生的视觉变化,原来也可以这样啊!
这本书一共有118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是那么直观,形象,让我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让我认识到科学与生活的和谐与美妙,化学元素在我们生活中真是无处不在,我要立志从小就好好学习科学知识,为探究更广阔的科学领域而努力!
篇3:读书心得600字
读书心得600字范文1:红楼梦读书心得
我,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今年暑假我读了许多书籍,有幽默无比的《淘气包马小跳》;有让我笑口常开的《笨狼的故事》; 有写出了女孩心声的《贾梅日记全传》;还有情节感人的《红楼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红楼梦》。
《红楼梦》这本名著很感人,别看我年纪小,才读了一遍一至十回,我还真懂得了不少,也时常掉眼泪。我觉得,当时的社会很奢侈,贾府的贾母很有权势,说话很有分量,贾府上下全都听她的。但她特别疼爱贾宝玉,把他当作心肝宝贝。也许因为是贾府上上下下都是姑娘,只有贾政(贾府的老爷)和贾宝玉两个男人吧。
贾宝玉有一个表妹叫林黛玉,她很爱哭,但很有才华,做诗、画画样样精通。她和贾宝玉很谈得来,经常一起玩耍,两小无猜。我觉得,自己也是一个样样精通的小女孩,爱好很广泛,读书、画画,弹琵琶、办小报……。呵呵,好像跟林黛玉有些相似,我也很爱哭,而且,哭起来没完没了。不过,这些应该改正,现代的孩子要坚强些,不要那么多愁善感。我觉得,林黛玉在我心里是《红楼梦》里最喜欢的人物,也是最感人的人物!
自从我看了《红楼梦》以后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很佩服曹雪芹,他可以写出这么好的作品,把里面的人物写得那么栩栩如生,好像就站在我面前。我要向他学习,练好作文基本功,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读书心得600字范文2:红楼梦读书心得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它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最伟大的小说作品,它是世界各国人民共同的文学艺术瑰宝。自从它问世以来,就陆续有人对它进行研究,取得了硕大成果。在我国,形成一门独特的学问——红学。《红楼梦》是著名作家曹雪芹花费了一生心血而作成的。《红楼梦》文字浅显明爽,通俗易晓。而且还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家喻户晓,无人不知。
《红楼梦》里有许多的色彩。
王熙凤是火一般的红色。她性格泼辣,敢作敢当,人人都叫她“凤辣子”。她的“摸样又极标致,言谈又极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竟是男人万不及一的”。她“明里一盆火,暗里一把刀”,最后还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林黛玉是蓝色的。蓝色是忧愁、敏感、孤傲的,但也是坚强、叛逆、勇敢的。她有独到的人生见解,具有诗人的敏感的气质和奇逸的文思,生就的伶牙俐齿,锋芒毕露,反抗着社会对她的迫害。她以落花自比,“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林黛玉一生以泪洗脸,在生命和理想的绝望的边缘,却反常地出现了笑容,她以笑来结束她哭的一生。
贾宝玉是粉色的。自然,大方,惹人喜爱。他出身在一定个“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他认为“女儿是水做的”,从不因为丫头的身份低贱就轻视她们。但是最后他和林黛玉终因+势孤力单而以悲剧结束。
《红楼梦》中的又一色彩——白色,为《红楼梦》画上了句号,正如那个混乱之世,所有的邪恶与幸福都被埋在茫茫的一片白色中……
读书心得600字范文3:西游记读书心得
今天,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我很喜欢它,它给了我无限的乐趣。
说到这本书,给我感触最深的是孙悟空这个人物,他英勇顽强,作战勇猛,顽皮可爱,爱憎分明;尤其在“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中,当白骨精第三次变成了一个老公公时,当唐僧猛念紧箍咒时,他忍着剧痛,为师父打死白骨精,更体现了他对师傅无限的爱。
当然,说到孙悟空,不得不提起他的兄弟—猪八戒。他虽然有些好色,贪吃贪财,却又无时无刻,不停地照顾师傅,当孙悟空身体不舒服时,他就细心地关照师兄。
师徒四人中,最朴实,最善良,最勤劳的,就谁是沙僧了,他当两个师兄身体不好时,照顾得也可以算是无微不至。当然,他也是师傅最好的徒弟(其实三个徒弟都是不错的!)
那么,说起唐僧这个人,他虽然有些固执,好坏不分,但他一心一意取经,不贪财,不贪色,善良体贴。
给我感触最深的故事,就要数“乌鸡国辨妖”了,尤其是后半部分,孙悟空忍痛辨出妖精—当唐僧念过紧箍咒后,他已头痛不堪,但依然忍着疼痛,帮助两位师弟除妖。
“大战红孩儿”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当红孩儿用三昧真火把孙悟空烧得痛苦难堪时,又被龙王的凉雨水激了一下,激得他腰酸背痛,腿软筋麻,但他在被师弟救回时,仍是想着师傅,丝毫没有顾虑到自己的身体。
《西游记》是一部很好的书,推荐大家去看,看我国古典名着,传扬优秀文化!
