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
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树立全体员工“安全为生产,生产必安全“的思想,公司成立安全委员会(简称“安委会”)。组织成员以“适应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各生产班组设立安全员、组织机构逐级负责”的原则进行配置。组织机构及负责人安排如下:
一、公司安全委员会
主任:刘德明
副主任:张常华孔令桥
委员:魏光荣刘至尧史永兵邓宝刚何红坤马立聪杨从红
赵华先陆富建缪国建
二、生产安全科(常务机构)
设科长一名
三、车间、科室生产安全组织机构
各车间、科室分别设立生产安全领导小组。各小组成员安排如下:
组长:由各车间主任/各科室科长兼任
副组长:由各车间副主任/各科室副科长兼任
安全员:由车间各班组组长/科室各主管兼任
1、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滇东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总经理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劳动保护工作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条例,认真负责组织落实分级管理,按分管范围及被领导的部门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做好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对于重大的问题及时做出决策,检查监督各部门领导人员的工作。
(2)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全公司形成安全管理网。对安全生产及时研究分析对策,对公司有关安全工作及时决策。
(3)审查批准公司年度生产计划及技改工程项目,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做到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求。控制好安全措施的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从财力上保证安全的要求。
(4)审查批准各级各项安全制度和规定,并进行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5)加强对公司各级干部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定期组织对他们的考核,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6)主持重伤以上事故的分析和制订防范措施,应亲临现场。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7)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报告劳动保护工作的情况,听取建议和意见。
(8)努力改善职工劳保条件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不断提高安全文明生产的水平。
2、安委会主要职责
(1)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的领导组织,对公司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职业病防治等负有领导协调职责。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主管部门制定的制度,监督检查本单位执行情况。
(3)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分析研究本单位安全状况,并作好记录。
(4)督促法人代表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通过、制定或修订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程等。
(5)研究、总结和推广安全先进经验和先进技术。
(6)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评议各级领导的安全工作,提出改进要求,对因玩忽职守而发生事故的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7)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考核,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8)组织全厂安全检查,掌握全厂安全动态,找出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检查落实情况。
(9)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分析各类事故。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审核工伤事故报告书,确认工伤及工伤类别。
(10)审查重要安全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3、安全科主要职责
在安委会领导下,负责公司安全日常事务:
(1)负责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建设工作、工伤管理工作、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安全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落实安委会的指令,指导并检查监督各车间、科室安全领导小组及其下属各级的安全事务、安全管理工作。
(3)实行现场管理,组织查找隐患,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指令相关职能部门限期整改,最大限度地杜绝事故于萌芽中。
(4)负责工伤审批申报工作。发生轻、重伤事故,在事故发生一周内向公司安委会提交事故报告,当月内提交《工伤事故意见、处理报告》。负责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健全防范措施及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定期向安委会报告日常事务工作。
4、生产部经理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规定,坚持生产与安全的“四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做到生产指令和安全指令同时下达、同时抓。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者,应及时制止。同时通知生产安全科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
(3)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或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责令生产调度做好记录。
(4)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提出指正。
(5)负责贯彻劳动纪律管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优质、低耗、高产。
(6)在考虑增产措施或改变工艺条件、岗位操作法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7)协同安全部门对生产中造成的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等工作。
5、机动部经理安全职责
(1)加强公司设备的管理和定期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全公司和各种机械、电器、起重、动力等设备及电力、乙炔、氧气和锅炉、受压容器及通风、消烟、除尘、防毒、放射等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并符合国家标准和本公司安全规定要求,制定管理办法。
(2)在购置、自行设计、制造、布置、安装机电设备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业卫生要求方可使用。在修理设备时应同时解决安全设施及防火、防尘、防毒等装置。
(3)对锅炉、受压容器、电气设备的安全附件、防雷装置要保持完好、灵敏可靠,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测试和做好记录。
(4)机械设备的传动带、明齿轮、飞轮、链轮、皮带轮的外露转动部位及砂轮等设备均必须安设防护装置。
(5)各种机电动力设备实行定机、定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持证操作。
(6)电气机械、电气照明和设备拆除后,将电源切断。如电源需要保留时,必须将线头包扎好,绝缘并做妥善处理。
(7)经安全科审查同意架设临时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表”,负责拆除的管理。
(8)对发生的机电动力设备等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9)协同生产安全科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组织专业性检查,并参加对发生的机、电动力设备造成的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0)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
(11)负责环境监测、督促和配合有关单位达到国家工业卫生标准。
6、行政部经理安全职责
(1)根据国家劳动政策,合理调配安排劳动力,合理制订劳动定额,限制加班加点、贯彻劳逸结合。根据身体条件录用并合理安排新员工工作。
