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调生培养管理工作的一点浅显认识范文
关于选调生培养管理工作的一点浅显认识
自2012年省委组织部重启选调生招录工作以来,我市已经接收三批共计14名选调生,分别供职于铁力市和嘉荫县所属乡镇。随着选调生队伍人数的不断增加,按照省部调配处的相关要求,结合其他地市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广泛征求选调生意见的基础上,就如何进一步做好选调生培养、管理和使用工作思考如下:
一、 强化选调生初任培训制度
初任培训是为了让新考录的选调生对基层乡镇的工作特点、组织纪律有所了解,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初步掌握即将从事的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每一批选调生到岗之前,都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组织的统一培训工作,但是由于时间较短,选调生所属地区差异等原因,培训内容主要是从宏观上或者全省通盘考虑。因此建议对我市选调生在工作前进行二次培训,培训可以单独组织,也可以会同当年省考公务员共同进行。内容针对我市市情讲授,如发展林下经济、旅游产业、社区扁平化管理等,以此帮助新入职的选调生更好的了解伊春和融入基层,同时增加实训环节,例如12年选调生由省部统一组织到三个县实地考察,通过亲眼所见,亲身感受,更能够增加选调生对基层工作的热爱和熟悉程度,同时也开阔视野,对我市的选调生而言,基层林场所的工作同样有很大的借鉴价值。在初任培训方面,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等地市都是对选调生进行再培训。
二、 完善选调生入职制度
到目前,选调生工作重启只有三年时间,很多环节仍不是十分完善,在选调生报道、落编、批工资、补工资,获得公务员身份、提职任职等工作的过程中,没有能够像省考公务员一样制度化,同时缺少明确的负责人。由于新入职的选调生并不能够清楚了解自己工作后需要办理什么,基层人事工作人员也没有处理选调生工作的经验,不清楚如何办理,只能在缺少什么时候补什么。建议市部能够对每一批选调生专门下发文件,特事特办,将入职过程中涉及各环节制度化,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负责人。
三、 健全选调生培养制度
一是传帮带制度。在选调生报到后考虑以书记、镇长助理身份参与工作,应明确由所在乡镇党委书记或镇长专门负责,既要交任务、压担子,又要传授经验、提供方法;既要注重增长其才干,又不能放松其品德培养。要主动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做到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工作上点拨,,这样可以保证选调生在思想上不迷茫,在工作能力上得到迅速提高。
二是汇报制度。选调生应经常性同帮带责任人进行思想汇报;每半年向县(市)委组织部提交近期工作心得体会,每一年向市委组织部提交工作、思想等方面的书面汇报。乡、镇负责人应定期向县(市)委组织部汇报选调生成长锻炼情况。
三是定期学习培训制度。建议市委组织部将选调生培训纳入整个干部的培训规划,每两年选送选调生到市以上党校培训一次,加强对选调生的理论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有助于选调生更新知识结构和开拓视野。同时增加选调生纵向和横向挂职锻炼的机会,纵向上挂市县两级相关部门进行短期学习,例如黑河市将选调生上挂到团市委作为团市委书记助理,以此帮助任镇团委书记的选调生更加了解共青团工作;横向挂职到基层林场所了解林区林业工作,有助于全面了解市情市貌。
四是定期座谈制度。今年由省部组织了两个座谈会,分别是省部调配处同12届选调生和12届选调生同14届选调生进行座谈,12届选调生结合两年的基层经历,将工作收获和遇到实际问题、困难,分别向省部调配处进行了汇报,同时,向14届选调生介绍工作心得体会,并积极回答14届提出的问题。两个座谈会,既为省部提供了下一步完善选调生培养工作的依据和参考,也起到选调生传帮带的作用。建议市委组织部每年召开一次全体选调生座谈会,如可能也可邀请一些早年的选调生前辈讲授成长经历,既可以为新人鼓劲加油,也可以为他们成长提供借鉴。
四、 建立选调生考核奖惩制度
一是业绩考核制度。建议市委组织部据选调生的特点,探索建立一套选调生业绩考核办法,科学评价选调生的德、能、勤、绩,重点评价选调生完成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的情况,以及在作风方面的情况。同时,建立选调生实绩档案,将每人的思想工作汇报、谈话记录、工作实绩、考察情况等及时归档,以此来记录选调生的成长历程,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建立合理的激励、选拔制度。建议在选调生的选拔使用上,坚持标准,适度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选调生,对于应享受的政策要积极按时给予落实。要从政策上给予选调生一些优惠,如学习培训优先参加、生活困难优先解决等,保证他们能够优先得到组织照顾,安心本职工作,促进他们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目前哈尔滨、绥化两地将四名工作满一年的研究生任副乡(镇)长,本科生在4-6个月进入乡镇党委班子,主要以组织和宣传委员为主。
三是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建议建立选调生的淘汰激励机制,选调生决不搞终身制,要采取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整工作。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选调生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要规范调整的原则和方法,对全面考察中反映一般、没有发展潜力的选调生,要及时调整出选调生队伍;对调整出来的人员,要按照个人特长、意愿与组织需要结合的原则,妥善安排适当的工作。
以上是我对选调生工作的粗浅认识,如有不当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