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个人心得体会1000字(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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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读书心得体会 篇一
《双城记》是继《大卫·科波菲尔》和《远大前程》后看过的第三本狄更斯的小说。
本书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讲述了一个自愿放弃贵族身份的法国正直青年查尔斯·艾弗勒蒙德(又名达奈)靠自己的双手在英国成家立业,不曾想他的岳父——一名在巴士底狱关押18年,心智受损的法国医生亚历山大·马内特,正是受他家族迫害的无辜百姓。马内特在女儿露西爱的呼唤下回归正常阳光生活,为回报女儿的爱他战胜了内心的阴影。善良友爱的一家人其乐融融,直到法国革命的风暴来临。
达奈为了搭救曾经的仆人毅然回国,然而等待他的却是断头台,他大大低估了激化了的阶级矛盾的力量。马内特凭借巴士底狱囚犯的身份成功解救达奈,然而其牢狱之灾的阴影被曝光,前一天还热烈拥戴的狂热群众此时成了波涛汹涌的狂暴复仇者,无辜的达奈终被判死刑。不过老天或者狄更斯并没有放弃达奈,一个品质良好却无所作为的堕落青年西德尼·卡顿代达奈赴死。卡顿怀着对露西的爱,至死相信这是他所做过的的事。
爱让马内特医生重获新生,爱让达奈摆脱家族的桎梏,爱让露西拥有幸福家庭,爱让卡顿英勇就义。爱让渺小的个人不致在社会狂潮中淹没,让卑微的生命有自己的活法!
开篇名言——“那是的年月,那是最坏的年月,那是智慧的时代,那是愚蠢的时代,那是信仰的新纪元,那是怀疑的新纪元,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绝望的冬天,我们将拥有一切,我们将一无所有,我们直接上天堂,我们直接下地狱——简言之,那个时代跟现代十分相似,甚至当年有些大发议论的人士都坚持认为,无论说那一时代好也罢,坏也罢,只有用比较级,才能接受。”
就义名言——“耶稣对他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比永远不死。”
生命在我!
读书心得体会 篇二
偶然一次,看到了《朗读者》的宣传片,觉得很有意思,就从第一期的“遇见”、“陪伴”、“选择”、“礼物”……一直看到最后一期的“家”、“味道”、“青春”。伴随着《朗读者》最后一期的结束,我以为和它的缘分就到此了,却在偶然的机会在阅览室看到了整理成书的《朗读者》,欣欣然将它读起。
朗读,对于我来说,似乎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了。阅读,却是我的一大爱好,从未间断。一直以来,对于朗读我总有些偏见。总是觉得阅读是用心在聆听,是与作者的心灵交流,而朗读是一种对情感的表达和消耗,是寻求被听者的共鸣。通过《朗读者》,让我品味到朗读的真正魅力。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人生阅历,朗读中都蕴含了个人的理解和味道。而,那一篇篇经典的读本,也为我提供了更多的阅读选择。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阅读呈现出碎片化、快餐化的态势。我们已经有多久没有认认真真拿起一本书将它读起了?我们面对网络上如海水般涌来的书目,花费在选择一本书上的时间和成本也呈阶梯式增长。越来越快节奏的生活,越来越浮躁的生活状态,能够静下心来读一本好书,是当下这种生活所必需的。我想,《朗读者》的出现,或许正是为了满足人们的这种诉求吧。朗读亭,出现在城市中的各个角落,为人们提供了一片朗读的净土。我们已经多久没有朗读过了?那些感动我们的篇章,或许正藏在心底的某个角落,等待着绽放。
