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2010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精神,认真谋划,有效推进,区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于2011年8月份竣工,10月份正式投入使用,进一步改善了全区青少年体育活动设施条件,切实推动与加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一、 高度重视,认真谋划
按照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活动辐射力强原则,认真做好选址工作,将活动中心设在城区中心镇,调整划拨土地50亩,主体占地面积25亩,建筑面积
二、精心组织,全力推进
一是成立建设领导小组,由区文体局局长任组长,由属地镇长、区财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教育局、建设局、文体局分管领导及文体局体育股长为小组成员,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活动中心建设各项事宜。二是抓好经费保障及管理。区级财政投入700万元,用于活动中心征地、活动场所周边绿化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领导小组对建设经费进行认真把关,切实做到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及时拨付经费,专款专用。三是抓好机构及人员配置。组建活动中心组织机构,负责中心行政、业务管理工作,配置专人负责办公室、器材部、训练部和安全部等,确保活动中心正常开放、科学管理。
二、加强管理,扩大影响
坚持“建管并重,重在管理”,一手抓好项目建设,一手抓好活动中心的管理和活动开展,严格规范管理制度,同时各工作室根据自身特点,细化管理措施,确保优质、高效、全面地为未成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外教育教学活动。此外,通过横幅、广告、广播、网络等途径加大宣传,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为青少年校外活动提供了良好的场所。2011年正式无偿对全区青少年开放以来,共接纳青少年1000多人次。
三、立足安全,强化防范
活动中心是学生活动的场所,保证学生的运动安全、饮水安全,是活动中心的第一职责。我区严格落实 “三查”、“三防”工作措施(“三查”:查电线线路安全、查体育器材安全、查饮食卫生安全,“三防”:防运动过度造成伤害、防闲散人员入园、防学生之间口角斗殴),有效保证了学生安全,预防了未成年人的过激与犯罪。
四、下一步打算
活动中心拟在寒暑假期间以自主活动及兴趣培训为主,节日期间以主题教育为主,对广大青少年免费开放场馆。同时,还将开设免费特长培训班,如乒乓球、中国象棋、国际象棋、围棋兴趣班等,进一步拓展、丰富活动内容,努力打造我区综合性宣传文化阵地和青少年校外教育基地。
五、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是虽然活动中心已配备室外健身器材5件、兵乓球桌18台、篮球架1套、足球门1套,但随着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的不断深入开展,目前的器械配备将很快无法满足广大青少年多元化运动需求,建议多配备一些运动器材,进一步丰富运动器材种类。二是校外教育的规模化开展除活动阵地建设外,还需要大量师资,建议省级尽快制定校外体育教育师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着重解决师资培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