(2)协同安全部门对新入厂员工、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汇同公司监查委员会对员工加强岗位责任制和劳动纪律教育的检查工作。
(3)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厂特殊工种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专业训练,并且严格进行考核。
(4)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参加工伤鉴定工作,严格掌握和监督工伤补助费用支付情况。
(5)在办理民工、临时工等合同时,要有安全方面内容,并汇同有关部门执行。
(6)做好食堂、仓库的安全、防火管理,以及饮食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
(7)负责组织联系生活用水的化验分析,达到饮用水标准的水方准饮用和食用。
(8)负责基建施工事故的处理,参与事故调查。
7、采购部经理安全职责
(1)及时供应合乎安全质量要求的安全技术设施、项目所需的设备和材料。
(2)负责劳保用品采购、保管等工作,保证产品质量、数量正确执行发放标准。
8、财务部经理安全职责
(1)做好仓库的危险品的保管和安全防火工作。
(2)严格执行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3)产品包装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安全要求的包装物。
9、车间、科室安全小组组长(主任、科长)安全职责
(1)在安委会、生产安全科、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对本车间(科室)安全工作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法令、政策以及公司有关部门及部门经理的安全指令、公司安全工作指标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防止发生事故。安全生产要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安排工作之前要先安排安全措施和具体的、切实可行的针对特殊环境的安全措施,并检查本车间员工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建立本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班组要设兼职安全员,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专题研究本车间(科室)安全生产情况。对重大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责成有关部门或班组解决。
(3)建立健全本车间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例会及记录。加强对本车间(科室)的安全管理组织的领导,并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发动职工积极参加竞赛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不断改善劳动作业条件,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安排好日常安全事务,制定特殊工作现场切实可靠安全措施。要坚持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活动,并有检查、整改记录,对本车间(科室)的安全生产负责。
(5)明确各安全生产的责任、任务,做好本车间(科室)的日常劳动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员工工作现场的作业情况及劳保用品穿戴使用情况。
(6)贯彻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及劳动纪律。加强对本车间(科室)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中时刻注意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按规程进行作业。特殊工种和要害岗位必须进行专业培训,经严格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他们上岗作业。
(7)对于班组提出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如能采取而没有采取措施解决,造成伤亡事故,或者虽采取措施但由于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要负领导责任。
(8)教育员工爱护各种设备和安全装置,定期组织检查,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隐患,并负责本车间事故(包括重大未遂事故)调查、分析、上报,做到“四不放过”。
(9)坚持做到“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承包、检查、总结生产的同时,必须将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
(10)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11、安全员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和本班组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在生产中努力学习,精通业务,不瞎指挥,不违章操作,模范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未经安全教育和考试不合格的员工不分配其上岗操作。
(3)开好安全(班前)会,要讲清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本组人员劳动保护穿戴情况,未按要求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员有权制止进入工作岗位。做好安全会及安全事务记录。
(4)对本班组员工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遵守劳动纪律教育,并负责对新进厂员工、培训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5)随时检查和督促本班组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对有危险性的任务必须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严格监护。
(6)接受生产任务或临时任务时,要有安全措施。没有安全措施的作业计划和临时任务不能分配给员工。
(7)对不安全因素或员工提出的要求,及时采取安全措施解决,如解决不了,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在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保证不了安全的情况下停止生产或作业。
(8)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抢救并同时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查清不放过,员工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9)拒绝并抵制他人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12、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执行国家及公司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2)努力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真正做到“四懂”、“三会”和“四个过得硬”。“四懂”: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工艺流程。“三会”:会操作、会保养、会鉴别故障。“四个过得硬”:A.设备过得硬;B.操作过得硬、动作熟练、不误操作;C.质量过得硬,符合质量标准不留隐患;D.面对复杂情况过得硬,能判断和预防事故,做防患于未然。
(3)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设备,安全防护及个人防护用品。戴好工作帽,穿好工作鞋,有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并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后进行作业。严禁戴手套在旋转机床上操作,任何人不准带小孩进入工作场地,不准穿高跟鞋,不准穿裙子,不准赤脚或穿拖鞋,不准赤膊、脱衣、不准戴头巾、围巾、穿飘带衣服作业,班前班中不准饮酒。
(4)每班工作前必须对所用设备和工作场地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将安全状况列为交接班的重要内容,认真执行交接班登记手续。
(5)检查修理设备时,必须停电和设“有人作业”警示牌,设人监护。非本工作员工严禁合闸,开机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检修完毕和无其它影响后方准合闸开机。
(6)发生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或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向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会。
(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13、附注:
(1)违反本制度之规定,给予20-500的罚款。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