在《朗读者》中,我对“味道”篇印象深刻。我对“味道”一直都很敏感,小时候,就能闻到不同的“家”的味道,遇到“味道”篇有种如遇知音的感觉。读到张小娴《爱情的餐桌》,让我想起了,在餐桌上的各种遇见。常常觉得,吃饭不仅仅是吃饭,和不同的人吃饭,味道是不同的。和小孩儿吃饭,餐桌是个狩猎场,满满的都是争夺后的香甜滋味;和家人吃饭,餐桌是个黑白电影,平淡中却带着一起老去的温馨味道;和朋友吃饭,餐桌是个茶话会,带着一种聊到地老天荒的味道;和恋人吃饭,餐桌是个摩天轮,充满着浪漫的味道。当然,生活百味,味道不仅仅是在餐桌上,更充斥了我们的生活。我们遇到的悲伤、快乐、挫折、喜悦……都会让我们去思考,去体会,慢慢的成为我们自己独特的“味道”。通过《朗读者》,让我对味道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能引起人们共鸣的篇章当然不仅仅是“味道”,不同的主题,通过不同的读本,诠释了丰富多彩的内容,拨动着每个人的心弦。
遇见《朗读者》,让我品味到了朗读的美好,阅读的魅力。品味朗读,爱上阅读,或许,正是这一种遇见,馈赠给我最好的礼物。
读书心得体会 篇三
一个不平凡的老人,写了一本平凡的书,这是《我们仨》给我的最大的感受。
杨绛先生不平凡,但是她觉得自己就是尘世中的普普通通的一个俗人,她把三个人共处的岁月,用朴实无华的文字一一记录了下来,仿佛那就是我们的日常:嬉笑打闹又不失温暖,处处充满了欢喜和温馨,以及分离之后孤独的老人化不去的忧伤。但是即便是老伴钱钟书和唯一的爱女钱瑗一个接一个与她生死别离,他们仨失散了,她一个人思念着他们仨,她仍然在用生命记录着之前的美好,哀而不伤,没有用力,没有彷徨无助,没有矫情,我只见得委婉温暖又坚韧的光流畅于字里行间。
杨绛先生说他们这个家,很朴素,他们三个人,很单纯,他们与世无争,与事无求,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各自做着力所能及的事情。他们仨在小小的书房翻译、备课、写作,互不干涉互不影响,然而钱钟书天性调皮,乘女儿小寐片刻,居然在其脸上作画,而杨绛是纵容他的,钱瑗亦是嗔怒爸爸的不正经。这样温馨动容又平凡熟悉的画面在书中是常见的,读来,忍不住嘴角微微上扬,不禁忆起某一个暑假,孩子他爸贪杯,肚皮日渐隆起,玩兴起来,用毛笔在肚皮上画了一个哭脸:“儿啊,这如何是好?”把我们娘俩惹得哭笑不得。
钱钟书不会烧菜,总是手忙脚乱,他定然是把所有的智慧挥洒在笔墨上,杨绛先生就一点点照着菜谱渐渐学会了家常菜。在父女同时病倒的时候,她一个人忍着巨大的悲痛,同时两个医院奔波劳碌着,那时她已经八十出头,每次带去亲自做的一点小菜,看着他们吃下,心中的满足,与我们普普通通凡人的幸福类似的,每每读来,便是见字如面,泪眼婆娑。
一个文人雅士的家庭日常如此动人,恰恰是正是因为他们把自己当成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百姓,没有惊天动地,没有叙事邀功,有的只是平常的简单生活,他们以知识分子的尊严活着,我们仨,就没有其他人了,而且旁人也进不来,我们各自安好即是极好。
日日柴米油盐酱醋,生活本就没有太大的跌宕起伏,即便是有,也是学会和他们仨一般,隐忍低调,不浮不躁,每一天,每一刻,每一秒,能够相聚,能够相守,能够相爱,已然是最重要。如果说2020的天灾,让我们困宅为牢,但是福祸相依,我们一睁眼就看见彼此温柔的眉眼,低语呢喃:“早!”每日三餐或简单或隆重,皆同食共赏。“妈妈,我的花又开了一朵!”少年惊呼着让我过去,我的小狗餍足于瞌睡,不为所动,因为我们一直在,不像往日它听着楼下传来的脚步声,早已雀跃,日子突然一下子慢下来了。
无法预测生活的变数何时来临,即便一个人面对最黑暗的时刻,亦内心安定,和杨绛先生一样,我们仨尤其是我们挚爱的少年,要努力成为这样的人。
读书心得体会 篇四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世界文坛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大师”。当我第一次阅读《百年孤独》时,就被叙述开始时那一行迷人的句子吸引住了:“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从那个遥远的下午到许多年之后的今天,这是一个充满了巨大诱惑的时间与空间。从将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倒叙手法,一下子造成了艺术上的悬念,令人无法释卷。以这样的开始进行叙述,成为世界小说史上的经典之作。相比之下,马尔克斯的另一部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开始就显得平淡了,没有巨大的吸引力。
