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通用多篇】范文

(作者:大地草民时间:2023-07-03 07: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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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通用多篇】

法律讲座心得体会 篇一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但在当今社会里仍然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腐蚀,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的大学生,这就更需要我们能够摆正思想,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而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正好为我们树立良好而健康的观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安全法制教育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我约束生活上,能够牢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教导,用校规校纪严格约束自己,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我们必须增长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安全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在今后的学习及生活中,我增强安全法制教育实效,为构建和谐稳定校园作出积极的贡献,大学生的法制意识以及安全防范意识必须不断增强提高学生的自觉性养成遵章守纪的习惯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提高了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法律意识,履行义务,维护权益,增强依法办事,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在遇到问题的时候,要通过正当的手段解决,不要感情冲动、擅自处理,以免造成终身遗憾;要珍惜声誉,遵纪守法,做文明学生,为创建和谐文明校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任何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行都需要社会调节机制来维持正常的秩序,道德和法律就是社会的两大调节机制,两者共同担负着调节社会关系和稳定社会秩序的功能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把某种价值体系、价值观念、行为和观念的准则灌输到人的意识中,使其形成相应的信息、品质和习惯,达到自我调节控制和自我监督的目的人们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还要遵守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减少大

学生违法行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的需要,法制教育是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和发展的内在要主义,勤勤恳恳办事,堂堂正正做人安全法制学习的目的不但是要求我们进行自我约束,同时还能增强我们的的警惕意识,增强了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遇到险情能够作到触变不惊,临危不惧,能够机警的去应对所面临的险境,能够采取恰当的方法去解决遇到的难题,能够果断勇敢的去化解各种危机,当国家财产受到威胁时能够义无返顾的去保护财产,与不法分子斗争,保护集体利益通过安全法制讲座,我们不但更新了观念,改善了思想,同时也更加了解了当前的社会形式及发展趋势,我们今后在生活中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和考验,只有在不断的学习中才会进步,学习的过程也是我们成长的过程,更是使思想不断成熟的过程法制教育的学习我们应该继续的坚持下去,在学习中不断的进步我们的人生也才会取得更好的成绩!我们的人生轨迹也才会留下更好的印记!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感觉到现代社会整体治安复杂化,各种社会问题集中出现,人们对社会及生活的不满通过各种极端方法表现出来就拿大学校园来说,每年因各种矛盾或纠纷而报复、跳楼、自杀?的案例越来越多但是,对步入大学校园的我们来说,我们应该做的是学会独立面对社会,独立生活,学习知识,增长技能,而一切的前提还是我们“健健康康”的活着,平安比什么都重要!今后的努力方向:一是始终坚持安全法制教育学习,不断提醒自己作为一名合格大学生所要履行的职责,重点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学习,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警惕各种落后思想的侵蚀二是要加强对诈骗、盗窃、抢劫、等安全问题的注意,汲取经验教训,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葆活力,幸福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具魅力安全构筑了我们美好的家园,成为连接亲朋好友的纽带通过学习《大学生安全教育》这门课程,我再一次深刻的休会到:在安全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麻痹和侥幸,在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必须要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必须要警于思,合于规、慎于行;必须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必须要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生命是惟一的,是宝贵的,世界因为有了生命而变的精彩!

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篇二

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文件。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作为一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理应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时刻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努力把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这是时代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的责任。

法律讲座心得体会 篇三

“让和平来到人世,让和平从我开始”一句广为流传的歌词,它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们应该逐步认识到在精神上是统一的,必需规范自己的言行、遵守法律才会造就一个和谐的社会。

在“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中,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可取代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没有《青少年方罪法》的约束,就不可能得为祖国伟大复兴奋斗的青少年;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来保障广大劳动工人的合法权益,就不会有的今天美好的生活环境。没有法律的保障,一切的一切都将陷入罪恶的沼泽。

晴朗的夜晚,遥望天空,千万颗星星映入眼际。我们的法律犹如天空中闪烁的繁星,让黑夜变得活力四射。法律知识进入校园让校园变得更加和谐美丽到处是欢歌笑语。

校园,我们学习生活的地方;社会,我们实践证明自己能力的园地。然而,无论何时何地法律都围绕着我们,时刻在我们身边。“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中,我体会到因为有法律我们的个人的综合素质才得以提高。因为有了法律我们才感受到生活的温馨和谐。我们应该尽情的享受法律带给我们的权益、安宁、和谐、秩序、文明等福祉;享受法律带给我们的不乏诗意的秩序和谐之美。但是,在享受法律这支玫瑰的芬芳美丽时千万要记住不要冒犯它。因为它除了和别的花草一样的展现着美丽之外,更有的锋利的芒刺。

