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范文
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
为落实市、区安委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任务,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按照安全生产“四铁”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四个一律”,全面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目标。
二、时间步骤
从2月20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前)进行动员部署和广泛宣传。
(二)企业自查自改(3月份)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对表自查国家、省、市、区下发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召开的会议要求,各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复产复工安全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我排查,自我整改,排查率和整改率要达到100%,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至5月)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对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改,同时抽调业务骨干,对安全监管对象,逐一进行执法或安全检查。
三、组织领导
乡安委会负责组织领导全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负责全乡专项行动情况收集、汇总、通报等工作。各村、各部门按照各自责任,全面抓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到全覆盖、无盲区。
四、专项行动重点内容
(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村、各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杏花岭区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督促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落实主体责任。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油气长输管道、燃气、冶金工贸、特种设备、旅游景点、餐饮、养老院、中小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指导督促企业建立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严格把好节后复工复产源头关和验收关,突出做好重点行业、高危企业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认真制定落实验收方案,严格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降低标准、简化程序、推脱责任等问题的发生。要建立检查台账和问题隐患清单,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整改。
(二)打非治违
危险化学品: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而开始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油气输送管道: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建筑施工:打击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场所安全监管、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情况。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特种设备设计、生产、使用、维修、检测检验安全监管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检查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情况;检查生产、储存、经菅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检查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情况;检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情况等。
城镇燃气:执行燃气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落实燃气经营者指导用户安全用气责任落实情况;针对城镇燃气中存在的老旧管网、违章压占管线、安全间距不够和与市政管网交叉带来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加大排查治理力度和实时监控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消除各类隐患情况,市政运营相关行业领域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情况。
冶金等工贸行业: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
(三)反“三违”
违章指挥:不按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对存在安全隐患停止使用设施设备,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的;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危险化学品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的;指派身体状况不适应本工种及未签定劳务合同的人员上岗的;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的;指挥员不按规程指挥的;在检修活动时,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和操作程序的;下达停产停业通知后,仍继续组织作业等行为;其他违章指挥的现象。
违章作业:错误操作、忽视安全、忽视警告的;冒险进入危险场所的;攀、坐不安全位置的:机械设备运输时违规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的;在作业场所不按规定佩戴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载货、载人,带病出车等行为的;其他违章作业现象的。
造反劳动纪律: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维离职守,不按要求请假的;不遵守操作规程的;在规定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活动的:不遵守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纪律及其他规则等行为;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做到组织到位。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本次安全隐忠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把本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要把这次活动与全省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省、市、区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认真落实每一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执法,做到“四个一律”。各村、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责令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实行挂牌督办,立即停工停产进行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逐级上报,确保按要求整改销号,重大隐患未整改决不能复工复产。突查、抽查情况要及时汇总、报送。对过去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人员密集度高、“不放心”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要按照“四个一律” 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三)严肃问责,做到追究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按照《杏花岭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暂行办法》,从严追究责任。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在检查抽查中要依法整改一大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全面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