篇4:读书心得600字
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于1719年发表第一部小说《鲁宾逊漂流记》。一看就知道主人公鲁宾逊的传奇故事。
鲁宾逊出生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从小胡思乱想,一心想要出海远航。但父母坚决反对,在一次偶然情况下登上一艘船。上天对他开课个玩笑,让他留在了一座小岛上。鲁宾逊他是一个不畏艰险的人。在遇到困难时他能镇定、理智的去思考,懂得自我安慰。在孤岛上为了生存,他与困难乃至死神作斗争。他是一个热爱生活懂得生活的人。之所以他能生存下来,靠的就是他那不服输的精神。他注重于行动,从不坐以待毙。
鲁宾逊这一人物的形象,相当于现在的创业家吧,如果每个创业家能有鲁宾逊的精神,那事业一定有所成就。
再来说一说这部小说的另一个特色人物星期五,星期五是一个野人。在躲避野人过程中,被鲁宾逊意外所救,从此他将鲁宾逊当作自己的主人。我一直很喜欢星期五的形象。他很热心,比任何人都老实,知恩图报,对待主任忠心耿耿、惟命是从。他虽然是一个野人,但他就像个孩子一样听话可爱,性格开朗,待人诚恳。愿意牺牲自己保护自己的主人。他也很聪明。虽然他如同我们所说的奴隶、下等人,但上等人的品质也未必比他好。
当今社会能有多少人具有星期五的品质,有多少人具有鲁宾逊的精神,虽然这两位人物都是虚构的,但现在缺少的正是像这类人。毕竟现在好人实在不多了,人虽随着时代而改变,但本质是永远不变的。
一本名著是一个作家的结晶,是他用一生总结出来的道理相信《鲁宾逊漂流记》,《爱的教育》等书,大家都已经耳熟能详了吧!可要体会其中的道理却着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啊!
你能只凭自己一个人在荒岛上建造自己的城堡、种植庄家吗?你能在荒岛上独自生活二十八年吗?这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似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但这却真的发生在了鲁宾逊身上。热爱航海事业的鲁宾逊,在一次航海中,他遇到了暴风雨,船只翻了,其他人都遇难了,只有他,侥幸的活了下来,但是他却漂流到了那个毫无生机荒岛上。在他刚到荒岛上时,是多么无助多么孤独啊!但逐渐的,他克服了,克服了无数的障碍,无数的困难,把生命延续了下去,并还找到了许多的乐趣。这之间需要多少的毅力与勇气啊!在现代生活中,如果要找一个煮汤的锅似乎是轻而易举,不费吹灰之力,但在那个孤岛上确是难于登天啊!鲁宾逊绞尽脑汁,尝试了许多办法,也失败了无数次,最后终于成功,做出了一个“锅”,这一个个困难都被鲁宾逊坚韧不拔,永不放弃的精神所征服了。在孤岛上,他会因为一个小小的成功而高兴的无法形容。读完这本书,感觉它给我的震撼实在太大太大了。在生活中,我想,只要像鲁宾逊一样,在困难面前不退缩,有他那样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有强烈的求生信念,我们无论做什么事,就都会成功的。当我们遇到挫折时,我们就应该想一想,我们遇到的事与鲁宾逊相比如何呢?我想,只要这样就没有什么能够难倒我们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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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乌合之众》读书心得600字
《乌合之众》是法国社会学家古斯塔夫.勒庞,于1895年首次出版的一部研究群众心理的著作。
开篇就是一个定义:许多人凑在一起,就叫群体。群体是个活的生物,有自己的感情,有自己的思想,即群体心理。
接下来,陈述群体的特征:冲动,易变,急躁,易受暗示与轻信。
本书语言简单通俗直接,一路读下来的感受,可以用惊心动魄来形容,看着书上总结的群体特性,联想着现代中国发生的红卫兵破“四旧”、以及文化革命中的种种恶行,还有近期新闻中的各种群体事件:例如砸“日系”车辆、各种传销组织等。对于勒庞的总结,我内心是频频点头。几乎认同群体就是野蛮的原始人。
不过合上书,再仔细推敲,如果许多人凑在一起就是群体,那么学校,是一个群体。公司是一个群体。一个读书会,也是一个群体。一支保护国家,抵抗外族侵略的军队也是一个群体。难不成,我们都生存在野蛮的原始社会中。
我想,一些群体表现出来的野蛮个性,并不是因为群体的特性使然,而是组成群体的个体或者群体“领袖”的个性与野心决定的。
不同的群体会有不同的特性,把群体统称为乌合之众,显得简单粗暴。书中列举的各种例子,只选取符合书中描写群体特性的历史事件,更多不符合特性的历史事件就未被提及。
尽管书中的观点显得偏颇,但依然是值得认真读的一本书,其中很多观点更是为我们敲响警钟。
篇6:《乌合之众》读书心得600字