法治的气息是芬芳的。法律是无形的,但又能让人们在生活中感受到它的酸甜苦辣;宪法是甜的,民法是酸的,刑法是苦味的,各种法律制度、法律精神以及法律的实施各个环节形成的法治,却让人感受到它的芬芳气息。

漫漫人生路,唯有激流勇进,不畏艰险,奋力拼搏。方能中流击水,抵达光明的彼岸。大学校园是我们演绎人生的舞台,而如何在舞台上将你的人生演绎得绚丽多姿?这就需要有的一个温馨和谐的校园,充满芬芳的舞台。此次“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正好给了舞台形成的条件。

我们大学生既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也应具备有得相应的法律素质,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在“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中积极参与活动,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只有认真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法律修养,才能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建设中,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国家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牢记法律于心中,在人生的大舞台上尽情的演绎,去发现和享受生活的无限美妙!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篇四

xxxx年5月23日,我参加了县教育局组织的《教师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学习。聆听了韩小雨副处长的精彩讲座,使我受益匪浅,对教育法律法规又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作为一名教师,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老师必修的一门功课。教师既是知识种子的传播者,又是文明之树的培育者,既是人类灵魂的塑造者,又是人类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开拓者,是年轻一代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和光辉典范。因而,教师的言行是构成对学生影响的最现实的因素之一,它不仅影响着学生学习状况及其效果,而且影响着学生人格等心理品质的形成和心理健康的发展水平。师德是立教之本,正因为教师职业具有的特殊性和教师使命具有的特定性,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水准高于其他行业。教师在学生心目中,是知识的化身,是智慧的源泉,是道德的典范,是人格的楷模,是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是莘莘学子人生可靠的引路人。教师的道德、人品表现会对学生产生极大的影响,甚至会影响其一生。所以,教师的师德不只是个人的问题,同时,一个教师只有有良好的师德,才能认真对待教学工作,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才能得到学生的认可。因此,教师以德立教以身示教,与时代同步,锻造不朽师魂!

从事教育就必须为教育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就要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那就是,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在工作中,我都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从不得敷衍塞责。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而教书育人有其自身的规律。为此,我一方面想尽一切办法上好课,尽可能引导学生掌握和理解要学习的知识。另一方面,努力参加各种培训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还加强和外界交流,通过交流来学习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在教学中,我还针对学生实际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根据学生实际因材施教,让所有的学生都有所得。我一直坚持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尽自己的力量去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从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为学生的学习创造宽松的学习环境,但又要严格指出学生出现的不良行为习惯,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爱。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学习,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做好依法执教,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教师。

法律讲座心得体会 篇五

星期一下午第三节,孙律师到我们学校开法律讲座,他用自己多年的见闻,举了许多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活生生的例子,使我们受到很大的教育。

听了讲座后,我认识到,凡事都是由小变大,积少成多。一些人从小犯了小错误不及时改正,长大了就会犯罪,身上的坏毛病不改,日久天长坏毛病就越来越多,想改也改不了了。由于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弱,辨别是非的能力差,再加上一些不法之徒的引诱、教唆,现在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青少年必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我们作为中学生应当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要依法自律,依法律己。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汹酒、打架、聚赌、吸毒、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第二,要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是很可贵的,但不应当同虚心接受成年人的正确教育对立起来。有些未成年中学生对家长和老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果连家长和老师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第三,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要学会自我保护,这不仅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还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

孙律师的讲座使我受到了不少启发。我们都是花季少年,前途一片光明,而一旦触犯了法律,我们不仅仅断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加伤害了疼爱自己的父母、亲人和老师,对社会也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危害。青少年朋友,我们应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仅保护自己,也为了保护他人。

另外,我还认识到,现实生活中,网络无处不在,许多家长“谈网色变”,其实网络对中学生的帮助有很多:它可以开阔视野,给学习、生活带来巨大的便利;加强对外交流,给我们一个新的交往空间和相对宽松、平等的环境;促进中学生个性化发展,为创造性思维不断地输送养料;拓展中学生受教育的空间,有利于其身心的健康发展。但是,上网的弊端也是不容忽视的:网络信息的丰富易对中学生造成“信息污染”,这些不良信息对于是非辨别能力、自我控制能力比较弱的中学生来说,难以抵挡不良信息的负面影响。

