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调解纠纷之我见范文
“有效”调解纠纷之我见
笔者从事调解工作十多年,在这些年的工作中得出以下体会。
调解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要做到有效纠纷的调解,除了要做到纠纷调查,取证、依理、依法、坚持原则、就事论事、不偏不倚外,还要懂得纠纷当事人的各种不同心理和需求,讲究调解方式方法。
一般来说;被调解当事人的心理需求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了矛盾冲突的性质。
众所周知,属于调解范畴的家庭矛盾,或邻里争纷,或其它口角,大多是非因原则性矛盾冲突而引发,即小利益之争或误会或个性而引起。产生了冲突,人就激动;人一激动就常夸大冲突的性质,或旁移了冲突的性质,青菜萝卜一把抓,随性而发,搞得事情一团糟,连当事人都忘记了自己为什么而吵,为什么而冲突。大家云里雾里,无意中激化了矛盾。
面对如此情况,组持调解人首先不能受环境干扰,不能被冲突双方的情绪影响,要有个冷静的头脑,在纷乱中快速理清冲突的来龙去脉,抓住事情的关键,使用得体的语言,帮助被调解的双方清楚自己为什么而吵,为什么会吵。这样冲突下去的结果是什么。
俗话说得好:“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作为调解人是:旁观者”,就是利用自己的:“旁观”,帮助“当局者”,这是做好有效调解的基础。
二、尽量发掘被调解当事人的闪光点,多说好话。
俗话说,“好话顺听”,而心理学研究表明,每个人都有喜欢听好话的心理,都希望得到别人的称道、赞扬、肯定。实践证明,“顺听的话”有稳定平息、激愤之情的功效。
这里的“好话”,绝不是无中生有的奉承话或虚为的称赞,若如此,被调解当事人会反感你,不信任你,这样,就会把事情搞得更糟。这里的“好话”,应该是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优点或长处,是被调解当事人能认可的闪光点。有了这些,主持调解的人就要大胆说出,尽量说出不管什么方面,只要能说出,都是顺听入心的。顺听的话入心了,被调解当事人就会产生你了解他的感觉。有了这种感觉,当事人就会信赖你,听你的调解。
调解工作其实是做人心的工作。而人心是复杂多变的。调解人要能说“好话”,就要懂人。要懂人,除了平日里多读书看报外,在日常生活中还要做个有心人,多观察自己周围的人和事,用脑子分析他们,记住他们。到时才能说出有用的“好话”。
三、尽量多说被调解当事人的难处:
事实也是这样,好些冲突,被调解当事人也是不愿产生的,他们从心里也不希望事情变得如此不好。但可能由于一时的误会或一时的冲动、或个性的引发。另外,人的情绪上来了,双方成了敌对,即使一方明知自己的不对,说出了自己的难处,往往对方也不相信。
在这种情况下,调解员就要帮双方说出各自的难处,促使双方了解对方而产生相互体谅宽容的效果。
作为正常的社会人,有了一定的阅历,受过一定的教育,每个人身上都有或多或少的恻隐之情和宽容之心。当他或她知道了对方的难处,多少会升华出自己的优越感,从而去宽容别人。
尘世中的一切恩怨纠纷,只要有了宽容,都会随时间的推移面烟消云散的。
说难处,是调解员抚籍被调解当事人身心情绪的一种手段,是利用人的恻隐之情,去撩拨起冲突人的宽容之心,从而达到有效调解的方法。
四、学会“搭台阶”巧妙地给被调解当事人面子:
社会这么大,好斗人这么多,发生各种事端不足为奇。从人通性来说,好战的人毕竟是少数,常人都有息事宁人的心态。而人的确又存在劣根性,虚尊讲面子,就是其一,矛盾产生了,冲突爆发了,明知自己错了,心里想了断冲突,但由于自尊心和面子作怪,死牛硬撑,就是不肯放下架子,不愿先停锣息鼓,他们怕这样做自己亏了,或怕被对方错认为自己害怕他(她),日后产生更多更大的矛盾。
调解工作到了这一火候,是有效调解纠纷的良性基点时期。调解人员万不能错失良机,应巧妙地给双方一个“台阶”,让他们“顺坡而下”,抓住良机做通当事人思想工作后,积极促使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引导、帮助当事人淡化矛盾,达成解决纠纷的调解协议。从而就达到了最终的调解成功。
五、调解人员要有宽阔胸怀,高尚境界:
讲调解,的确要懂得艺术,讲艺术,就要知道如何满足被调解当事人的心理渴求。作为调解人员要有宽阔的胸怀、高尚境界,偶尔要委屈自己。这也是难免的,同是也是满足被调解当事人心理渴求的一个方面。
这因为,有时在调解纠纷时,调解人员肯定公正公道,说话头头是道,分析事情有条有理。但被调解的当事人可能受情绪或理解水平所影响,误会或歪曲了调解人员这也是难免。如此,压抑自己委屈自己;就能满足被调解当事人的心理,从而达到有效纠纷的调解。
“日久见人心”,终究被调解当事人是能醒悟的。世上不懂事理的人毕境是少数的。
总之,要做到有效纠纷的调解,在调解纠纷过程中,不旦要依理、依法、按法律、法规程序进行调解外,还要得到企业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的协助。作为调解人员,就要遵循科学,讲究艺术,因人而异,因势利导地满足被调解当事人的心理渴求。这样,才能达到有效纠纷的调解,和保一方平安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