《乌合之众》的作者是古斯塔夫·勒庞。作者是一位法国人,他的血液里带有法国人特有的激进与狂热。我并不是十分认同勒庞的观点,勒庞在书中阐述个人一旦形成群体,群体就会拥有个人永远都不会拥有的一些心理与思想,一个温和的人在融入了群体之后,在一定的条件下,例如革命爆发,他就可能会成为一个徒。他还认为群体所体现出来的种种特质是人类处于原始状态才会出现的一种现象。在他的笔下。群体毫无理智可言,他们极容易受到暗示和煽动。群体对既有真理的维护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无论是谁只要动摇了真理的权威性,群众就会十分残忍的对待他。希帕蒂娅是生活在东罗马帝国时期的女数学家。她既聪慧又美丽。
由于宗教迫害,希帕蒂娅在回家的路上被人们脱光了衣服,对这位伟大的女数学家施以暴行——他们用蚌壳割下了她的肉,又将她的尸体焚毁。这在我们看来是十分残忍的举动,可是群众们却可以做出来。我相信在他们只是个体的时候是绝对不会做出如此可怕的事情来的,也许连想都想不到。
先且不说勒庞的观点是否有些不妥,但他在书中举出了大量的的例子来证明他的观点,例如十字军的远征(勒庞在书中举了大量与十字远征军相关的例子)以及拿破仑。除了这些耳熟能详的例子之外还有关于马萨罗尼的故事,布瑞维利尔夫人等等。这使你即便不认同他的观点,却还是不得不说他的观点是那么的令人信服,但是既然是研究大众心理的书,举例子的话是不是不光要举西方国家的例子,更应该有亚洲,拉丁美洲等世界各地的例子呢。
勒庞的用词也大多带有完全肯定的色彩。“必须”“一定”之类的词语在他的书中经常出现,相反“可能”“也许”之类的词却很少出现,甚至可以说是几乎没有。这样大胆的用词也是我对这本书十分痴迷的原因之一。
篇7:易经读书心得600字
《易经》中有的道理是深刻的,亘古不变的。易经说宇宙万物归根到底是由两种因素构成的:阴,阳。仔细想想,它的高明简直超出人类智慧了。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接近的证明这一点,从我们知道原子是可分的开始,就已经往这个方向迈步了。因为没有什么实在的东西是物理不可分的,分到最后是什么呢?就是阴阳,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生万物!
什么叫知识?知识是会被时间否定的东西。
什么叫智慧?智慧是能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东西。
外国人做的东西,从本质上说他们追求的是知识,所以,他们有那么多的专利知识产权。
我们的祖先,他们是永远值得我们敬佩和学习的,他们追求的是智慧,从本质上说,我们的祖先重视的智慧,他们不怎么重视知识。最开始说的读书,实际上指的'是明理,读书读的是道理,道理是与智慧相关的东西。然而现在,读书是去学知识,学一些谁也不知道能不能用,对不对的东西,尤其受西方文化的影响,读书早已经不再是它最初的含义了。这是一件非常可惜的事情!
《易经》是完全根据自然发展出来的一套系统,外国人提自然辩证法,其实在科学面前他们欠缺让自然引导他们的科学,我们讲师法自然,不是没有道理的。
不要因生活中的一些细小过失而后悔,如果事事追悔,恐怕一个人一辈子都会生活在数不清的悔恨之中。如果错已铸成,且又无法弥补,要当机立断:吸取教训,以后不要再犯。这种很干脆的自我警告,比放在心里悔恨更有用。
篇8:易经读书心得600字
《易经》在开篇,就标注,学此书,需要心正不邪方可利用。其中内含就包括此书破了天地奥秘,是大智慧的书,不可用在不义之事上面。粗略读之,也确实。仓颉造字,让人通晓万物,其中的字固然各有其意,深藏天机,然而《易经》用其字,更是系统性地破了宇宙万物的奥秘,涉及了天地人的繁衍生息和兴衰交替。
阴阳五行,相生相克;太极八卦,前世今生。可以推演,不能改变,重在修行,应当:以善为根本,以道为理念,以德为行动,以信为前提。
纵观世界各地,每当发生某种灾难性事件,都是缺失了其中的某些因素所导致的结果。譬如,政府若无道,自然丧失了善,也无从谈德,言而无信导致公信力极差;由此,民众自然要遭殃。同样的理念,又譬如,民众若无道,便丧失了善,也无从谈德,言而无信导致横行无忌的只有谎言;由此,整个社会要遭殃。
再次回归到主题中。五行相生相克,代表世间万物,既能繁衍,又有天敌,才能世代交替,周而复始,无穷无尽。虽说此是天理循环,但是,人在触类旁通之时,学会避其害而用其利,自然是对自己有益的。当然,对于此种前瞻性的预言,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重在修行,有助于逢凶化吉,而若真是天命,则不可违。
说完五行说阴阳。阴阳代表雌雄,无雌或无雄,则不生;因此,两者需要平衡,延伸开来,天地万物,皆是这个道理。而所谓物极必反,除了说明循环往复不可阻挡之外,再有就是强调需要平衡。所以,举例而言,现在的华夏,男多女少,正是当初的重男轻女和计划生育相叠加的必然结果。正所谓,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就是这样的意思。
而太极八卦,则用形式涵盖了这些内容,具体化,让后人可以在推演中知晓前世今生,来自何处,将去何方?