《百年孤独》让我一直保持着阅读的兴奋。在整部小说中,马尔克斯的叙述出神入化,使我深深着迷。如小说的第七章,在写到霍塞·阿卡迪奥自杀后,他对那股鲜血的流向作了全过程的拟人化追踪叙述,写了近两百字。读来真是独具趣味、令人耳目一新。而在小说中出现的俏姑娘雷梅苔丝白日升天、阿玛兰塔与死神交谈等等情节,光怪陆离的传说成为一种现实的映照。
现实与幻想、传说与神话、直描与隐喻……马尔克斯以极其新颖而独到的叙述艺术,不可思议地创造了一个“变幻想为现实而又不失为真”的神话世界,使我们不仅看到了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美大陆的历史演变与社会现实,更看到了一个小说大师无限广阔的心灵世界。川端康成:《伊豆的舞女》“道路变得曲曲折折的,眼看着就要到天城山的山顶了。正在这么想的时候,阵雨已经把丛密的杉树林笼罩成白花花的一片,以惊人的速度从山脚下向我追来。”第一次读《伊豆的舞女》时,我就感到了川端康成文字的力量,他几乎不由分说地带着我穿过山道和雨水,来到了那个舞女的面前。“那舞女看上去大约十七岁。她头上盘着大得出奇的旧式发髻,这使她严肃的鹅蛋脸显得非常小,可是又美又调和”。这是一个美丽的舞女,令川端康成眷恋不已。在追随着舞女旅行于伊豆山水间的日子里,我像川端康成一样变得忧伤而又多情。然而,相聚是缘,离别总是难免的。“我的头脑变成一弘清水,嘀嘀嗒嗒的流出来,以后什么也没留下,只感觉甜蜜的愉快。”与舞女分别后、躺在船上的川端康成的泪水让我同样无以自制,那一瞬间,如烟往事中飘逝而去的友情或者爱情纷至沓来。《伊豆的舞女》在川端康成的小说中,不是最著名的。他是以《雪国》、《古都》、《千只鹤》三部小说代表作获了1968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的。但是,这篇我最早读到的川端康成的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影像,不能忘怀。由此我感到,阅读的第一感觉总是犹如初恋一般固执而难忘的。而事实上,从《伊豆的舞女》开始,川端康成形成了他的写作风格。那种感伤、精致、淡雅而又优美的艺术特色同样是这三部小说的艺术特色。
个人读书的心得体会900字 篇五
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枯燥烦闷时,读书能使你心境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境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完美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书是欢乐的。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
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我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贫者因书而富、富者因书而贵。
读书,是一种欢乐的人生,读书,我感觉我的语言是润浪的,心境是透明的,思维是活跃的,整个人是简便的。我感觉我是一股清新的空气我们每个人都有过。每当我轻轻地捧起一本书,嗅着扑鼻而来的书香,它的芬芳;比青草更清幽,比果香更沁人心脾,令人心旷神怡。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期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作为学生的我们,无论你再忙、再累,千万不要放松自我的读书。读书是一种劳动,劳动创造幸福。要读好书,我们必须像牛,辛勤耕耘;像马,默默出力;我们无法选择自我的过往,但我们能够选择读书,用自我的知识,为中华民族未来的大厦添砖加瓦。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要读书,就必须记取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要吃苦、要耐劳,所谓青灯黄衫、秉烛夜读,悬梁刺股、凿壁偷光,古人读书的精神,值得我们发扬光大。
热爱读书吧!让我们为中华崛起而读书。把读书当作一次次新的耕耘和播种,让迷人的浓浓书香洋溢我们的学校,让读书伴随着我们提高的每个脚印,矢志不渝、坚持不懈地一路走过,走向自信,走向充实,走向成功,走向完美未来!
