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篇)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心得感悟材料范文

(作者:xhl117424时间:2023-12-01 08: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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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篇)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心得感悟材料

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心得感悟材料汇编

(8篇)

篇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篇2: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篇3: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篇4:人民观点: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篇5: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篇6: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篇7:如何推进基层民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篇8:如何推进基层民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篇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明确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一起确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目标,这在我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还是第一次,它表明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规律性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事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方面。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方面,社会都不可能健康地向前发展。人类社会的发展史证明,在一定的社会中,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彼此紧密联系而又有各自的发展规律,它们互为条件、互为目的、相辅相成。物质文明的发展处于基础的地位,物质文明不断发展,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才能具有必要的物质条件。社会物质文明的发展决定着社会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但是,我们不能把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看作是物质文明的派生物和附属品,不能把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放在可有可无的位置上。政治文明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政治和法律保障,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它们对物质文明的发展能够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在一定条件下,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也可以反过来决定物质文明的发展。因此,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过程中,我们既要大力促进物质文明建设,也要大力促进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并使它们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概括起来讲,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改革发展稳定从政治上、法律上提供保障,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十六大之所以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因为:第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本质在政治上的体现,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和价值目标。我们党历来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致力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保证人民群众更好地当家作主,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十六大对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所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既反映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客观要求,也反映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第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客观要求。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特别是生产关系的变革,必然会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 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成果,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诸如机构庞大、效率低下,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以权谋私、滥用权力等问题的存在,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形成了制约。因此,我们必须按照十六大的要求,继续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我国政治制度的优势和特点,使政治上层建筑更好地适应经济基础,使社会政治关系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不断解放和发展。第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需要。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社会,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也有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只有根据经济文化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民主要求,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才能保持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生机和活力。我们应该在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的同时,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形式,完善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相适应、适合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使社会主义民主原则成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民主实践。

篇2:

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一项战略部署,指明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方向,体现了当代人类社会的进步潮流。

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

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关于民主理论的基本原理,又吸收了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有益成果,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这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

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着力于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紧密联系湖北实际,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就是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快依法治省的进程,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推进法治湖北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保证,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体现。加快实施《法治湖北建设纲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推进全省各项工作法治化。完善基层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高度重视和积极引导互联网民意表达。要强化监督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要坚决维护司法公正,捍卫法律尊严。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努力建设法治湖北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是要为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和法律保障。

篇3: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摘要: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深化发展的有力保证;和谐社会与政治文明统一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为和谐社会的构建保驾护航。

关键词: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突出强调要适应中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党的十七大报告又指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笔者通过和谐社会这一视角来探究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以便对这两者有更深层的认识。

一、政治文明是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

人类社会是由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内容组成的超大系统。广义的“社会”,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内容。狭义的“社会”,与经济、政治、文化并列,特指社会关系、社会环境、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状况。政治文明建设是广义社会中政治建设的终极取向,而和谐社会是指狭义的社会建设的价值目标,两者是有机统一,相互促进,彼此包含的[7]。

第一,从和谐社会的含义看:和谐社会是充分实现民主的社会,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最根本的指导原则和最重要的运作机制。实践证明,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借助于民主与法治。而且法律必须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紧密相连,“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民主法治便没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主意识为和谐社会提供思想基础,民主制度为和谐社会提供政治基础,民主选举为和谐社会提供权力运行基础,民主决策为和谐社会提供群众基础。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事业中,应当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当家做主。

第二,从构建和谐社会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看:和谐社会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中国经济发展指标GDP和社会发展指标HDI这两者之间的不平衡,两者之间张力过大。主要表现为GDP增长快速,但社会道德与法治建设跟不上;政治改革与政治发展极不平衡,水平较低,对个人自主权利的尊重,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协作,仍没有进入系统和固定的层面;政治理念、政治行为、政治机制、法制水平均落后于全面小康建设的要求。这些问题的解决均有待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深化和提高。

