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烧烤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露天烧烤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 区人居环境,提升市容市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市容市貌实际,区城管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烧烤经营业户
二、责任部门
成立区露天烧烤整治工作专班,专班由区城管委办公室,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全区露天烧烤整治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各镇(街道)为本辖区内整治活动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实施。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1、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业户
对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一律进店经营,不得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经营活动。严禁露天烧烤,经营过程中所用炉具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环保无烟炉具。
2、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露天烧烤经营业户
对无固定场所、占道经营的露天烧烤业户,一律取缔。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自行整改阶段(2021年4月7日—4月15日)
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烧烤经营业户进行摸排,填写调查登记表,下发《致烧烤业户一封信》,对经营业户进行宣传,现场指出整改内容、标准,由经营业户自行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4月16日—4月30日)
对整治范围内无视劝阻,拒不整改,继续露天、占道经营的、烧烤炉具不规范的业户,由露天烧烤整治专班、各镇(街道)依法处置。
任务分工:
主城区内主次干道两侧的露天烧烤整治工作,由区城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参加,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确定每周三、周五为集中活动日,对主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露天烧烤进行联合执法。
各镇(街道)辖区内的露天烧烤整治工作,由各镇(街道)组织进行实施,自行确定集中活动时间。区整治工作专班负责指导。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5月1日开始,长期坚持)
区城管委办公室、区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对全区露天烧烤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填报露天烧烤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上报区城管委。并制定长效措施,防止问题反弹,区城管委办公室对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区城市管理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多部门协调。本次整治行动是城管委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市容环境治理、餐饮油烟治理等活动,制定的一次专项行动,治理业户数量大,治理难度高,参与的部门多,需要各职能部门,局内部各职能科室协同配合,共同完成整治任务。
2、落实责任、保证扎实推进。各参与整治活动的单位、科室,要切实负起责任,不推诿、不扯皮,现场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保证整治活动圆满完成。
3、服从指挥听命令。由于执法现场情况复杂,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人员聚集、暴力抗法等情况,要求所有参加人员在现场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自身安全,听从现场总指挥的调度,尽快完成执法任务。
附:露天烧烤整治专班成员名单
烧烤经营业户情况统计表
致烧烤业户的一封信
烧烤业户存在问题现场通知书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露天烧烤整治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以及相关工作信息、任务进展情况的报送工作