热爱读书吧!
读书心得体会 篇六
第一次遇见这本书,大致是在初三,这也是我最为怀念的年纪。那时我刚学会网购不久,浏览着淘宝上令人眼花缭乱的物品,最终在我关闭淘宝网页前用我为数不多的零花钱买下了它。现在回想,当初吸引我毅然决然买下它的应该是它那蓝色的封皮和商品介绍页上“阅读量仅次于《圣经》”这几个跳动的大字吧。
快递送达,我很快就看完了这本薄薄的书,那也是我第一遍看这本书。当时我看完的感觉只有一个:没意思、没劲,或许这是我当时觉得这本书的文笔和故事都太过幼稚而且结局也莫名其妙、但怎么看都不是一个平常童话那样的happyending……当时的。懵懂,可能也是我最为怀念这段时光的原因。
直到今天,我已经读了这本书读了很多遍了。乃至于前几天,我在喜马拉雅app上,又把它听了一遍。即便如此,每一次读,我都感觉到更多的不一样的东西,像是向着那个坐在草地上、黄色头发绿色衣服的小人儿一步一步走去。
在小王子的星球上,他有一枝独属于他的玫瑰花。无论是哪一遍阅读,我都不太喜欢这枝玫瑰花。她太过于骄傲,她喜欢小王子,正如小王子也喜欢她,但她的骄傲让原本的皆大欢喜沾染上了悲剧色彩。迷茫的小王子离开了她、也离开了自己的星球,玫瑰悲伤不已却故作坚强。我知道我也不应过分责备她,小王子和玫瑰分开的原因故事里写的十分清楚“我们当时都太过年轻,不懂得如何去爱。”
小王子从他的星球到地球,一路上遇到了一系列形形色色的人:国王、酒鬼、学者、商人、点灯人。他们每个人都很忙,却又不知道在忙些什么;他们每个人都市侩而平庸,如同我们。他们不理解小王子,不理解小王子异于他们的思维;小王子同样也难以理解他们,不明白他们为什么把数字、权位看得如此的重要,不明白为什么相比星星和花朵,他们更关心钱财和利益。
小王子最终到达了地球,在地球上他遇到了狐狸。狐狸,是我在这本书中继小王子以外第二喜欢的角色了。狐狸一开始并不能陪心情不好的小王子玩,因为小王子并没有驯服她。而驯服她后,她真正地成为了小王子的挚友。她愿意为小王子分担痛苦、愿意为小王子寻找问题的答案。“麦子也是金色的,我看到小麦就会想起你。我会爱上风吹过麦田的声音……”狐狸告诉了临行的小王子一个秘密“你的玫瑰之所以如此宝贵,是因为你曾为她浪费的时间。”正因为狐狸,小王子才知道,自己的玫瑰就是独一无二的,玫瑰园的五千多朵玫瑰,虽然美丽,但是空虚,因为并没有人会为她们而死,因为她们并不是小王子的玫瑰。
《小王子》,是一本治愈系童话,同时也是一部写给大人的童话。之所以不是写给小孩,是因为每个小孩本来就都是一个个小王子。
我们谁都无法成为小王子,所以我们深爱《小王子》。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 篇七
“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这是一个不幸的年代,作品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反映了封建贵族对人们的迫害,以及法国大革命的欺压,整部故事情节围绕马奈特医生一家展开描述,其中查尔斯·达内便是法国大革命的受害者,他是一名自愿放弃贵族生活,希望独自在社会上找到地位立足的人,不料,却被指控为逃亡贵族,不幸的他即将被送上断头台,而这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当时,法国人民攻破了巴士底狱,并开始疯狂地惩罚压迫者,这便是的法国大革命,他们以德日法夫妇为首,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人送上断头台,多么荒唐,只为达成他们每天所订的人头个数。于是,他们便渴望能够让达内为他们增添一个人头,达内有一位兄弟:卡顿,他是一位自甘堕落的律师,他得了绝症,于是便恍恍惚惚地苦熬着剩余的时光,他的哥哥达内常常欺辱他、排斥他,甚至不将卡顿当人看,但就在达内被判下死刑的那一天,只有卡顿来看了他,卡顿迷昏了达内,并用自己改装替代了他,让达内终于逃脱了一死,而自己,却在第二天失去了生命。
