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应急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通知范文
关于加强应急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快速、畅通、准确、全面掌握了解应急信息相关情况,提高应急信息收集、研判、处置能力,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9〕53号)精神,现就我县应急信息报送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信息收集机制
(一)明确信息收集范围。需报县应急管理局的信息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重伤3人以上);出租房火灾事故、发生人员死亡的民房火灾事故、工矿企业火灾事故;森林火灾事故;亡人交通事故;发生人员死亡的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其他较为敏感、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事故灾害事件。具体参照《全县应急信息报送参照范围及标准》(见附件1)。
(二)加强应急信息联动。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对应急信息收集,切实掌握各自领域的相关信息,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三)落实值班工作规定。进一步健全值班值守机制,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值班值守工作制度,节假日必须安排领导带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带班负责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联系畅通,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
二、进一步健全信息报送机制
(四)明确领导职责。坚持应急信息报告“一把手”负总责。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应急信息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各单位分管应急工作(含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党政办负责人和各单位负责紧急信息报送的职能股室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
(五)严格报送时限。各乡镇、各单位要强化首报意识,切实增强报告的主动性。一旦发生事故灾害,事发地乡镇及有关部门必须尽快掌握情况,在事发1个小时内、力争30分钟内,电话报告或通过紧急信息渠道报送初步情况,在事发2小时内、力争1小时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因特殊情况难以在2小时内书面报送情况的,须提前口头报告并简要说明原因。对于一些持续发展、逐步发酵、难以确定初发时间节点的,应在发现后按要求及时上报。
(六)加强信息汇集。强化归口管理,所涉各乡镇、各单位在向分管县领导报告应急信息的同时,也必须同步报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两办”)和县安委办。强化协同报送,各部门单位向上级职能部门报告应急信息必须先与县“两办”沟通,在县“两办”审核后方可向上级职能部门报告,确保上报信息准确完整;所涉乡镇和有关单位存在职能交叉的,应按各自掌握情况分别报送。
(七)提高报送质量。加强对信息准确性的核实,按照“要素齐全、事实清楚、文字简练、格式规范”的要求,报送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涉及人员、处置情况等,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无误。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和最终结果,根据需要及时报送后续情况。
(八)规范报送流程。县安委办联系电话:8268421。县应急管理局值班领导根据报送事项的严重程度分类处置。一般情况由值班领导指挥协调相关单位处置;严重的及时报告主要负责人,并向县分管领导报告,按相关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特别严重的要同时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附件:1.全县应急信息报送参照范围及标准
2.节假日期间突发事件报送样表
汝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附件1
全县应急信息报送参照范围及标准(试行)
一、事故灾难类
1.道路水上交通事故:一次死亡1人(含失踪)或重伤3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道路水上交通事故。
2.工矿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中发生泄漏、扩散,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3.火灾事故: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出租房、民房、工矿企业火灾事故。
二、自然灾害类
1.水旱灾害:河流堤防、山塘水库发生垮坝,或可能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险情。
2.气象灾害:因发生干旱、台风、暴雨、大雪、寒潮、霜冻等极端气候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的灾害。
3.地震灾害:发生地震,或邻近地区震情对本区域造成影响的灾害。
4.地质灾害: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灾害。
5.森林火灾事故:经当地乡镇核实过的森林火灾。
三、其他
有些事件、事故、灾情虽然不是规定的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的标准,但发生地点敏感、人员身份特殊、持续时间较长,社会舆论影响较大,或可能对全县经济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重大案件、重大事故、灾情疫情、媒体舆情、社情民意、社会动态等其他特殊情况的也应及时报告。
附件2
节假日期间突发事件报送样表
编号:
事故报告单位 | 事故报告时间 | ||||
联系人 | 电话及手机 | ||||
事故时间 | 年月 日点分左右 | 事故地点 | |||
事故单位名称 | |||||
伤亡情况 | 现场共有 人,其中死亡 人、失踪人、被困人、 重伤人、轻伤人、急性工业中毒 人。 | ||||
直接经济损失 | 事故类型 | ||||
事故单位 经济类型 | 事故单位生产规模和能力 | ||||
事故单位 安全评估等级 | 事故单位 持证情况 | ||||
事故车辆、船舶等相关情况 | 牌号 | 名称 | |||
核载 | 实载 | ||||
事故简要情况: | |||||
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 |||||
领导批示: | |||||
备注:此表要求实时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