第三,从和谐社会所遵循的原则看: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牢固确立人民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和核心地位,自觉做到一切以人为本位,一切以人为核心,一切以人为目的。因为社会和谐发展是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统一共赢的发展状态。在整体提高社会财富总量的前提下努力缩小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差别,更要求在推进政治文明中缩小人与人的政治差别。但在现实的实践中,政治差别随处可见。所以,以人为本,缩小人与人之间的政治差别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步,同时也是深化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关键支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必须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四,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看: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是力求政治和谐。政治就是用来控制与消解冲突,获取和谐的最重要的手段。政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而敏感的组成部分。而要达到政治和谐,唯有政治体制改革,理顺国家、人民和政党的关系,即搞好政府文明、人民文明和政党文明建设。使政治权力主体之间,公共权力主体之间,政治权力主体与政治权力客体之间,政治权力个体代表与政治组织之间达到和谐统一。

第五,从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目标,有其特定的内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就是十六大报告中指出的:“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2]。具体说就是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民主团结,创建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二、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深化发展的有力保证

1.经济和谐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

经济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没有经济和谐就没有经济效率,整个社会也就失去了必要的物质支撑,政治文明建设也将无从谈起。社会主义经济和谐的就是指在竞争、公平、统一、正义的市场氛围中实现经济效率,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由此可知,经济正义是经济和谐的核心要义,经济和谐之社会定是经济正义之社会。经济正义将为经济和谐提供正义的体制氛围,提供平等的分配原则,提供公平的竞争体系,它是政治稳定、政治发展、政治文明的基本前提[6]。马克思说:“一座小房子不管怎样小,在周围的房屋都是这样小的时候,它是能满足社会对住房的一切要求的。但是,一旦在这座小房子近旁耸立起一座宫殿,这座小房子就缩成可怜的茅舍模样了。……并且,不管小房子的规模怎样随着文明的进步而扩大起来,但是,只要近旁的宫殿以同样的或更大的程度扩大起来,那末较小房子的居住者就会在那四壁之内越发觉得不舒适,越发不满意,越发被人轻视。”

2.“和而不同”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创设宽阔平台

和谐社会之“和”是和而不同之“和”。和“是众多因素的对立统一,是有异的统一。它是以承认多样,承认差别,承认矛盾、冲突乃至对抗为基本前提。“‘和而不同’,是社会事物和社会关系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也是人们处世行事应该遵循的准则,是人类各种文明协调发展的真谛。”只有遵循了和而不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才能做到“有容”,有容才能互惠,互惠才能发展。由此,“和”是政治存在的前提,发展的动力和应有的格局。

3.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高度一致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创造前提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坚强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党的最大优势就是紧密联系群众,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党的核心地位有赖于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首先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是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高度一致,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奠定政治基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是民主,是人民当家做主,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目标。党同人民的深入融合就是民主政治。党与群众利益的一致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党与人民利益的完全一致,必将创造一种积极健康,团结向上的社会局面,形成“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竞相迸发”,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创造前提,提供发展动力。

三、和谐社会与政治文明统一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所必经的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目标内涵十分丰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对中国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很显然,构建和谐社会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小康社会的两大重要内容和两项重要条件,即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提出是对社会主义建设布局在物质与精神基础上的进一步明确化,其根本目标是推动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推动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然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胜利实现。通过和谐社会建设,可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秩序、社会氛围,形成良好的社会运行机制,保证社会处于既有活力又相对平衡的状态,从而为其他文明建设提供有利的社会条件,为实现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必须特别指出的是,这里指的是狭义的和谐社会,即当前阶段的社会和谐[5]。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比较,构建广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更推动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推动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然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胜利实现。

四、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为和谐社会的构建保驾护航

中国目前所处的时期,如何平衡社会各个阶层利益关系,使社会实现平等、友爱、充满活力和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从政治文明的角度,可把以下几点作为突破口:

1.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提高党的民主执政能力。小平同志曾指出:“党离不开人民,人民也离不开党,这不是任何力量所能改变的。……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现代中国的一切”[1]。