这就是爱,朴实,真诚,在兄弟之间,没有你我,你的生命,就是我的生命,爱是互相的,并不需要过多的语言去表达,只需要用行动去证明。在一起生活的兄弟,有时会耍耍脾气,但永远都无法堵上他们心灵之间的那条通道,它是兄弟的见证,爱的奇迹。
在双城记中,作者用大量的笔墨描写了人民的抗争,这也是狄更斯所要揭露的——美与丑,美与丑是相互对应的,但它们却绝非任何人都能分辨出来,“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们要正确认识到自己或别人的缺陷,并且进行反思、改正,同时,认真地发现周围所有美的事物,用心灵去感受他们。不要被表面所迷惑,更应该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读书个人心得体会900字 篇八
适者生存,我以前没有什么感受,但是,看了“地理中国”以后,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适者生存”的道理。
翅碱蓬是一种植物,长得像小树一样,它原本是绿色的。
翅碱蓬自身具有抗盐成分,由于盐分破坏了叶绿素,使得被海水浸泡过的翅碱蓬成为了红色;且浸泡得时间越长,颜色越鲜艳;浸泡得时间短,则红得就淡一些。
这翅碱蓬原本是有一股淡淡的清香,当地的人们,会采摘翅碱蓬作为青菜来食用;而红色的翅碱蓬,味道则又苦又咸。
翅碱蓬成就了盘锦市的红海滩,这红海滩成了盘锦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同时也成了很著名的一个景点。
梭梭,被誉为“沙漠梅花”和“沙漠卫士”,它是我国荒漠区最重要的植被类型,也是亚洲荒漠分布面积最大的一类植被。
梭梭,属于灌木植物,一般只有三四米高,外形也不出众。但是,梭梭树丛顽强挺立,迎风挡沙,给沙漠带来了生机和活力,是戈壁沙漠最优良的防风固沙的植被之一。 梭梭为什么能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来,关键在于它的种子。梭梭的种子是世界上发芽时间最短,也就是种子发芽最快的,只要遇上雨水,短短的两三个小时之内就能萌发新的生命。
梭梭这种独特的种子,能抓住下雨的大好时机,而后迅速生根发芽,这是适者生存的有力佐证啊! 红柳又名:柽柳,多枝柽柳,柽柳科、柽柳属植物,灌木或小乔木,叶绿花红,枝叶可供药用,为沙漠盐碱地造林树种。
红柳,耐旱、耐热,尤对沙漠地区的干旱和高温有很强的适应力。红柳多生于河漫滩、河谷阶地上,沙质和粘土质盐碱化的平原上,沙丘上,每集沙成为风植沙滩。红柳广泛分布于新疆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和吐鲁番盆地、甘肃河西走廊盐碱地、内蒙古巴丹吉林沙漠等。
红柳根系发达,直根深入土中,接地下水,最深者可达10余米。侧根多水平分布,甚广阔,且多细根。根株萌发力强,耐沙埋,沙埋后可于根颈处萌发大量纤细的不定根,枝条亦迅速向上生长。由于这种特性,在沙区往往形成高大的柽柳沙堆,成为独特的景观。
红柳遍地生根、开花、结果。沙丘下的红柳,根扎得更深,把触须伸得很长,最深、最长的可达三十多米,以汲取水分。红柳把被流沙掩埋的枝干变成根须,再从沙层的表面冒出来,伸出一丛丛细枝,顽强地开出淡红色的小花。红柳,生长较快,寿命可达百年以上。春天红柳火红色的老枝上,发出鹅黄的嫩芽,接着会长出一片片绿叶。藏族老百姓又亲切地称她为“观音柳”和“菩萨树”。
无论是‘翅碱蓬’,还是‘梭梭’或者‘红柳’,它们无不诠释了“适者生存”的道理啊!