最后才是神学,表明在解析和洞察其中奥秘之时,头上三尺还有更高层次的神明在主导,不可为非作歹!
另外,我学了半天的占卜推算法,当然是不好在这里仔细说明的,权当是一种参考性质的娱乐吧!
篇9:老人与海读书心得600字
忙于工作,很少看一些名著,加自己对西方文化背景了解肤浅的缘由,对外国作品总是敬而远之,偶尔拿来以充“门面”,事后都不了了之。可面对《老人与海》时,我的眼睛一亮,仿佛被唤醒了什么。
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
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老人没有被任何困难压服,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他的一句话,把我深深地折服了。他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这句话表现着一种尊严和生命努力争取的本能。
当故事结尾老人带着那副空骨架回到小镇,大家都为他欢呼,视他为英雄。因为真正的胜利,不在于赢得多少收获,而是不畏艰险、不肯轻易屈服的精神以及为它拼搏的过程。
当我读到这本书的结尾时,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问题:作者海明威最终为什么没有让老人胜利呢?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终于明白了。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
篇10:老人与海读书心得600字
《老人与海》讲述的是一个被渔夫们认为是“倒了血霉”的老人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捉到一条鱼甚至只是一条小鱼,全镇上的渔夫无不取笑他。老人老了,已经不再像当年一样强健有力,当他看到那些满载而归的少年像英雄一样在欢呼的人群之中的时候,他只能独在角落里落寞的回忆着:在二十年前,他也……也许,就是因为那些遗忘了他的人们,也许,是因为当年的骄傲与荣耀。为了钓到一条前所未有的大鱼,为了证明自己还依然宝刀未老,为了证明自己依然是之前的冠军圣地亚哥。终于,第八十五天,他坚定地驶向远方。
他在更加遥远的海面上静静地等待着,几个小时过去了,海底传来了铁丝撞击船舷的声音,是条大鱼!“我跟你奉陪到死。”老人说。此时生命不是筹码,而是一种抗衡。老人在对付鱼的同时,他还要和自己的身体抗争。伤痛、寒冷、饥饿、晕眩的感觉不断袭来,可是他都顽强地挺了过来。在每一次勇气、毅力和坚韧的较量中,老人都凭着自己的经验与智慧苦苦支撑着,白天过去了,晚上也过去了,大鱼依然从容的拽着老人。
为什么他不放弃?毕竟这条鱼太过于强大,毕竟出海的距离已经远远超出了之前的范围。舍不得这条大鱼吗?舍不得这份荣耀吗?舍不得的也许是这八十多天以来的唯一希望!老人依然不倦的坚持着。
终于,老人胜利了,他打败了那一条大马林鱼,他把他坚持的成果绑在了他的船舷上,可是,他的幸运女神好像又离开了,就好像在敲错了门之后的匆匆别离。当鱼殷红的血在海水中弥漫的时候,海中的霸主鲨鱼出现了,“跟他们斗”“我要跟他们斗到底”,老人用尽了所有的手段,而鲨鱼也进了又退,退了又进,不知过去了多久,老人又回到了那个熟悉的港湾,可惜他的努力的成就却只剩下一具庞大的骨架,但也正是这具骨架,向人们诉说了老人的坚持与勇敢。
篇11:《不老泉》读书心得600字
《不老泉》书中的狄家就像是作者想要传达一种珍视短暂人生的对既有生活的质朴情感,而杰西则像作者所表达的一种开放式心态,就像是说:如果你永生不老,那么你就需要找到不老的幸福秘密;而如果你人生万变,那么在这万变的含义里,就更是有着通往幸福的多条途径。
理想的幸福属于多样性和多元性。这样一看“理想”就跟欲望同根生,总是因时因地,因不同处境而随时变化,它是一团泥,捏出什么形状,就形成什么渴求。那什么是人心中的理想国度?这会沦落为人心的本质问题。说到底是非常平庸,非常老态龙钟:得不到的总想要。
