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系统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心得体会范文
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能动检察履职为新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在世人期盼中出版发行,不仅为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供了更为丰富的权威著作,也为世界了解中国之治、读懂中国之理打开了更为宽阔的“思想之窗”,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基层检察机关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用其中蕴含的深邃思想和丰富智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新区检察机关的大班长,我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努力为全区检察干部带好头。在全面学习的同时,我重点学习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专题,结合为新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历史重任,重新学习了《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文,有了更新、更深刻的认识。
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机关不变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必须牢记,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从九十多年的检察历程看,没有党的绝对领导,就不会有检察机关的恢复重建,更不会有检察事业的蓬勃发展。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要时刻保持对党绝对忠诚,这是检察机关鲜明的政治底色,决不能变。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基层检察机关要切实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更加注重发强力、出实招、谋实效,以高标准的政治建设引领高质量的业务发展,将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在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最后一公里”的深耕细作上。
二、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检察履职不变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这些“国之大者”,是检察履职的重中之重。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是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绝对领导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是检察机关的政治本位,如果这个位置变了,检察履职也就变了味。基层检察机关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龙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六个龙江”建设目标任务和“九个坚定不移”发展路径,以能动履职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和法治供给。
三、始终坚持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确保检察宗旨不变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人民检察的初心与我们党的初心完全一样,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以为民情怀践行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检察机关不改初心的职责与执着。基层检察机关要立足服务保障幸福龙江建设,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为民司法,扎实推进民生民利检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检察“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扎实做好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民生检察实事,以“民安”为着眼点,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四、始终坚持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责定位,确保检察工作不变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机关是宪法确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永恒的主基调,必须守土尽责,确保法律监督工作时刻不跑调。基层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贯彻具体措施,在区委坚强领导下依法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责,以敢于监督的担当、善于监督的作为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五、始终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确保检察干部不变质。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对法治专门队伍的管理必须坚持更严标准、更高要求。”“要坚决清查贪赃枉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人,深查执法司法腐败。”检察干部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特质,永远不能变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永远在路上,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是确保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纪律保障。基层检察机关要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认真执行和落实“三个规定”,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在勤廉龙江建设中做先锋、当表率、尽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