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好解决一线城市住房问题的几点建议范文
关于更好解决一线城市住房问题的几点建议
2011年大学毕业后,我就留在了北京工作,10年时间里,前前后后搬了7、8次家,都是因为房租涨得太快,支出压力大。虽然本人2年前考入中央单位任职,但由于还没有分房,组建了自己的家庭并有了自己的孩子以后,住房问题就更加突出了,原本的1居室换成了小2居室,房租也翻了倍,内城的不敢租,只能租5环边上的房子,于是上班的通勤时间又成了最大问题,每个月工资也只够与房租相抵。可以说,我作为一名北京的普通公务员,在房子的问题上承受着颇大的压力。
前一段时间了解到,北京正在持续推行保障性租赁住房这一惠民工程,这让我们这些在北京工作的“无房族”再也不用给房东“打工”,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可以存点钱”的希望。
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明确提出几点要求:一是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要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二是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是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我认为:在大城市住房问题中,租赁住房问题较为突出,其中尤以保障性租赁住房问题最突出。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在一线城市等外来人口较多的大城市中,居民对租赁住房的需求较大,存在的矛盾也较多。因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加快完善住房租赁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从租购权利、监管制度等方面入手,在租赁住房建设标准、供给对象、如何使用等方面给予法律规范。比如租购权利方面:满足一个家庭京户家庭总年收入低于5万元且无自住房的,可以申请,月租金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建设标准方面:以40平左右小户型为主,60平左右的两居室其次,三居室为补充,以建高层为主,多层为辅,节约用地面积。纪律监督方面:对于在房屋建设、住房分配等过程中吃拿卡要、违规操办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等以欺骗手段谋取住房权利的对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分配资格,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二是因地制宜,适当开发新土地,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作。在城市非中心区建立保障性住房开发区,由政府牵头,招商引资,完善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娱乐等基本配套设施,此项工程不应当以营利为目的,建筑类国企央企应当带头发挥作用,做好表率。
三是放宽或者取消教育资源在户籍上的优势,疏散城市内部人口密度。一方面放宽或者取消依据住房地址分片划区的教育政策,但提倡就近入学的原则;另一方面,优质学校应当建立更多分校或合并重组兄弟学校,并通过提高薪酬和福利待遇等方式鼓励优秀教师前往执教,平均分配教师资源。
四是持续加强非一线城市特别是北上广深周边城市人才引进优惠力度,疏解一线城市人口压力。以京津冀区域为例,天津和河北可以出台优惠政策,比如博士免试享受行政或事业编待遇,可直接落户、分公租房、保障子女入学等;硕士公考可享受适当的加分政策,进企业工作的可享受人才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高薪聘请专业人才如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进企业工作,并在原有标准上适当提高相关福利待遇;对海外名校留学归国的高学历高科技人才,要开通专门渠道,在其就业创业、文件审批、商业贷款、税收征缴等方面提供优质平台资源和绿色通道,吸引人才落户发展。
关于通过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
推动“租售同权”政策落地的建议
1.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明确租售同权
近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房地产的表述内容颇多,字数是2016年以来历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最多的一次。在明年要抓好的八项重点任务中,“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被单独作为一项任务提出,明确了“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2.肯定租售同权
“租售同权”政策的正面效应,一是可以将所有权和租赁权放置在更加平等的位置,有利于盘活既有资源,降低空置率;二是可以增加租房的外在收益,同时为有需求的人士提供更多的自由选项;三是降低投资房产的预期收益,配以利率政策,可望从根源上消除通过房价上涨获得投机收益的机制。
3.租售同权存在的问题
如果没有周到设计,“租售同权”政策的确可能造成房价没控制住而房租又暴涨的问题。而这又会以增加成本的形式降低经济运行效率,甚至阻碍经济发展。
4.建议通过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推动“租售同权”政策落地,具体建议:
(1)政府层面:要投入大量的优质共公租赁房,保障周边教育和医疗等公共资源。公共资源是既定的,而房屋总数量没有增加,如今租售同权了,房屋租赁市场上的需求数量肯定会增加,会导致房租上涨,房租上涨会增加房主的收益,进而推动房价上涨。政府部门要充分考虑这一可能出现的问题,在“租售同权”政策实施的同时,还要增加公共资源供应的数量和质量。房租之所以乱涨,主要原因是我们的租赁市场多是由私人主导的,而公共租赁资源相对较少,很难影响租赁市场。因此,要想平抑房租过快上涨,就需要大量增加政府的公共租赁房数量。
(2)租房者层面:通过立法,对国内房屋租赁体系进行设置。目前我国已经将“居住权”列入《民法典》,建议将房屋出租、租金金额和涨租等进行规定,通过法律手段,将房屋租赁体系设置倾向于保护租客的利益,以防止房租暴涨问题。
(3)房主层面:加快推进个人实名登记房产的全国联网工作,加快房产税征收进程,对人均住房面积超标的家庭按照百分比征收房产税,严厉打击炒房囤房和恶意抬高房价的行为。
(4)中介层面:严厉打击黑中介,规范租赁信息发布平台。定期发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的信用档案、受理举报投诉及处理结果反馈。同时还要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和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加大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提升相关从业人员素质,加强租赁市场服务人员的素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