例如狄家握有长生不老,也止不住地要对时间流逝所产生的自然变迁昂起艳羡的目光;黄衣人幻想着长生不老弥漫出的新的利益王国,但不老传说背后最晦暗的那一面却尽情忽视着;他们都是在一个已然拥有,和一个十分想望的胶着间,展开对峙。这种对峙是像自我对抗,你克服不了对自己没有的东西抱着平常之心,所以渴求变得更加遥不可及,所以欲望收服了你,所以理想幻化成一颗心魔。我们很容易就被这颗心魔蚕食,特别是当它开始向人生讨价还价时,我们就觉得说,哦,它说得有道理。我们就是应该得到那些,只有得到了那些,人生才有意义。于是理想的世界,因了心魔,找到比现实更强有力的支点,把人生动摇。
理想世界一定程度,像捡到乌托邦掉落的那条尾巴,明明有形,所以才有心,最后却是场虚幻的狂欢。但人的精神节点却为此一次一次地推向高处。我们在理想追求的目的中仍然可能对什么算“理想”这个命题不得其解,然而当精神一次一次尝试过饱满的额度后,会发现“欲壑难填”也不失为一种“理想”的范畴,即使是转眼即逝,可凡是是那种贴着肉体验过的真实感,都太有质感。这理想国界,又和世界是否虚幻无关。
最后,温妮没喝下不老水,我想她并非是对不老不死有多深厚的畏惧,只是如果是出于“理想”国度的描绘,狄家就已经告诉了她,不老的生活是一眼望穿,而一个人的心是更欢喜在望穿秋水的那份期盼里。她的未来想要一份不可知。这是个本质问题。而杰西一定早就做好了迎接事实的准备,他给了温妮除开现有人生旅程之外,另一条可以幸福的选择。只是看哪一种幸福更能让人倾心贴合人心。只是不论温妮如何做择,都肯定是她认为的最好的那条路。
所以,可以有人尽情追赶长生不老的传说,也可以有人只愿有青春不悔的传奇。怎样都好,只要烦愁没那么多。而何为最理想的“理想国度”?来源在我们如何沉着地深入自己的生命旅程,以及如何节制自己的人生欲求。
篇12:《不老泉》读书心得600字
《不老泉》是一部充满魔力而又美丽的小说,情节扣人心弦,作者是美国的女作家纳塔利·巴比特。11岁的女孩温妮在八月的一天独自到森林里探险,遇到了塔克一家,他们是误服了不老泉的泉水而一直保持年轻,也深受永远不老的折磨。塔克一家为保守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直到遇见温妮,才把秘密透露出来。温妮在喝与不喝之间痛苦的选择着,如果喝了,就能和杰西(塔克的儿子)永远在一起;如果不喝,她就会像普通人一样,慢慢变老死去。可是这个秘密却被一个身穿黄色西装的人偷听了,为了阻止他透露不老泉的秘密,塔克的妻子——梅开枪打死了穿黄西装的人,也进了监狱。后来温妮救出了梅,塔克一家也离开了大森林。
书中的塔克叔叔十分善良,他用的痛苦经历告诉温妮不能违背自然规律,而生与死是不可抗拒的。温妮也十分勇敢,历经艰辛救出了梅,懂得了世界万物都有的轮回,没有去喝不老泉的水,而是把泉水给了路边的蟾蜍,然后从容地向前走去。书中的语言特别美,曲线蜿蜒的小路,无限的旷野,斑驳的树影,让我们一边读故事一边感受文字的魅力。
要是在以前,如果真的有不老泉,我巴不得赶紧喝上一口。因为我要是长生不老,就可以拥有很多很多的时间,让去学习、去弹琴,甚至让踢很长时间的足球,可以做很多一生中我来不及做的事情。可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简直可以说是呆若木鸡,我再也不想长生不老了!因为你要是长生不老的话,你每天都是一个模样永无变化,估计时间久了,都厌烦。不像现在,我盼望长高,盼望更帅,心中有很多的期盼。如果真的长生不老,这多的期待就不会再有意义。如果你长生不老的话,你肯定你的家人也长生不老,而你的家人的家人,家人的朋友也都会长生不老。要是这样的话,就会有很多很多的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会人挤人,外出吃饭得排上几十个小时的队,或者你和家人只能挤在十分狭小的房间里生活,因为世界已经容不下这多的人,那简直是乱了套,想着都十分可怕!就像书中塔克说的那样:像他们这些长不大的人,不能称为人,而是像路边的石头。没有死的活着,生命还有什激情?
假若真有不老泉,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不喝!在这个世界上,每一朵美丽的花都会凋谢,每一片绿叶都会枯黄,每一个生命都会逝去。所有的生物,都会有一个轮回,那就是“生”和“死”。人的一生,从婴儿到成年、老年,再到死亡,也是一个生命的轮回。假如真有不老泉,那我们的童年还值得去珍惜吗?我们心中的回忆还会美好吗?假如真有不老泉,生命还会有真正的意义吗?看来能够长生不老也并不是一件让人快乐的事!