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在新时期,党的领导方式一要从传统的集权模式当中走出来,实现党的领导方式民主化。对于中国来讲,实现民主执政,已经成为我们的必然选择。首先,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的做法,使执政民主化;改变决策中家长制“一言堂”的工作方式;“权力过分集中……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必然要损害各级党和政府的民主生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人分工负责等等”[1]。为此,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一定要突破这一传统的错误作风,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和党外民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在民主化的轨道上前进。其次,要执政公开,增加执政透明度。对于我们党的领导方式的转变,首要的一点就是要实现执政公开化,这样不仅利于自己“科学”执政,而且也能在群策群力的基础上,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再次,在实现执政公开化的同时,要虚心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能否受到有效地民主监督,直接关系到中国和谐社会建设的成败。对执政党进行监督一要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实行群众监督领导,下级监督上级,实现多数对少数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有效的党内监督机制。二要加强党外监督,充分利用政治协商制度对执政党的监督。能否切实地发挥社会各界的政治协商功能,形成对党的执政进行有效监督,对于我们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来讲,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课题。

2.提高公民的参政能力,畅通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当代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就是在如何有效制约国家权力的前提下,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顺利实现[4]。对于我们的和谐社会建设而言,体现的就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而如何体现以人为本,其中关键就是如何提高公民的参政能力、疏畅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从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得到实现。首先要学习政治知识。对本国的大政方针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对西方国家理论科学把握,在中西对比中,形成我们自己的科学的政治发展观。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提高参政技巧。所谓参政技巧,就是在和别人同等条件的情况下,自己的意见首先被采纳。在现代社会,公民的参政不光是直接参政,还有间接参政,而间接参政中采用最广泛的就是利用网络。网络参政一方面可以避免在直接参政中引起的某种尴尬局面的产生,另外一点,就是这种参政方式,最为及时、快捷,特别是对于一些突发事件的处理,更能体现其优越性。对于传统的投票表决、会议讨论和现代社会一些新的参政渠道如信访制、听政制、网络参政等这些渠道,政府作为主体,一定要保证其畅通。

3.加强法制建设,使社会发展有序化。共和国的法制建设走过了59年的风雨历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从总体上讲,还远没有达到人们所希冀的程度[3]。人民群众对于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强烈的愿望,迫切要求法律能为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提供切实的保障。

如何加强中国的法制建设,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要注意吸收西方国家的法治传统。从传统治理方式来看,西方要比中国更注重法律的效用,法治已经成为西方人文传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借鉴的是西方国家公众对法律那种发自内心的尊重。转变对法律的传统观念是决定中国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要在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尽快制定监督法。从工作效率看,人大现在的立法效率已经是非常高了。但仍存在着不足:对法律实施的监管力度不够,危害了司法公正;在立法程序上,还有局部不完善的地方。只有及时、尽快地出台监督法,才能不断地完善司法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

三要充分调动各级人大代表的主动性,提高提案、建议的质量。提案和建议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立法的质量。因此,如何提高提案、建议质量,是我们今后立法工作首先要解决的一个大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的各级人大代表要深入生活,特别要深入到我们的司法工作实践中去,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及立法观念。同时要经常与人民交流,做到所提议案是真正体现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利益。此外,切实提高司法人员待遇,也是促进法制建设的重要条件之一。

综合以上分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是中国的一项长期而伟大的事业。在现阶段,为尽快实现我们既定的发展目标,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大力推行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继续完善公民的政治参与机制,加强法制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在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同时,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一步一步地推向深入。

篇4:

人民观点: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得到更好发挥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诞生过程,充分体现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特点。根据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对决议征求意见稿反馈的1600余条意见和建议,决议稿初步增写、改写、精简文字共计547处,反馈意见吸收率达24.6%。可以说,文件起草过程既是充分发扬民主的鲜明体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生动注脚。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从13个方面总结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政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改革开放以后,党领导人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取得重大进展。我们党从国内外政治发展成败得失中深刻认识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首先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深深扎根于中国社会土壤,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