读书心得体会 篇九
午后手捧一本书,静静地品读书中的“黄金屋”、书中的“颜如玉”,总会觉得时光流逝的很快很快,好不惬意。读书对不同的人而言有不同的见解,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享受,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体会。”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体会,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乐趣。”还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乐趣,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知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总之,读书,给了我许多快乐。
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引导我们奋力前进,更进一步。一本好书就像老师、家长,在我们出现纰漏或者错误时,她都会帮助我们指出错误,并指引我们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是我们人生的指明灯,例如《世上最伟大的促销员》她教会我在工作途中脚踏实地、坚持不懈的、充满信心的做好工作,帮助自己走向成功。多读好书,会使我们脱离庸俗,脱离无知,走到那里仿佛都有一种属于书的清香伴随着我们,书香弥漫。有文化底韵的人,都会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一种高贵的气质,只有多读健康有益的书,努力地学习,才能为自己幸福的将来奠定良好的基础。
读书更是人类的亲密朋友。我们可以从书籍中品出快乐的味道,品出人生的乐趣,就像知心好友与你分享他的乐趣,有时也品出艰辛的味道,好似一位友人向你诉他的忧愁。书,让我们体会出人生的酸甜苦辣,生活中的柴米油盐之类的琐事。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们能培养文化修养;若果经常地去研究,去读,去思考,便能从中央到地方找到新的知识点,正所谓“温故而知新”,还可以把知识点都牢牢地记住,就像刻在脑海里一样。
读一本文学经典,诗情画意随即呈现眼前:北朝民歌《敕勒歌》“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描绘了北方大草原的辽阔,牧草丰盛,牛羊成群的迷人风光;贺知章的《咏柳》“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通过赞美柳树,进而赞美春天,讴歌春的无限创造力;孟浩然的《春晓》“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则表现了大自然的盎然春意和勃勃生机;王维的《鹿柴》“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描绘了鹿柴附近的空山深林在傍晚时分的幽静景色……诗词们都能让人陶冶情操,益人心智。
读一本史书,一幕幕动人心弦的场面历历在目:“秦王扫六合”、陈胜,吴广起义、楚汉之争、汉武帝的大一统……它解开了紧锁历史的密码,打开尘封的史册,见证过往的兴盛和繁荣,发人深省。唐玄宗说过:读史使人知兴替。在科技迅速发展,社会飞速进步的今天,我们更应该多读书,读史书,从这些书中学习史实,明白事理,并跟着老夫子一起吾日三省吾生。
读一本古典小说,艺术性和思想性结合的情景在脑海中泛起狂澜: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描写了东汗末年和三国时期错综复杂的政治与军事斗争;施耐庵的《水浒传》歌颂了农民的斗争精神;吴成恩的《西游记》赞颂了人民蔑视封建统治、勇于反抗的精神;曹雪芹的《红楼梦》揭示了封建社会必然崩溃的历史趋势,耐人寻味。
读书,让我学到许多的道知识,为人处事、个人修为、历史政治、科学奇观等等。现在,我已参加工作,工作之余,我会捧上毕淑敏、郭敬明、泰戈尔等这些文人墨客的书慢慢的欣赏。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从书中找到了我的黄金屋——那就是快乐。朋友,你找到了什么呢?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 篇十
生命有两座城,一个住着死亡。一个住着永生。
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_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_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狄更斯把在描写暴民邪恶之处倾心了大量的笔墨,展示了他对暴民的痛恨,从某种层度上可以说是对革命的痛恨。当然,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也指出了拯救世界的良药:爱。
我非常喜欢卡顿。实际上,卡顿就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正是首先想到了卡顿这个人和他身上的某种精神进而构思成这本小说的。小说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
被自己遗弃的悲观者——卡顿,在朋友遇到困难,在所钟爱的女子的丈夫即将被送上断头台时,他突然出现,被救人还不之所以的情况下,以自己的生命做代价,在紧要关头使了个掉包计策救出了自己的所爱女子的丈夫。
这不正是基督之爱么,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事实上,小说中的卡顿也确实以圣经的口吻在临死前说,“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如果没有西德尼。卡顿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我完全赞同。
也许,每个人的生命都有两座城:一个住着死亡,一个住着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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