篇13:子夜读书心得600字
与《子夜》的第一次接触是在母亲的书架上,对名著并无多大兴趣的我一下子就被它吸引了。
它以1930年的上海为背景,生动反映了20世纪30年代初中国各种尖锐复杂的社会矛盾。经过民族资本家吴荪莆的遭遇,展现了那个时代“更加殖民化”的特征和急速变动的社会现实,使我们每个人都燃起强烈的爱国心,感受如此脆弱的祖国,作为学生的我们更应当“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故事发生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当时民生凋敝战乱不止,但在都市化的大上海却另有一番景象。那里有着纸醉金迷的的生活,有着明争暗斗的算计,有着趋炎附势的各色人物。
它是一部描述中国近代民族工业资本的社会命运的杯具。其中包括民族资产阶级与工人之间的矛盾斗争;民族资产阶级和帝国主义势力及其走狗买办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以及农村经济破产是怎样危及民族工业的,这些矛盾使我们得以全貌地了解当时的社会现实,强烈地唤醒了我们的报国热情。
小说惊心动魄地描述了一个刚强有为的民族刚也巨头吴荪莆,在帝国主义和军阀政治双重压迫下,在工农革命的夹击中,一败涂地的悲惨命运。
吴荪莆的斗争虽然以失败告终,但他并非一个束手待毙的人。他凭着自我的财力,游历过欧美的见识,以及在同行中过人的智谋和手段,既获得同业的重视也颇自大自是,具有狂妄的野心。他向往的梦想境界是操纵中国的经济命脉,戴上二十世纪中国“工业王子”的桂冠,他为了实现自我的梦想,犹如一只正要摄食的狮子。一心发展。
虽然片面地说是为了自我的梦想,但还是会为了中国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我们也该像他一般为了自我的目标不懈奋斗,造福国家,造福人民。
篇14:子夜读书心得600字
《子夜》这篇文章涵含了深刻的教育意义和思想意义,深刻地揭示了中国当时的处境和面貌。文中的主人公更生动、鲜活、深刻的代表了这个时期中的人。
在《子夜》这本书中,丝厂老板吴荪甫雄心勃勃,要在他已有的实业之上不断发展,再扩大自己的资本,成立大型公司。可是他生不逢时,大罢工好不容易才在手下屠维岳的帮助下平息。稳定了工厂后的吴荪甫不断努力,终于合伙成立了一个银行,低价收购了八个小厂,专营生活用品。可是由于战事不断,严重影响了销售,资金也周转困难,扼住了企业发展的喉咙。
在吴荪甫和合伙人的坚持中,赵伯韬盯上了吴荪甫的产业。他使用了不少手段,最后,在气力不支下,他使用了杀手锏:他要以“国内公债维持会”的名义,电请政府下令禁止卖空,他还直接去运动交易所理事会和经纪人会,怂恿他们发文要增加卖方的保证金。正好是卖空方的吴荪甫只好请自己的姐夫杜竹斋投入强大的资金在卖空方中,或能一搏,谁知杜竹斋背叛了自己的妻弟吴荪甫,将资金投向了赵伯韬。最终,吴荪甫破产了。
主人公吴荪甫,他魁梧刚毅,有财有势,有勇有谋,却在实现自己的梦想——建造一个大型工业公司时,由于复杂因素的交迫下而惨败;金融资本家赵伯韬不仅有政界作后台,在军界里也有很深的关系,人称“公债场上的魔王”,正是他将吴荪甫逼入绝境。
《子夜》虽是弘篇巨制的大手笔,但宏伟严密且脉络清晰。开头讲述大海的软风一阵一阵吹上人面,苏州河幻成了金绿色,轻悄悄地向西流去。黄浦江边充斥着“光、热、力”,此时的吴荪甫有财有势,气派威风;而结尾,吴荪甫的工厂、银行、公馆全都没有了,自己的梦(本文来自读后感范文,转载请保留链接)当然也破灭了,惨败于赵伯韬的吴荪甫带着姨太太灰溜溜地到牯岭消暑。一头一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得不让我们惊叹于一位民族工业巨子在帝国主义和军阀政治的双重挤压下,又在工农革命的夹击中一败涂地的悲惨。
《子夜》成功地塑造了一系列富有艺术生命力的人物形象。这些艺术形象是作者匠心独运的艺术创造,他们在我国现代文学人物画廊中占据着突出的位置。
篇15:雷雨600字读书心得
《雷雨》是高中语文的必读课文,为了使同学们更了解这篇课文
看着窗外大雨如注,夹杂着雷鸣闪电铺天盖地的下了起来。目之所及都在大雨中变得模糊了,白茫茫一片。在阳台出神得看着这一切,几缕雨丝拂过脸庞,凉丝丝的,说不尽的惬意!走近书架顺手拿起了曹禺先生的《雷雨》,“雷雨”“雷雨”一样的天气,不一样的心情。
《雷雨》的作者曹禺先生于1910年出生与天津一个没落的官僚家庭。他在国内革命期间创造了大量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话剧,被称为“中国的莎士比亚”。而《雷雨》曹禺先生在1933年创造的处女作,也是他最有影响力的剧本之一。《雷雨》的问世引起了轰动,获得广泛的赞誉。