从指出“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也不存在适用于一切国家的政治制度模式”,到阐明“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从提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到强调“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从明确“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到要求“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丰富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政治内涵、理论内涵、实践内涵,为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指明了前进方向。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着眼于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总体擘画,重点部署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推动群团工作改革创新,以保障人民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推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今天,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得到更好发挥,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得到巩固和发展。事实充分证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

在新征程上,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就一定能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进一步激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信心和动力。

篇5:

奋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徽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奋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持与党委一个调、与大局一盘棋、与人民一条心,高质量推进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工作,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不断强化制度化保障。紧扣科技创新攻坚和成果转化运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公正司法等,充分行使法定职权,依法护航事业发展。坚持立法贯穿民生主线、监督突出民生导向、议案建议体现民生需求,推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和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以“大学习、大调研、大建设”为主抓手,形成了“立法六员”“代表四站”等一批典型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政协紧扣大局干事,心怀“国之大者”,心系“皖之要事”,履职目标紧盯紧随、履职安排对标对表、履职成效落细落实。注重融合融入,以省委书记领衔督办重点提案为牵引,推动政党协商与政协协商有机融合,引领市县全面跟进,丰富了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安徽实践。构建“1216”协商议政新格局,以“年度十件大事”为牵引布局全年工作,持续实施“五大质量提升工程”,一年一个主题接续建设模范机关,在抓纲带目中提高履职水平。以事业凝聚委员,引导委员深刻认识人民政协在构筑中国制度优势、完善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增强政协制度自信、工作自信,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做好委员“作业”,交出精彩“答卷”。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始终把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摆在重要位置,健全机制,配强力量,推动完善省市县三级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我省统战系统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引导统一战线成员积极建言献策、助力高质量发展、投身疫情防控和民生改善,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汇智聚力。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深化拓展各领域工作,有力促进了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等五大关系和谐。

篇6: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引向深入,根据党中央要求,中央宣传部组织编写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党中央认为,《纲要》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了全面系统阐述,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把握这一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党中央同意印发《纲要》(由中央宣传部统一印发),作为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辅助读物。

为了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庆党刊全媒体根据《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综合摘编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将连续推送。

1.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100)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在前进道路上,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以什么样的思路来谋划和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作用。古今中外,由于政治发展道路选择错误而导致社会动荡、国家分裂、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坚持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更是关系根本、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

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必须与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相适应。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既有科学的指导思想,又有严谨的制度安排;既有明确的价值取向,又有有效的实现形式和可靠的推动力量。这一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思想、主体内容、基本要求,都在宪法中得到了确认和体现,其精神实质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事实充分证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

(101)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个新事物,也是个好事物。这并不是说,中国政治制度就完美无缺了,就不需要完善和发展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制度体系完善和发展。仅党中央部门就集中进行了五次改革,国务院机构集中进行了八次改革,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重要体制机制保障。要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如果这一点把握不好、把握不牢,走偏了方向,不仅政治文明建设很难搞好,而且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损害。我们需要借鉴国外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绝不能放弃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照抄照搬他国的政治制度行不通,会水土不服,会画虎不成反类犬,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要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既要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要把握走过的发展道路、积累的政治经验、形成的政治原则,还要把握现实要求、着眼解决现实问题,不能割断历史,不能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2.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10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样一套制度安排,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

(10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一百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实践充分证明,这一新型政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在新的奋斗征程上,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继续通过这一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支持和保证国家政权机关依照宪法法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贯彻落实好这一国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的基本原则,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10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说它是新型政党制度,新就新在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新就新在它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有效避免了一党缺乏监督或者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的弊端;新就新在它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撕裂的弊端。政治协商,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协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好体现这项制度的效能,要坚定不移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着力发挥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在维护祖国统一、领土完整,在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民族区域自治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源头,我们的民族政策都是由此而来、依此而存。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民族自治地方更不是某个民族独有的地方,要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关键是帮助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完善这一制度,发展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要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

(105)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安排,能够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能够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发展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促进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促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促进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有效维护国家独立自主,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福祉。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发挥出来,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作出充满中国智慧的贡献。

3.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106)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协商民主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极大地丰富了民主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的渠道、加深了民主的内涵。