总之,网络社会已经悄然而至,我们既不能因为其强大的生命力和对中学生发展的巨大正面作用,而忽视它所带来的种种问题,也不能因为它的负面作用而敬而远之。我们应该加强对中学生上互联网的研究,探索新情况,创造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增强中学生上网的成效

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篇六

教师的职业是教师与育人。顺应时代潮流,跟紧社会步伐与时俱进,是教师必备的素质条件,所以终身学习是必须的,无需理由,是工作的需要。

思想统领行动,所以理论学习必不可少。本年度市委市政府号召全体教师开展师德大讨论活动,学校在周一的例会中召开全体教师会议,郭艳彬校长主持并召开了“和安里小学深入开展师德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宣读了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师德大讨论的通知,学习了相关文件的同时。又组织安排老师们重新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秦皇岛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桂法“十要二十不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再次重申教师终身学习理论,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专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的重要性,要求教师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更新观念,努力用正思维影响学生全面发展。

在学习法律法规中,提示老师们正视教学工作的同时,注意自己的言行,保证不逾越红线,不以身试险,踩踏红线,正确理解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教师禁忌和责任。

教师教学中容易犯的错误是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除了补课办班外,最多的莫过于教师的体罚学生现象。

教师体罚学生,原因是多方面的,老师和学生,本身是一对矛盾体,在共同的学习中,同时成长。既然是相互依存的矛盾体,在共同创造学习中,必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矛盾摩擦,因为无论老师还是学生,都是有着自己思想的独立体,那么思维不在一个层面上是必然的,这样造成的矛盾需要理性处理。

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关注更多的是孩子在学校是否得到老师的照顾,其他学生是不是学习活动中碰撞了自己的孩子,给孩子造成伤害,无关有意还是无意,即使是自家孩子有错在先,也要强调损失大小,必要求老师做出满意的处理。

小学阶段数学、语文、英语,为必考科目,学生家长和老师之间可能会有一种不言的默认,一般关注孩子的成绩,也只是看成绩的多少,不考虑过程,这样的家长还算关心孩子学习的;把孩子送到学校,不管不顾的更是大有人在,学习好坏不重要,孩子犯错不是关键,只要孩子进入学校大门,不受委屈,到家不谈老师的体罚,就无事,一旦老师有过激言行,家长就有时间找老师理论,必定要个合理的解释,这是对老师的尊重,因为面对面的了解更有益于事件的处理和解除彼此之间的有意或无意的误解;有一些家长更喜欢打校长电话、市长电话,举报老师,这也许是信息时代的进步,它带给大众方便的同时也丢失了宽容的面对面沟通机会。

作为音乐老师、舞蹈老师,除非孩子特别喜欢,否则冬天,孩子上舞蹈课换服装,感冒着凉也必是舞蹈老师的错误。

xx老师的舞蹈课在舞蹈教室授课,要求孩子上舞蹈课时,必须换舞蹈鞋,站队中,有违反纪律的,老师批评,学生回家告诉家长,家长不满意,孩子换舞蹈鞋,在楼道站队进入舞蹈教室,家长打市长热线,反映说学生在楼道换鞋影响孩子身体健康,造成感冒发烧,老师有责任,要求对xx老师做出处理。

音乐老师组织学生学习乐理知识,要求作业完成新歌曲的演唱和识记这种作业,家长反对,学生不完成,老师要求补写作业,家长认为体罚学生。

一年级《品德与生活》课上,老师和学生互动,有动手操作练习,需要孩子带工具,女生李xx在老师刚刚说出下一课时需要带活动工具要求时,即刻发出:“我妈妈说:只听班主任老师的话。”上课的任课老师被孩子的童言整得悲催的无语了。

社会的发展需要规则,一些契约精神需要在孩子的幼小心灵中扎根,那么法律法规约束的言行,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守,而模糊的体罚概念需要细致规范条款。必要的惩罚也是学校教育的一部分,但是惩罚的尺度究竟怎么规范,怎么衡量?需要社会监督的同时,法律工作者也要明文定性,以弥补“体罚”的得当与过失,在什么尺度范围内,视为必要“教育”?这值得教育工作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后深思、反省。

教师在顺利完成教育教工作的同时,不断挖掘自身潜力,发挥自身优势,提升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更好的保证工作的顺利完成,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也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让孩子们在完善的机制下健康成长,让老师享受愉悦的工作环境,和谐发展,共处同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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