《雷雨》我之前已经读过两次了,每次读完都是压抑与揪心并存,心情久久不能平伏。《雷雨》写的是一个封建资产阶级家庭内部的矛盾纠纷。周朴园是这个家庭的统治者。讲述了在二十年代初,周朴园抛弃了前妻(其实也不是妻,只是他玩弄过家中的一个侍女而已)再娶了繁漪,而长期的生活压抑使得繁漪与他前妻所生的儿子周萍不断发生一些暧昧关系。周萍在疏远繁漪时,又去勾引下人四凤(周萍的同母异父的妹妹)。二儿子周冲是个具有新思想的青年,他爱慕四四凤。四凤的妈妈来周家接走被解雇的四凤时,发现周萍就是自己的儿子。而侍萍和鲁贵生的儿子正是带领工人在周朴园工厂罢工的代表。所以的矛盾,纠纷,长期压抑的愤恨等等紧紧地缠在一起,爱恨情仇一触即发。在一个狂风暴雨的黑夜,出走被阻的四凤和周冲被闪电打中,死了;周萍自杀了,繁漪疯了,侍萍痴呆了,鲁大海出走了。一个辉煌一时的周公馆瞬间变得支离破碎。
篇16:雷雨600字读书心得
《雷雨》是一出话剧。话剧和小说不同,小说是通过故事情节构造出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而话剧则是由一个个性格不一的人所构成的故事。《雷雨》之所以会成为名著,正是因为它成功的塑造了8个个性鲜明不一的人物。
《雷雨》所描写的是一个家庭几代人之间的矛盾,误会,以前种种恩恩怨怨,爱恨情愁,混乱而不清的家庭伦理。仅仅一天的时间,牵扯,披露了他们多年苦心隐瞒的事实。表现出两个家庭之间前后三十年的错综复杂的纠葛,写出了那种不合理的关系所造成的悲剧。
周家的仆人鲁贵,我认为是一个成功的人物。通过曹禺的描写,觉的他是一个很奴隶的奴隶,表面对主人恭恭敬敬,其实在背后却做出有违良心的事情,他已经完全身陷于奴婢的生活,没有自己的尊严,自己的想法。抓到了主人的把柄,卑贱的威胁着,那种小人的势力,完全体现出来。而他同时又在向自己的妻子,女儿显示自己,不以做奴婢为耻,反以为荣。也看不起他妻子的穷骨气,为了点尊严两年才回一趟家,甚至他认为子女现在这样好的生活都是拜他所赐。鲁贵在主人前是一只毕恭毕敬的绵羊,而在背后却是一个颐指气使的老头儿。他很精明,很狡猾,像一只猎犬一样,周围任何事情他都能有所察觉,来作为他的护身符。
同样也是身为仆人的四凤,她有着自己的感情,想法,并不以自己的身份而难堪。但是毕竟身份有别,她想爱,却又不敢爱。四凤也非常单纯,不了解社会的复杂性。她的想法,她所想象的爱情,是很单纯的,很圣洁的。但是她的这种善良,对最后的打击来说太不堪一击了。
鲁大海是四凤的哥哥,是矿工工地上的工人。他是一个充满精力的人,刚正不阿,和鲁贵是一个强烈的对比。鲁大海是一个正义的,不会被其他事物所打动的人。他的这种独一无二的性格在雷雨中很与众不同,给读者带来了一点不一样的感觉。他不认为人之间有三六九等,所以鄙视鲁贵,恨周家,他的正义感使他厌恶周家。
周家的大少爷周萍。他是一个郁闷的人。他所做过的事情,不堪回首。周萍拼命想要忘记,忘记过去的一切,一切由于他的冲动而犯下的过错。我不知道他对四凤的感情是真是假,但是我清楚周萍是需要人来拯救的。他想忘记一切,可是他办不到。
里面的女主人公,周公馆的太太,繁漪是被曹禺称为最富有“雷雨“性格的人物。那段对她的描写,首先想到的就是一个标致的女子。她在忍耐,不休止的忍耐。为了谁,为了她的儿子,还是爱人?她是一个不属于周家的人,她骨子的里是截然不同的东西。她是与周家对立的人,不甘心生活在抑郁的花园般的“牢房”里。她不是一个好母亲,不是一个好妻子,但是她是一个肯为自己的未来努力的人。
《雷雨》结尾就像一场暴风雨,将所有的人都卷进了这场家庭的悲剧。每一个人都难逃宿命。不得不感叹,命运这个东西有时候太黑暗了。刚刚才让你感到曙光的来临,马上却又将人打入万丈深渊。这是一出悲剧,是一出非常可怕的悲剧,在一天里三个人死了,两个人疯了。黑暗阴郁是《雷雨》的调子,是在雷雨来临之前的预兆。我们都认为是我们在主宰着自己,可是时常又不是自己在主宰。不知是命运在向我们开玩笑,还是我们在向命运开玩笑。
篇17:格林童话读书心得600字
好久没有碰那本书了,直至今天我才翻开它,记得刚上小班的时候,每每看见别人手里抱着的精美的、厚厚的童话书,我就幻想着,如果有一天可以拥有一本属于自己的童话书,那该多好啊。
对于每一个孩子来说,人生最美的.时刻莫过于童年时代,我也是这么认为的,那时的我们灿烂的笑容,不受拘束的玩耍,开怀大笑的性格,对万事万物的好奇之心 ,乐于分享的豁达之心,都流露着纯真和可爱,就连微笑都时不时地流露着一丝丝清纯,这深深的让我这个路过的人感到欣慰与快乐。
这个世界一直都在吸引着代代像我们一样好奇它的孩子,为之着迷与遐想,因为童话故事里那美丽故事情节更让我们好奇与向往。