实现民主的形式是丰富多样的,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更不能说只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判标准。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依法选举、让人民的代表来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通过选举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让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拓宽民主协商渠道,深入开展多种协商,建立健全多种协商方式,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

4.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

(107)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历史演进中,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交错杂居、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多民族的大一统,各民族多元一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重要财富,也是我们国家的重要优势。

民族问题的存在是一个长期历史现象,处理民族问题也是一个长期历史过程。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的大事,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就是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在全社会搞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团结大局。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要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多办一些顺民意、惠民生的实事,多解决一些各族群众牵肠挂肚的问题,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108)宗教工作是一项关系党的执政前途和命运的全局性和战略性工作。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我国各种宗教,支持各宗教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引导信教群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坚持政教分离,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实施。要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努力培养更多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发挥好他们在引导信教群众、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的积极作用。

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群众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要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尊重信教群众的习俗,稳步拓宽信教群众正确掌握宗教常识的合法渠道。广泛宣传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宣传宗教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宗教方面宣传舆论引导。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5.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109)统一战线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支持民主党派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求更好履行职能。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发挥他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做好港澳工作、对台工作,广泛团结联系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联谊交友是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统战工作的重要方式。统一战线是做人的工作的,搞统一战线是为了壮大共同奋斗的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说,统一战线工作做得好不好,要看交到的朋友多不多、合格不合格、够不够铁。交朋友的面要广,朋友越多越好,特别是要交一些能说心里话的挚友诤友。想交到这样的朋友,不能做快餐,而是要做佛跳墙这样的功夫菜。要坚持讲尊重、讲平等、讲诚恳,也要坚持讲原则、讲纪律、讲规矩,出于公心为党交一大批肝胆相照的好朋友、真朋友。

统一战线是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主要体现为党委领导而不是部门领导、集体领导而不是个人领导。坚持党的领导要坚定不移,但在这个过程中也要尊重、维护、照顾同盟者的利益,加大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力度,帮助党外人士排忧解难。这是我们党的职责,也是实现党对统一战线领导的重要条件。

篇7:

如何推进基层民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工程重点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政治利益是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就是为了更好的实现人民群众的政治利益。就如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我从以下五方面阐明自己的观点:

一、提高农牧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民主政治意识是关键

多年来,农牧区居民的法制和民主政治观念淡薄,重家族和亲戚利益至上,在村民选举中,注重的是关系的远近,而不是整个嘎查的长远发展,往往忽视了正确行使民主政治权利的社会责任。在农牧区,作为实践基层民主政治主体的农牧民群众,他们关心、支持、参与程度决定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成败。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首要的是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培训和教育广大农牧民群众,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政治责任感、政治鉴别力和民主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共同管理,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积极化解各种矛盾,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人民生活改善、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正确划分苏木和嘎查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中的权益是

核心

发展基层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依法保证人民群众在基层政权机关、基层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要从办得到的事情做起,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入手。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把人民群众在基层民主政治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政策,把成熟的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水平。苏木作为嘎查的上一级基层政权机构,最主要的是把握好正确的方向,领导好、引导好嘎查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制度的要求,完善村民自治,形成制度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自治权,而不是越权代办或者直接包办。

三、统筹兼顾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方法

要统筹兼顾就是要全面关注、长远规划、利用有效的手段有效调动广大农牧民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热情,解决现实中最突出的问题。具体应做到:扩大基层民主,要进一步健全基层自治和民主管理制度,丰富基层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教育基层人民群众不断提高参加民主政治活动的热情和能力,保证公民依法实行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同时通过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通过村民的自治行为,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扶正祛邪,促进村风民风根本好转。要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切实把中央的方针政策同基层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同在基层形成有效的利益协调机

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把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尊重村民自治权作为有力抓手 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加强农牧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党赋予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只有在党组织的领导、组织和监督之下,村民代表大会才能获得最可靠的政治保证。因此,在村民决定村里重大事项时,要善于把党的意志转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善于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吸收为党组织的决策依据,只有这样,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在农村得到真正的贯彻,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才能得以巩固和确立。

