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各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密山市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4月19日
密山市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二中、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为指导,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我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确保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积极开展矿山安全监管;推进拆旧复垦工作安全;认真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切实抓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鸡西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树立牢固安全发展、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加强风险隐患、危险源的管控,杜绝重大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成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国土所、局机关各股室落实责任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国土所、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下设办公室,由于宝松兼任办公室主任,矿管股、执法监察大队及地质环境股全体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安全生产整体工作。
二、具体工作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惨痛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狠抓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
(一)矿山安全生产监控。执法监察大队加大执法力度,对采矿权人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以探代采、非法转让矿业权和非法开采等行为进行打击和查处;矿管股每季度开展一次对持证矿山是否超层越界、不按开发利用方案等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工作。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的,应及时函告相关部门,明确主体责任,落实具体防范措施;发现是自然资源违法违规事件的,立即要求矿山企业落实整改措施,不能即时整改的督促矿山企业停产整改,并抓紧完成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生产,问题严重的,移送执法监察大队。
(二)地质灾害安全防控。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做到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力度,把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险系数降到最低。特别是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思想上保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提前研判,逐级压实责任,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全面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重点防范强降雨和连续降雨期间的监测、监管力度,坚决落实群测群防,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掌握雨情、水情,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继续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与应急演练。
(三)非法占地安全管控。加大打击违法用地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因违法占地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与各相关部门紧密协调,结合动态巡查和群众举报,闻声出动、快速出击,切实保持打击违法土地的高压态势。对非法占地行为采取有效实施,保障供地、用地安全。
(四)地质灾害治理点安全建设。地环股要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制和责任制度;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要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预防职业危害等;向施工单位宣传好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和持证上岗的重要性。
(五)局机关消防安全和公车安全管理。局机关各股室和各国土所都要建立安全管理机制和制度及应急预案,日常办公电器、电线路、机房危险源监控;消防灭火器等配置是否合格,消防栓是否完好,各项消防设施都要列出清单,每个季度做一次巡查,并做好台账,有配置不合格或老化的要及时更换。保证公务用车安全,切实提醒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大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立牢固防范意识和防范思维,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得有丝毫松懈。及时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实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治理事故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三)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报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同级主管部门汇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险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规定程序向公众发放信息,严防群体性恐慌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