每每牵着妈妈的手路过新华书店,都能看见精美的图书嵌在厚厚的玻璃里面,多么美的书啊,我与它们之间不过只有一个玻璃厚度的距离,可它是如此的遥不可及。那时候的家不是很富裕,但衣食无忧,可爸爸并不赞成花很多的钱去买在当时算是很贵的童话书,可是善良淳朴的妈妈懂得我的心思,竭尽全力满足了我的童话梦,后来爸爸也拿我没有办法,也同意了,可是现在想想当时的自己还真是不懂事呢,在那个时期,花几十块钱去买童话书,大家都会笑话说很傻很浪费钱,而且爸妈赚钱也不容易,花这冤枉钱去帮我圆这个梦,是多么的伟大,可对于我这个多么渴望书的人来说,还会在乎她们的话吗?后来我得到了梦寐已久的书,我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书。这里面不仅有爸妈的爱而且还有他们辛勤劳动的汗水,还有什么比这更宝贵的呢?我是幸福的孩子。
刚上小班的我很小,总是喜欢爸爸给我讲故事,因为不认识字,只好用小手指着青蛙对爸爸说:“爸爸,小乖子要听这个。”爸爸就 抱着我,现在细细想来,爸爸的的手不漂亮但是很大很硬很安全,他给我讲故事时神情是那样的快乐,大大地手指指在一页一页的图画上,就像触频的手机,点到哪说到哪,每当他读起时,在他的怀里,我都会用小手拽着他的大拇指,左摇摇右摇摇,小眼睛盯着书认真地听起故事来,爸爸的肩膀很宽很踏实,而且很温暖呢!慢慢的我就入睡了,那天晚上渡过了我快乐的四岁生日,当然从那以后这也是我睡前必做的一件事,记得这是爸爸第一次给我讲的故事,名字叫青蛙王子,这也是后来听爸爸读时才知道的名字,书名叫《格林童话》,这是一本我爱不释手的书,故事情节总是能深深吸引着我,现在翻翻当年的这本书,儿时的感觉再次涌上心头,令人回味。
篇18:格林童话读书心得600字
《格林童话》是德国格林兄弟著作的,名字也是以格林兄弟命名的。《格林童话》中,我最喜欢《灰姑娘》。
灰姑娘是一个命运十分砍坷的女孩,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母亲,而父亲又娶了妻子,也就是灰姑娘的继母,继母有两个女儿,她们都比灰姑娘要难看,她们非常嫉妒灰姑娘的美貌,于是,继母就让灰姑娘不停的干活,一刻也不让她休息,有一天,王子邀请所有的姑娘去参加舞会,灰姑娘的两个姐姐也包括在内,灰姑娘很想去但是继母就是不让她去,很快就到晚上了,灰姑娘的两个姐姐和继母都去参加舞会了,家里就只剩下灰姑娘一个人了,突然灰姑娘看见了一位手拿星形棒的女人,那位女人告诉灰姑娘,自己就是仙女,她说:“我是来帮助你的,说完,就变出了一辆马车和一个马夫还有许多仆人,并告诉灰姑娘,必须在零晨前回来,说完,仙女就不见了,灰姑娘乘着马车就走了,零晨到了,灰姑娘马上乘着马车回去了,走时太匆忙了就掉了一只鞋,最后经过好多人试穿,确定了就是灰姑娘掉的,王子见到灰姑娘的如此美貌就把灰姑娘接进了王宫,并封她为皇后,灰姑娘不但不惩罚两个姐姐,而且还把两个姐姐接到王宫,嫁给另外两位王宫贵族。从此,灰姑娘就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从这个故事当中,我懂得了不能像灰姑娘的两个姐姐一样嫉妒别人,要想灰姑娘一样善良。
《格林童话》是通过寓教于故事的形式,让读者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懂得道理,汲取到健康成长的丰富养料。并且,通过寓言故事,教懂读者一些课本上未能学到的道理。教会读者分辨善恶、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做人不能懒散、智慧是进步的阶梯、遇到危险要冷静……等做人、待人的道理。
《格林童话》在语言上朴实无华、生动流畅,简明易懂,朗朗上口,娓娓道来,栩栩如生,又充满了德国的乡土气息,令人倍感亲切。
《格林童话》寓教于乐,每一则故事都有其深刻的人生哲理。《背包、帽子和号角》告诉人们做事不能太贪心,多做一些帮助别人的事,一定会得到他人的好报。《灰姑娘》则说明了凡事不能光看外表,美好的'本质总有一天会被人发现的。《不孝的儿子》教人们懂得了对待父母、长辈一定要孝顺、尊敬……
《格林童话》源自民间,在艺术上通俗、质朴、粗犷、生动,表现了纯真的自然美。文中的主人公个性鲜明,善恶对错一目了然。不少主人公憨态可拘、滑稽可笑,使故事妙趣横生,引人入胜。总是把真、善、美与假、恶、丑的矛盾置于斑斓多彩的幻梦之中,借助神奇的力量化解矛盾,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结局告终。故事中,自然与神奇,现实主义与浪漫幻想交相辉映,融为一体,使读者既感到故事情节合情合理,又体现了读者的意愿,从而得到满足。如今在这样一个物欲如潮如流的社会里,有些人迷失了方向,有时无法正确辨别善与恶、对与错。这种时候,不妨看一下《格林童话》,在一个个生动、简单的故事里你会体味出内在的深刻意义——以理性的态度去辨别世间的善恶对错。看《格林童话》就像是一次心灵的放飞,看看故事情节体味一下其中的意义,欣赏欣赏其语言艺术的特色。犹如采撷最丰硕的花果,吮吸最甜美的甘露,来滋养自己,丰富自己,提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