五、把村务公开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施作为重点推进 实行村务公开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为群众监督村干部的工作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对干部也是一种必要的制约。推行村务公开和实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既要积极解决各类问题,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防止简单化和草率行事。就村务公开而言,目前一部分村由于日积月累遗留下来的问题很多,有些问题本身就比较敏感,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很可能会激化干群矛盾,产生不安定因素。就村民代表议事而言,随着民主选举工作的逐步深入,群众的民主意识日益增强,要求自治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基层民主也就必须适应这一要求。因此,要着眼于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兼顾群众的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篇8: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将有力地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决定》明确提出,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这对于我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民主建国、民主立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基本主张,是实现人类解放和文明进步事业的必由之路。《共产党宣言》明确提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这就从无产阶级革命的一般规律上阐明了建立无产阶级民主国家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直接目的和实现途径。

争取、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带领人民进行了长期不懈的艰苦奋斗。我们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目的就是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使中国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开辟了中国人民民主制度的历史新纪元,其重大民主政治意义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让位给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进行了全面的实践和探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后来,由于“左”的指导思想的影响,特别是十年“文革”期间,我们在民主问题上发生过重大失误,推行以群众运动为主要形式的所谓“大民主”,致使党和人民的事业遭受严重破坏和损失,人民民主权利受到恣意侵犯和践踏。这个教训极为深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时期。邓小平同志在深入总结和思考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后深刻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这一重要论断,集中体现了我国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观。一是民主与社会主义不可分,民主既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又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二是民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分,民主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始终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同其他事业一样,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和重大进步,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展现出旺盛的生机活力和巨大的制度优越性。

二、民主必须制度化、法律化

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如何体现,以何种方式、通过何种途径才能有效地实现,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而又复杂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人口众多、经济文化落后、各方面情况差异很大的国家,实现、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更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新课题。没有先例可循,没有现成答案,只能是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道路,进行实践探索。

在我国60多年民主政治的发展历程中,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曾一度走过很大的弯路,严重偏离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和正确方向。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的同时,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民主要坚持下去,法制要坚持下去。这好像两只手,任何一只手削弱都不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从制度上、法律上保障和发展人民民主,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认识的一个重大转变,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制度化的关键是法制化,制度建设的重点是法制建设。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将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

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项史无前例的伟大而又极其复杂、艰巨的宏伟事业。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方面要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另一方面还要动员和组织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坚定地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前进。要实现上述要求,只有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通过完备的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使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民主权利落到实处,使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使全社会成员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才有可能做到。人们从自己的社会实践和实际生活中越来越认识到,依法治国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正确途径和基本方式。

三、新时期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主要成就和重要经验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和国家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正反两方面经验,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取得了一系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成就和进展。

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不断取得新的重要进展。主要体现在:一是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把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范围由乡一级扩大到县一级,实行普遍的差额选举制度,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二是修改宪法,健全并突出强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制度,确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一系列重要原则。三是加强和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规定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同行使国家立法权,共同监督宪法实施。四是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赋予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五是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的比例,优化组成人员结构,健全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六是完善保证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制度,制定完善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监督法、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加强和规范人大组织和职权的重要法律。

我们还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出发,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增强党和国家活力、反对官僚主义、调动基层和人民积极性。一是改革和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废除实际上存在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确保了党和国家领导机关正常换届和领导人员有序更替。二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深入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巩固和发展了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三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四是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建立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充分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五是改革和调整权力过分集中、党政不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的领导体制,推进行政体制、司法体制、企业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形成了职能明确、协调配合、充满活力、运行高效的体制机制。六是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集思广益,促进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七是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制度,全面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为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方面优秀人才建功立业开辟了广阔渠道和发展空间。八是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制机制,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证了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创造性实践,有力地推动和保障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我们在各方面形成了一整套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实践证明是成功的政治制度,同时我们还积累了一系列宝贵的实践经验,成为我们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所应遵循的重要原则,必须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和完善。

重要经验可以作多方面、多维度的总结和概括,其中以下三点值得特别提及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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